在日本投降的2周前,即1945年8月2日,移民部长卡尔韦尔启动了新的移民政策。于1946年同英国政府达成的关于资助移民的协议中规定,凡自愿移民来澳大利亚的英国退役军人及其家属一律免除旅途费用;其他不列颠人每人自付10英镑,余数由两国政府分担。联邦政府也同荷兰、意大利、希腊、南斯拉夫及其他欧洲国家达成类似协议,并同意给因战争而流离失所的难民支付来澳移民的旅费。在以上政策的推动之下,以平均每年10万人的速度洪流般地涌入澳大利亚的移民随即解决了战后经济重建与发展的劳动力问题。同时,也由民族和种族的多元化产生了文化的多元化,因此,20世纪50~60年代的公民身份问题成为个人的文化适应问题,尤其是如何同化移民的问题。
二、发展的体现
国外影响和经济的恢复促进了教育改革的发生。改革中的进步教育思想推动了澳大利亚社会科课程的引进,随后的教育目标中也对公民教育有所关注,从而推动着澳大利亚公民教育在战前的水平上继续发展。
1.教育改革及其影响
英国议会于1936年通过的一个法案决定从1939年起将学生最低离校年龄提高到15岁,但战争的爆发推迟了其实施。以之为鉴,澳大利亚于1936年召开的教育局长会议上也同意提高学生的最低离校年龄,以缓解失业问题。澳大利亚教育研究理事会(Australian Council for Educational Research)在1937年主持了国际新教育伙伴(New Education Fellowship)会议,大会的分会在每个州举行,会议提倡进步主义教育的理论、也强化了教育改革的兴趣。澳大利亚每个州于1938年组建了新教育伙伴的分部,这也强化了师范学院教师对杜威和克伯屈(W.H.Kilpatrick)的热情。
在以上背景之下,澳大利亚在1938年至1947年间进行了联邦建立以来的第二次教育改革。改革的教育理论是进步教育,其主要原则是强调学生活动、整合学科、儿童中心学校。塔斯马尼亚和新南威尔士在引进教育改革方面最积极,维多利亚和南澳大利亚计划了改革,但仅仅部分实施。其间,澳大利亚参与二战,但通过经济繁荣和各州干涉大学和技术教育以及通过激励人们对更好的社会秩序和教育制度的兴趣,战争也间接促进了教育改革。这次改革提高了最低离校年龄到15岁或16岁;变革考试制度,废除了小学毕业升入初中的统考,并降低了小学校内考试的重要性和难度;取消了公立学校的学费;推动了课程改革。其中,提高最低离校年龄和降低考试制度的难度为学术能力较低的学生进入中等教育提供了更多的机会;离校年龄、考试制度和学生能力的变化也促进了中学课程的修订。
改革对公民教育最重要影响是在中学中增设了“社会科”(socialstudies)课程。尤其是在初中和技术学校里,进步主义者认为这门课程的开设不仅是对科目本身的一种改革态度,也是对学生和教学方法的一种改革态度。而谈及社会科,就不得不再提及新教育伙伴。新教育伙伴是在1914年成立于英国的一个教育组织,它强调自由主义的进步教育理念,希望建立进步主义思想的国际伙伴关系。在1937年在澳大利亚全国举行的新教育伙伴会议尤其强调进步教育的思想、儿童中心学校的学说和社会科的价值。会议上,哥伦比亚大学教师学院教育学教授、进步主义教育家洛格(Harold Rugg)主张将单个的学科历史、地理和公民学“融合”或“关联”到社会科中,采用强调学生主导学习的进步主义教学方法。加利福尼亚大学的教育学教授哈特(Hart)认为,学校应该“围绕当代生活的社会、政治和经济问题的批评研究”组织社会科课程,否则它们应该“停止自称是社会选择的培训公民身份的机构”;格拉斯哥大学的教育系主任威廉·博伊德(WilliamBoyd)认为,公民身份不仅仅是传递关于投票或公职的信息,它是帮助学生形成个人判断、应对生活的不确定、扮演积极的角色,“好公民是在社会所有方面的好成员:好邻居、好家人、好工人、好政治家”。会议上有关社会科构成、教学、重点和目的的观点为澳大利亚公民教育和社会科的构建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推动了随后澳大利亚各州陆续引进社会科来进行公民教育。因此,新教育伙伴的国际大会标志着澳大利亚教育系统采纳社会科的转折点。
2.社会科的引进与实践
在进步教育思想的影响之下,澳大利亚各州相继引进了社会科和相应的教学法。澳大利亚社会科课程于1938年首次开设于维多利亚州普雷斯顿技术学校(Preston Technical School),主要为技术学校的后进生开设,课程地位很低。维多利亚州在1938~1939年间将社会科引进到一两个地区的高中,20世纪40年代早期扩展至技术学校,1944年在中级考试、1945年在毕业考试中成为一门考试科目。
20世纪30年代后期,随着提高最低离校年龄、低学术性学生人数的增加以及从小学更容易过渡到中学,新南威尔士州和塔斯马尼亚州将社会科引进中学、尤其是初中和技术学校。新南威尔士州于1944年将社会科引进高一,但历史和地理继续作为自由选择的课程。在新南威尔士州1952年的小学大纲中,以社会科替换了历史和地理,教师可在社会科中自由选择主题,减少了英语和数学的学习时间、将更多的时间分配给艺术和身体活动。塔斯马尼亚州于1947年将社会科引进现代中学,并在随后以之替代了所有中学的历史和地理。课程改革者将社会科看作一种整合学习和形成技能和理念的重要机会,这使得“历史和地理在4年的中学中几乎没有优势”,塔斯马尼亚州逐渐成为发展社会科方面具有领先地位的州。⑦南澳大利亚州于1947年将社会科引进技术学校、但没有引进高中。西澳大利亚州于20世纪50年代早期将社会科引进小学,但历史和地理仍然保留在学校科目中。
昆士兰州教育当局坚信:正规的学术课程具有更高的价值,小学的历史和地理有能力为学生将来在中学中学习更有组织、复杂和高要求的学科做准备,因而昆士兰州直到50和60年代才接受社会科。昆士兰州教育部于1952年颁布了《小学社会科教学大纲》以社会科取代原先的历史、地理、公民学与道德,1965年将社会科引进中学低年级。1952年大纲的总体特征是:关注儿童生活的准备、通过“融合”(fusion)和“关联”(correlation)学科关注儿童、通过采纳进步主义教学实践关注儿童,因而社会科课程也以与历史、地理和公民学学科的融合和关联为特征,脱离了正规教育中死板和传统的学科方法;但将历史被作为社会科中核心和综合性的学科,集中于传递所精选的文化传统。
总体上,随着新教育伙伴大会的成功和在普雷斯顿技术学校的早期试验,澳大利亚在20世纪40年代早期逐渐将社会科引入大部分技术学校中,40年代后期引入中学中,20世纪50年代引入小学中。至20世纪50年代早期,由历史、地理和公民学占统治地位的传统、保守的学术课程转变为在社会科主导之下的人文、进步主义的通识教育。社会科的普遍实施体现了对进步主义教育观点的接受和对历史和地理教学方法的批判。社会科被视为为低龄学生提供核心学习,但让位于中学传统上的学术课程历史和地理。
社会科旨在为所有学生、特别是为低能力学生提供有趣的、当代的和相关的社会与公民教育,为学生应对迅速变化的民主社会中的实践问题做准备。
3.教育目标的规定
在新南威尔士州发布于1959年的小学《指导目标和基本原则说明》(Statement of Guiding Aimsand Underlying Principles)中将小学教育的目标分为基本技能、知识、态度与习惯三个方面。《指导目标和基本原则说明》认为,一定的基本技能是儿童进一步学习的重要基础以及有效和负责任地参与生活的最低要求,充分发展儿童的能力是学校和教师的责任,基本技能包括:
在所有阶段中交流和表达——讲、听、阅读、写、拼写和作文;
操作,包括在运动和联系中动手和熟练控制身体的技能;
算术计算和问题解决;
思考和作简单推论的能力;
有效的工作-学习技能;
个人和群体关系技能。
其中,前四种技能是公民实践后两种技能(工作-学习、处理群体关系)的认知、行动和思维基础,以上技能都是有效的公民所应具备的。《指导目标和基本原则说明》认为,只有在以事实性知识为基础、并通过知识进行决策和解决问题时,技能才变得有意义,因此,课程需提供一系列知识:
儿童对自己、他人的人际关系、充分的身体和智力(心智)健康对个人和国家的重要性的理解;
儿童的环境、自然与社会,随着儿童的成熟扩展到自己的国家、英联邦和世界的更大范围;
儿童的公民和国家传统以及它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人物和事件;
自然和人类资源的保护;
儿童对文学和艺术方面的文化传统、对国家和文化间日益相互依赖的理解;
儿童的道德和精神传统。
其中,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认识自然、环境与社会,了解公民与国家传统,保护自然资源,理解文化传统,遵守道德和精神传统都是公民教育的应有之意。《指导目标和基本原则说明》对课程知识范围的规定,实际上成为对公民教育的规定,体现了当时对公民教育的强调。《指导目标和基本原则说明》主张,小学生应该有适当的机会、以形成道德和精神品质,从而强化品格。通过规则、事例和实践,学校应逐步提供活动和经历,以保持被认为是对所有人的充分发展有利的方面;学校也应通过促进文化传统创造性的转变来提高文化传统的质量、显示文化传统的充分内涵、并扩展其价值观,从而使得更多的人较容易地获得和分享之。《指导目标和基本原则说明》认为,在小学,应该培养学生形成:
理解和重视负责任的公民身份的责任;
尊重权利、信念、他人的习惯、全世界中人们之间的友谊精神;
思想开放,评价新旧思想、合作和建设性地与他人工作的能力;
对良好的同志关系的自豪、对完成重要的、但是繁重的工作所必要的自律、对知识的持续兴趣和渴望;
尊重法律、法令和社会制度;爱国家和忠诚于君王;
对时间的明智利用,包括建设性、创造性和令人满意的休闲追求的增长;
敏感并享受不同形式的美;
产生充分的身体和智力(心智)健康的整体习惯和态度;
来源于对我们道德和精神传统的理解和重视的、习惯性的种族行为和权利实施。
其中,对权利与责任的理解和尊重、合作、遵纪守法、爱国等的态度与习惯是公民所应具有的。因此,文件中对学生所应具备的知识、技能、态度与习惯的规定将公民教育的多方面要求渗透其中,为公民教育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方向和依据。
三、特征与问题
1.主要特征
二战以来,澳大利亚公民教育在初创的基础上继续发展,公民教育的臣民色彩明显减弱、公民教育成为教育改革的组成部分、社会科成为进行公民教育的重要学科。
其一,社会科成为实施公民教育的重要学科。
20世纪初到30年代,澳大利亚的公民教育继续以历史(公民学包含在其中)或者道德与公民学为教学科目。从20世纪30年代末开始,各州相继将社会科引进技术学校、小学和中学,主要通过社会科进行公民教育。从20世纪30年代末到20世纪50年代,公民教育课程仍然是学校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社会科与历史一起成为公民教育的重要学科。在20世纪50和60年代,社会科课程的目的是为儿童成为社会中有效的公民身份(effective citi‐zenship)做准备,主要通过教师传递特定的文化遗产和灌输当时社会公认的核心信念和行为、学生参与有关儿童实际经验的、并可能在生活中遇到的学习活动来实现。根据1952年昆士兰州《小学社会科教学大纲》,“教学不是生产充分知情的个体,而是形成所需的社会习惯和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