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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明朝式腐败(1)

古代有很多的贪官,也有很多惩贪的案例,而明朝的腐败,则不仅是贪官,而是权力的恶性膨胀,除了金钱上的欲望,更有无止境的权力欲存在。

铁血惩贪的制度保障

要说明朝的腐败,就先要从明朝对腐败的预防和惩治说起,因为,腐败恰恰就是从惩罚和政治制度的漏洞寻找到了机会,慢慢滋生起来的。

低薪反贪手段

谈到中国历史上惩贪官最厉害的皇帝,恐怕要属明太祖朱元璋了。这位出身贫寒,讨过饭放过牛,当过游方和尚,从一个马弁干起,最后做了皇帝,对世间人情世故的了解,比起一般人来要透彻深刻得多。登基执掌天下以后,他多次告诫属下:“天下新定,百姓财力困乏,犹如刚会飞的鸟,刚栽上的树,万不可拔羽毛,动树根。只有廉吏才能严格约束自己,爱护百姓。贪吏则必然肥己害民,请你们引以为戒。”

也许明朝官吏的正式工资是历史上最低的。根据《明史·职官志》记载,若按照级别来划分,在国家六部里面的官员每年的工资是576石大米,折合成现在的人民币,月薪大约是12000元左右;六部以下的中级官员每年的工资是192石大米,月薪大约是4000元左右;县级的七品官每年工资是90石大米,月薪大约1800元左右。

也许有人觉得,这工资也不算低了。可是,细心的人曾经给算过一笔账。首先,当时朝廷发的都是实物工资。官员领回家的不是大米,就是布匹,甚至还有胡椒、苏木,当然也短不了还有银子,可这一切都要按大米折算。于是折算率就成了朝廷斗心眼儿、玩猫腻的一招!《典故记闻》中载:明朝的户部曾将市价三四钱银子一匹的粗布,折算成30石大米,而30石大米在市场上至少卖20两银子。倘若以此来折算,完全把布匹当成工资来发,一位县太爷每年才能领3匹布,这样的粗布拿到市场上只能换2石大米(将近200公斤),月薪也就合400多块人民币。这么一算,明朝司局级和省部级的高干,月工资也就1100至3000多块钱左右。再者说,那时没有社会福利,也不时兴公费医疗,一旦官员退休,生老病死无依靠。成化十五年(1479年),户部尚书杨鼎退休,皇上加恩,每月才给了2石大米,不过400来元人民币。这还是财政部长的待遇,一般官员还享受不到。

史料记载:一次,朱元璋心血来潮,想到属下家中私访。于是,事先没告诉任何人,他微服简出,来到了弘文馆学士罗复仁的家里。像罗复仁这样的学士,在明朝一般都是官居五品的大员。可朱元璋来到罗家一见,大吃一惊。罗复仁家的房屋又旧又破,室内仅有几件旧家具。罗复仁本人在家中,登梯爬高正忙着粉刷墙壁。一见皇上驾到,罗复仁赶紧从梯子上下来,吩咐夫人给皇上搬椅子。可室内的家具太破,无奈之下,只好让大明皇帝坐了回板凳。朱元璋未曾料到弘文馆学士的官邸如此寒酸,顿时动了恻隐之心,旋即赏给罗复仁一处豪宅。明朝万历年间著名的清官海瑞,在江西兴国任知县时,为了给母亲做寿,因为生活窘迫,只买了两斤肉,甚至连桌上的蔬菜,也都出自他亲自督率差人在衙门后院自己栽种的。

其实,朱元璋对官员工资菲薄心知肚明,不过,他有自己的一套理论。每逢官员上任,他总要召见赴任的官吏教诲一番:“朕自即位以来,法古命官,布列华夷,岂期擢用之时,并效忠贞,任用既久,俱系奸贪。朕乃明以惠章,而刑责有不恕。以至内外官僚,守职维艰,善能终是者寡,身家诛戮者多。”

这番话的大意是:我朱元璋效法古人,任命官员派往各地。这些官员刚刚提拔任用之时,他们既忠诚又坚持原则。可是,当官的时间一长,他们便又奸又贪。我对此早已有言在先,严格执法,决不姑息。结果是,能善始善终者少,而身败名裂,家破人亡者多。

为此,朱元璋给部下算了一笔账,晓以利害:“老老实实地守着自己的薪俸过日子,就像是守着井底之泉。井虽不满,可却能每天汲水,长久不断。若是四处搜刮民财,闹得民怨沸腾,你就是手段再高明,也难免东窗事发。而一旦事发,你就要受牢狱之苦,判决之后,再送去服劳役。这时候,你得到的那些赃款在哪呢?也许在千里之外你妻子儿女手中,也许根本就没有了。不管怎么说,这些钱反正不在你手里,而在他人手中。这时候,你想用钱,能拿到手吗?你都家破人亡了,赃物都成别人的了,那些不干净的钱还有什么用呢?”

尽管朱元璋苦口婆心地把话讲明了,把账也算清了,可照样有腐败分子。为了遏止腐败,朱元璋一改“刑新国用轻典”的做法,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把惩治贪官污吏作为头等大事,大开杀戒,以儆效尤。凡贪赃60两以上者,枭首示众,然后将其剥皮,里面填上稻草,挂在官衙左边,让为官者早晚瞻仰,知有警惕。

暴力惩贪手段

要说对付贪官的腐败,朱元璋的狠劲儿谁也比不了。据《大诰》记载,明代光是酷刑就有数十种之多。有族诛、凌迟、极刑、枭令、断手、刖足、阉割、剥指、剁趾、墨面、文身等等。此外,朱元璋自己还发明了不少令人发指的刑法,如“铲头会”、“刷洗”、“抽肠”。所谓“铲头会”,是将五至十名囚犯推入预先挖好的坑中,用土埋至颈项,只把脑袋露出地面。然后,刽子手用特制板斧排将砍去,往往一板斧下去,便有数个人头落地。所谓“刷洗”和“抽肠”更加叫人毛骨悚然。前者是将犯人全身赤裸地绑在一张特制的铁床上,用滚烫的开水往犯人身上浇。顿时,犯人被开水烫得皮开肉绽。接着,行刑的刽子手,手持铁刷,在犯人烫烂的身体上用力刷去皮肉,直至露出白骨,“至尽而死”。后者则是将犯人剥去衣服,高吊在特制的架子上,刽子手用铁钩从肛门处伸进犯人体内,将其肠子钩出,再将肠子的一端系在石头上,旋即松手,此时“尸起肠出”,犯人便被活活地刳肠而死。

据野史记载,明朝刑法中曾有一字叫“醢”,即是言朱元璋将贪官污吏剁成肉酱,然后分赐给各地官员叫他们吃下,永记不忘。此类说法虽不一定可靠,但却反映出朱元璋对官吏腐败的深恶痛绝。

在反腐败问题上,朱元璋绞尽脑汁,除了思想教育和惩治打击这两手外,在制度建设方面也颇有成效。为了确保封建官僚机构的正常运作,防范和抑制官场腐败,同时也为了将各级官吏置于自己的严密监控之下,洪武十五年(1382年),朱元璋开始对中央监察机构进行改革。其主要内容:废除了元朝的御史台,改设都察院。都察院设左右都御史为院长官,另设左右副都御史,左右佥都御史为副贰。全国共有110名监察御史,秩正七品,分掌十三道。(每一道相当一省)洪武十六年(1383年),朱元璋提高了都察院的级别,将左右都御史封为正四品,左右佥都御史封为正五品。

第二年,他又进一步将都察院改为正二品衙门,与六部尚书衙门品秩相齐,左右都御史与六部尚书合称“七卿”。朱元璋将都察院都御史职责明确为:“专纠百官,辨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凡大臣奸邪,小人构党,作威作福乱政者劾;凡百官猥葺、贪冒、坏官纪者劾;凡学术不正,上疏陈言,变乱成宪希进用者饬。遇朝觐考察,同吏部司贤否黜陟。大狱重囚,无鞠于外朝,偕刑部考察大理谳平之。其奉敕内地,拊循外地,各专其敕行事。”

洪武年间,文武百官上朝时有“两怕”:一怕朱元璋的玉带;二怕御史官的绯衣。朱元璋上朝时若将玉带高挂在胸前,上朝的百官便一块石头落了地,皇上今天情绪不错,没有什么大碍。若是朱元璋将玉带揿在肚皮下面,文武百官则各个噤若寒蝉,胆战心惊,因为这是朱元璋要下决心大开杀戒的预兆。而监察都御史上朝时要是穿上绯衣,便意味着在皇上面前要弹劾官员,指不定轮上谁倒霉。所以,文武百官上朝时格外留神“玉带”和“绯衣”这两件东西,只要有其中一件出现,上朝的官吏无不战战兢兢,心惊肉跳。

防贪的制度设计

除了用恐怖手段让官员们不敢贪污,朱元璋还建立了御史巡按地方的制度,名为巡按御史。这些官吏是代天子巡狩,凡吏政、刑名、钱谷、治安、档案、学校、农桑、水利、风俗、民隐都是其职责考察范围。

弘治以后,巡按御史的权力更大了,侵夺了许多监察之外的权力,如行政方面“凡有大兴革及诸政务、会都、按议、经画定而请于抚、按若总督”;在军事方面“地方战守事宜,巡按得参与谋政”;在治安方面“地方若出现贼盗,巡按要下令征剿”。

除此之外,朱元璋还创立了六科给事中的组织机构。六科给事中的设立,是为了监察中央吏、户、礼、兵、工、刑六部的活动。对应中央六部,朱元璋设立了六科,各科设都给事中一人,左右都给事中各一人为副贰。都给事中秩正七品,左右都给事中秩从七品。按规定,凡以皇上名义发出的刺敕,给事中要对之进行复核,若有不妥之处,可以封还奏报。

全国各地上报给皇上的奏章,六科要根据分工按类抄报各部,并提出驳正意见。六科之官虽然为七品,但权力极大。他们侍从皇上,每日都有一人值班,站在殿中“珥笔记旨”。皇上交派各衙门口办理的事件,由他们每五天检查督办一次,倘若有拖延不办,或是动作迟缓者,由他们向皇上报告;若各衙门口完成了皇上旨意,便由六科核销。每逢京官考察自陈政绩时,这些给事中还要会同六部进行审核。

朱元璋建立六科给事中,可谓一箭双雕,既钳制了六部,亦限制了都察院。其用意在于加强皇权,使最高统治者便于从中操纵。同时,给事中与御史之间也有一个相互纠举弹劾的制衡。

在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之后,朱元璋就琢磨人员落实的问题。对于选拔御史和给事中,朱元璋是慎之又慎。他曾说:“御史当用清谨介企之士,清则无私,谨则无忽,介企则敢言。”这就是说,选御史一要品行端正、清廉则无私;二要认真细心、严谨则无疏漏;三要耿直坚定、介企则坚持原则,敢于直言。同时,朱元璋还要求这些监察官的年龄在30岁以上,60岁以下;并且有为官的经历,熟悉官场弊病;通晓民俗风情。御史正式任用前,必须经过一年的试用期,合格之后才能上岗。

由此,不难看出朱元璋所设立明代监察制度的特点:

“督察院”与“六科给事中”全都是从封建国家行政系统外部进行吏治监察的特殊机制,而监察的目的主要是针对官吏的不法行为。作为封建王朝的最高统治者朱元璋清楚,各级官吏对于特权乃至法外特权及非法利益的追逐,是导致整个官僚机构贪赃枉法腐败变质的重要原因。

他曾语重心长地对大臣们说过:“朕昔在民间时,见州县官多不恤民,往往贪财好色,饮酒过度。凡民之疾苦,视之漠然,心实怒之。故今严法禁,但遇官贪污蠹害吾民者,罚之不恕。”

从维护封建统治阶级的根本利益出发,为使“朱氏天下”长治久安,朱元璋不得不对官吏的腐败行径加大打击力度。在这种形势下建立的监察制度,不啻在明朝的各级政权机构中布下了一张严密的大网,官吏们的一举一动都在他的监控之下。

要说这种监察严密到何等程度,不妨看看如下例证:据吴晗先生《朱元璋传》中记载,官员钱宰奉朱元璋之命进行修订《孟子》一书的工作。一日,钱宰下朝回家,因感工作进展顺利,心情颇为舒畅。于是,他便乘兴吟诗一首:“四鼓咚咚起着衣,午门朝见当嫌迟,何时得遂田园乐,睡到人间饭熟时。”第二天钱宰上朝,朱元璋一见他便说,你昨日做得一首好诗。只是我并没有嫌你迟到啊,我看还是把“嫌”字改为“忧”字如何?钱宰闻听吓出了一身冷汗,赶忙磕头谢罪。朱元璋说:“朕今放汝去,好好熟睡矣”,于是便将钱宰遣送回了老家。

严嵩:绝非特例的巨贪

说起严嵩,人们想到的就是他的贪污,他身为皇帝最信任的大臣,却非法贪污、纳贿,拥有的财产令人瞠目结舌。但是,究竟是什么力量让他成为巨贪,又有什么力量促使他不断地贪?这就是一个不容易马上回答的问题了。

严嵩的发家之路

“千穿万穿,马屁不穿”,细细想来,实在很有道理,只要行之有效,这个法宝无论何时何地都会显出神奇的效力。

了解封建官场历史的人都知道,拍马屁必须无耻,否则拍不起来,便是拍起来也是硬邦邦的,被拍之人也不受用。

明代宰相严嵩无疑是拍马屁的高手,他的马屁之道除了具有前人的一般特点之外,还根据明世宗的性格,善于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摸索出适合于世宗的一大奉迎方法,使得他入阁20年,擅权20载,直到87岁高龄才因病死去,虽不能说寿终正寝,好歹也没身首异处,他最后虽遭罢官,但总体上说,他是一个“成功”的官场经营者。

严嵩生于1480年,25岁时考中进士,先是以庶吉士的资格授为翰林院编修,后又为南京翰林院国子监祭酒。但直到六十多岁,碰上了世宗即位这一机遇,他才倍受宠幸,飞黄腾达。

世宗是继承了他的堂哥武宗的皇位。因武宗荒淫嬉戏,中年身亡,没有子嗣,也无其他的兄弟,所以皇太后与大臣们商量之后就迎立了世宗。

世宗即位之初,还是一不谙世事的少年,朝政委于一些较为正直的大臣,尚无大过,在年龄渐长之后,渐渐露出了他昏聩的本色。因为世宗是继承了堂哥武宗的皇位,因此,武宗之父孝宗就是世宗的皇考(皇父),按照封建正统观念,皇考是不能变的,世宗只能以孝宗过继子的面目出现,继承皇位后当然要尊孝宗为皇考。但因世宗在即位前并未行过继礼,所以他不愿承认孝宗为自己的皇考,而要把自己的亲生父亲兴献王尊为皇考,谥为兴献帝。这引起了一班正统大臣的恐慌,他们争相劝谏,阻止世宗。

这时的严嵩也站在反对世宗的行列里,因反对者势力强大,世宗未能成功。一年后,世宗脚跟已经站稳,一些善于揣摸世宗心意的大臣又复提此议,并逮捕极力阻止他改尊皇考的吏部侍郎唐胄。 严嵩一见风向不对,便立即转向,变为坚决支持世宗改尊皇考,并寻出根据,引经据典,极力证明世宗改尊皇考的正确性。如果仅是这样,并不能引起世宗的特殊好感,他还积极主持策划了迎接世宗的亲生父亲兴献王的神主入太庙的仪式,兴献王神主入太庙后,被谥为睿宗。此后,世宗对严嵩青睐有加,不仅赏赐了他许多钱帛,更重要的是世宗从此看中了他。

严嵩虽然在这次事件中崭露头角,但他知道,要想飞黄腾达,仅此一次献媚还不够,更当抓住这个机会,继续小心谨慎地努力,做长期的、艰苦细致的工作。

这时的严嵩已当上了礼部尚书,他在神主入庙仪式结束后还特意写了《庆云赋》、《大礼告成颂》,这两篇文章的确写得富丽堂皇,再加上严嵩奏请世宗接受群臣拜贺,世宗口里读着严嵩的谀颂文章,耳里听着严嵩的媚辞,自然是通体舒泰。第二年,严嵩便升任为太子太保,赏赐也与辅臣(即内阁大臣)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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