擦脚布当领带——可笑。
擦亮眼睛更敢干——明目张胆。
明目张胆
“明目张胆”原指有胆有识,敢作敢为,但沿用下来,渐渐变成了贬义,形容公然作恶,无所顾忌,胆大妄为。出自《宋史·刘安世传》:“初除谏官,未拜命,入白母曰:‘朝廷不以安世不肖,使在言路。倘居其官,须明目张胆,以身任责,脱有触忤,祸谴立至。’”
宋朝时候有一个叫刘安世的人,字器之,考中进士后,由于学识渊博,因此深受宋王宠信。他性情耿直,非常讲信义,对事物的见解又相当精辟,不久,被宋王任命为谏议大夫。这是一个非常显赫的官职,该职负有批评皇帝言行的重任。刘安世被任命为谏议大夫之后,立即回家对他的母亲说:“宋王不因我的无能而摒弃我,反而委我做谏议大夫;儿子自知没有什么能力,但皇命不可更改,无法推辞,唯有好好的尽做臣子的责任,时时提醒皇上。毫不畏避的对待自己的职责,才是我应该做的事。今后侍奉母亲恐将有所怠慢,务请母亲原谅我!”刘安世做了谏议大夫后,果然耿直进谏,满朝文武都对他敬佩,当时有“殿上虎卒”的美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