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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蒙台梭利:特殊教育法

蒙台梭利

1870年8月31日玛利亚·蒙台梭利出生在意大利安科纳地区的基亚拉瓦莱。父亲是贵族后裔,性格平和、保守;母亲博学多识、虔诚、善良、严谨、开明。作为独生女的蒙台梭利深得父母的宠爱,受过良好的家庭教育。

5岁那年,父亲因为职务上的关系,全家迁往罗马。在那儿,蒙台梭利开始了她多彩多姿的求学过程。13岁时进入工科学校工科组就读(当时极少有女孩子进入工科组)并对数学产生了极大的兴趣,这也是日后她认为发展“数学心智”,是“培养抽象思考能力最好途径”的思想来源。

20岁自达文奇工科大学毕业后,她拒绝了父母亲要她当教师的希望,决心研读她热爱的科目——生物学,并执意进入医学院就读。然而,当时的社会非常保守,还不曾有女子就读医学院的前例,而蒙台梭利几经奋斗才在22岁进入了医学院,也因此更加忤逆了父亲,切断了对她的经济来源。她只得靠奖学金及家教维生,度过了那段学医的艰辛路程,却奠定了她生物学的深厚学养。

蒙台梭利虽以她的才华和斗志,突破了种种常人难以克服的束缚,26岁就以最优异的成绩,成为意大利第一位女医学博士,名震全国。却仍然无法改变当时社会对女性的成见,只能在罗马大学精神病诊所担任助理医师。

也由于这个机会,她接触到了白痴儿童(在当时白痴和疯子同被关在疯人院),对他们也由同情地帮助解决生活困难,转而开始研究智障儿童的治疗及教育问题。她开始阅读当时塞根关于特殊教育的著作与伊塔对这方面的研究报告。在此期间,她曾去巴黎和伦敦参观和访问有关低能儿童的教育机构。

在精神病诊所工作的两年中,她察觉到:“儿童除了食物之外,还会在屋子里面到处乱抓、乱摸、找寻可让两手操作的东西,以练习他们的抓握能力。”这种认识奠定了她教育理论中“发展智力需要透过双手操作”的基本理论。并且由这两年的体验,她得到了对低能儿童教育的看法:“要克服智能不足,主要还得靠教育的手段,不能只用医药去治疗。”一改传统尽以药物治疗低能儿的偏执做法。

1898年,蒙台梭利在意大利都灵的教育会议上讲演,提出了自己的独特的见解:“儿童心理缺陷的精神病主要是教育问题,而不是医学问题,教育训练比医疗更为有效。”引起了医学界和教育界的强烈反响。教育部长不久任命她为国立特殊儿童学校的校长。任职期间,蒙台梭利以极大的热情投身于低能儿童的教育工作。后来她说:“在特殊儿童学校工作而得到的实践经验等于使我得到了第一个真正的教育学的学位。”

在任期间,蒙台梭利把自己根据塞根的书籍和伊塔的实验所研究出的方法,实际地应用到这些可怜的孩子身上;同时也为学校的同事和罗马的教师们,预备了一套对低能儿童的“特殊观察法”,来了解各个孩子的需要,去帮助孩子智能的进步。

不仅如此,她更针对这些孩子们的问题,用心研制了各式各样的教育工具,帮助他们“手脑并用”增进智能,每天从上午8点到下午7点她都亲自和儿童相处,观察他们,了解他们,并做笔记分析和比较,不断研究出更好的办法。结果,两年以后,儿童们学会了许多她认为不可能的事,他们不但会读会写,而且通过了当时罗马地区为正常儿童们举行的公共考试。

蒙台梭利并未陶醉于自己所取得的成就。此时她开始考虑,假如缺陷儿童经过合适的教育可以达到正常儿童的标准,为什么正常儿童不能达到更高的水平?

她觉得既然教育上的努力对人类智慧具有改变的可能(当时的学者都认为智力决定于遗传),而且,由正常儿童在“公共考试”中所表现的成绩,并不比智障儿童优异的结果来看,表示绝大多数正常儿童的智力发展,不是被抑制或被不正当的教育法所贻误,便是开始得太晚,或者两者兼而有之。

这是不能忽略的大事,她认为这是人们应该去寻找答案,要努力解决才能安心的大问题。因为,她觉得,人类未来的幸福和世界和平的希望,是寄望在大多数的正常儿童身上的,于是她毅然接受了新的挑战。

为了证明这种方法应用于正常儿童的可能性,她决心重新研究“正常教育学”。

1901年,她从驰誉全欧的校长高位上离开,回到罗马大学注册,重做学生,研究生物科学、实验心理学、正常教育学、教育人类学等有关学科,以便彻底探索人类成长的自然法则,找出科学的教育理论和方法。经过7年的潜心研究,她逐渐地找出了人类生命发展的规律,逐步地形成了她的初步思想和理论,这时,她所缺乏的就是验证的机会了。

1906年,一个偶然的机会,在罗马优良建筑公会的支持下,为她带来了研究和验证提升世界正常儿童智力的机会:1907年1月6日,第一所“儿童之家”在罗马的贫民窟桑多伦多区正式成立,3个月后第二所蒙台梭利“儿童之家”相继成立。

“儿童之家”指的是能供给孩子发展机会的“环境”,它是“公寓中的学校”,不仅具有家的内涵,如成员的彼此关爱、辅助,环境中的一切设备也都符合儿童的需要和尺寸,更是幼儿受教育的场所。“家”里的大人们必须经常致力于“学校”环境的改造,使它们适合于儿童的各项发展。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研制了能够促进心智发展的种种教具,来提升人类的智慧,发掘无穷的潜能;也在这里的观察中体会出教师应该扮演的角色,产生了举世闻名的蒙台梭利教学法。

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应用在60位3~5岁小孩身上的方法,得到了惊人的成果。加上欧洲各报章杂志、书籍对儿童之家生动的报道与描绘,使来自各国的参观者络绎不绝,乐口称道,誉为奇迹。于是伦敦、瑞士、荷兰等欧洲国家,纷纷仿效设立“儿童之家”,并邀请蒙台梭利前往开设师资训练课程。

蒙台梭利于1912年和1915年两次访问美国,备受各界的欢迎。她的教育法在旧金山博览会中的展示得到了大会唯一的两面金牌奖。1913年美国蒙台梭利教育协会宣布成立。以蒙台梭利的名字命名,或采用了蒙台梭利方法的学校一度达200多所。

1934年墨索里尼下令关闭意大利所有的蒙台梭利学校,查禁她的著作。她本人也被迫离开祖国,逃往西班牙。又因西班牙内战爆发前往英国,随后辗转反复,在世界各地游学演讲,在荷兰、印度等地到处留下了她的踪迹。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的1947年,意大利政府才请她回国重建蒙台梭利学校。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蒙台梭利虽已耄耋之年,仍不辞辛劳,到各国巡回演讲,指导教育工作,呼吁通过教育改造世界,促进世界和平。蒙台梭利在1952年5月6日逝世于荷兰的努特维克,享年82岁。她不仅是著名的科学家,更是伟大的教育家,一生为了儿童,为了人类精神的复兴及人性的发展,奉献了她所有的智慧与生命。

蒙台梭利教学法

蒙台梭利在教育实践的同时,还将最初使用于低能儿童和正常儿童的教育方法进行总结和整理,在师友们的鼓励与催促下,于1909年写了《适用于儿童之家的幼儿教育的科学方法》(又名《蒙台梭利教育法》)一书。这是蒙台梭利论述幼儿教育理论和方法的第一部著作。是他在1907~1909年间在“儿童之家”的实验、观察和研究的总结概括。该书发表后,被译成20多种文字流传于世界各地。

受此书的影响,慕名前来参观儿童之家的国内外各方人士络绎不绝。为了满足各国的需要,1919年后,蒙台梭利在不少国家开设了每期半年、招收各国学员的国际训练课程班,亲自传播她的教育方法,受训人数有时高达四五千人。

1912年,蒙台梭利发表《高级蒙台梭利方法》。1919年从意大利文译为英文在伦敦出版。此书是《蒙台梭利幼儿教育科学方法》的续集,作者为扩充其理论与方法使之运用于7~11岁的学龄儿童而写此专著,共分两卷。第一卷《教育中的自发活动》,着重论述在教育中必须珍视和鼓励儿童的自发活动,引导儿童在适当安排的教育环境中独立工作和独立思考;促进儿童思维、想象、情感、意志和道德的发展,培养儿童独立自主和主动精神。第二卷《蒙台梭利初等教具》阐述如何使用教具帮助儿童学习阅读、语法、算术、几何、音乐、诗歌、美术等方法,促进初等学校儿童的多方面和谐发展。

1914年发表《蒙台梭利手册》。该书是应美国教师、家长和教育家的请求而写作的。它不仅是运用蒙台梭利的方法和教具的指南,而且是指导教师设计和制作教具的参考书。

蒙台梭利的著述颇丰,除此之外,还著有《教育人类学》(1908年)、《高级蒙台梭利方法》(1912年)、《童年的秘密》(1933年)、《新世界的教育》(1946年)、《儿童的发现》(1948年)等。

长久以来,还不曾有过一个教育家,能将儿童期当做一个独立的主体来研究,蒙台梭利以科学的精神发现的“童年之秘”,也就成为了幼儿教育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它告诉我们的不仅是一些崭新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它带来了“态度”上的启示和方法上的导引,使“教育”幼儿成为真正的可能。以上著作是蒙台梭利教育思想的结晶和集中体现,概括起来包括九大方面:1.“工作”是人性的表现,也是人性的特征,只有人类才具有这种能够“开创生命、发扬生命”的特性。

2.孩子喜欢“工作”甚于游戏。

3.“独立”是儿童成长的主要目的,也是成长的必要条件——孩子们渴望摆脱大人的摆布和干涉,而自己发展他的生命,成为一个未来的强人。

4.孩子能够自由选择所能、所喜的事物来探索,才会有兴趣学习,也才能产生学习意愿。因为儿童们所选择的,一定代表着他们内在有某种特别的需要和兴趣。

5.幼儿的成长是有规律的,这种规律在生命的开始就已经存在。在这伟大的规律中,幼儿个体为了成长,会不断地显露出“内在需要”来,驱使着幼儿主动地去接触环境,以满足成长的目的。

6.“适应环境”是幼儿一切智能成长的原因。

7.儿童在智力的发展上,有各种官能的“敏感期”出现,在特定的敏感显露期内,官能如果能够得到“及时的”满足,就会快速的发展。当然这种敏感显露时间的久暂和出现的迟早,是因人而异,不能一概而论,也无法使之提前或延迟,因此也就成为幼儿教育所重视的“个别差异”理论的根据之一。

8.说话和阅读都是自发性行为,有其一定的发展规律,而且孩子的书写行为的发展其实早于阅读。

9.奖惩对幼儿的学习不能产生“诱因”,不但无效,而且有害。

所有这些思想归结于一点,就是蒙台梭利所认为的,教育的最终目的,就是追求孩子的行为和思想趋向正常,使教育呈现全面性的秩序化。从而从根本上改变以往孩子的缺点:例如杂乱、不听话、自私、吵闹、心神不定、幻想、爱说话、撒娇、贪玩、模仿、好奇心等,转而成为一位具有自我统御能力、有自信心与安定感、诚实、慎重、不使自己犯错、品格优良、富于正义感、拥有自发性纪律、在自由中守规律、听话、懂礼貌、能够正确使用自由、守规矩的好孩子。

这种思想构成了蒙台梭利的教学基础,并由此产生了举世闻名的蒙台梭利教学法。

创建儿童之家

可以说,蒙台梭利科学的幼儿教育法是在“发现”与“实验”交替研究的过程中,加上她的“慧眼”和“仁心”而得到的。蒙台梭利从36岁成立了儿童之家,到82岁去世为止,一直用科学的方法,一面研究儿童在成长和接受她的新教育法中(实验)所自然表露的情况(新发现);一方面根据新的发现,继续研究其中的道理,不断地找出新的、帮助孩子发展的有效方法。“儿童之家”就是这样一个让蒙台梭利有充分实验机会的舞台。

“儿童之家”的诞生具有一定的传奇色彩。当时在罗马的圣罗伦斯区内,有一条丈拉姆街,是有名的贫民街道,暗藏着贫穷、落后与犯罪。住在这里的人多半是失业者,或低薪劳工、乞丐、妓女,以及刚出狱的犯人等等。

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或许该归咎于社会贫富畸形发展。不过,真正导致人们生活上发生困难的,却可能是建筑物本身的问题。

罗马不动产协会为了挽救圣罗伦斯区日益贫民化的危机,拟定了房屋改建计划,试图将这个古老、落后、贫穷的区域,建造成合乎现代化、卫生与道德标准的新市区。

不过,旧的问题解决后,新的问题又相继产生,孩子的教育问题便是其中最棘手的难题。由于住在这里的家庭父母通常都需外出工作,小孩子留在家里没有人照顾,便成了名副其实的“小野人”了。闲散的孩子到处乱画墙壁、弄坏东西,甚至还搞恶作剧。协会常常为了维护那些受损物,必须支付许多修理费用。

在这种情况下,该协会的负责人便希望请人来帮忙处理这个问题。由于他看过蒙台梭利的一篇论文,觉得她应该适合这项工作,便出面邀请蒙台梭利,并提供一间大房子作为这些儿童的教育场所,定名为“儿童之家”。

对蒙台梭利来说,“儿童之家”的设立是具有相当特殊意义的。因为在这之前,她一直苦于无机会将自己的教育理论用到正常的儿童身上。当时意大利政府的规定是,年满6岁的小孩子都必须送往当地的公立学校就读,“儿童之家”的成立,才使她有机会实际从事正常儿童的教育。

她自己也说过:“7年来,我一直有一种预感,那些成功运用在智障儿身上的教育方法,其原理必然也能适用于正常儿童,而且,效果一定更好。”“儿童之家”的成立,便可以验证她的这个预感。

由于她的薪水及教育经费,主要是编列在建筑维护项目中,所以经费有限,无法像一般学校那样拥有齐全的设备,她遂以有限的经费订制了一些适合小孩子用的椅子。此外,蒙台梭利还亲自为这些正常儿童设计了一套与智障儿童不同的教材。等一切硬件设备大致就绪,1907年1月6日,第一所“儿童之家”在罗马的贫民窟桑多伦多区正式成立。

“儿童之家”的成立,不仅是蒙台梭利从事正常儿童教育的开始,同时也具有其他社会方面的意义。

毕竟“儿童之家”是住在这儿的家庭共同出资所维系的,资金的来源出自他们部分的房租。因此,无形中学校便成为了家庭的一部分,家庭与学校也有了共同的教育目标和理想,这一点,是和其他学校不同之处。当然也因为有共识,家庭与学校才能建立良好的关系,家长也会采取合作的态度,与学校密切配合。这也是“儿童之家”兴办成功的原因之一。

更重要的是,“儿童之家”的成立,解决了家庭社会化的问题。因为在经济发达、妇女外出工作日益增多的情况下,孩子无人看护,通常是家庭里最苦恼的事,而“儿童之家”的成立,正好解决了这个烦恼。

关于“儿童之家”实施的教育方法,蒙台梭利做了以下说明:为了让孩子在身心方面都能获得均衡发展,除了注意孩子在生理上的发育外,另外也要从教育学的立场研究其个别差异,让他们接受语言练习,使其从事有助于感官训练与生活礼仪培养的一些基础工作。并且只有在家庭组织中,才能永远保证在教导的过程中,编制许多适合他们的教具,供其学习。

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运用自己的教学方法,展现了相当惊人的成效,再加上欧洲各报章杂志对“儿童之家”的精彩报导,因而引起了旋风般的参观热潮,来自世界各国前来“儿童之家”参观的访客络绎不绝。

在众多的访问者中,玛露葛莉达女王也在列,她一直推崇蒙台梭利的教育发现比马可尼发明无线电报还要伟大。

1918年,英国伦敦州立教育委员会在获得此项消息后,也派出代表前往考察。当时,受命前往的这位代表正是哈奇逊夫人(LLC学校的校长),她为了深入了解蒙台梭利学说,以便回国后提出报告,还曾就读于蒙台梭利门下,向她学习这套教学法。

虽然,她回国后所提出的报告并没有受到该会的重视,但是,由于她本人在“儿童之家”有过一段时间的实际接触,所以能够深刻了解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奥妙。后来,她在自己的学校中,自费设立了一个蒙台梭利教学班,其成效也是相当卓著的。

据说,还有一个叫做巴特拉姆佛加的英国人,在前往澳大利亚的途中经过罗马,在一个偶然的机会,参观了“儿童之家”,他深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吸引,一度想要放弃航海的志趣,投入到这个学习天地。后来,他在第二次造访时终于决定还是留下来。学成之后,他回到英国,在英国设立了“蒙台梭利会”,协助推广蒙台梭利教育法。据说英国民间的第一家蒙台梭利教学班,就是在他家中设立的。

不仅在英国,在世界各地,所有实施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地方,也都得到了良好的成绩呼应。一对澳大利亚的姐妹,在阅读了蒙台梭利的新方法之后,甚至典卖了所有家当,凑足旅费,远渡重洋到罗马学习。澳洲新南威尔斯区也受到时代趋势的影响,将该区所有的幼稚园都改名为“蒙台梭利教学班”。甚至大文豪托尔斯泰的女儿也慕名前来研习。

0~3岁是教育的黄金时机

大脑生理学家们说:人类的脑细胞数目大约有160亿个,这个数目在一出生时就已经固定,终其一生并不会再增加。

这并不是说:人一生下来,聪愚就已经命定;或者如达尔文主义者所相信:人类胎儿的发展和其他生物相同,是遵循着某种进化的模式发展的,所以智力的高低也是“天生遗传”得来,后天的努力均难以影响。

实际上,人自出生后,脑细胞的数目虽然不再增加,在出生后的头几年内,脑的重量、体积却会与支持它活动的血管及血液量一起以极快的速度不断地加多;细胞与细胞之间也会因外界刺激的日渐增多而不断地生成、发展,分化出许多神经纤维通路,用以应付日后更复杂的吸收。

达尔文主义者认为后天的影响毫无作用可言的看法,对于人类而言,其实并不适用。我们知道,愈低等的动物,他们的生活能力,在出生后的短时间内,就能发展完全,其过程短浅,所接收的刺激也就缺乏,因而就比较“头脑简单”。而身为高等动物的人,就不是这样子了!人类的初生儿是以未成熟的情况来到世间,他的基本功能随着时间慢慢地才能成熟(例如先有大肌肉的发展才有小肌肉的进一步成熟),经过的时间越长,接受的刺激也越多,头脑的各种“网络”就更为复杂而精密;祖先遗传的潜在能力,也随着成长的时间较长,而得以更多的发挥。

然而,脑的细胞功能并不会自己发酵。婴儿一生出来,脑部恰似一张白纸,要有外界足够的听、视、触觉等感官的刺激,各种功能才会渐渐发达,刺激得越多,发展得也越快。但是,这种快速发展的时间并不会持续一生,它只存在于出生后短短的几年内,其中又以0~3岁之间为黄金时机。

据大脑生理学家们的研究报告指出:儿童的智力和性格,从出生到3岁,就已经完成了60%(每年成长约20%),而且这3年具有天才般的吸收能力。到了6岁,脑细胞的组织完成了80%(每年约成长10%),在这时期若能以游戏化的学习方式教导音乐、语言、文字或者绘画活动,才会有明显的进步。从6岁到了8岁,这两年脑部的发育达到了90%(每年为全部成长的5%)。也就是说儿童要进小学一年级时,聪明与否,大致上就已经决定了。只要看看前面的统计数字,不难发现一个结论:0~3岁之间,实为形成期中最重要的时期,假如不能把握这个时期,年龄愈长,启发、培养的功夫就会愈费力,效果也就愈差了!

蒙台梭利在20世纪初期就已经提出3岁前教育,甚至她也强调两岁以前更重要。因为,两岁是迈向3岁的前站,假如前站没有播下良好的种子,又怎能期待下一步开出灿烂的花朵呢?而且约50%的智力既是定于两岁,也可见从出生到两岁这短短的两年间,是何等的珍贵了!

鉴于这个发现,蒙台梭利更追本溯源地往上寻根,她认为:“孩子从生命之初就不仅开始有了肉体,也同时有了精神,孩子是同时拥有精神生命与肉体生命的。”因而,她提出了在当时极为超前的想法:生命的开始既是始自受孕的那天,幼儿教育也该从那一天就开始(胎教)。

既然人类的脑细胞数目一样,蕴含的潜能也就大致相同,那智愚又是如何形成的呢?据Jencks的研究指出:影响个体发展的因素,遗传大约占45%,环境(后天经验)占35%,遗传与环境交互联合作用占20%,所以除了遗传是无法改变的事实外,后天环境的影响占着更为主要的地位,遗传的特质决定了人类的天赋资质(约占45%),而后天环境和后天的经验更有助于增进智慧潜能的推展,因为脑的极微细胞,不同于一般物质,它是越用越灵活的。不经磨炼的大脑,只有反射运动及本能活动而已!

所以,一个生下来就资质优异的儿童,假如缺乏后天良好的教养,他的成就也就“小时了了,大未必佳”,发展非常有限了。

人类运用潜能的比例,也可以看出智愚的分别程度。据精神科医师指出,普通人只使用了潜能总数的4%,高智慧所谓“天才”的人,却使用着更多的潜能比例,父母如果能够帮助孩子充分开发潜能,我们可以说就是“制造天才”了。

由于蒙台梭利看到了这个现象,所以她主张以“提早教育”和“感官训练”,来开发潜能。也终其一生地设计出符合儿童不同阶段的各类教具,使儿童借着亲自操作的机会,提高基本智力,同时也达到开发潜能的目的。

然而,为什么她会侧重感官训练呢?因为人类的学习始自感官(视、听、味、触、嗅等五觉)的直接接触(具体),例如一生出来就会吸吮,小孩子喜欢以手去摸东摸西(由具体到抽象),所以,增加智力的第一步就是敏锐孩子的感官机能。

现代各派心理学共同断言,幼儿时期是身体变强期、心理奠定期、精神奠基期、人格形成期。大多数成人的基本情况、心理状态、行为趋向及其他问题,都始于幼儿期。蒙台梭利“吸收性心智”的有无把人生的幼儿期和其他时期划分开来。幼儿期工作的重要性超过其他时期的教育,在那里有着成人心理与行为方式的几乎一切秘密。虽说俗语有“3岁看大、7岁看老”的经验之说,但从文化与知识中证明它却是人们几千年文明史后的当代发现。因此,幼教工作者应当是最好的专家。但人们所做的正相反:对幼儿教育的力量投入最差。做幼教工作的人,又似乎总是逊于其他事业中的人,这就使人类自身的发展速度缓慢。

近20年来,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和大脑生理学家的研究,证明了蒙台梭利所说“人到3岁时在智力和性格上已经定型了60%”的道理,也知道了她为什么说“两岁以前更重要”的原因。所以,我们在孩子的童年,假如不培养健全的人格,又怎能期待他长大后能够拥有健康成熟的处事态度呢?

孩子喜欢“工作”甚于游戏

在蒙台梭利的词汇中,“工作”一词使用频率较高,这里所谓“工作”(work)与我们通常所理解的概念有所不同,她泛指的是一种手脑结合、身心协调的作业。有人认为,蒙台梭利的教育原理可用“工作”两个字来综合。

蒙台梭利认为,工作是人类的本能与人性的特征。她声称在“儿童之家”发现了一件令人惊讶的事实,即:儿童竟然“喜欢工作甚于游戏”。儿童喜欢操作教具,并从教具中得到满足与乐趣,毫无厌恶与疲倦的表情。她说:“儿童的‘工作欲’正象征着一种‘生命的本能’,在顺利的环境下,工作这种本能会自然地从内在冲动中流露出来。”她认为,儿童的工作与成人的工作性质并不相同,它有以下特征:——遵循自然法则,服从内在的引导本能。

——无外在目标,以“建构为人”或称自我实现、自我完美为内在目标。

——是一种创造性、活动性与建构性的工作。

——须独立完成,无人可替代或帮助完成。

——以环境为媒介来改进自己,形成自己与塑造自己的人格。

——依自己的方式、速率进行,为自己的内在需求而重复。

因此当孩子严肃地做面前那件工作时,你千万不能认为那是毫无意义的,甚至以为他是学着马戏团走钢丝的游戏。其实他是在做着一件神圣的事——学习成人的正确走路和沉静细心。

就蒙台梭利的幼儿教育来说,“工作”的目的是训练孩子的手眼协调,做事聚精会神,并体验“独立”的滋味,而且能有秩序地完成一件工作。同时也借着四肢的活动,使孩子的人格、智能与体能同时得到发展。

孩子“工作”的目的是为完成自我。大人刚好相反,他们的工作是为满足“目前社会所有”、“目前生活所需的衣、食、利、欲”,是为了维持生命!

所以,哪怕是孩子专心地在玩泥巴,你看到之后都应该高兴。虽然他手上、脸上、衣服上都脏,而且捏得也让你看不出什么“名堂”,但在他内心却是干净而高尚的,说不定是在建一条捷运铁路,或是修新的长城,甚或是学你做包子、面条。因为他在专心地用头脑想,用手、眼和着泥水而忙碌!这些活动、这些体验都是为着要成为一个未来世纪的新人。

为什么孩子会高兴入神地玩泥巴?倒不是他对泥巴有什么样的渴求,而是他有股内心的“需要”,需要有东西,让他们的双手不断地活动,接触事物、体验感觉同时发展智能。

或许刚开始,他想捏成一匹马,可是你怎么看也只像一团稀巴烂泥,那是因为他手脑并不能完全协调。经过一段时间,你可以发现,他已经会运用方法,东补一块、西捏一点,似乎已经有些马的雏形了,这表示他的手脑对于“捏握”这件事已经逐渐协调、逐渐配合了!

或许3个月后,他突然对剪纸感兴趣,那就表示他的“内在需要”又导引他往另一个眼、脑和小肌肉协调的发展途径去了。蒙台梭利认为,幼儿期的各种感觉练习及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等自发的活动,都是工作。工作可充当中介作用,将传统教育中根本对立的两个概念“自由”与“纪律”有机地联系与统一起来。换言之,工作可促进非压迫、非强制的纪律的形成。

蒙台梭利还具体分析了工作之所以能促使纪律形成的原因。

其一,从生理的角度讲,工作有助于儿童肌肉的协调和控制。她认为,儿童之所以能遵守纪律,实际上意味着他们具有正确支配自己行动的能力,而幼儿最大的困难是缺乏这种能力,通过各种工作可起到协调、控制肌肉的作用。

其次,从心理的角度讲,工作有助于培养意志力。儿童服从纪律的先决条件是有一定意志力的,因此,意志和心灵的形成必须先于服从,而使儿童全神贯注于作业则是培养意志的一个途径。在工作过程中,对意志的激发和抑制的能力就可得到发展。

第一、作有助于培养独立性。蒙台梭利此处所谓独立性主要是个生物学的概念,即能自我支配,依靠自己的器官满足自己的欲望和要求。她认为,如果使儿童沉浸于工作,使他们学会“依靠自己”,从工作中获得乐趣,满足自己的欲望,这样,人人专注于自己的工作,儿童之间没有妒忌,没有争吵,良好的纪律就体现出来了。蒙台梭利还认为,只要儿童自发地工作,在工作中就会学会尊重他人的工作权力及懂得“善”和“良好的规范”。

从蒙台梭利的上述分析来看,显然,工作之所以能促进纪律形成的根本原因是由工作的性质、特点决定的。由于工作欲是儿童的一种内在冲动,工作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必经之路,因此只要引导得法,就可导致非压迫的纪律的建立。蒙台梭利说:真正的纪律是通过工作第一次显现出来的。到了某一时刻,儿童对一项工作有了强烈的兴趣,我们从他脸上的表情和长时间全神贯注于一项活动就可以看出,这个儿童已走上了纪律之路。

在形成纪律的过程中,蒙台梭利和卢梭一样,完全排斥了“说理”的作用。她认为,幼儿仍处于潜意识向有意识的过渡阶段,成人的说教不会奏效。此外,采取强制命令去束缚儿童将压抑儿童的个性,这是违反自由原则的。

澳大利亚教育家康乃尔认为:自由、工作和秩序是蒙台梭利为儿童营造的建筑物的三根主要支柱。总的来说,蒙台梭利通过工作而统一起来的从自由经做工作而到有秩序的纪律教育思想是富有创见的。

编制适合孩子的教具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教具与玩具是不同的。“教具”带有“教育”的功能,所以它具有严肃的意义,不能随意地被安置在厨房或者客厅,也必须有专属的“活动室”与特定的使用规则,如此它的功能才能被尊重。再者,由于教具具有特定的教学作用,例如粉红塔,为了让孩子能以触觉与视觉来分辨大小,所以在颜色上也就设计成单一化,目的在于造成注意力的集中,而不会为其他因素所干扰。但是,在孩子能完全地熟悉这个基本功能后,它能被允许与其他教具变化地使用。

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针对人的各种感官,专门设计了各种有独创性的教具。这些感官教具大致具有以下重要特点及使用要领。

教具根据其用途分为不同的种类,每一类教具基本上都由若干部件组成。所有部件除了某一维度(如大小、重量、频率高低等)有量的差异外,其余的性质相同。例如,训练感知重量的教具,所有的部件均同质、同形,只是每个部件之间存在量的差异,以便使儿童通过操作这套教具,训练对重量感觉的敏锐性。每种教具各训练一种特殊的感觉,蒙台梭利要求在训练时,应尽可能排除其他感官的干扰,以便使所要训练的感官得到的印象尽可能纯正和清晰。例如,为了训练触觉,要求儿童将眼睛蒙上,或者在暗室中操作触觉的教具,以便排除视觉的干扰。蒙台梭利强调:惟有集中精力,全神贯注地工作,这种工作或教育才具有最大的发展价值。

教具具有教育孩子了解大小、轻重、高矮、乃至最大、次大至最小,让孩子能产生次序、顺位等等“秩序”感的教育特质。这种特质不只显现在教具的本身,也旁及到外围的一切行动。所以,使用者必须有秩序地取下教具,有次序地归位以及要尊重它、维护它的素养。在这样教养下的孩子,长大了就会尊重“长幼有序”和“先来后到”等社会伦理和社会秩序。

至于玩具就不一样了!玩具的制造,虽然有些也带点教育意义,却不是十分明显,它的大部分目的只是想利用小孩子的好奇心,想赚妈妈荷包中的钱,而妈妈为了暂时免除孩子的纠缠,或是爸爸想同时满足孩子和太太的要求,也就不惜花费地买回家去。但孩子玩了不久,玩具就成了废物。仍旧满足不了孩子的好奇,而且引起一连串的后遗症。

而在蒙台梭利教育法里,教具则取代玩具成为教育的最重要的辅助者了。

蒙台梭利的教具究竟有多少种?依荷兰宁惠斯公司的目录,至今已有349种之多,但实际上哪些是蒙台梭利自己所创制的,却很少有人去研究,可见有一些必是经由后人自己发展出来的。其实这相当符合蒙台梭利的教育精神,因为她不曾认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一种永恒的结论。她明白生命具有变动性,所以随着时代的变迁,教育的发展必会有些因循,也有所创新。因此我们会说只要合乎蒙台梭利教育法的要求和作用,妈妈们也可以在家里替孩子做。但千万别去买那些复杂的,连自己都弄不清楚的电动“玩意儿”,惹得孩子和自己生气。

对“教具”一词,蒙台梭利本人曾公开地表示,她不喜欢这个名词,正确的名称我们应该叫它“工作材料”。它的主要作用,是供给幼儿做成长“工作”时所用的“材料”,是兼具增进智力和改善性格的目的,而不愿被世人称之为“教具”。然而这个用法,由来已久,我们为了方便沟通,也就习用下来了。只不过,在使用者的心中,必须非常明白:它不像老师手中的那根教棒,不是辅助老师教课的物品(“辅助老师授课”就成了以大人为中心),它是让孩子在其中“自我教育”、“自我启发”的媒介物,而非玩具。

蒙台梭利教具不选用五彩杂陈的色泽,而是以朴实、干净的色调为主。因为它具有教育意义,所以通常用单色调,突显真正的教育目标,也就是具有孤立的特性。例如:粉红塔的10块木头全部都是粉红色。

由于教具的最重要目标,是为符合儿童的内在需要,所以在大小、尺寸上,只以儿童的能力为考虑范围,例如:粉红塔最大的一块,孩子也可以搬得动。

每项教具都有能够吸引小孩子的因素,例如粉红塔木头的重量、颜色,或者勺豆子时豆子沙沙的声音。教具的设计,以供给一个人操作为主要考虑目标。

每项教具的单独和联合使用,都有其步骤和顺序才能完成。而且不管在设计上或者在使用方法上,都是由简单到复杂,其主要目的是增减培养孩子了解步骤,重视秩序,并间接地培养其“内在纪律”。

在设计上,具有控制错误的特性,可以使小朋友自行发现错误、而能自行改正,例如:粉红塔有10块,最小的1块是1公分的正立方块,最大的1块为10公分的正立方体,所以最大块与次大块刚好差1公分。在堆完塔后小朋友可以拿起最小的那块,量一量各块之间的差距,他会发现恰好都是1公分。

依蒙台梭利自己为“儿童之家”写的手册上说明,教具有动手教育、感官教育、语言与知识、自由、书写、阅读、做算术、及品德教育等8项。后人为方便陈述,又将它们归纳成以下4项:——日常生活教具“中国人用筷子吃饭”、“苏格兰的男人穿裙子”,从这两个陈述中,我们即可引申出日常生活教具的特质:首先它依各个文化的不同,内容也就不会完全相同。其次日常生活的一切活动,大都可纳入这一项目中。基于以上的原因,蒙台梭利并未替这项训练列出教具的目录,而希望导师能协调“智能启发”与“文化常规”的双重要求,自己研制教具,整备环境。依照美国的分类,将日常生活这项练习分为4大类:(1)动作:例如划直线走路等。

(2)照顾自己:例如穿脱鞋子、衣服等。

(3)照顾自己的环境:例如拔草、浇花。

(4)礼貌:例如打招呼等。

日常生活教育的目的,最主要是在于训练感官能力和肌肉活动两者之间的协调。因为对幼儿来说,动作的平衡会促进智能上的发育,而且手眼的协调也为他们将来的写字画图能力,作了“预备”的工作。比如说想要写字,就需要手部小肌肉发育起来,而在蒙台梭利的日常生活教育上,就包括了小肌肉的练习,时日一久,自然水到渠成,正可以发达到有握笔描画的力量,和越来越准确的“有模有样”的程度。

——感官教具

这类教具的范围包括视、听、嗅、触、味、温、压、辨认立体以及色彩等各方面的感官训练,将颜色、气味等抽象的感觉带入具体实物,用以启发孩子认知的敏锐性,为进一步的教育目的立下根基。例如:“嗅觉瓶”练习辨别气味浓淡及各种气味间的感觉不同,让孩子经由亲自的体验而有清清楚楚的辨认能力。所以,这项教育的作用是:(1)用合理的方法,直接帮助感官本身的发展。

(2)形成婴幼儿“自发性”的发展,也就是进一步让婴幼儿会自动地观察和思考。

(3)为使幼儿能适应现在和未来的社会,因而必须先奠定他们对环境有卓越的观察力,养成从观察到试验的科学习性。

这三种目标,都可在蒙台梭利教具的教育效果中产生出来。例如,导师在用教具训练他们的观察能力的同时,也必须让孩子从中辨别相似物和对比物,在心智上产生“推断”,而能做成“决定的思考”和行为。

蒙台梭利教具操作,着重训练儿童的“工作历程”(秩序观念和习性的培养),远比要求他的“工作结果”(会做)更为重要。这点意义,希望母亲和一般教师一定要特别重视,才不至于“本末颠倒”。

——语文教具

蒙台梭利教育法常常是运用间接的方法来帮助孩子的发展,在语文练习上更是如此。她先不直接教儿童拿笔写字,而是从日常生活练习开始,就已经开始预备了(例如勺豆子时的肌肉控制、协调)。并且主张在孩子一出生,大人就应该提供一个充满语言与文字的环境,让他自然地由感觉到领悟周围的一切。例如,自小就不断地对他说话;大约在孩子会走路以后,就在孩子用的毛巾上写上他的名字等。因为孩子的成长需要相当的时间,因而要逐步渐进地去培养,由大人的间接预备功夫,养成孩子具有直接的学习与领悟的能力。

由于儿童有主动学习的能力,所以,我们就应该在他的生活环境中,为他预备一些以间接训练的道理所制作的,培养孩子书写能力的教具。例如常见的“砂纸字板”,是让孩子用手指去触摸砂纸中的字形(不用细笔,用手指),利用这种预备写字的间接练习,养成他头脑对眼力和肌肉间“发号施令”的协调能力。

另外大人也可在环境中,预备许多不同内容的书籍、图片,让孩子去接触、去翻阅,使他们的常识能逐渐丰富。

——数学教具

蒙台梭利认为人类的学习过程,是由简单到复杂,具体到抽象的。所以在面对“数学”这种纯抽象概念的知识时,唯一让孩子觉得容易学习的方法,也只有以具体、简单的实物为起始。让孩子们在亲自动手中,先由对实物的多与少、大和小,求得了解,再自然而然地联想起实像与抽象间的关系。

以孩子为中心

蒙台梭利教育的原则是以孩子为中心,通过对他们的深入了解,尊重其人格尊严和成长过程。从促进儿童身心发育角度去设计教学,为孩子一生奠定智慧与品格的良好基础,培养自主、持续的学习和工作习惯。

爷爷不是一生下来,就白了胡子,孩子也不是一生下来就长得这么高,都必须经过由幼小到成年的连续过程,才有现在的自己。但是只要问:是什么力量让我们长大的?恐怕没有人能够说个所以然。其实,生命自然而然地发展,看上去很像极为随意,实际上,却充满着秩序和规律(一定由小到大,由简而繁),在一定的自然法则下,万物生生不息!

蒙台梭利在观察中,就注意到了生命“自然发展”的事实,她发现人的“完成”,实际上是经由自己的不断活动来达成的。比如“母鸡孵蛋”,母鸡生下鸡蛋之后,它能做的,也只是供给蛋的温暖,至于蛋壳里的“胚胎”如何变成小鸡,就得靠蛋壳内的“生命”自己去一步步地完成了,老母鸡无论如何着急,也控制不了蛋壳里的小生命。

蒙台梭利更追根究底地往上找寻生命体自我活动的根据,她发现,儿童在出生以前,就具有了发展的预定计划,由于这个计划从生命的一开始就已存在,正如鸡蛋会变成鸡,人的受精卵会要成成胎,变成人。所以她称未出生之前,便具有这种“开展功能”的儿童,为“精神和肉体胚体”。“胚体”在卵受精的那一时刻,就含有了“未来成为人”的这一大自然的“预定计划”,于是“预定计划”也按着大自然订下的步骤,产生了自我实现的活动,不断地自我活动,完成了伟大的生命。

“计划”靠着“过程”来达成,那过程又靠着什么来推动?答案是“内在需要”。

幼儿在心理与生理上的发展速度因人而异,所以儿童成长阶段的进程也会各自不同。然而相同的是:为了使身心成长,从胚胎个体开始,会有很多的内在而非外显的需要出现,“内在需要”会导致“个体”主动地去寻寻觅觅,找它要的“东西”,以满足迅速成长的目标(例如刚出生的婴儿肚子饿了,他会闭着眼睛找,用嗅觉找奶香,用嘴唇去找奶头,解决饿的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假如大人注意不到这个事实,不能明白孩子会因“内在需求”而驱使他“主动活动”,反而认为孩子只是一个被动的空容器,需要大人填塞,就会出现养育上的“差错”了!孩子需要大人的“援手”,但不需要填塞;需要大人了解和尊重他们的“内在需求”,帮他好好地长大成人!

所以就“教育”的立场来说,大人能做的,是为孩子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任由孩子在其中去自由地选择,不受干扰地满足他的内在需要,使生命能够自然地发展,一步一步建构成一个完美的大人。

这些成果的获得,与教师在儿童学习发展过程中的适当介入有极大的关联。在“引导”孩童时,老师必须让他们不太感觉自己的存在,这样,若有需要,教师可以随时帮忙,而决不会成为儿童与经验间的阻隔物。

一个教导一般用法的课程,会冷却孩子对知识的狂热,就如同它会冷却大人的狂热一般。保持这份狂热的活跃是真正的指导秘密,其实这不难,只要以一种尊重、镇定及等待的态度来看儿童的行为,只要儿童能在他的经验里及举止动作上无拘无束。

然后,我们将会注意到儿童都有他想要开展的性格:他有原创力,他选择自己的工作,依着内在需求而坚持或改变工作;他不怕付出,而是寻求机会付出,并且兴高采烈地尽力克服困难;他的合群是要与大家分享他的成功、发现他小小的胜利。因此,并无必要介入太多。“静观等待”是教育家最好的座右铭。

让我们等待在旁,并随时准备与孩子分享及分摊愉快与困难的经验。他若需要我们同情,我们应该乐意并且全心地回应。让我们带着无比的耐心去对待他缓慢的进展,用热忱及高兴去迎接他的成就。

我们都希望自己工作时不被干扰,努力时没有障碍,需要朋友时他们能及时伸出援手,看朋友与自己同甘共苦和他们同进退,信任他们——这是我们所需的好同伴。同样的,儿童也是人,也需要尊重,尤其他们“天真无邪”、前途无量,更该如此对待。我们所要求的,也就是他们要的。

然而,一般来说,我们都不尊重我们的孩子。我们不考虑他们特别的需要,便强迫他们顺从。我们压抑着他们,更过分的是态度粗鲁,而我们还期望他们顺从及守规矩,我们明知他们模仿的本能有多么强,他们是多么崇拜我们。任何情况下,他们都会学我们的模样。因此,我们若希望他们的心能发展出这样多的仁慈,我们就使用那么多的慈爱去对待他们吧!所谓慈爱,不是指拥抱。难道我们不应该称那些第一次碰面就拥抱我们的人为粗鲁、无教养吗?慈爱是揣摩他人的希望,顺从他们,甚至必要时抑制自己的欲望。这就是我们必须对待儿童的慈爱方式。

要了解孩子们所需,我们必须以科学的方法来研究他们,因为他们常不自觉自己的所需。这些是来自生命的呼唤,根据不可知的法则,期望能表露出来。至于表露的方式,我们所知有限。当然,孩子成长为大人是借助一种神圣的力量,就如同孩子的形成,也是借助此种力量从无到有一样。

我们在这个奇妙的过程中,所做的干预必须是“间接的”,我们教师在提供了这个生命在发展过程中需要的“方法”之后,必须充满敬意地等待儿童成长。

让我们“释放”这个生命去成长,只要是对他好,让我们当个安静的观察者。这就是我们全部的使命。也许当我们在观看时,随时提醒自己那句慈善耶稣所说的话:“小孩子受了多少苦,才到我的跟前来。”也就是说:“不要阻碍他们,只要他们是自由的、无阻碍的,他们自然会来找我。”

有准备的环境

遗传无法完全决定人一生的智或愚,后天的环境对人出生后的智能发展才有着大部分的影响。蒙台梭利说:“环境就像人类的头部,影响着孩子的整体的发展。”基本地来说,蒙台梭利教学法包含了四大要素——环境、教具、教师和儿童。其实综合起来,它们应该是一个整体教育孩子的环境。

蒙台梭利认为,教育有两方面的目的:一是生物的目的,即帮助个人的自然发展;另一个是社会的目的,即个人能适应并利用环境。而“教育的基本任务”是使二者结合,使每个儿童的潜能在一个有准备的环境中都能得到自我发展的自由。何谓“有准备的环境”?其作用、特点是什么?

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内在潜能是在环境的刺激、帮助下发展起来的,是个体与环境之间相互作用的结果。她指出,旧的教育只包括教师和儿童两个因素,对于环境是不重视的。新的教育应当包括教师、环境和儿童三个因素,三者之间彼此都应发生作用。这个环境之所以必须是“有准备的环境”,是因为现代人们的生活环境极其复杂,许多地方对幼儿并不适宜。一个孩子出生后要适应这样的世界,取得经验,就需要成人的帮助。为此,必须在成人和儿童的世界之间建立一座“桥梁”。所谓“有准备的环境”就是要起这样一种桥梁作用,其目的是使成人的世界适合儿童的发展。

如何为儿童预备环境呢?蒙台梭利认为,对于新生婴儿而言,最好的环境就是父母本身:母亲必须喂养子女,当她出门时不应单独将他们留在家中。儿童需要营养与联结母子间的爱,因为它们可解决儿童适应上的困难。

她认为婴儿唯有与父母相处,仿效其言行,才能成长而适应世界。显然,蒙台梭利的上述观点在很大程度上是重复了卢梭的主张,同时也是针对当时许多贫民家庭对子女照顾不周的问题而提出的。

对于3岁以后的儿童,蒙台梭利则主张为其提供一个能激发其活动动机的预备环境。她所谓“有准备的环境”主要是针对3~6岁的幼儿而言的。根据自己开办“儿童之家”的幼儿教育实践经验,蒙台梭利对“有准备的环境”提出了以下标准和要求:——必须是有规律、有秩序的生活环境。

——能提供美观、实用、对幼儿有吸引力的生活设备和用具。

——能丰富儿童的生活印象。

——能为幼儿提供感官训练的教材或教具,促进儿童智力的发展。

——可让儿童独立地活动,自然地表现,并意识到自己的力量。

——能引导儿童形成一定的行为规范。

蒙台梭利在她的著作中曾描述了她所创办的“儿童之家”的情形,可作为所谓“有准备的环境”的一个范本。她说:“儿童之家”并没有什么固定的形式,而是给儿童提供了活动和发展的一种环境。

首先,蒙台梭利说:“所谓‘儿童之家’是指能够供给孩子发展机会的环境(注:不要误会为孤儿收容所),这种学校并没有一定的规格,可以按经济情况与客观环境而定。不过它必须像个家。”也就是说,不能光是一两间同样大小的教室,必须有几个房间,有庭院,院子里有遮风避雨的设备——孩子可以在户外活动,让他们放些自己喜爱、自己照顾的小花、小草、小动物、小摆设。

比如说它附近有绿色树成荫的花园,儿童们可以在树阴下游戏、工作和休息。它还有专门为儿童设计的工作室和休息室。工作室是“儿童之家”的最重要场所,置有长玻璃柜和带有两三格小抽屉的柜。玻璃柜很矮,儿童可以轻松自如地到柜中取放各种器具。在抽屉柜里,每个儿童有他自己的一格抽屉,用以存放个人物品。墙的周围挂有黑板,儿童可以在上面绘画写字。还贴有儿童喜欢的各种图片,并经常调换内容。工作室的一个角落还铺上了地毯,儿童可以在地毯上活动。休息室则是儿童彼此交谈、游戏和奏乐的地方。此外,饭厅和更衣室都按儿童的特点和需要布置。在这样的环境中,儿童是主人,他们饶有兴趣地活动着。每天的活动时间从上午9点到下午4点,包括谈话、清洁、运动、用膳、午睡、手工、唱歌、照料动植物,以及各种感官和知识的训练、学习等。儿童的学习、工作可由自己安排掌握,不受规定时间的限制。

由此可见,蒙台梭利所谓的“有准备的环境”就是一个符合儿童需要的真实环境,是一个供给儿童身心发展所需之活动、练习的环境,是一个充满自由、爱、营养、快乐与便利的环境。

适应环境是孩子成长的本能

1920年,在印度的东北部发现了两个女狼童,一个8岁,一个两岁,她们因为从小与狼一同生活,生活习性完全与狼一样,口不会吸吮,两手不会抓东西,甚至连声带也发生了变化;夜晚常常不睡觉,只是不断地吼叫;不会站着走路,只会爬行,耳朵亦如狼耳,常常会动(人的耳朵不会动),一切的生活方式均显示出不能适应的情况,其中活得较长的8岁女狼童,在17岁时去世,中间虽经过9年人类文明的教导,但仍旧无法成为真正的“人”。这个事例,使我们发现了两件事实:首先,虽然她们本质上是人类,但因为从小不在人的环境中长大,也就发展不出人类的特性。

其次,人类有适应环境的本能,为求取生存,他能够因应不同的环境,而发展出适合该环境的特征来。

蒙台梭利曾将“环境”比拟于人的头部,强调环境对小孩的重要性,因为人类的一切成长都与头部有关,它是发号施令者,控制着生理与心理上的发展成熟度。正如前一章所提过,环境对个人的影响实际上远比遗传重要,它甚至可以决定一个人的智愚和成败呢!

在教育上,后天良好环境的影响能够弥补个人先天的不足,诱发内在的潜能,使可凶、可善的人性导向正常化的发展。

对个人成长而言,个人的成长一定要与环境相适应,如果不能相适应,人的基本能力便无从发展甚或消失,严重的甚至会导致不能生存,正如前面狼童的例子,她们不但失掉了人的本性,而且将她们带回“人”的世界后,由于年龄已大,已经无法适应人类的生活方式,生命也就非常短暂。

任何事物,包括万物之灵的人类,想要生存,就非得适应环境不可。反而言之,“适应环境”也是万物的一种本能。例如:长在沙漠上的骆驼,它们为了适应早晚温差大的气候,生理上就发展出了各种特殊的器官。而人类呢?我们以语言能力一例来说明本能的适应现象。例如母亲不希望孩子讲粗话,小孩子居然朗朗上口,完全是他自己从环境中学来的;一个生长在英语系国家的孩子,他家附近住了许多墨西哥人,孩子的父母对西班牙文是一窍不通,而他却能说得极为流利,实际上成人们谁也没有教他,那也完全是他自己从环境中自然学得的。

蒙台梭利也曾以一个例子来说明这种关系:“例如有些小孩一生下来,母亲即撒手人寰,那么小孩所学会的东西很明显的不是经由母亲所教的。”这完全是人一生下来,就有适应环境的本能,帮助他生存,甚至驱使他去发展未来生存必备的生理或心理机能。也就是说,人类的各种智能与体能都是因为适应环境而增长的。

智能的成长,除了因为先天年龄的限制,而呈一定的发展规则外,个体与环境相适应的好坏,亦是促使智能成长快速或者缓慢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蒙台梭利认为:“个体与环境相适应的结果,是和两者之间的内容(品质、频率和数量)以成正比的关系而发展的。”

也就是说,假如能给儿童一个非常丰富,能提供学习刺激的“环境”,而儿童在这环境中也能勤勉,多方的去“适应”,那么智能成长的速度和品质必将是很好的!

蒙台梭利科学的幼儿教育,推翻了以往以大人为中心点的教育观念,真正地实践了以孩子生命力为活动中心的教育目标,所以它是一种新的教育。蒙台梭利以她科学的客观观察,发现了儿童的独特的生长秘密(法则),也发现了“成长”实际上是一种综合性的工作,在“环境”、“教师”(大人)与孩子之间必定要有一个紧密性的联结,利用这三者间的不断效互作用,帮助孩子正常发展。

于是这种“实事求是”的方法,不再有一成不变的刻板模式,它不断地从证验中求事实,再由事实中寻找方法的科学精神,这正是蒙台梭利教育法的最大特色。

蒙台梭利受卢梭、柏格森、麦独孤等人及宗教的影响,提出儿童不仅具有肌体,还具有一种内在的生命力。儿童的生命力“是一种难以捉摸的东西”,正像一个“生殖细胞”一样,确定着个体发展的准则。

她说:“儿童的生长是由于内在的生命潜力的发展,使生命力显现出来,儿童的生命就是根据遗传确定的生物学的规律发展起来的。”蒙台梭利还指出,人们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他们没有意识到生命有自己的发展规律,儿童具有一个积极的精神生命,”因而“有意无意地压制”儿童,在教育上采取了一系列错误措施。由于大力推崇内发论的缘故,因此她在谈到环境的作用时声称:“环境无疑在生命的现象中是第二位的因素,它能改变、包括助长和抑制,但它从来不能创造。”但这只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长期的教育经验又使她坚信,环境对人的智力、心理的发展是举足轻重的,决不可忽视。因此有时又说:“把头等重要性归因于环境问题,这形成了我们教育方法的特点。”

感官训练

重视幼儿的感官(或称感觉)训练和智力的培养,这是“儿童之家”的重要特色,也是蒙台梭利方法的一大特点。

在《蒙台梭利方法》一书中,约四分之一的篇幅专门论述感官教育及与感官教育有密切联系的知识教育。蒙台梭利重视感官教育主要是基于以下原因:第一、儿童正处在各种感觉的敏感期,为了不失时机,使感官得到最充分的发展。

第二、感官是心灵的门户,感官对智力发展具有头等重要性。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在进入“儿童之家”以前,已在无指导的情况下吸收和积累了大量杂乱的印象,而正确的智力活动是建立在清晰的概念之上的,故整理印象应是智力发展的第一步,这也需要通过感官教育才能办到。

第三、与蒙台梭利早期从事特殊教育时所形成的一个基本信念,即“智力低下与其说是医疗问题,不如说是教育问题”有关。她认为通过感官教育,可以对某些因感官存在缺陷而影响心智发展的儿童进行及时补救。只要这些感官缺陷在敏感期之前被发现,就有可能通过感官教育得到较大的改善。

基于上述认识,蒙台梭利极为重视感官教育。她的感官教育主要包括视觉、听觉、嗅觉、味觉及触觉的训练,其中以触觉练习为主。她说:“幼儿常以触觉代替视觉或听觉,即常以触觉来认识周围事物,因此更应该重视触觉。”这一主张和卢梭相似。

读写算的练习

在是否让幼儿学习读写算的问题上,一般的心理学家认为,幼儿期的主要任务是获得生活经验,及通过活动、游戏等形式去发展各种能力,不应过早学习文化知识。与此相反,蒙台梭利认为,3到6岁的儿童已具备学习文化知识的能力,这种能力是与具有吸收力的儿童心理特点一致的。教育者应当利用这种能力,为儿童准备适当的教材、教具,并提供正确的学习途径。下面主要以写字为例简介蒙台梭利教幼儿学习的有关方法。

在“儿童之家”里,可谓异乎寻常的是,蒙台梭利打破常规,将写字的练习先于阅读的练习。她认为文字的书写关键在于握笔,即肌肉的控制能力,因此,主要通过触觉的训练就能循序渐进地过渡到书写练习。蒙台梭利识字法的渐进程序大致如下:第一阶段,练习执笔、用笔的机械动作,训练儿童的肌肉机制和握笔能力。属于手工作业的绘画练习可作为握笔能力训练的间接准备。

第二阶段,掌握字母的形体。大致可分为三个步骤:(1)通过视、触、听觉相结合的练习,了解字母形体。可以从砂纸上剪下大型的手工体字母,贴在方形的硬纸板上,让儿童把视、摸、描和发音结合起来。

(2)辨认字母的形体。即当儿童听到某个字母的发音时,能从教师所给出的一些字母中辨认出该字母的形状,并选出来交给教师。

3)记住字母的形体。教师可将字母放在桌上,几分钟后,再问儿童:“这是什么?”

以使儿童巩固记忆。蒙台梭利认为,通过上述步骤,儿童可以掌握字母。当儿童熟悉字母后,就可以给儿童一支笔,临摹字母,开始练习写字。

第三阶段,练习组字和词。由于意大利文的拼写和发音十分接近,因此这一点对儿童并不困难。蒙台梭利受德弗里“突变理论”的影响,认为儿童由于通过多次的触摸等活动,知道了字母的形状,很快就能“爆发”出写字的欲望和能力来。这时他们会连续地写,到处去写(包括路上、门上、墙上乃至面包上)。蒙台梭利认为儿童的这种举动不是为了执行任务,而是服从内部的冲动。在“儿童之家”中,据说4岁的儿童毫不费劲地就学会了写字,这在当时曾被视作奇迹。

掌握了文字书写的技能之后,儿童再转入阅读学习。阅读教学及算术教学也都遵循由简单到复杂的程序,有时可采用生活中的实例,但主要的途径仍然是各种感官教具。蒙台梭利经过实验,证明所有儿童都具有学习读、写、算的能力,遗憾的是人们并未认识到6岁前的幼儿已进入学习的敏感期,并否认他们有学习读、写、算的可能,这就严重影响了儿童的发展。

蒙台梭利的上述思想为儿童的早期文化教育提供了理论和范例,富于启迪和借鉴的意义。

很多其他国外教学法都不在幼儿园阶段教孩子识字、做算术。但蒙台梭利教学法则不同,它使用多种作用于感官的教具循序渐进且科学地教孩子阅读,并在算术、自然知识等方面打下扎实基础。有能力的孩子还可以接触到很多颇为高深的内容,比如:平方、立方的概念,太阳系九大行星等自然与物理知识。成年人往往觉得不可思议,学龄前幼儿怎么能理解这些复杂知识呢?但当你仔细研究蒙台梭利教学法后就会恍然大悟。

日常生活技能的训练

蒙台梭利把身心协调,手脑结合的活动(或称“工作”)作为教育工作的关键和指南。蒙台梭利教学法的全部要点也在于联合手与脑的动作。她声称:“自由就是动作”“动作是生活的基础”,动作练习具有发展智力的目的。她认为如果儿童在每个发展时期都能够从事适合其自然需要的,既动手又动脑的特殊工作,就可以造就和谐的个性。

教导孩童“动”是很复杂的一件事,因为他们必须先具备各式协调的动作。如果没有适当教导,他的动作便会乱七八糟,而这类杂乱无章的动作正是儿童的特征。这“动”的现象便构成了儿童所谓的“不听话”、“顽皮”。

通常大人对付这些举止是反复说着无用的话:“不要乱动。”然而,从这些动作里,儿童正试图将有益的动作组织融合起来。因此,我们必须停止那些把孩子搞成静止状态的无益言词或举动。

蒙台梭利认为,应该对他们的动作下达命令,注入规则与秩序,促使他们早日学会真正想做的动作。这也是儿童在这个年龄该完成的教育目标——训练肌肉。一旦孩童有了方向,动作有了明确的目的,孩童便会安静下来且心满意足,成为一个热切积极的工作者。这种“动”的教育是促成“儿童之家”规律的主因之一。

蒙台梭利的感觉训练、读写算的练习,在一定程度上是通过动作练习实现的。它们属于蒙台梭利教育体系中“发展的练习”。另一类练习则为实际生活训练,又称为“肌肉教育”或“动作教育”。其中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日常生活技能的联系。

日常生活训练更重要的目的,是可以在人格形成上,培养出孩子的独立、专心、协调、秩序等等习性,奠定良好发展的基础。

而这些练习也可以培养社交能力,比如说:活动室里的蒙台梭利教具只有一套,所以当一个孩子在玩倒水的工作,另一个孩子也想玩时,她就必须“等待”。更如礼貌、问候等日常生活常规也包括在这项练习中,提供了孩子相互交流,彼此配合的机会,促使他们从中了解社会行为。

日常生活教育,可以说是蒙台梭利教育的入手处,假如这个部分没有做好,就出现不了蒙台梭利现象(秩序→专心→反复练习→协调),而往后的感官、数学教具部分也就不能做得很好,无法达到最大的开发效果了。

蒙台梭利认为,通过日常生活技能的练习,可培养儿童自我料理的能力,从而有助于儿童独立性的形成;此外,她还认为这种练习是一种要求神经系统与肌肉高度协调的综合性运动,对儿童的发展也不无裨益。在“儿童之家”里,蒙台梭利设计了不少诸如练习走路、正确的呼吸、说话乃至开抽屉、开门锁、系鞋带、看书等一系列的练习和专门的教具。她要求儿童在练习时应掌握要领,力求将动作完成得准确、迅速。为此还可将较为复杂的动作(如穿衣)进行合理的分解,指导儿童有分有合地进行练习。她要求儿童进行的每一种动作,不仅要达到动作的目的,还要注意达到目的的方式。

蒙台梭利接受了卢梭的影响,主张儿童应多到大自然中从事自由活动。她认为儿童从事在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园艺活动有很多益处:其一,可使儿童脱离人为生活的束缚。其二,符合儿童的兴趣,有益于儿童的健康。其三,能练习动作的协调。其四,可发展儿童的智力。主要表现为可训练儿童的感觉、观察力,识别事物的异同,激发他们探求事物发展内部原因的求知欲。其五,可以发展预见性。她认为幼儿所想的只是眼前的事物,而不考虑未来。但当他们通过园艺活动,知道动物需喂养,植物应浇水,否则就会饿死或枯萎时,他们就将过去与未来联系起来了。蒙台梭利认为这种情况并非成人提出要求的结果,而是自动发生的,也属于一种自动的教育。

为了指导手工,蒙台梭利选择了捏陶土,自行制作小瓷砖、花瓶以及砖块。这些工作可以借助于简单的工具,譬如铸模。儿童的成品上釉,然后放入熔炉内烧烤。儿童自己学着将这些闪闪发光、绘有各色图案的白瓷砖或彩色瓷砖沿墙排列,或者用灰泥及铲子将小砖块铺满地板。儿童也可以挖地基,然后用砖块建造墙或是给小鸡盖个房子。

蒙台梭利主张儿童在学习写字前,先要学习绘画,以作为基础,故她将绘画称为写字的“间接法”。具体做法是:首先准备各种立体的图形作为教具,让儿童用手触摸图形的轮廓,再将形体放在纸上,要儿童将轮廓勾画出来,最后用色笔涂满所绘轮廓。

蒙台梭利认为3到6岁的幼儿正处于锻炼肌肉的重要时期。为帮助儿童的肌体得到正常发展,应为他们设计各种体操练习。她认为此时最主要的体操练习应是走步。走步首先要学习保持身体平衡,为此她根据儿童的生理特点设计了一种“走线”(包括直线、椭圆形线与8字形线)的平衡练习。

这种“走线”的练习是在一空旷的地板上,用粉笔或油漆画一条线。也可不画一道直线,而画两个同心的椭圆形。教师教导儿童,像个走绳索的特技表演员般走在线上,将一只脚放在另一只脚前方。为了平衡,他们会像真正走绳索者一样使出全身力气,只不过他们不需担心有任何危险,因为线是画在地上的。教师要先示范,让儿童清楚怎样移动脚步,不用教师说一句话,儿童便能依样画葫芦了。一开始通常只有某些儿童跟着教师做,等到示范做完了,教师便退到一旁让事情自行发展。

蒙台梭利利用节奏练习来促进儿童动作的协调,发展节奏感。练习的第一步是要儿童在音乐中走路、跑步和跳跃。第二步是使儿童按乐调做出不同的节奏动作。最后发展到由儿童自由表演各种优雅的动作。开始练习时儿童只是乱跑乱跳,经过多次练习后逐渐具有了强烈的节奏感,并可随着各种音乐翩翩起舞。

蒙台梭利教育法更能弥补目前独生子女教育中的一些不足。她非常重视生活能力的培养和日常生活课程,如烹饪、园艺、清洁等,其意义不仅仅在于让孩子掌握了一些生活技能。更重要的是,孩子发现成人能做的事自己也能做,从中发现了自身能力和潜力,就会对自己充满信心。在日本,接受过蒙台梭利教育的两岁多的小姑娘就能用刀切黄瓜,用安全剪刀剪纸。四五岁更是飞针走线、挑花刺绣,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由众人服侍的“小皇帝”当然无法与之抗衡了。建议孩子在接受蒙台梭利教育时,家长也来“蒙台梭利”一下,这有助于民族整体素质的提高。

帮助孩子独立的要诀

蒙台梭利女士每次在演讲时,总会提出这么一句话:“Help me to do by myself”(请帮助我,让我自己做)。一般父母对子女呵护得很仔细,什么都帮他们做得好好的,看起来是父母的爱心,实际上却抹杀了许多孩子自我成长的机会。其实,孩子开始学习走路,就是尝试“独立”的开始。

孩子一出生,生理的各项功能尚未健全,心智也还没有成长,当然无法独立生存,他必得靠着亲人的照料,提供给他生存的必需品,才能一天天长大,而他向哪个目标长大呢?他是自然而然地朝向“独立”,朝向成长前进发展的!他一步步地会爬、会走、会跳,渴望脱离大人的摆布,使用自己的双手去触摸这世界,以自己的双脚走向自己想要去的地方。这不仅是孩子天天心里想把自己“变成”大人的一种向往,而是所有生物自然发展的内具力量。

因此蒙台梭利的“独立成长论”,实际上它包含着两层意义:首先,“独立”是成长的主要目标——能成为一个独立的人,就具有发展生命的能力。

其次,“独立”是成长的必备条件——代表各项生理心理功能上的成熟。例如:能自己走路,能自由呼吸……

这一连串的过程,他人是无法替代经历的,正如母亲不能替至爱的孩子呼吸一样。成长的路相当地漫长,也并非一蹴可及,得靠不断地促使生理及心理功能独立(成熟),才能成为所谓“独立的人”,才有能力靠着自己的努力,完成生命发展中需要的各种活动。

然而,生理、心理功能如何才能达到成熟(独立)?除了它们会随着年龄,逐序发展的自然因素外,父母帮助儿童学习,即是重要的辅助因素了!但得记住,帮助是适量的,比如说看孩子折手帕的动作很慢,母亲忍不住抢过来帮他折。这种行为其实很残忍,因为你不但剥夺了孩子学习的机会,而且,也剥夺了他的自尊。所以在这里,“独立”也变成了一种大人对小孩的态度,即“放手”,请让孩子自己做!他所做的,虽然很慢很蠢,但那是一项神圣的工作!他正在学习呢!

帮助孩子独立的要诀,除开“放手”之外,还应该是“最少的指导,最大的耐性和最多的鼓励”!

蒙台梭利坚信儿童期绝不是进入成年期之前的一个过渡阶段,他们不仅不是尚未完成的“小大人”,大人与小孩之间根本就是一个南极、一个北极。也就是说,虽为同一个人,存在形式与心智状态却完全不同。其间最明显的差别就在于大人已经发育完全,变动性已经非常微小,各种发展潜力已经固定,智力增长的速度也逐渐低落,真可用“夕阳无限好”来形容了!而孩子却处于旺盛的成长过程中,正继续不断地变化,迅速地增长,潜力无穷。

正因为孩子还是一个充满着多变性的个体,自然的体型、行动、认知与精神发展上,都和已经定型的“大人”不同。既然二者无法站在同一的情况上,大人又怎能不经细察,就妄自以自己已经定型的标准与头脑,来否定孩子的奥秘,自作主张地判决孩子的想法和需要呢?

再者,想要了解孩子,就必须以多观察来了解他成长的法则。我们当然无法以横切树木的方式剖析儿童,更不能将他像小老鼠一样关在实验室里做试验。但是可以经由多方的观察,发现孩子的生长法则,推敲出他们的真正需要,然后更进一步地针对发现的结果与孩子的需要,研讨出“对症下药”的教育方法,用最适当的安排,满足孩子内心的需要,自动地产生“去尝试”的喜悦,和大人所谓的“学习意愿”。

吸收心智和敏感性的培养

蒙台梭利认为,人和动物都是在适宜的环境中自然生长和发展的。但人并不能像动物那样一生下来就充分表现出自己的本能,并做到动作协调。人的本能是在生活中逐渐显现出来的,是通过自己和环境交往的经验建立起来的“内部组织结构”。

她认为人类有两个“胚胎”期:一个是在母体内生长发育的过程,可称之为“生理的胚胎期”;另一个则是人类特有的“心理的(或称精神的)胚胎期”,具体表现在从出生到3岁的婴幼儿阶段。她认为这个时期是儿童心理的形成时期。儿童心理的发展经历着和生理胚胎期发展同样的路线,开始几乎是一无所有,受到一种内在生命力及创造能力的驱使而发展,经过吸取外界刺激和印象,积累材料,形成许多感受点和心理所需要的器官,然后才产生心理活动。

刚出生的婴儿,生理与心理上的功能都还不成熟的,就像一张白纸,不能和小鸡一样刚刚出生就会啄食,婴儿的各种智能必须靠他日后自己的种种努力而慢慢地发展。

人类是依据着上天的“预定计划”逐渐成熟。然而,初生儿一离开温暖湿润的母体随即进入一个完全不同的世界,面对这个突然而且复杂的环境,这项“预定计划”又是如何的展开过程,让孩子由小长大、由无知变有知呢?

婴儿一出生,对这个世界一无所知,为了面对它,也为了适应它,求得生存发展,儿童会有一种蒙台梭利所说的特殊“力量”来帮助他。这种特殊力量会帮助他从复杂的环境中,自动地选择成长所需要的事物。并且会使孩子主动地尝试、摸索,快速地了解和学习这个“人”世界的光怪陆离。也使他不得不看,不得不听这些目不暇给的东西(当然也包括了和他心肉相连的你)。

可是这种内在的敏感动力并不是永远的,到了6岁以后几乎就减弱了。这种看不见的生命力共有两项,其一是“吸收性心智”,其二是幼儿期间的“敏感力”。

蒙台梭利主张儿童的成长受内部潜能的驱使,但又说这并不意味着儿童的发展能在脱离外界环境的情况下自动地实现。她认为婴幼儿具有一种下意识的、不自觉的感受能力与特殊的鉴别力,简称“吸收心理”,即能通过与周围环境(人和事物)的密切接触和情感的联系,获得各种印象和文化,利用他周围的一切塑造了自己,从而形成心理、个性和一定的行为模式。蒙台梭利认为幼儿这种自然吸取和创造性的功能是成人所没有的,儿童在幼年期所获取的一切将保持下去,甚至影响一生。她要求教育者和教育机构必须为儿童提供尽可能丰富的精神食粮,供儿童吸收,并且认为这种需要如同生理胚胎期的胎儿需要母腹这样一种特殊的营养和保护环境一样重要。

大人在面对一项新的事物时,可以借用旧经验来学习。例如你初次到非洲去,听见那儿的人发出一些叽里呱啦的声音,就算你听不懂,你仍会判断那是“语言”。而孩子呢?从完全黑暗的母体,滑进这个全然不同的世界,没有任何经验,智力也还没有成熟,“吸收的心智”这项内在的助力,就会驱使他“潜意识”地从环境中大量地、且全面地吸收,就像照相机的感光底片一样,将外界的印象全部摄入,然后内化成自己的东西,也就是从无到有的快速累积、储蓄底基。然而这种潜意识的摄取,大约到3岁以后,便会转变成有意识的吸收。也就是3岁前创造出功能(例如:孩子一出生,不会说话,他会从听、看的刺激中学得说话的能力),3岁后这些功能会开始快速发展(1岁半后,孩子的语言能力不仅进展快速,而且会得到字、语、句的全面发展)。

孩子在“吸收心智”驱动下的学习,不仅与大人不同,速度更是惊人,儿童就因为有这种能力,才会从“无”到“有”地奠定下智力的基础。

在“吸收心智”的基础上,蒙台梭利受荷兰生物学家德弗里的影响,认为生物界存在一个事实,即各类生物对于特殊的环境刺激都有一定的敏感时期,这种敏感期与生长现象密切相关,并和一定的生长阶段相适应。例如,毛虫在初生后第一阶段对光很敏感,为了得到强光,它爬上树梢。与此相关联的是树梢有最嫩的叶子,适于幼虫食用。当毛虫长为成虫后,可以吃较大的树叶,对光也就失去了敏锐的感受力。蒙台梭利认为儿童心理的发展与这一生物现象类似,也有各种敏感期,在发展过程中也经过不同的阶段,每个阶段都有某种心理的倾向性和可能性显示出来,过了特定的时期,其敏感性则会消失。

敏感力是表示在儿童成长的过程中,会有某一段时间,只对环境中的特定事情,涌出如泉水般的最大兴趣和不断地主动触摸、模仿或学习的举动,而且成果惊人。例如:处于语言敏感力表露的时段(我们称之为语言敏感期),儿童会对语言产生最大的兴趣,他以模仿大人的用语来快速学习,在语言的字汇容量与表达力上,更是神速地增加。他不需要文法书,也不需要词类表,他自然而然就能经由环境,学习字正腔圆的各种语言。

更例如:小婴儿出生到某一阶段,会自然地学爬,以至于学走路,那是因为到了这件事情的敏感期,孩子自然而然地就学了,而且也得到最大的效果。假如错过了该项智能发展的敏感期,以后再想学习,不仅会失掉学习兴趣,所花费的时间与精力也会加上数倍呢!

在这些感官的敏感期内,大人应该提供孩子一个良好的环境,使孩子充分学习。忽视孩子的敏感期,延缓了儿童发展的速度。

蒙台梭利还试图对儿童的敏感期加以区分,提出儿童从初生到5岁是感觉的敏感期;秩序的敏感期是从1岁多到4岁左右;语言的敏感期是在出生后两个月到8岁;动作的敏感期约从初生到6岁。

儿童在每个特定时期都有一种特殊的感受能力,这种感受力促使他对环境中的某些事物甚为敏感,对有关事物注意力很集中、很耐心,而对其他事物则置若罔闻。她认为这种注意不是出于单纯的好奇,而是在一定的时期由于本能与特定的外部特征之间的密切联系而产生的一种兴趣,是从无意识深处产生出来的一种热情,又由于满足了需要而得到快乐,增强了自己的力量。通过各个敏感期及不同活动的交替进行,儿童在一种稳定的节奏中,在一个不停地燃烧着的火焰中进行着人的精神世界的创造工作,并逐渐形成自己的个性特征。

环境对于敏感期有无作用呢?蒙台梭利认为,敏感期是在一定的外界环境中出现的,环境提供了心理发展的必要条件。当环境与儿童的内部需要协调一致时,一切都会顺乎自然地实现。如果儿童不能在敏感期从事协调的活动,或者说如果缺乏适宜的环境,儿童就将失去并永远失去这个自然取胜的机会。正因为敏感期是有时间性的、会转移的,所以成人必须善于识别,并努力创造条件予以最大限度地利用。

自由必须纪律为前提

在谈到有关在“儿童之家”所使用的方法时,蒙台梭利说:“我的方法重要处不在它本身的组织,而是在孩子身上所产生的效果。孩子本身自然地表现出这个方法的价值,就好像显示人类内在发展的法则一样。”

“自由”是蒙台梭利“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简单地说,蒙台梭利认为强制的教法,对儿童——特别是学龄前的儿童有害无益,非把孩子的头脑解放出来,否则这些民族幼苗的发展不会健全,同时,蒙台梭利认为“自由”是与生俱有的基本人权。

在“儿童之家”,蒙台梭利用这种自由的教法对孩子进行训练,除去“不好”的混乱,但给予有秩序的及最大“好的”表现自由。所获得的结果是很令人惊喜的,因为孩子显然很爱做这些练习,从动作中所表现出的镇静、井然有序,更胜过要求他们尽善尽美,因为前者已使他们具有“优雅”的举止。这种出自内心的纪律感及整个班级所表现的守秩序,是蒙台梭利教育方法最令人吃惊的结果。

但是蒙台梭利的教育自由却不是放任。她是以孩子能“独立”为前提的重视“秩序”,她认为:“唯有在秩序中,才能顺利进行一切的事务(包括教育在内)。如果人体内生理器官的活动相互矛盾的话,人就会生病,甚至于死亡。”

所以“秩序”不但是教育的重要原则之一,也是日常生活遵循的法则。

“自由”该如何教育呢?蒙台梭利解释说:对孩子应该以教育他们能独立为前提,允许儿童依其“内在的需要”自由地去选择“工作材料”——教具,自由地进行“工作”(操作)。

蒙台梭利对老师们说:“这并不难,你只要冷静地观望,保持一种尊重孩子的行为态度,使孩子在获取经验时,有完全的自由,在他们工作时不要干扰他。”

蒙台梭利教育将秩序与自由完美结合,孩子可以自己决定玩什么,玩多久。可是,这种自由是有前提的,孩子必须遵循一定程序。比如,把一样东西收拾好,然后再玩下一样。有了秩序,才能保证自由活动有效进行,教室里不会乱作一团。而另一方面,正是因为有了充分的自由空间,孩子的能量有了正当的去处,就不会处处与老师作对,成心破坏秩序了。

根据蒙台梭利的儿童发展学说,儿童的生命潜力是通过自发的冲动表现出来的。这种冲动的外在表现就是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对传统教育压抑儿童自发冲动的做法给予猛烈抨击,声称“在这样的学校里,儿童像被钉子固定的蝴蝶标本,每个人被束缚在课桌椅上”。她对于传统教育用惩罚或奖励来威逼(或诱逼)儿童服从外加的、强迫的纪律这一作法也进行了批评,认为即使采用奖励这种似乎和惩罚不同的刺激,也只能产生非自然的或强加的力量。

蒙台梭利提出,真正科学的教育学的基本原则是给学生以自由,即允许儿童按其本性个别地、自发地表现。对儿童的自由活动采取何种态度,是区分教育优劣的分水岭。她还指出:如果说新的科学的教育学是起于对个体的研究,则此研究必须专心于对自由儿童的观察。她还认为,如果要以最简略的言语来概括她的方法,即:它是建立于“有准备的环境中的自由”的教学法。

为了有利于儿童的自由活动,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按照前述所谓有准备的环境,精心布置了一个给儿童以充分自由、便利的活动场所。在这种环境中,打破了成人强加给儿童的观念:动就是坏,不动就是好。蒙台梭利认为,允许儿童自由活动,这是实施新教育的第一步。在自由活动中,儿童体验到自己的力量,这正是激励他们发展的最大动力。

那么,在“儿童之家”里要不要纪律?如果要纪律,自由和纪律是什么关系?二者能否协调?通过什么来协调?在有关问题上,蒙台梭利提出了一些独特而耐人寻味的思想。

在要不要纪律的问题上,蒙台梭利肯定地回答:“儿童之家”是要纪律的,而且在“儿童之家”里,儿童也是守纪律的。但是这种纪律是怎样形成的呢?她指出:“纪律不可能通过命令、说教或任何一般的维持秩序的手段而获得。”一切想直接达到纪律的目的都是不能实现的,真正的纪律对于儿童来说必须是主动的,只能建立在自由活动的基础上。因此她大声疾呼:“活动,活动,我请你把这个思想当做关键和指南。作为关键,它给你揭示了儿童发展的秘密;作为指南,它给你指出了应该遵循的道路。”

对教育者素质的要求

蒙台梭利教育法是以儿童为中心,迥异于传统幼儿教育的以老师为中心。所以蒙台梭利教学法的老师与传统教师最大的差别,在于蒙台梭利教学法的老师所扮演的角色不是在“教”学生,而是教具、儿童及学习意愿的协调者,不再是一个站在黑板前面大声呼叫、发号的权威角色了。她必须依孩子的需要而整备环境,并且观察孩子的需要和意愿,而提出适当的教具让孩子“工作”。她不会以“灌输”知识给孩子为教育目的,而是居于“帮助儿童生命成长”,设计、指导孩子自己学习的客观立场。以启发和诱导为手段,让孩子乐于自由、自动地去动脑筋,使智力和体能不断地增长。所以,蒙台梭利的“老师”在“实验儿童之家”称之为“导师”(在日本称之为“指导员”或“导员”)。

蒙台梭利是一个实践家,因为她会将理想化为方法而付诸实践;同时又是教育家、科学家,因为她用观察的方法,发现了《童年之秘》(意指童年成长的奥秘。这是蒙台梭利理论的名著),替孩子找出了教育的根据点。

蒙台梭利实践理想和方法的“教具”,是根据对《儿童的发现》(意指蒙台梭利对儿童的发现,亦为名著)而设计的,因此对导师的要求也很高,假如导师不明白这个道理,便会一成不变地、机械式地指导儿童,反而忽略了儿童内在的需要和因他们成长的法则和个别的差异,而造成不合理、无效果的干预行为,甚至对孩子造成伤害。

懂得原理和方法的导师,在指导儿童的“工作”时,会深知“它”其中的目的、程序与启导之间的变化;她会懂得孩子内心的意识和学习的能力与自然的限制;以及什么年龄,什么心态应该给他什么东西,而予以正确地指导,才会有效地帮助他们的身心能够正常发展,并提高其智能潜力。

在蒙台梭利教育法中,儿童借着教具获得智力与体能上的开发,而教具的介绍,必须靠导师适当地提示,所以导师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媒介人物。她不但能“简易”、“简洁”与“客观”地示范给孩子“教具”的使用方法,还要能随时了解孩子对此项教具的反应,以决定启发他继续操作或诱导他暂时停止。

她还要虚心认真地观察面前这个孩子内心的需要和限制(尤其心智和体能的)。同时也能真正地懂得什么是“以孩子为中心”!例如:不用强迫式的语气命令他这样、那样地去做;会蹲下来与孩子说话,不采取高姿态;示范时能轻声细语,动作轻慢而利落等等。这些细微的地方,导师也都必须注意,才能让孩子明明白白地领受,高高兴兴地“工作”(学习)。

好的导师应该具有优秀的综合特质,她要很有耐心地观察孩子,关心他们的需要,是一个细心的“观察者”;她能根据观察所得,设计出适合孩子成长的环境,是一个教材、教具和良好气氛的负责“准备人”;孩子如何和环境接触,都能居中协调与引导;更是一个孩子学习“灵感”的“启发者”与转变“头脑”的“诱导人”。她要能保证这个环境,维持环境的完整,让孩子的每一次接触,都是完整的学习。

这些特点,是幼教导师都应具备的素质。此外,还有一件最重要的事——导师本人须时常保有谦虚的心态。有许多大人常存着些老气横秋的态度,甚至刚愎自用、自以为是。这在蒙台梭利教室里,是一个相当大的“障碍物”,因为它遮蔽了导师对儿童的认识,容易导向武断与强行方法上的错误。所以在蒙台梭利教育法里,“大人”也是受教的一环——所谓活到老学到老。导师必须具有谦卑、仁爱之心,要能改变个人传统唯我独尊或视孩子无知无识的不良旧观念;重新认识儿童是潜力无穷、前途远大的未来才俊;并且要以儿童为师,才能当一个成功的新幼教导师。

好的导师还应该具有成功的启发技巧。前者的问题,局限性大,而且早已规定好儿童必须回答些什么问题。后者的弹性非常宽,他不仅要小孩亲自摸摸看,去体会感觉,更将问题的限度放到最大,孩子可以灵活运用自己的脑子,发现事物的种种不同和奥妙。

前一个问题,是老师期待的有限答案;后一个问题,是让孩子自己去发现各种的答案。观点与立场,是多么大的差别呀!

如何启发孩子,是一件很复杂的工作,经验的累积与专业性的训练,都是不可缺的。但假如您是一个新手,无法掌握其中的诀窍,只要心里摆着一个谱:“以孩子为中心,让他去动头脑。”

好的导师应该具备爱心和耐心。虽然儿童在本能上与生俱来的“内在的动机”,会驱使他们自动地去接触环境、喜爱环境,以及各形各色的教具。但如果没有老师用她们的“爱”去关注和启发,儿童的学习兴趣,便难以持久,而使得蒙台梭利的幼儿成长的“工作”,变成一般成人眼中所谓的游戏,意义和效果就完全变质了。所以有爱心、耐心、高度教育修养的导师,才能使孩子的智力与体能得到有秩序、有层次的发展。

在蒙台梭利学校,主要的教育原则和教育方式是自由活动、自我教育。她认为,新教育改变了传统的教育模式,由原来的儿童被动和教师主动,变为儿童主动和教师更多地被动,或者说把教师中心变为儿童中心。蒙台梭利根据上述教育观对幼儿教师提出了以下要求:——具备观察的素质,了解儿童的特点。蒙台梭利认为,观察是一种科学方法,是了解儿童之路。教师只有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位观察者,才能耐心地等待,不干涉儿童,尊重儿童的各种活动,使儿童自动地为他们显示其需求。如此教师才能真正地了解儿童的精神,并揭示其生命的法则和内在的秘密,而给予适时与适量的帮助。因此她认为:善于观察应是教师必须具备的素质,“观察时等待”是教育者的座右铭。有时甚至说:观察是幼儿教育工作者必须学习和研究的唯一的一本书。

——善于指导或引导儿童。蒙台梭利认为,观察及了解儿童虽然重要,但不是教育的最终目的。教育工作者的首要任务是:刺激生命——使儿童自由发展。这就要求教师的工作除了消极的观察,还应进行指导、引导及示范。在这方面教师主要有四项职责:(1)不是直接教儿童方法和观念,也不能采用奖罚等手段(因为外部的评价,会剥夺儿童自己独立的能力)。教师的职责是给儿童提供活动的环境及进行作业的教具。教师应成为环境的“保护者”与“管理者”,使这个家充满舒适、和平、清洁、秩序。

(2)应是儿童的示范者。即教师应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仪容上要整洁,在风度上要自然、大方、文雅、端庄。因为儿童是吸收者与模仿者,任何教师的言行举止都可能无意识地影响儿童人格的发展。

(3)根据儿童的成熟程度,引导儿童选择相应的作业,然后促使他们通过作业,达到自我发现和发展。为了使儿童选择适当的教具,教师先要对教具有充分的了解,对每套教具的难度和在使用中所产生的内在兴趣都要有亲身体验,由此可推断出儿童在每项教具上将花费多少精力和持续多少时间。

(4)指导的另一含义是维持良好的纪律和阻止不良行为。前面已提到,蒙台梭利主张通过“工作”来培养和维持纪律,但是教师必须在两个问题上约束学生:一是不允许冒犯和打扰他人,二是必须正确使用教具。

——成为学校与家庭、社区的联络者与沟通者。蒙台梭利认为,教师必须时常与儿童的父母及生活的社区联系沟通。这是因为家庭与社区都是儿童的社会环境,并占据了儿童生活的大半。通过这种联系,有助于澄清家长与社会的旧教育观念,使学校与家庭、社会共同努力,从而有利于儿童的健康成长。此外,“儿童之家”的特点及重要性即在于使学校与家庭合一,并作为一个过渡机构,使学校具备社会化的功能。

奖惩对孩子没有效果

尽管今天你的孩子,在你的威吓下停止了玩水,或在你的奖诱下吃完了饭,其实对他而言,一点儿也没有效果的!你相信吗?明天的他仍旧好玩水、乱跳、不肯好好吃饭,甚至去破坏钢笔了!蒙台梭利在“儿童之家”的观察中发现:奖赏或惩罚孩子的兴趣和注意力,并不能产生多大的效果。

她在以前也觉得好的该奖、坏的该罚,但她在罗马“儿童之家”发现了这样一件事:有一天,指导员对甲生施予处罚,让他坐在一张椅子上,孤立于教室中央;对乙生给予奖赏,把一枚系着白丝带的银色十字架挂在他的胸前。但由于乙生来回走动,快乐地工作,而使得十字架掉落到地上,可是他却不去理会,反倒是甲生拾了起来。对乙生说:“你知道你掉了东西吗?”乙生漠然地望着奖牌回答说:“我才不管呢!”甲生小声地说:“你真的不要吗?那我就戴上了!”乙生回答说:“好吧!随便你!”于是,甲生高兴地坐在椅子上欣赏十字架的光泽和美丽的外形;而乙生仍旧做着他自己的事。甲生从乙生的十字架上得到满足感,却毫无羞愧之心;而乙生从工作中享受快乐和满足,无视于奖赏的价值。

经常受鼓励的小朋友,他的人格是建立在自己的认知和自我约制上的。但是悬赏式的奖励,只会诱使他“有奖才做”,影响到他将来的价值观,只以名利为衡量的标准,“无钱免谈”,甚至“和父母算饭钱”六亲不认,看看社会上那些“有奶就是娘”的国民,报上天天登的为了要钱手刃亲爹、杀人的新闻是多么可怕!

如果孩子必须常受处罚,才会停止他的乱来,那他的听话完全是因为怕挨打挨骂,而非“自我控制”或“知所行止”。长久下来,也会养成无赏不动,不打不听的习惯,那就糟了。而且,除了不主动以外,他也会缺乏自信,做任何事都会害怕。对自己没有自信心,也就不会有什么创新或出息了。

这些问题的原因在于以往的教育不管是奖赏或是处罚,都是以大人为中心,想要小孩接受大人的安排,才有如此手段。相反地,一切的事情假如经由孩子自己去选择,所有的情况便会改观。

你家里是否会有这种现象出现:今天要出外郊游,你特地替孩子挑了一件鲜艳的红色新上衣,白色的小短裤,并且一再地告诫他:“有很多阿姨、小朋友一起玩,你要注意不可以把新衣服弄得脏兮兮!还要听话喔!不听话小心爸爸打!”结果,孩子还是不听话,乱坐、乱钻地,把新衣服弄脏。

其实,孩子不是故意跟妈妈过不去,在他内心里在意的是树林里的蝉、池塘里的鱼。至于衣服,他所喜欢的是妈妈前几个月替他买的蓝色卡通上衣,他每次出门前都要求穿他和小朋友都喜欢的那件,但是妈妈总认为那件太旧。

对郊游来说,孩子心里只是想抓住正在叫的蝉,或一条游来游去的鱼,脑子里根本没有想到身上穿的鲜红上衣和白色短裤是上个月阿姨买给他的奖品。所以,当郊游回来,妈妈和爸爸看到他的脏样子,认为孩子“不听话”,问他为什么总是不听话,是不是想挨打的时候,孩子却理直气壮地说:假如你们听我的话,让我穿那件蓝卡通上衣,就不会脏了!要打,你打好了!假如你尊重孩子的选择,他会感到很有尊严,也会清楚地知道自己该负的责任。最主要的,他不会有被限制的压力。

因为只有在自动自发的“活动”当中,人们才会发现自己在环境中有作用、有地位、有能力自己完成工作,于是成就感、自我独立、自信心,乃至完美人格也就可以就此逐渐形成了!

这样的自动自发行为,又怎么需要奖励来画蛇添足呢?

我们都明白,来自内心的喜悦才是真喜悦,虽然经过制约学习(例如:做好→有赏)的过程,对青少年可能有加强行为的作用,可是,那绝不是自然的,也不是永久的,它像紧绷的弹簧,完全靠外力的拉张,外力没有了,它就不会张开,然而久而久之,终有一天它会松弛,甚至完全失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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