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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在哈佛大学的自由天地中

富兰克林在格罗顿的表现也许并不引人注目,但他决心在哈佛大学里克服这个不足之处。他以西奥多·罗斯福所特有的那种投身战斗的冲天干劲和热情闯进了哈佛的大门,成了校园里鼎鼎大名的人物。他广泛参加社交、体育、政治和各类课外活动,最后,他当上了人们十分羡慕的校刊《红色哈佛报》的社长,即主编。

哈佛大学位于波士顿附近查理士河一侧的城镇坎布里奇,是美国东部权势集团为造就上流社会接班人的名牌大学。在美利坚合众国诞生前140年,它就建立了。这所大学虽然有值得骄傲的传统,但它同波士顿的历史是分不开的。波士顿人习惯称自己的城市是“美国的雅典”或“世界的中心”。在哈佛大学,可以遇到全国各地贵族学校的毕业生。在1900年招收的新生中也有格罗顿公学的学生,其中包括富兰克林·罗斯福,这位哈佛大学日后的骄傲。

那年9月25日,富兰克林·罗斯福从纽约来上学时,哈佛大学正处于黄金时期。

当时的校长是查尔斯·W。埃利奥特,他是在美国推行自由选修课程制度的首创者。他在哈佛大学已当了30年的校长,可谓桃李满天下了。在其第四个10年,也就是最后一个10年的治校期间,这所学校就由一所小型的地方性大学变成了著名的学府。教员中有不少著名人物,例如乔赛亚·罗伊斯、威廉·詹姆斯、乔治·桑塔雅纳、爱德华·钱宁和查尔斯·汤森·科普兰等。在总数大约1750名大学生中,既有在自己的俱乐部里攻击“莽撞的”犹太人和西部人放肆的贵族阶级的公子哥儿们,又有为哈佛大学争光的优秀的外地人。这是绕着不同轴心旋转的两个世界,两者仅在教室里或操场上有所接触。

哈佛大学和格罗顿显然是两种风格,它不与世隔绝。

查尔斯河对岸就是沐浴在午后的金色阳光下的波士顿。这座城市以拥有新英格兰名门世家布尔芬奇(美国早期享有世界声誉的建筑师)修建的州议会大厦、自己的雅典娜神庙即著名的私人图书馆而自豪。这个城市在对爱喝啤酒和信佛的杰克·加德纳夫人感到习惯以后,也把她当作自己的骄傲,她捐资修建的那个传奇性的艺术宫,是在年轻的富兰克林上大学三年级的时候开放的。哈佛大学对于波士顿这样一座城市来说,是一个有教养的智囊团。大学和波士顿的关系虽然密切,但并不是一贯融洽的。哈佛的一位历史学家说,波士顿是附在大学身上的一条“社会水蛭”;灯塔山的女侍,他称之为“波士顿的性感女郎们”,希望招待哈佛的那些“诱人的青年男子”,并阻碍了要把哈佛大学建设成为一所社会民主主义的学校的一切努力。

大学生活富有朝气、充满活力,但是,那些来自封闭式私立学校的学生对于这种生活却格格不入。他们同波士顿最体面的家庭的关系密切,而同其他各种社会出身的学生则联系很少。难怪那些不满的人把波士顿称为哈佛的“社会吸血鬼”。为特殊学生设立的学生社团保持森严的等级制度,一些青年就是通过学生社团进入这个城市的上流社会的。

富兰克林和格罗顿的同学莱·布朗一起住在威斯特摩利大街三间一套的住房内。这个区有许多租价昂贵的公寓和极讲究的俱乐部,被称为“黄金海岸”。格罗顿那种简朴的生活已经成为过去,母亲萨拉尽量把这里的住房布置得尽善尽美。富兰克林住进了一座奥本山大街上为富裕学生喜爱的豪华宿舍里,他同布朗分享着三间一套的房间。

他们一起到坎布里奇一家餐馆里,在专为格罗顿学生准备的餐桌上就餐。富兰克林形容他的新天地是“轻松愉快,无拘无束”。不太富裕的学生则在公共食堂吃每顿16美分的伙食。贵族子弟们常到马萨诸塞大街的圣博思弹子间和吸烟室去,在台球的碰撞声和香烟的烟雾中消磨自己的夜晚。

自从詹姆斯离开人世之后,萨拉便把全部时间都用在儿子身上。

詹姆斯的遗嘱是很不寻常的:“我指定我的夫人作为我儿子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的唯一保护人,希望他在母亲的庇护下成长。”

萨拉把已故丈夫的遗愿谨记在心。丈夫死后,她在海德公园孤独地度过了一个冬天之后,就移居到波士顿来了。聪明的女人所寻求的只是精神上的亲近,她在与富兰克林住处相隔几条街的地方定居下来。她知道,实现詹姆斯的遗愿的担子落在了自己的肩上,她要按照丈夫的生活道路和事业来培养儿子。这种想法给富兰克林出了难题,但他从容地解决了这个难题。年轻人为了不伤害母亲的感情,从不暴露自己的内心世界。他在母亲的家里招待宾客,也到别人家里去做客,参加午餐会、晚餐会和愉快的旅游。但是,萨拉一提起她喜欢的话题——罗斯福的生活道路,他就有礼貌地改变了谈话内容。对此,母亲当然是不满意的,值得庆幸的是,打开儿子心灵的大门还没完全关死。她为此一直奋斗到晚年,总希望儿子继承父业,直到后来富兰克林当上了总统,她才彻底放弃了她的立场。

上大学带来了新的问题,因为哈佛不是格罗顿。在哈佛,如何生活,怎样与同学们相处,在体育方面能否取得成就,这些决定学生的威望,而不是学习成绩。在体育方面,尽管富兰克林在激烈的足球运动中常常留下伤痕,但是,他不可能在体育精英中占有一席之地。哈佛最受人尊敬的“波尔柴兰”社团不知什么原因把他拒之门外,他只好加入名望稍差一些的“苍蝇”社团。失败不仅使富兰克林沮丧,而且给他留下了很深的伤痕。妻子埃莉诺后来一直认为,失利是由于富兰克林身体上的一些缺陷造成的。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失利使高傲的格罗顿学生从天上落到了地上。但很快,这种局面有所改变了。

无论如何,富兰克林在哈佛的变化是很大的,他很快就和波士顿—坎布里奇的社交圈子挂上了钩。他和波士顿的体面人物相处甚欢,这些家庭从社会地位来说虽然显赫得多,但和他在海德公园熟知的那些家庭相似得很:富有家财,出身显贵,只在这些家族之间联姻。他在哈佛四年期间,几乎每个星期都要进行一圈社交拜访,一本正经地把名片递给令人生畏的男管家。他写信告诉母亲说:“我的大礼服太漂亮了,大家都赞美不已。”他有修长的身材、深陷的双眼和靠得很近的细长的鼻子和下巴,以及感觉灵敏的双唇。他随时脸带微笑,但不再露出牙齿上的钢丝套,而且仪态大方,所有这些优点都成为他的有利条件。又加上他是罗斯福家族的一个成员,立即受到了一些女服务员们的青睐。有些人认为他是那位英姿飒爽、当时正与麦金利搭伙竞选副总统西奥多·罗斯福的侄子。这个小伙子长得俊秀迷人,就像戴维斯通俗小说中下巴方正的主人翁,因此颇受“交际花”们的垂青。他自己备有一匹马和一辆汽车,没有一个周末他不去参加宴会、舞会和晚会。

很显然,富兰克林希望在哈佛取得成功。毫无疑问,这多半是由于他急切地希望赢得同学的尊重,而从特殊意义上来说,则是由于热衷于赢得社会名流的尊重。富兰克林在大学时期是个喜欢参加各种团体的人。但是有些团体,是不能要求参加的,而只能应邀参加。

他在哈佛遇到的那种俱乐部,对入会者的限制在全国也是最严格的。二年级学生首先要由“麦片糊”俱乐部加以筛选,首批当选者享有特殊的社交地位。然后是真正的考验,看是否能被选进一个最终的俱乐部。

哈佛的各个分会一度曾附属于一些全国性的团体,因此,它们没有和俄亥俄州及其以西的各地方团体建立关系,并且乐意放弃它们的许可证。这些分会就成为将哈佛大学与波士顿直接联结起来的桥梁。这些团体表面上颇有虚名,但几乎没有开展任何重要的活动;重要的问题是,一个人应当参加它们,而不是在其中积极开展活动。

当他得知自己已被一个二年级俱乐部选中后,写信回家说:“我快要忙死了,但我仍然感到很高兴。”作为罗斯福家族的一员和格罗顿的毕业生,他几乎有把握参加一个最终的俱乐部。但究竟参加哪一个呢?在这些五花八门的俱乐部当中,首屈一指的是波斯利恩俱乐部。许多年前,这个俱乐部曾吸收过他的堂兄西奥多。富兰克林参加了一个名叫“飞球”的高级俱乐部,但却被一流的俱乐部拒之门外。很清楚,对于年轻的富兰克林来说,他是否被社交界所承认,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富兰克林也要把时间用于学习方面。他学的是文科,他的课程有英国文学和法国文学、拉丁文、地质学、古生物学、美术和演讲术。但他把精力集中在社会科学上面,选修了10多门历史课和几门与政治学和经济学有关的课程。这些课程有欧洲史、英国史、美国史、美国政府、立宪政治、美国立宪倾向、国际法、货币法规以及有关运输、金融和企业的经济学课程。与在格罗顿时一样,他依然是一名中等学生,成绩平平,达到“体面的及格”水平。然而,由于他在格罗顿公学时就已经预修过几门课程,因此只用了三年时间就具备了获得学士学位的资格。最后一年,他仍留在哈佛,编辑《校旗报》,同时正式升入研究院。但他并未认真学习各门课程,因此,未被授予大学硕士学位。

富兰克林在大学时的表现,总起来说是安分守己的、认真的和守纪律的。不管老师对自己的学习成绩评语如何,他从不同老师争辩。保存下来的罗斯福在大学期间的作业,贯穿着相当保守的观点。当西奥多·罗斯福在1902年干涉矿工罢工时,富兰克林感到悲痛。这位大学生写道:“这意味着损害国会,加强了执行权,是可悲的。”富兰克林有时也会搞点恶作剧,他不是书呆子。他对一位无吸引力的、近视眼的英国史教授的课感到厌烦,于是在这位老师讲课时,富兰克林跟班上的同学一个个地从窗户和太平门溜了出去。

富兰克林跟哈佛大学的许多名流学习过,但谁也没有像皮博迪那样激起过他对学习的渴望。

哈佛大学同美国其他大学一样,体育活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可富兰克林的体格使他不能在这方面有所建树。足球队、划船队都不能入选,女孩子们打趣地叫他“妈妈的乖儿子”。但是,富兰克林在另一方面却获得了成功。

富兰克林·罗斯福在哈佛大学参加的活动涉及许多领域。他采纳了波士顿一位售书商的建议开始藏书。起初,他收藏一般有关美国的书籍,逐渐把内容的范围缩小到“船舶”,最后只限于美国军舰。他做了“飞球”俱乐部的图书室负责人,任务很轻松。他仍然从事慈善活动,有时在波士顿的一个俱乐部给穷孩子们上课。他甚至在一次足球比赛中指挥拉拉队,不过,他感到在几千名兴致勃勃的观众面前手舞足蹈,好像是个大傻瓜。但是,他的大部分生活可以归纳成他给母亲的信中的这样一句话:念一点书,有时骑骑马,有时也参加一些社交聚会。

如果把大学生活中的其他活动一并考虑的话,那么富兰克林的成绩还是很突出的。富兰克林在不得不放弃成为一名运动员的幻想以后,决心当一名记者来大显身手,这个工作在大学里一般不受重视,但他感到十分光荣。

哈佛出版一份大学生报纸《红色哈佛报》。从1900年秋天开始,他就为这份报纸工作。在希望献身于古老职业的68名大学生当中,唯有富兰克林成绩出众,他差不多当上了职业记者。《红色哈佛报》有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严格禁止向大学校长采访。但在总统大选前夕,富兰克林竟然办成了别人感到不可能的事情,他成功地完成了对校长的采访。富兰克林在1913年向采访记者详细谈了当时的经过:

“您是谁?”校长问。我告诉他我是谁之后,紧接着就提出了问题。

“我来请问您,校长先生,您准备投谁的票,是麦金莱,还是布赖恩?”

这时我才发现自己处于何等窘境。我热诚祈祷,盼望房门能自动打开,让我躲藏到门后去,让黑暗解救我。但是,我是来寻找答案的,所以我依然留在办公室里,而埃利奥特先生从上到下反反复复地打量我。

“您为什么要知道这个?”他终于开口了。

“我是为《红色哈佛报》来采访您的。”我回答说。

埃利奥特终于屈服,说出了轰动一时的新闻。他准备投共和党人的票,赞成麦金莱为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为副总统。

1913年10月30日,《纽约电讯报》登载了富兰克林·罗斯福的采访记。许多年过去了,在1945年装帧精美的《真正的罗斯福》一书问世时,从这本书的“编辑兼记者”一章中可以读到这些插曲。书中写道:“当他还是大学一年级学生的时候,他就曾冲破禁区,采访了哈佛大学校长埃利奥特,问他打算投谁的票,是麦金莱还是帝国主义。”

在那些年代,富兰克林始终生活在西奥多·罗斯福的庇护之下。他为自己出身于美国的名门望族而引以为豪,其他人也常常跟着沾光。因为他经常同副总统、后来的总统西奥多·罗斯福交往,使他享有新闻记者的盛名。

1901年春,富兰克林给堂叔西奥多打电话,想知道什么时候可以去见见他。堂叔告诉他,他将到哈佛大学讲关于洛厄尔教授的国家法,到那时会见面的,并把讲课的日期、时间都告诉了他。富兰克林在大学的《红色哈佛报》上第一个传出这个消息。1901年夏,由于他的突出成绩,他被选为该报的五名编辑之一。

1902年春天,有两名布尔人来到哈佛。当时正在进行英布战争,他们讲述了本国妇女和儿童的苦难遭遇。富兰克林和两位同学设法帮助远方的布尔人。他们筹集了“支援布尔人基金”,并于1902年5月给开普敦市寄去336美元。波士顿的报纸热情地描述了《红色哈佛报》一名编辑的义举。

1903年夏季,他被选为《红色哈佛报》的主编,于是又在学校里为他的理想奔波了一年。

《红色哈佛报》刊登应时的体育新闻,而且偏重足球消息,这可能因为富兰克林同当时的哈佛足球队队长莱·布朗的关系密切;也可能是由于富兰克林能够准确地把握相当一部分学生的兴趣。有一次足球比赛使《红色哈佛报》的编辑扫兴,因为大学生拉拉队没有认真为自己的足球队摇旗呐喊。于是在下次比赛中,富兰克林亲自担任了拉拉队队长,并自嘲说自己像个疯子一样。

当时的《红色哈佛报》是一张有4个专栏,4至8页的小报,因此,与其说是一份报纸,不如说是贴在布告牌上的简报。社论观点保守,对学校当局的尊重,自在意料之中。青年富兰克林担任主编之后,对报纸的观点和内容并没有做什么改变,他并非是一个破坏现状者。但是,也许有一篇社论是针对哈佛大学外面的那个世界的,这篇社论建议政治俱乐部勇敢地渡过查尔斯河,去考察茂密生长在波士顿的那片奇异的政治丛林。罗斯福写道:“由某个老手带一批人进去是不难做到的,这样在两天之内就可以比听课学到更多的东西。”

但是,他写的许多社论却是专谈足球和爱校精神的。

值得称道的是罗斯福的最后一篇社论,那是直接把矛头指向哈佛校方的。

在那篇社论中,他要求给哈佛大学老旧的宿舍配备适当消防设施。就在社论发表后的第13天,芝加哥的伊罗夸伊戏院失火,死了588人,其中大部分是妇女和儿童。有一个人给主编寄来一封未署名的信,暗示校方也同芝加哥的政府官员一样犯了渎职罪,但罗斯福并未接受这个意见,大概是因为他深信只有改革者本身负起责任,改革才能取得最大成功。他以克制的措词继续要求给宿舍配备更多的消防设施,他的这次活动终于在5月份获得了成功,更多的消防设备被安装起来。

富兰克林·罗斯福虽曾在竞选班长中失利,但他却轻易地当上了班委会的常任主席,因此,在举行1904年的毕业典礼时,他就同显要人物一起坐上了主席台。但他更关心的是格罗顿的授奖典礼,因此,他在毕业典礼结束后就立刻赶去参加。“你们得到的已经很多,因此我们有权利期望你们作出更多的贡献。”西奥多·罗斯福对列队站在格罗顿草坪上的学生这样说。富兰克林·罗斯福带着异乎寻常的兴趣倾听这番话,因为他已经向总统的侄女埃莉诺·罗斯福求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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