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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少年时代的情感焦虑——读余华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

《在细雨中呼喊》是余华的首部长篇小说。它和《许三观卖血记》、《兄弟》、《活着》被誉为余华小说少年、壮年、中年、老年四部曲。早在四五年前,《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我便读过,这两部小说是余华凄婉的绝唱。我还收藏了余华的散文集《音乐影响了我的写作》和《没有一条道路是重复的》。《兄弟》还没来得及认真阅读,据说它很畅销(可我对畅销的作品始终存在偏见),有读者称其基调欢快,没有余华风味,与另外三部长篇格调出入太大,所以我懒得去理睬它。今年国庆,我无意在一个图书展销会上碰到《走向诺贝尔:余华卷》,该书由文化艺术出版社出版,书中收录了长篇小说《在细雨中呼喊》。《余华卷》共计三十九万字,定价二十五块八,打折扣后现价十元,挺实惠的。

首先,谈谈《在细雨中呼喊》语言特色。《在细雨中呼喊》的笔调新颖轻快诙谐,尽管小说情节的悲剧色彩浓郁,但是读者的心绪在沉重之余不时地感到轻松愉悦。小说语言夸张怪诞,情节连贯性强,让读者伴随余华设置的悬念一步步心甘情愿地落入预设的圈套,让人不忍释卷。我主要是下班后在家中阅读,可是我觉得这样还满足不了膨胀的愿望。余华的小说像鸦片烟,吸一口便舍不得松口。无奈,我只好将书带到单位,充分利用空闲时间阅读。《在细雨中呼喊》与《许三观卖血记》、《活着》的悲剧意识稍有不同,《许三观卖血记》和《活着》笔法比较传统,写得很悲怆,读者读来会不知不觉潸然落泪。余华的《在细雨中呼喊》的笔法更现代,在借鉴外国作家手法方面,有尽情而又细腻的展示。《在细雨中呼喊》语言形象生动,比拟类比贴切,富有质感,在开掘形象思维方面有突出的表现。

《在细雨中呼喊》的主题有对原初爱情的向往,有对惬意友情的渴盼,也有对颓废的亲情的鞭挞以及对幸福美满家庭的憧憬。

对原初爱情的向往。南门体态姣美的冯玉青和中学女同学曹丽是男主人公孙光林的两位梦中情人。冯玉青由当年“羞羞答答的姑娘”被岁月篡改成一个“无所顾忌的母亲”,最后堕落沦为暗娼;而曹丽喜欢的是那位腿上长满汗毛写作文错字满篇的高个子男同学,曹丽紧接着与音乐老师私通,最后像其他女同学一样嫁人生孩子。这样的结局使得孙光林对原初爱情的美好憧憬彻底失望。

余华将孙光林对梦中情人急切爱慕的生理现象及心理活动描写得栩栩如生,让人感同身受。由于那个时代性启蒙的封闭,孙光林面对第一次遗精时产生的迷茫、羞怯与罪恶感,的确是那个时代的少年的真实写照。孙光林在这个时候的身心的全面表现,写得格外生动传神,颇有在场感,孙光林当时的心理活动及梦境像极少年时代的我。平时斯文腼腆的苏宇在高中三年级难以抵挡情欲的猛烈冲击,在一条僻静的胡同昏头昏脑地抱住一个丰满的少妇,被送去劳动教养一年。苏宇说他抱住那少妇的感受与他平常抱住孙光林肩膀差不多。吊儿郎当“风流倜傥”的苏杭往女同学的书中夹纸条表示爱慕,拿着阴部绘图画册给女同学看,吓得女同学大惊失色地跑到操场墙角哭泣;苏杭用拳头捶打女同学的胸部,走进乡村村舍扒下七旬老太太的裤子,只为看那充满神秘的真实部位。小说通过苏杭的言行举止,表达了成熟少年对性的新奇心理。

对纯洁惬意的友情的渴盼。由于在家中备受冷落与排挤,近乎缺席的亲情使得孙光林对友情的渴盼格外迫切。苏宇、苏杭、鲁鲁、国庆和刘小青是孙光林少年时代友谊的精神支柱。孙光林先后与苏宇、鲁鲁和国庆建立了深厚的友谊。腼腆斯文的苏宇因为忧郁的性格与孤独的孙光林不谋而合,鲁鲁的坚韧与执拗让孙光林萌生怜悯关爱之心,国庆的慷慨大方爽朗具有不可阻遏的亲和力。苏宇年纪轻轻死于脑溢血,其实间接杀手是父母和弟弟对他的冷漠与忽视;鲁鲁七岁因为母亲卖娼被抓而被送到养老院,和一群古怪的成年人混在一起,鲁鲁的悲剧根源在于他母亲冯玉青粗暴无情的家庭教育。由于冯玉青年纪轻轻就失了身,情绪非常利落,一夜之间消失于南门,她和一个四十开外的货郎私奔了。当孙光林再次见到她时,她已完全忘记了他。

毕竟人不同于禽兽,总有动情的时候。爱情的失意使得冯玉青生就一副破罐子破摔的心态,完全没有兴致和耐心去教育孩子,除了热衷于自己的暗娼生活,经常莫名其妙地将儿子鲁鲁打得遍体鳞伤,可鲁鲁却丝毫不怨恨她。当七岁多的鲁鲁卷起铺盖搭乘公共汽车、鼻青眼肿地赶到管教所时,慈祥温柔的母性在冯玉青体内复苏了,这个平时无情无义的母亲终于伤心得落泪了。冯玉青的形象在这一刻显得血肉丰满,更具人性化。另外,粗鲁的父亲孙广才在“我”母亲下葬的那天晚上,半夜三更跑到坟头痛哭,也是人性复苏的表现。

国庆的生活也难逃家庭悲剧的阴影。国庆小时候失去了母亲,九岁被父亲抛弃,父亲选择一位体态臃肿的寡妇作为老婆。为此国庆的亲戚带着一大群人去寡妇家讨公道,国庆的亲生父亲却变得相当冷漠。因此,国庆的亲戚拒绝让寡情的父亲抚养他。但是,国庆却始终念念不忘父亲。某天国庆在大街上无意间见到父亲迎面走来,他以为父亲会跟他打招呼,忙不迭地叫爸爸,谁料想这个男人竟然不承认国庆是自己的儿子。生活失意的国庆离开学校,走入社会,当了一名搬运工。十三岁的国庆喜欢上街坊医生的女儿慧兰,经常与她在放学后像情侣般的出双入对。一天,国庆理直气壮地提着礼物去看女友的父母,吓坏了这对“岳父岳母”。慧兰的父亲吼叫着让国庆滚,慧兰的母亲则气急败坏地将酒瓶丢到屋外,摔了个粉碎。在他们看来,这简直是不可理喻。国庆却振振有辞地称他和慧兰是自由恋爱,两个大人“封建思想太严重了。”少年对爱情的忠诚让人可敬,国庆有一天经过慧兰家窗前,看到慧兰“满脸是血地扑在窗口,事实上只是一些鼻血,哭泣着喊叫他”,国庆以为是慧兰遭到父母的毒打,扛着菜刀杀气腾腾地走向慧兰家,找慧兰的父母报仇,幸亏两位大人跑得快,才避免了一场悲剧。

亲情的荒芜、家庭伦理道德的缺失、情感欲望的放纵与压抑是《在细雨中呼喊》的三大主题。

外国小说的荒诞手法在《在细雨中呼喊》得到了充分的运用与展示。接二连三的荒诞离奇的事件构成小说情节结构的发展线索。首先是孙光林的弟弟孙光明因为想树立自己孩子王的威信,奋不顾身地救下落水的伙伴,自己却被河流淹没。父亲孙广才不要被救孩子的父母的补偿费,却让被救孩子的父亲想方设法将孙光明的事迹弄到广播电台,广播终于播出,父亲和哥哥孙光平又开始异想天开。在他们看来,接着政府很快就会来人慰问英雄的家属,并给他们父子俩安排工作,他们甚至捏造谣言说政府马上就要来人了。最后他们的愿望终于破灭了。孙广才像个恶棍似的找到得救的孩子的父亲,索要高额的经济补偿,对方拿不出,父子俩将他家砸了个稀巴乱,结果被公安局拘留。由于家境穷困,曾祖母病了,祖父孙有元突发奇想去当铺当父亲的死尸。当铺主人想赶走他,他居然举起父亲的尸体当武器跟那一帮人打起来,将那帮人打得落花流水。孙广才还和隔壁的寡妇勾搭成奸,为了讨好寡妇,把家里的用具都搬到寡妇家,老婆和寡妇打架,被寡妇踩在脚下,孙广才却选择谁也不得罪的中立态度:谁也不帮。连平时最爱出风头的哥哥孙光平也躺在床上保持沉默。后来,“我”终于发现哥哥孙光平行为异常的根源:原来孙光平半夜三更从寡妇家的院墙翻进自家院落,孙光平是感激寡妇的恩情才对母亲被动挨打无动于衷的。

孙光林的曾祖父是石匠,因为一次石拱桥施工出现了重大事故,拍了屁股一走了之,留下罪名让孙光林的祖父孙有元承担,没想到孙有元在情急之中出乎意料地解决了石桥合龙的难题。孙有元因为益母草将卧床的母亲治愈,突发奇想去当医生,结果一出道就将一个腹泻不止的孩子送到了“阎王殿”。孩子的家属前来讨公论,他说进屋去脱下衣服跟他们打架。进去好半天,没有看到孙有元一家的人影。孙有元背着母亲从后院逃跑了。孙有元逃到一个树林边,放下母亲,去寻找食物,等他回来,母亲已被野狗撕乱,孙有元气得怒吼,竟然吓跑了凶残的野狗。

孙有元老年在家受尽儿子孙广才的欺侮,尤其是在他丧失劳动能力的时候,处境更是被动,可以说是唯唯诺诺忍辱负重。孙有元和孙光明成为孙家的累赘,两个局外人。孙有元成为儿子孙广才的出气筒,形势非常被动,于是他把箭头对准自己的孙子孙光明。一次,孙有元不小心碰掉了一只盅子,他没有承认,却嫁祸于孙光明,可怜孙光明年龄太小口齿不清无法辩白,无辜地被孙广才“扔掉般的摔出去倒在地上”;孙有元还利用孙光明力气小爱逞能的个性,引诱他拿锯锯桌子脚,等到孙光明上当了,孙有元才对孙子说,糟了,瞧你做的好事,等着挨你爸爸打吧!我真不相信世界上居然还有如此处心积虑栽赃陷害自己孙子的农村老汉!

南门的寡妇是放纵欲望的代表人物。南门的年轻小伙、苏宇的父亲、“我”父亲孙广才,甚至是“我”哥哥孙光平都受到寡妇的挑逗引诱,上了她的雕花床。我水灵漂亮的祖母因在婆家的庭院观看麻雀亲密热情迷人的动作(其实她不知道这是鸟儿谈情说爱),曾祖母逼迫祖父一纸修书将她赶出南门。我的养父王立强因养母身体衰弱无法满足生理欲望,便在外面找了个情人,最后被蓄谋已久的恶毒女同事捉奸在办公室。王立强恨之入骨,乘着夜色拿着手榴弹扔进了那个女人的房间,王立强跟踪到医院,发现恶毒女人只是受了轻伤,她的两个孩子却成了无辜的牺牲品。就在政委带人包围了王立强、劝他投降的时刻,王立强孤注一掷地拉响了手中的手榴弹。最后,余华却给我们安排了一个极具辛辣讽刺意味的喜剧性结局:那恶毒女人有喜了,竟然怀上一对双胞胎。

童年时代的父亲是一个让孙光林捉摸不透的家伙。父亲孙广才是一个善于推卸责任的父亲,他热衷于对孙光林进行粗暴野蛮的教育,他教导即将入学的儿子关于打架的策略:“一个就打,两个逃回家。”经常拿着扫帚打得我皮开肉绽。孙光林考上大学,父亲非但不高兴,却埋怨起来:怎么考上大学的不是大儿子孙光平呢?

《在细雨中呼喊》在对少年情感欲望的忧虑,对父辈的精神恐惧,对原初爱情和亲情伦理的失望,对荒诞人生的无所适从,以及对暴力倾向的抗争等方面皆有充分的刻画与渲染,着力通过家庭伦理道德的缺席、亲情的荒芜与纵欲主义的泛滥来勾画少年时代的情感焦虑。我个人认为,这正是余华写作《在细雨中呼喊》的真正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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