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07800000029

第29章 改革审判方式实现司法公正(1)

诉讼法理念对于指导司法实践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法学界和司法实务界近些年对诉讼法理念的研究都十分深入。1996年通过的修订刑事诉讼法就不同程度地反映了现代诉讼法理念在我国刑诉活动中的运作。

司法公正:审判方式改革的核心理念

司法公正是审判的灵魂,审判的生命。在英语中,审判与公正是同义词,审判与公正具有同等重要的价值。为了追求司法公正,我国的刑事审判方式在司法实践和立法上进行了重大的改革,1996年3月17日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新刑诉法,对审判程序和审判方式作了一系列修改和补充,形成了既体现现代司法公正理念和国际司法准则,又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型的刑事审判制度。我国审判方式改革的最大特点是从原有的法官职权主义审判模式向英美法系的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有限度的转换,吸收了当事人主义审判模式的合理因素,以确保法官公正独立的审判。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改开庭前的实体审查为程序审查

新刑事诉讼法第150条规定:“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这是对原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的庭前审查的修改。这一修改表明:

1.庭前审查的内容有了改变,即将原规定法院决定开庭前,对公诉案件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确实的实体性问题进行审查,改为现在的主要着重对程序性问题的审查,案件事实和证据问题则留待正式开庭时再审查核实。这一立法改革的目的在于防止法官因事先接触控方提供的有罪证据而形成预断,避免先入为主、庭审走过场,确保法官公正审判。

2.开庭前检察机关不再向法院移送全部案卷和证据材料,而只提交起诉书及主要证据复印件等有关材料。这一点系借鉴吸收了日本的起诉状一本主义,但又与纯粹的起诉状一本主义有别。检察机关在提起公诉时,并不像日本那样只向法院提交一份起诉状,而是还必须提交主要证据的复印件或者照片等诉讼材料。所谓“主要证据”,应是指能够证明犯罪事实存在和犯罪人是谁的关键证据。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方面是为了防止法官产生预断,另一方面又为了防止法官在对证据材料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开庭,减少庭审的盲目性,兼顾审判公正和审判效率。为了明确检察机关附送的“主要证据”的范围,1998年1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中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六部委《规定》)特别指明“主要证据”包括:(1)起诉书中涉及的各证据种类中的主要证据;(2)多个同种类证据中被确定为“主要证据”的;(3)作为法定量刑情节的自首、立功、累犯、中止、未遂、正当防卫的证据。

3.改审查后多种处理为一种处理。按原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在开庭前对公诉案件审查后可分别作出三种处理:(1)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2)对于主要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可以退回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3)对于不需要判刑的,可以要求人民检察院撤回起诉。而改革后则只有一种处理,即决定开庭审判。在刑事诉讼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中,曾有过“对于不符合上述开庭条件的,退回人民检察院处理”的规定,但修改后的正式条文已删去这一规定。故按条文字面表述,似有这样一种立法倾向,即提起公诉后,法院在庭前审查中,既不能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又不能要求检察院撤回起诉。凡检察机关坚持起诉,而人民法院认为证据不足的,也应通过开庭审理后再作结论,通过庭审调查,人民法院仍认为证据不足的,则应作出无罪判决。对此,六部委《规定》也强调指出:“人民法院对提起公诉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并且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的,应当决定开庭审判,不得以上述材料不充足为由而不开庭审判。”这样就有助于划清起诉权和审判权的界限,有助于检察院和法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既然法院的庭前审查限于程序性审查,对案件证据是否充分无从获悉,那么也就无理由退回补充侦查或要求检察机关撤诉。至于起诉的形式要件或程序要件若有不符,例如,缺少证据目录、证人名单等等,则可要求检察机关补充齐备;不属受案法院管辖的,则可要求检察院将案件重新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案件具有刑诉法第15条第2项至第6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如犯罪已过追诉时效、被告人死亡等等,则应终止审理或不予受理。

二、改开庭审理时法官审问为主为公诉人举证为主

按刑诉法的原有规定,开庭审理中存在的主要弊端是:法官不是以居中裁判者的形象出现在法庭,而是过多地行使了控方的职责,如由法官包揽对被告人的审问、出示有罪证据、宣读证人证言笔录等,代替了本应由公诉人履行的举证责任。这既削弱了公诉人的控诉功能,同时又削弱了被告方的辩护功能,影响了司法公正。

新刑诉法对庭审程序的规定吸收了英美法系当事人主义的有益成分,增强了“控辩式”色彩,庭审过程更注重发挥公诉人的举证作用,更注重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的行使,从而使法官处于公正的裁判者的地位,有利于法官对案件作出客观全面、不偏不倚的判断。新刑诉法在这方面的改革主要有:1.公诉人在法庭宣读起诉书后,由“审判人员开始审问被告人”改为先由“公诉人可以讯问被告人”(新刑诉法第155条);2.由“审判人员、公诉人询问证人”改为先由“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经审判长许可,可以对证人、鉴定人发问”(第156条);3.由“审判人员应当向被告人出示物证,让他辨认”改为“公诉人、辩护人应当向法庭出示物证,让当事人辨认”(第157条);4.由审判人员当庭宣读证人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改为由公诉人、辩护人当庭宣读(第157条)。

然而,新刑诉法的规定又不是完全照搬当事人主义的庭审模式。法官在庭审活动中并不是消极的仲裁人,不是完全超脱于法庭调查。如新刑诉法第155条第3款规定:“审判人员可以讯问被告人”;第156条第2款规定:“审判人员可以询问证人、鉴定人”;第158条第1款规定:“法庭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对证据有疑问的,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调查核实。”因而,综观新刑诉法的规定,可以发现我国庭审方式的改革,兼采职权主义和当事人主义的合理因素,并且当事人主义的倾向更为明显,色彩更为浓厚。

三、增强合议庭独立判决权

修改前的刑诉法对合议庭的独立判决权欠缺明确的规定,在审判实践中易产生如下弊端:1.“审者不判”,即名为合议庭进行审判,但实质上合议庭缺乏真正的独立判决权,其判决需由庭长、院长或审判委员会拍板决定;2.“先定后审”,即合议庭在正式开庭审判之前,有些案件就已由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或直接由庭长、院长内部拍板定案,合议庭的判决仅是执行上司的决定而已。新刑诉法针对这种情况,特将原第107条规定改为第149条规定:“合议庭开庭审理并且评议后,应当作出判决。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由合议庭提请院长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审判委员会的决定,合议庭应当执行。”

这一规定突出表明:1.对于一般案件,合议庭有独立的判决权,而无须经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更无须报庭长或院长个人审批决定。2.对于疑难、复杂、重大的案件,合议庭认为有把握作出判决的,也有权独立判决,并非一概要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只是在合议庭认为难以作出决定的时候,才由合议庭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3.报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发动权在合议庭,而不在院长。非经合议庭提请,院长不能独自决定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另一方面,非经院长决定,合议庭也不能直接提请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4.一旦审判委员会作出决定,合议庭即使持有异议,也必须执行,不得作出与审判委员会意见不一的判决。

新刑诉法的规定进一步理顺了合议庭与庭长、院长、审判委员会的关系,增强了合议庭的独立判决权。这对于加强法官办案的主动性、责任性,保障法官有职有权、公正独立地审理案件,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新审判模式中控、辩、审三方的角色重塑

新刑诉法对庭审方式的改革,较大幅度地调整了控、辩、审三方的诉讼地位和关系,使控、辩、审三方的职责和功能都发生很大变化。面临新的庭审方式的实施和挑战,控、辩、审各方的职能机关和职能人员,都有一个加紧调整自我、提高自我、重新塑造角色的任务。

一、控方的角色重塑

在控辩式诉讼中,随着控方举证责任的增强,检察机关在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和出庭支持公诉的任务更为艰巨。

首先,应增强庭审风险意识。新刑诉法吸收了无罪推定以及疑罪从无原则的精神,第162条第3项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这就意味着,公诉人在法庭上若举证不足,将处于不利的境地。以往的审判实践中,对疑案的处理,常采用反复退回补充侦查的方法,或者改作免予起诉,或者长期悬而不决,检察机关直接败诉的风险很小。而新刑诉法,一方面明确规定了疑罪从无,另一方面取消、限制了各种变通处理方法,检察机关直接面临败诉的风险大大增加。这就促使检察机关在开庭前做好充分扎实的调查取证工作,确保起诉质量,在庭审中积极地、充分地履行举证责任,揭露和证实犯罪。

其次,应增强庭审应变能力。由于新庭审方式中控辩式色彩的增加,庭审时控辩双方的互相质证、互相辩论显然更为激烈。这要求公诉人具有更高的业务素质和应变能力,对案情、证据、法律有全面、透彻的掌握和理解,并能沉着冷静地听取辩方的意见和对付庭审形势的变化。尤其是在庭审中发现证据有疑点、有矛盾,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庭提出建议,要求延期审理,以争取主动,避免败诉。

二、辩方的角色重塑

庭审方式的改革为辩护律师提供了更为广阔的舞台,以施展自己的才能。同时,辩护工作的难度也相应增加。这主要表现为:

1.阅卷权受阻。以前律师在开庭前可以查阅全部案卷材料,可以事先熟悉控方的所有证据,摸清案件的虚实。而现在,律师虽然可以提前介入刑事诉讼,但在检察院只可以查阅“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新刑诉法第36条第1款);在法院只可以查阅“本案所指控的犯罪事实的材料”(新刑诉法第36条第2款),也即起诉书以及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因而对于控方掌握的证据,律师事先无从全面获悉,也无法作好充分的防御准备,只有在开庭时见分晓。

同类推荐
  • 犯罪构成与刑事处罚

    犯罪构成与刑事处罚

    本书围绕刑法总则关于犯罪构成与刑事处罚这两大主题,分为两编进行了宣讲。两编主要依照刑法总则条文顺序,区分专题作问答式宣讲。每个专题分为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法条指引四个部分。宣讲要点重在回答基本概念、内容和把握原则,再以典型案例作示范,之后以专家评析作进一步讲解和说明,最后附以刑法条文和相关司法解释文件。需要特别说明,法条指引部分主要为节录式引用,以节约篇幅。
  •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

    《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

    本书是适应当前各地学习、培训工作需要而编写的。该书多数作者直接参与了《条例》的起草工作,对《条例》基本精神和具体规定,有较深的理解、认识。《浙江省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释义与应用》的出版,对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人员及其他法律工作者,学习、宣传、理解、执行《条例》,是有所裨益的。
  • 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劳而无忧:劳动权益政策法规解读

    本书不仅提供观察和研究大众传播媒介的知识,更重要的是提供一种新的思考模式,并且培养学生积极、正确使用媒介,普遍提高大学生对于大众媒介和文化关系认知的水平。
  •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为了维护国家基本经济制度,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

    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与侵犯财产罪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重要基本法律知识宣讲系列丛书之一,具体内容是对我国刑法分则第四章所规定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所规定的侵犯财产罪,以及与其相关的司法解释等内容进行宣讲和普及。
热门推荐
  • 嗜血狂妃:神君,请走开

    嗜血狂妃:神君,请走开

    她是圣级玄草开启者,死后竟穿越成毫无灵力的废材,被兄弟姐妹欺凌。当她涅槃重生,拥有圣女天赋与绝色容颜,一夜之间化身超级天才。奇遇?她不缺,睡觉都能晋升。灵力?她不怕,本就是圣女天赋。美男?她不要,赶都赶不走。他是神族后裔,对外人清冷淡漠,直到遇见她,性格天翻地覆。身为襄王,却对美女投怀送抱爱理不理,单单只要她。“丫头,做本王的王妃可好?”“不好。”他邪魅一笑:“那可由不得你!”
  • 鸭子河(上篇)

    鸭子河(上篇)

    鸭子河的故事在那个年代里普通得再普通不过了,可是在今天,却离奇得不可思议。普通和离奇之间隔着将近半个世纪的光阴。光阴的背后有两样东西――变和不变。它们推着光阴走,就像人的两条腿,车的两幅轮子。它们的对立统一推动了前仆后继的人生,推动了滚滚向前的历史。夜深人静的时候,我努力让自己一颗涌动的心安宁下来,轻轻地走回到四十多年前鸭子河的岁月……
  • 洛奇幻想

    洛奇幻想

    “听说了么,国内“漆黑”、“龙裔”这些公会都入住洛奇了!”“你说刚出的那个全拟真游戏吧?何止,国外新闻上报道,连‘妖尾’、‘血色骑士团’、‘记录的地平线’这种国际知名公会都已经入住了!”铺天盖地的新闻还在传递,游戏内的灾厄黄昏却已经来临。通过脑电波强度筛选下来的国内百万玩家忽然再也离不开游戏了,从安逸的生活世界一下子掉落在了弱肉强食中,无数玩家到底该何去何从?随着游戏内剧情的不断发展,内外服矛盾日益激烈的同时,返回现实世界的线索也终于渐渐浮出水面。且看一个在新手村迪尔科内尔白手起家的小公会如何在群英荟萃中脱颖而出,臻临巅峰————“因为我们是《绝对领域》,所以外来者啊,敬畏我们!!”
  • 溺亡的星星

    溺亡的星星

    这部作品是作者经历的特殊的爱情与奇特的感情冒险。原来在每个人的小世界里,同一件事情也可以有这么不同的情绪。于是,我在这些看似平行的世界中穿梭,记录下那些我真实的心情和故事。希望和陌生的你们一起分享人生与青春的万千种可能性。
  • 总经理必读的209个经典管理故事

    总经理必读的209个经典管理故事

    管理很难,难就难在我们无法将理论对接到管理实践中;管理很简单,简单就简单在你只要给管理赋予生命,让故事引导你的行为,你就会体会到管理的乐趣。读故事,学管理,和大师对话,还你一个轻松的世界。本书为总经理精心挑选了209个经典管理故事,囊括了领导力、决策、目标、用人、激励、沟通、授权、执行力、营销、团队协作、创新以及危机管理等管理的方方面面,相信这些美妙的故事能照亮你管理的通道,让你的管理水平更上一层楼。
  • 庶女重生之金玉斗

    庶女重生之金玉斗

    高墙宅门,许孝熙深觉庶女难为,难在小姐的身子丫鬟的命,做的好,被嫡妹视为眼中钉,做的不好,被庶妹当成软柿子,哪怕嫁了人,那些举案齐眉、家宅安顺也是骗人的。上一世,夫君宠妾灭妻,成亲三年她受尽冷落,任凭心胸再宽,也换不来举案齐眉,最终一尸两命惨淡收场。这一世,她拼尽全力另觅姻缘另择良人,可是夫君高冷,姨娘强势,少爷姑娘全不是亲生,友谊的小船说翻就翻,白天要精于算计,晚上还要奋力劳动,续弦的日子,写满了大大的苦逼。直到一日传来消息,老公“弑兄夺位造反成功了”,许孝熙才惊觉自己魂归年幼重生一次,断然不能继续逆来顺受。
  • 宠妻成瘾安少的天价新娘

    宠妻成瘾安少的天价新娘

    他是只手遮天的帝王,传言他冷酷无情心狠手辣却唯独对她温柔细腻,他宠她入骨,却不爱她,直至她意外坠海,才发现她已经走到自己心里。八年后,失忆的她以夏家千金的身份归来,他拦住失忆的她,说:“洛洛,跟我回家吧!”某女懵,说;“抱歉,我不认识你。”他拎出她身后的宝贝,邪魅一笑,偷了我的种,打算赖账。
  • 秦汉情史

    秦汉情史

    他是为人称道的吴中奇士,是项羽崛起的幕后推手,然而却在历史上销声匿迹,他就是桓楚!因替秦始皇设计陵墓,楚桓一家厄运连连,然而一卷《神匠谱》让他保留着复兴的希望!神匠技成之日,莫测神机,所向披靡!国仇家恨,儿女情长,最终让桓楚踏上一条疯狂不归路……
  • 血色幻想

    血色幻想

    血,只有在涌出的瞬间,才会显得那么的鲜艳。这一路,就是用血铺就的大道。牧凌,天都不得见的人。“我的对手,就是这个天!”
  • 中华句典1

    中华句典1

    本书共收录名言警句、歇后语、谜语、对联、俗语、谚语等上万条。这些鲜活的语言文字语简意赅,大多经过千锤百炼,代代相传,才流传至今。这些语句,或寓意深长,或幽默风趣,有着过目难忘的艺术效果。本书以句句的实用性、典型性和广泛性为着眼点进行编排,所选的句句时间跨度相当大,从先秦时期的重要著作,到当代名人的智慧言语均有涉及;所选的名句范围非常广,从诗词曲赋、小说杂记等文学体裁,到俗谚、歇后语、谜语等民间文学都有涉猎。除此之外,书中还提及了一些趣味故事。通过这些或引人发笑、或让人心酸的故事,可以使读者更为深刻地理解和掌握名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