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807800000028

第28章 重读贝卡利亚的刑事程序理念(3)

最后,审讯制度上应实行回避。贝卡利亚提到:“罪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排除他所信不过的人,这也是符合公正原则的。允许罪犯在一定时间内不遇到对头,就像是他自己在给自己定罪”,而“无视最明显的犯罪嫌疑,使他的朋友不受处罚”,这是不公平的。同时,贝卡利亚反对中世纪社会中法官成了国库“律师”的不正常情形,反对法官为了增加国库的收入而主动追究犯罪,否则“法官成了犯人的敌人,成了那个陷于囹圄、桎梏加身、忍受折磨、前途莫测的人的敌人。法官不去寻求真实的真相,而是在囚徒中寻找罪犯,并为此而设置圈套。”因此,一个人有权排除与其有利害关系的人进行审讯,有助于防止某些办案人员对被告人的打击报复,保持裁判者的中立,实现诉讼的公平。

总体上看,贝卡利亚反对刑讯逼供,反对提示性讯问,主张弱化口供的效力,实行回避制度,审判应当公开、及时,刑事程序要具有人道性,以上这些观点都是非常有益的。在1764年贝氏的《论犯罪与刑罚》出版后,1766年该书的法文版、德文版等相继出版,并产生很大的影响。1780年路易十六发布告示,取消刑诉中的“预备性问题”并由此废除预审过程中习惯上实行的酷刑拷打;1788年国王敕令取消“预先应当提出的问题”,同时废除“坐刑讯板凳”进行讯问的手段;1789年的《人权宣言》宣布实行“无罪推定”和“程序法定”,并且规定“即使予以逮捕,但为扣留其人身所不需要的各种残酷行为都应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同年8月和10月的法律还废除了封建领主法庭,并恢复了刑事法庭庭审公开制度,允许被告人自核实证词及与控诉方进行对质时开始就有权得到诉讼辅佐人的帮助;1791年的宪法与法律规定对最为严重的重罪审判实行陪审团制度;1808年法国《刑事诉讼法典》明示反对酷刑拷讯。我们不能说法国的这一系列改革乃是全盘吸纳了贝卡利亚法律理念的必然“成果”,但正如本文第一部分所言,这二者之间至少存在着一定的渊源关系。

民主与权利的保障——陪审制和刑事证据制度

陪审制在欧洲源远流长,贝卡利亚也强烈地表达了对陪审制度的青睐。他说:“每个人都应由他地位同等的人来裁判,这是最有益的法律”。由于陪审员不懂法律,贝卡利亚甚至发出感叹:“生活在一个法律不是一门学识的国家该多么幸福啊!”他认为陪审员参与审判,主要有两点好处:第一,陪审员根据“感情”和“常识”做出的判断,要比法官依赖“见解”和“学识”作出的判断更可靠,因为“如果说寻找证据需要精明干练,作出结论必须明白准确的话,那么在根据结论作出裁判时,只要求朴实的良知;而一个总是期望发现罪犯同时又落入学识所形成的人为窠臼的法官,他的知识却比较容易导致谬误”;第二,陪审员与当事人地位平等,比较公正可靠,因为“在那些关系公民自由和幸福的地方,不应该煽动不平等的那些感情作怪。走运者看待不幸者的优越感,下等人看待上等人的嫉恨心,都不能从事这种裁判”。“当犯罪侵害的是第三者时,法官就应该一半是与罪犯地位同等的人,一半是与受害者地位同等的人”,这样就比较容易使各方利益得到平衡,比较容易正确适用法律和发现真相,所以,陪审制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性。同时,在陪审员的产生上,贝氏认为陪审员应当“随机”产生而不是“选举”产生。与陪审员审判相适应,贝卡利亚接着论述了审判仪式问题,他主张:“在进行审判时,手续和仪式是必需的”,这是因为一定的审判程式“可以使司法者无从随意行事;因为这样可以昭示人民:审判不是纷乱和徇私的,而是稳定和规则的;因为这样可以比推理更有效地作用于那些墨守成规者的感觉”。但是,审判仪式又是要受到限制的——“手续和仪式要想不成为灾难,法律就决不能把它规定得有损于揭示真相”。也就是说,真相是第一位的,外在的审判形式只是“使无知的人民能够接受它”。在贝卡利亚明确提出采用陪审制以后,1788年,在法国召开的三级会议上,几乎一致的意见,是要求建立陪审团制度,“当时,在许多人看来,实行陪审团制度是根治刑事诉讼程序所有病症的灵丹妙药”。于是,1791年9月3日的法国宪法,确认了陪审制度;1791年9月26日至29日的法律依据宪法规定,要求对最为严重的重罪的审判开始实行陪审团制度,并被1808年的法国《刑事诉讼法典》所采纳。在美国,1787年联邦《宪法》第3条规定“审理刑事案件,除弹劾案以外,应由陪审团审判。”之后通过的“权利法案”第5、6、7条中,都分别规定了陪审制度。陪审制在刚开始建立时,受到了民众的广泛好评,陪审员也被称为“民众自由的守护神”。

证据规则的产生更多地依赖于陪审团制度的建立,在历史上,在贝卡利亚生活的时代之前,先后出现了两种刑事证据制度。一是神示证据制度,二是法定证据制度,对于前者,是指案件发生疑难时,让当事人接受某种肉体折磨或考验,或者依靠超自然的力量查明案件事实,具体方式有“独角兽审”、“热铁审”、“冷水审”、“面包奶酪审”、“圣经考验法”,以及中世纪欧洲广为流行的“决斗法”等等,这是一种在生产力极不发达时的非理性的司法证明方式。

在12世纪末期,神示证据制度逐步消亡,同时欧洲大陆和英国的司法制度也在分道扬镳,前者形成了纠问式诉讼制度,后者逐步形成了以陪审团审判为核心的对抗式诉讼制度。在欧洲大陆的纠问式诉讼模式中,证据制度上实行的是一种“定量分析”的法定证据制度。在法定证据制度下,每种证据的资格和效力法律都加以了明确规定,证明方法分为“完全的证明”、“半个证明”和“间接证明”三种,法官没有任何自由裁量权,仅是适用法律的工具,这是一种机械化的证据制度。

按照英国19世纪最著名的证据学家约翰·泰勒(JohnTay-lor)所说,神示证据制度和法定证据制度,乃是“用超自然的力量或其他‘机械形式’裁决”的制度,不是一种理性的裁判方式,它是专横、武断和非科学的。对此,贝卡利亚也进行了猛烈抨击,他说“在野蛮的古老法制中,烈火和沸水的考验以及其他一些捉摸不定的械斗曾被称作神明裁判,似乎上帝手中永恒链条的环节在任何时候都会被人类轻率的手段所瓦解和脱节”,而这种通过烈火与沸水考验的“神明裁判”,结局完全依赖于纯粹的体格和外在的事实,被告人的厄运是难以避免的。贝卡利亚提出,“法官唯一的使命就是判定公民的行为是否符合成文法律”,“法官对任何案件都应进行三段论式的逻辑推理。大前提是一般法律,小前提是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结论是自由或者刑罚。一旦法官被迫或自愿做哪怕只是两种三段论推理的话,就会出现捉摸不定的前景。”事实上,贝卡利亚所主张的“恰如其分地确定证人和犯罪证据的可信程度,这是一切优秀立法的显著特点”,以及“就证据在道德上的确实性来说,感觉它比明确地加以界定要容易一些”等,一定程度上包含了证据认定上的“内心确信”思想的萌芽。

同时,贝卡利亚还专节论述了证人证言问题,这主要包含以下几个方面:越是难以置信,证人的可信程度就越是明显地降低”;(3)“当证人是某一私人团体的成员,而这一团体的习惯和准则并不为公共社会所理解,或者与社会相忤逆时,这个证人的可信程度可能成倍降低。”因为这种人不仅包含本人的欲望,也包含了别人的欲望;(4)“当有些证人把别人讲的话指为犯罪”,对言语而非行为进行诬陷时,证人的可信程度几乎等于零。以上是对证人可信度进行考察的四项标准。第三,在证人的数量上,贝卡利亚提出,“一个以上的证人是必需的,因为如果一个人肯定,另一个人否定,就什么也确定不了,在这种情况下,谁都有权被认为是无辜的”。在证人问题上,还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贝卡利亚明确提出了亲属间的“证人作证特免”问题,他反对“悬赏”,认为“以悬赏的方式买取被认为是罪犯的人的头颅,并使每个公民都成为高挽袖口的刽子手”,这是无益的,它暴露了君主自身的软弱;并且这种悬赏,倡导了家庭、亲戚和朋友之间的背叛,让他们相互之间指证,这是违背伦理道德的。贝卡利亚论述道:“有些法律时而倡导背叛,时而惩罚背叛。立法者用一只手束紧家庭、亲戚和朋友间的关系,另一只手却悬赏破坏和扯断这些关系的人。一向自相矛盾的立法者,一方面把人猜疑的心灵引向信任,另一方面却在大家心中挑拨离间。它不是在预防犯罪,相反倒是在增加犯罪”。贝卡利亚坚信:“随着一个国家日益走向光明,忠实和相互信任也变得日益必要,并日益趋向于同真正的政治结合在一起”。因此,在一定的家庭亲属之间实行作证豁免制度,不提倡相互背叛,有助于亲情关系的和谐和伦理道德的维护。在证据分类上,贝卡利亚提出了“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据”的分法,所谓“完全证据”,是指那些排除了无罪可能性的证据,这种证据只要有一个,就足以定罪——这事实上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的“直接证据”;所谓“不完全证据”,是指不能排除无罪可能性的证据,这种证据要变成完全的,需要有足够的数量。也就是说,从单个证据来看,无罪是可能的,而把这些证据连贯起来看,无罪则是不可能的——这事实上相当于现代意义上“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的划分。

在证据的充分性上,贝卡利亚提出了两项标准:一是“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是互相依赖的,即各种嫌疑只能互相证明,那么,援引的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小。因为,可能使先头证据出现缺陷的偶然情况,会使后头证据也出现缺陷”。二是“如果某一事件的各个证据是相互独立的,即各个嫌疑被单个地证实,那么,援引的证据越多,该事件的或然性就越大。因为,一个证据的错误并不影响其他证据。”同时,对于一些像通奸、同性恋等难以证实的犯罪,贝卡利亚是反对用所谓的“准证据”、“半个证据”等专断的推定来证实犯罪的。另外,在判处死刑的案件中,贝卡利亚主张:“足以判决罪犯死刑的证据是不能排除相反的可能的。既然如此,即便两名以上见证人出证,即便所证明的犯罪嫌疑是大量的和相互独立的并备有犯人的供述,这些证据的任何一个都超不出道德肯定性的限度。而经过考察的道德肯定性仅仅是一种极大的可能性”,所以难免会存在误判的可能。

综上所述,贝卡利亚关于刑事证据的思想是比较丰富的,他反对神明裁判的证据制度和法定证据制度,反对悬赏,反对亲属间的相互指控,主张从多角度审查证人的可信性,要求证据的确实性等,对证据理论进行了初步的探索。

贝卡利亚刑事程序理念的反思

贝卡利亚在1763年3月至1764年1月之间,也就是在贝氏年仅26岁的时候,他用十个月的时间著成了不朽名著《论犯罪与刑罚》,对犯罪、刑罚和刑事程序问题进行了系统探讨,这是一本百读不厌、常读常新的刑事法学力作。

从总体上看,贝卡利亚对刑事程序的论述是多方面的,它包含刑事程序的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证据制度和刑事程序的人道化等方面,并且他对这些问题的论述在当时的背景来看是相当深刻和超前的。如果说贝卡利亚在犯罪的本质、刑罚的目的等实体方面的论述还具有明显的刑事古典学派上的“功利”性质的话,那么他在刑事程序法上的立场则完全是人道的、自然的和“超功利”的,他注重程序本身的价值,注重诉讼程序内在的人道性、合理性,而很少从实体“结果”的角度考察程序,体现了对刑事程序内在价值的高度重视。

在整本书中,我们可以发现他没有援引一个法律条文或者什么“司法解释”——或许当时的“成文”规定较少,但这并不妨碍我们认识贝氏这种超越法条之上的理论洞察力,贝卡利亚着眼于一些现象成因的深入挖掘,以及相关制度价值的深刻剖析,这似乎更意味着一种研究方法的更新。

正如曾专门从事贝卡利亚思想研究的黄风教授所言:“贝卡利亚的刑法学说有一特点,它不以任何实在法为基础,也就是说,它不是根据现存刑法的体系和原则去探讨它的精神并系统地注释其条文”——这段话虽然是针对“刑法”问题而说的,但在刑事程序方面也是适用的。

贝卡利亚在18世纪的时候能够对刑事制度进行如此精辟的分析,提出如此诸多令人耳目一新的独到见解,可能更多地得益于他的“问题意识”和“批判意识”。也就是说,可能正是由于贝氏意识到了当时刑事制度存在的诸多严重弊端,看到了诸多践踏人权的情形,“可以说过去和未来都被召唤来同邪恶的现在进行战斗”,他才能发出如此振聋发聩的不同声音。比如,以刑讯逼供为例,贝卡利亚对其深恶痛绝,可能正是由于当时以及以前的历史中刑讯逼供情况严重,存在各种各样的折磨人的方法,并且刑讯成为一种“合法的暴行”,贝氏才如此坚决地反对这种“暴行”,主张无罪推定,主张刑事程序的人道化,反对刑罚的严酷,同时对于不同于纠问式诉讼的“调查式诉讼”充满着期待。可以说,可能正是有了强烈的“问题意识”,并且能够拥有批判精神,以大无畏的姿态正视问题,针对问题,解决问题,而不是回避问题,贝氏的这本著作才能够不流于简单的空洞说教或者抽象的“思辩”,而具有了更为广泛的现实意义。所以,我们在阅读这本著作时,就不宜满足于对其只言片语的简单援引,而应考虑当时他所处的社会背景,以及与相关思想的联系。

但反观当今的中国,“注释”法学风行,许多文章和书籍,流于对现行法条的解说、援引和“论证”,或者发一些不切合中国实际的空论,而忽略了对某些实质性问题的反思和考察。这种没有任何“问题意识”的浮在表面上的应时作品,注定是短命的。

同类推荐
  • 宋朝法律史论

    宋朝法律史论

    《宋朝法律史论》收录了篇关于宋朝法律史的论文,其中包括:“论宋朝法律文化特征”、“论宋代的讼学”、“宋代立法简论”等。
  • 消费者权益保护

    消费者权益保护

    本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宣讲丛书》的组成部分,就是努力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旅游法》、《民法通则》、《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基本理论和实践发展结合起来,以期加深广大读者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充分掌握维护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最新修正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最新修正本)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民间借贷与风险防范

    本书以现实生活中出现的真实案例、问题为出发点,有机结合民法、物权法、担保法等与相关条例和司法解释,采取了“宣讲要点”“典型案例”“专家评析”和“法条指引”的结构编写而成。既可以让读者了解一般的案件审判知识,又可以了解有一定深度的相关法理,内容层次循序渐进,易于理解和掌握。
  •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是研究中国法律的起源与历史上各种类型和各个阶段的法律制度的实质、特点、作用及其发展演变过程和规律的科学。它既是法学体系中的独立学科,也是法学的基础学科,同时又是历史学的重要分支。
热门推荐
  • 最后一刻的微笑

    最后一刻的微笑

    用微笑面对世间所有,不要让世界改变了你的微笑!
  • 星妈萌宝要自强,总裁一边去

    星妈萌宝要自强,总裁一边去

    被腹黑总裁狠心地扫地出门,许雁芙转身变辣妈。天才儿子许大白,一门心思帮她招揽美男夫婿。演戏事业堪比直升机,简直不要太快。妖艳贱货如期而至,看她如何携萌宝灭了她们。咦?前夫态度怎么360度大转变?
  • 浴火重生:嫡女,飞上枝头

    浴火重生:嫡女,飞上枝头

    她,21世纪最冷酷无情的女杀手人称“魂”是一个无比庞大的地下组织花了整整八年的心血栽培出来的却不知因一次秘密杀人行动被内奸暴露在摩天大厦上摔了下去,谁知她竟穿越了!因着上一世的身段,她在府里宫里皆被人称作天下无双的才女她,一笑倾城,再一笑则倾国,是天下男人心中美丽高贵又不失优雅的紫玫瑰。最终她成了一代女皇,令天下人望尘莫及谁知道她这一路的艰辛与坎坷?姐妹情深,金兰之谊,全是假的!是谁在她茶水里下毒?是谁在她身边安插眼线?又是谁亲手杀了她的孩子?是她的好姐妹!她,前世今生都只有一个名字那就是云汐若!(水晶的处女作望支持PS:因广大读者的要求水晶改了大纲简介就不改了,烦,相信我正文和简介是不一样的
  • 将军寂

    将军寂

    在小枫心里,慕容洛永远是他的将军,他们生死与共,相濡以沫,可是权谋与仇恨让他们生生站成了两岸……为了复国,夜琤不择手段,落下妖后骂名,幸好这惊心动魄中有顾言不离不弃,只是桃花劫,终究躲不过……苏卿无有一个无法言说的秘密,李承晔有一份不为人知的野心,他们在困境中相互依偎,在繁华中相爱相杀……欢迎关注作者微博:雪倾听1216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贵族之家

    贵族之家

    《贵族之家》的故事发生在一八四二年及八年以后;主人公拉夫烈茨基是已经丧失了农奴主“热情”的贵族的最后代表。贵族之家的没落已无可挽回,农奴制的崩溃也不可避免;然而由谁来给俄罗斯社会注入新的活力,俄罗斯又该往何处去呢?无论是拉夫烈茨基,还是作者本人,都无法作出明确回答。拉夫烈茨基只是模模糊糊感觉到,应该做点儿什么有益的事情,未来应该是光明的。而作为农奴制贵族阶级的最后代表,回首往事,拉夫烈茨基却感到虚度了一生。“熄灭了吧,无益的一生!”在抒情诗一般的“尾声”中,拉夫烈茨基无可奈何地这样悲叹。
  • 兵中之魂

    兵中之魂

    一个从大山里走出去的山里兵娃子,靠着坚韧不拔的性格;练就了一身的本事,当国家和人民召唤的时候他站了出来。为了国家为了人民他义不容辞,即便是放弃自己的小家。因为他信奉没有大家就没有小家,为了千千万万的小家他踏上了征程。哪里有需要他就去那里,没有身份没有保障。靠的就是对祖国的忠诚,外国杀手组织屡次刺杀都未成功。他也被冠名为杀不死的小强,他就是耿三炮。
  • 深度宠爱:老婆我错了

    深度宠爱:老婆我错了

    “小哥哥,你叫什么呀,长的真好看。”那是林致远第一次见到她,双马尾大眼睛,虽然没有公主裙的陪衬可是也依旧那么让人喜欢的离不开眼,直到心里。一个人的爱情,两个人的纠缠。“林致远,我告诉你,你不配!永远都不配”“对不起思璇····”“我曾经的确很爱你,但是现在,对不起,放过我吧,我累了你知道吗,其实我都看见了,你在我们种的树下和她接吻,你知道我有多难过多心痛吗,你不懂!你也不会懂!永远都不会懂!”"我怎么会不懂·····我也爱你,从小到大我的心都是为你跳动的”
  • 男神追妻忙

    男神追妻忙

    新书《傲娇老公甜甜妻:老婆该锻炼了!》已发布,欢迎大家收藏。10岁时差点被坏人弄走,是他救了她,而她因为他受到伤害,男人道:女人你怎么能忘记我?女人道:我就忘记你,咋了?“宝贝咱们生个猴子吧。”“谁要跟你声猴子,滚!”,“好滚,这就滚!”某男一把抱起女子,“走!滚床单,生猴子!”
  • 错惹坏心王爷

    错惹坏心王爷

    一朝穿越,欧阳珠儿醒来竟正在被妖女扇巴掌,娘的,扇我者,反扇之。毛,这竟是覃王爷最心爱女人的妹妹,这是不是说,她欧阳珠儿摊上事儿了?好吧,既然生不逢时穿错了地方,那她跑路总成吧,可为毛…她竟这么倒霉。次日清晨醒来,某女惊现戟王府,变成了连侍女都敢欺负的落魄王妃,人人都说,王爷心胸宽广,乐善好施,竟连她也收留…OH后脑勺,该死的坏王爷,你.死.定.了。你心有所爱?好,我为你扫除一切障碍,说什么也将你的所爱抓到你面前。看,我是不是够贤惠,这次心胸宽广的是我不是你,我可以正名了。啥?你的所爱是谁?老天妈妈,别吓我,天下美男何其多,偶绝对不从一棵树上吊死,逃之。小剧场奶娃娃跑进书房:父王,母妃又跑了。戟王爷抱起奶娃娃:她跑之前说什么了?奶娃娃嘟嘴:母妃说要跟父王恩断义绝。戟王爷扬唇一笑看向门外:秦李,去告诉王妃,今晚落锁前不回王府,本王就将人质送走,让她永远都见不着。某奶娃娃狂晕,又拿他当人质,坏父王。~~好吧亲们,还是女强文,要收藏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