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七年前。
金政还是刚刚上高中的学生,拼命从乡下考到了城里。那时候,他心里只有一个念头:好好学习,改变自家几代身为农民的命运。可他发现,不管他怎么努力,却最多能排在第二的位置——这在他心里远远不够。
他当然会注意到那个每次都得第一的女生,李歆月。那是什么样的一个人啊,跟他一样是从贫苦地方来的,妄图用自己的手腕扭转这贫苦的命运。不同的是,他除了学习,没一样拿得出手,而她却贵为班花,由于办事能力强被各个老师喜欢。
她就像一道坎,横在他面前,怎么努力也难以跨越。
后来班主任按照成绩换座位,他们理所当然地成了同桌。
那个时候,他才知道,原来他们是同乡,两个村子只隔着一条小路。那个时候学校都是寄宿制,所以每个周五晚上,他都会骑车载她到她们村口,看着她走进去,才拐回自己家。
“我是不是特别沉啊?”她总是这么问他。
“不沉啊。”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要知道,从学校到家,大约要骑两个小时,金政要不是从小就淘惯了的野孩子,早就汗流浃背了,但也累得够呛。
一开始,他以为自己仅仅是同学之间的客气而已。
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中考,旁边的人考到一半居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他一开始以为,她那么厉害,一定是都写完了。可等到成绩下来,一直第一的她,那一门科目,居然没能达到及格线。
他才知道,她那天是发烧了,考到一半实在坚持不住,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
那次,他终于得了个第一。
可他一点都不高兴。
放学的时候,他看到她一个人蜷缩在墙角,默默地抽泣着。他突然明白,一个一直站在顶端的人,不下心跌下来,或许会粉身碎骨。
那天,他破天荒的用他为数不多的钱请她吃了顿好的。
后来她说,我不会一蹶不振的,我一定要把第一从你手里抢回来。
她是笑着说的。
那一刻,他比得了第一还高兴。
他突然明白,她在他心里,早就很重要很重要了。
高二文理分班。长辈们说,据说学理有好出路,所以都撺掇他去学理。可是,他的成绩,相对来说文科比理科好一些。
那两天,他的心情一直有些低沉。
直到在小路上遇见她。
她说要学理,因为学理有出路,而且她也能学好。
然后,他就义无反顾的在文理分科表上填了“理”。
但真正到了高二,他才知道,自己学理是有困难的。高一的理科没有高二难,所以他一直用他不大正经的学习方式也学会了。可是到了高二,他却发现,自己根本难以理解。渐渐地,他被挤出了班级前五,再被挤出了前十……
他开始想转班了。
可是长辈们不同意,他自己其实也有一个不愿转走的原因——李歆月。
所以他还是咬牙坚持了。
后来毕业了,要填志愿表。
他曾经,很希望能跟她考同一所大学。
但从他现在的成绩看来,不大可能了。
但他咬咬牙,还是填了跟她一样的,尽管他不知道,这样做是否值得。
不知是不是上天保佑,他真的跟她进了同一所大学,然后选了同一种专业。
突然有一天,她告诉他,她喜欢他。
他依然记得那一天,10月1日,国庆节,他的整个世界都亮了。
他们许下了“一毕业就结婚”的承诺,悄悄期盼着那一天的到来。
毕业后,他很快找到了工作,虽然工资不高,但依然能勉勉强强买了一栋房子。
他们的幸福,终于能够实现了。
Everything is right,but God won't let you in too long。(一切都很好,但上天不会让你得意太久。)
回到家乡,却得知父母在没有征求自己意见的情况下,同意了一门婚事。
他恨自己的无能为力。
很长一段时间,他都浑浑噩噩,活得没个人样。
他不得不跟她告别,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结婚那天,居然也是10月1日。
只有苦笑。
后来,他的妻子告诉他,其实自己也不想结婚,是被逼的。她说,就先在一起两年,再以生不了孩子为由离婚。
两年,他拼命地工作,终于稍见起色。而他,也终于跟那个他不爱的女人顺利离了婚。
他又找到了李歆月。
她的家人不介意他的婚史,答应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
他也终于说服了自己古板的父母,两个人过得幸福美满,跟他们当初想的一样。
可时日不长,他的前妻却来找他说,她怀孕了。
他难以置信。印象中,他从未碰过她。
她说,是有一天,他出去应酬喝得多了,回到家就……
他真恨不得杀了自己。
她说,是两个孩子,一人抚养一个,就算两清了,以后互相就不要再联系了。
李歆月没说介意。她说,孩子是无辜的,你也是无意的,我不在乎。
他竟跟个傻子一样当真了。
最初的几年,他们一家三口的确过得很好很好,不愁吃穿,谁也不提过去的芥蒂。
但他也发现,她渐渐地,开始全身投于工作,不那么顾及他和孩子了。
他知道,有些东西,在静悄悄地改变着。但他没提。他想,总会过去的。
当他发现不是这样的时候,却晚了。
他们,除了一个“家”的空壳,再无其他。
但为了孩子,他们不曾有过分开的打算。
他说,如果能重来,我当初一定学文;
他说,如果能重来,我一定和前妻好好过下去;
他说,如果能重来,我一定不喝酒;
他说……
可是,哪里有那么多如果。发生了的,就再也逃不掉了。
*
听完了这冗长的故事,我觉得,我完全就是个恶人,不该来到这个世界上的恶人。
“后来呢?”我问我爸。
我爸叹一口气:“哪儿有什么后来。后来你不都知道,她开始把工作当成命一样对待,不怎么回家。后来……你跟你姐姐相见了。”
我很固执地想,如果我不曾存在,那么我爸和……我妈,会不会远比现在过得好。
我红着眼眶回到卧室,往床上一倒就睡着了。醒来后,我爸跟我说,别步入他的后尘。
我明白他的意思。不要为了一个不怎么值得的理由学自己不擅长的,结果折了一辈子。
一辈子,说是很长,二十七年还不是成为了一曲悲歌;说是很短,二十多年的痛苦,过去何谈容易。
后来,我把这一切都讲给了天依听。她哭着趴在我的肩头说,如果自己之前不那么顽劣,妈妈一定比现在过得好。她说起曾经被自己扼杀的那个孩子,很庆幸没有让他出世,不然他这辈子,也一定会毁了。她说,自己接下来的人生,一定要带着光活着。
带着光活着。
老一辈们的故事,一定不要再发生在我们身上。
一定要把发生的苗头,早早地扼杀在摇篮里。
然后,把摇篮一起埋了。
“有些故事,还没开始,那就结束吧;
有些疑问,还没答案,那就放弃吧;
有些梦想,还没实现,那就努力吧。
别以为,装作不知道什么最重要,就真的不重要了。
早晚要付出代价。”
我把这段写进了剧本。剧本的男女主角就要大学毕业了。我突然,不想让他们修成正果了。因为有些不切实际的东西,还是想想就好,别当真了。
当剧本落下最后一个字,我突然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向影视公司投稿。尽管我知道这么做有很小的几率被接受,但我还是想赌一把。
果然,几周过去了,没有消息。
我就知道。
这又不是电视剧,哪有那么容易就被看上。
还是以后再说吧。
要是以后韩楦真能干出点名堂来……那不就好办了嘛。
才不要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