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行恒常,人有尽时,人世间没有永恒的东西。盛极一时的罗马帝国终于也要迎来它的衰亡了。此时的罗马帝国已经过了鼎盛的时期,现在轮到它被别人征服了。不过,你可能猜不到会是什么人最终征服了罗马帝国,成为人类历史下一阶段的主宰。
我小的时候,我家镇子附近有一伙强盗,他们盘踞在加油站和铁道线附近。这伙人衣衫褴褛,浑身上下都散发着臭气。他们从来没有受过任何教育,从思想到行为都异常野蛮。可是,这些人打起架来不要命,普通人惹到他们准得倒霉。这伙人的头儿叫作“恶棍麦克”。只要一提起恶棍麦克和他那一群强盗,所有人都不免心中要打个冷战。这伙人没有正当工作,靠的就是偷偷摸摸,强抢东西为生,他们时不时地会来我们的镇子骚扰一阵。有时候我们会组织人手还击,但恶斗一场的代价很大。所以每当我们得到消息说恶棍麦克一伙人又要来了的时候,镇上就会拉起警报,我们这些小孩子们就得躲在家里不能出去。
数个世纪以来,在罗马帝国北边边境以外,一直生活着一群像恶棍麦克那伙人一样的强盗。这些人和文明程度很高的罗马人比起来,完全就是一群未开化的野蛮人。而且,更要命的是,这些蛮族不停地进犯罗马帝国的北方边境,想方设法地要从罗马帝国身上撕下一块肉下来。因此,罗马人得随时提防着这些蛮子,一旦他们侵犯边境,就得把他们给打出去。尤利乌斯·恺撒同他们打过仗,马可·奥勒留同他们打过仗,君士坦丁也同他们打过仗。这些野蛮好战的蛮族叫作日耳曼人。你可能不相信,但是事实是,日耳曼人是绝大多数西方民族的祖先。
日耳曼人的头发是浅黄或金色的,眼珠是蓝色的。而居住在地中海附近的希腊人或罗马人,头发是黑色的,眼珠的颜色要么是黑色的,要么是棕色的。如果你看到一个西方人,他的头发颜色浅,又有蓝眼珠,那么他的祖先多半是日耳曼人;而如果他的头发是黑色的,那他的祖先可能是希腊人或罗马人。
日耳曼人不懂织布,所以没有布匹做的衣服。他们打猎,把捕猎到的野兽皮剥下来披在身上,就成了他们的衣服。他们住在树枝搭成的棚子里,这些棚子看上去像树枝编成的大篮子。日耳曼人中的妇女主要负责种菜、饲养牛和马这些家畜。男人则主要担任打猎、战斗的工作。除此之外,男人还有一项很重要的工作,就是打铁。在那个时候,铁匠是个非常重要的工作,因为铁匠负责为全族人打造刀剑等武器。有了这些东西,日耳曼武士才能去捕猎和打仗,负责生产的女人们才有劳动的工具。在英文中,铁匠的读音是“史密斯”。这个词今天已经成为英美人中非常普通的姓氏,由此你可以想象得到,正是因为作为铁匠的“史密斯”如此重要,这个词才会慢慢变成人的名字。
当日耳曼武士捕猎到动物之后,会把动物的头给砍下来留着。一旦要出去打仗,他们就把这些动物的头戴在自己头上,就像今天人们戴的头盔。不过,日耳曼武士的这种“头盔”上面,原本有的像角啊,动物耳朵啊什么的,可都还是原封不动的在上面。所以当日耳曼人出去打仗的时候,你能看到这一大群气势汹汹的人头上戴着长有角的牛头,或者牙齿尖尖的狼头,要不就是怒目圆睁的熊头,又或者是狐狸头。这副样子让日耳曼武士看上去像野兽一样凶恶,让他们的敌人一见之下就会吓得手脚发软,更别提跟他们打仗了。
勇猛是日耳曼人非常看重的品质。他们觉得,一个人可以撒谎,可以偷盗,可以杀人,只要他打仗勇敢,那他就是一个“好人”。
日耳曼人没有国王,他们只是选出一个族长一样的领袖。这个人毫无疑问是他们中间最勇猛、最强壮的那个。可是,这个族长不能把他的位置传给他的儿子。因为如果他的儿子不是所有人中间最勇猛的,那他一样当不了族长。所以你看,日耳曼人的族长更像是今天的总统,而不是封建制度下的国王。
日耳曼人有一套跟希腊人和罗马人完全不同的信仰。你肯定能想象得到,他们的主神是位战神,名字叫沃顿。沃顿同时也是天空之神,这有点像是希腊神话中的天神朱庇特和战神玛尔斯的合体。日耳曼人认为,沃顿生活在天上的一个叫作瓦尔哈拉的美丽宫殿里面。关于沃顿,有很多的神话传说,讲述他的各种神奇故事和冒险经历。英文当中的“星期三”(Wednesday)这个词,就是从沃顿的名字来的,原本写作Wodensday,字面上的意思就是“沃顿之日”。
沃顿之下另一个非常重要的神,名叫托尔。他是雷霆之神,用的武器是一把大锤子,他用它同住在极北地方的“冰巨人”打仗。英文中的“星期四”(Thursday)就是来自于托尔的名字,原本作Thorsday,意思就是“托尔之日”。
另一位重要的神叫作提尔(Tiu),英文“星期二”(Tuesday)就得名于他。还有一位女神,名叫弗蕾娅(Freya),英文中的“星期五”(Friday)就得名自她。你看,一周七天,有四天的名字在英文中的称呼都同日耳曼人的神有关系。尽管现在在西方信仰基督教的人更多,但是大家还是用日耳曼人的神来称呼一周中的这四天。
一周中其他的三天,星期一(Monday)和星期天(Sunday)很明显是来自于月亮(Moon)和太阳(Sun)。而星期六(Saturday)是以希腊神话中的神萨图尔(Saturn)来命名的。
公元400年左右,日耳曼人给罗马帝国带来的麻烦变得越来越大。他们不断入侵罗马帝国的北方边界,这种情形越演越烈,并且最终使得罗马人没法再继续阻止日耳曼人的入侵了。日耳曼人中的两个部落最终在英格兰岛登陆。那个时候,英格兰岛是归于罗马帝国的版图之内的,可是,当日耳曼人的这两个部落登岛之后,罗马人发现他们没有办法抵抗这些凶蛮的日耳曼人,所以罗马人认为,最好的办法就是放弃英格兰,回到罗马去。罗马人走后,整个英格兰岛就成了日耳曼人的天下。
进入英格兰岛的这两个日耳曼部落分别是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他们用自己的名字来称呼这个岛,叫“盎格兰”。久而久之,这个词的发音慢慢地有了变化,最终就变成了我们今天讲的“英格兰”。今天,居住在英格兰的人们还被叫作盎格鲁—撒克逊人,而所有从公元400年进入英格兰岛的盎格鲁人和撒克逊人的后代也都被叫作盎格鲁—撒克逊人。
日耳曼人的另一支叫作汪达尔的部落,入侵了罗马帝国的高卢地区。高卢就是现在的法国。汪达尔这个部落的人非常凶狠,他们每到一个地方,就把那儿给劫掠一空。在侵入了高卢之后,汪达尔人又南下进入了西班牙。在西班牙,他们无恶不作,偷盗、抢劫、放火。之后,汪达尔人又乘船跨过地中海,进入了北非。在北非,但凡阻挡在他们面前的东西,都被他们尽数破坏殆尽。所以,今天在英语中,“汪达尔人”这个词就成了破坏者的代名词。如果一个人恶意打砸抢烧别人的财物,那这个人可以被称为“汪达尔人”。如果你不好好上课,在桌子上乱画,把书给撕掉,或者用小刀在墙上乱刮,那,你也是个“汪达尔人。”
而另一支日耳曼部落,叫法兰克人,在汪达尔人走了之后,也进入了高卢。只不过,法兰克人在这里留了下来,慢慢地繁衍生息,于是就有了今天的法国,即“法兰西”。
占领了意大利北边的一支日耳曼部落名叫哥特人,他们的领袖名叫亚拉里克。亚拉里克带领着他的手下,翻过了意大利北部的高山,侵入了意大利。意大利遭受了重创,但凡是哥特人能够沾手的东西,要么被破坏,要么被劫走。罗马人抵挡不住这支哥特部落,最终让他们攻入了罗马城,罗马城遭到了大肆洗劫。而更糟糕的事情才刚刚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