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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八、逃奴

小五现在很舒服,从来没有过的舒服。

身下是不知道是绫是罗的柔软织物,身边是睡着了的全身****的美丽女子。他双手枕在脑后,回想着自己刚刚的狂野耸动,和女子的婉转呻吟,不自禁的闭上眼睛深深的吸了一口气,浅浅的笑挂在嘴角。

这是他来到大邑商的第十三天,一切和光头叔说的一样,这里的空气都透着自由的味道——不再会因为走路慢一点就被大声呵斥,也不会有人因为没打到野物被皮鞭抽打。他就这么散漫的在街道上走着,漫无目的,无所事事。

到大邑商的第一天,在西边的奴隶交易市场里,小五就发现自己囊中的货贝原来值不少,居然可以买下二十来个像他这样的人。当时小五就想象着,若是他买下那些奴隶,找一片无人的山林中,也可以当个族长了。他知道自己也只是想想而已,在山林中长大的他,初来着繁华的大邑商,一切都是那么的新奇,他还远远没有看够,也远远没有玩够。

第二天,他在城南买了一张弓。本来看中的是一张硬木大弓,和他惯用的弓不同,这是一张由好几根硬木组合起来的,和他大半个身高差不多,他试了试手,便心动着要买下来,但看到街道上的人来人往,最终却买了一张更小巧的随身弓,和二十支骨镞箭。这二十支骨镞箭的做工也着实让小五心中赞叹,是他自制的箭杆绝比不上的。

第三天,小五美美的吃了一顿,喝了不少酒,喝到后来,和相邻一席的三个人喝到了一起,大笑着喝,其中一人说他的箭不行,说箭簇太轻,稍微远一点就会试了准头,小五心中不以为然却懒得争辩,大笑着说是是。醒来时,天色已暗,只有他一个人抱着箭箙睡在案几边,酒肆的伙计也不收拾,任酒肆中一片狼藉,不管不顾地在旁陪着瞌睡。

然后的日子也是这么懒懒散散的过去,从城东到城西,在巨大的王庭广场上梭巡,看站得笔挺的持戈武士;在百工营的陶器作坊,看年长的师父呵斥学徒转泥盘的速度不对;在浇铸铜矢的工坊,小五还很新奇的发现有个叫风囊的东西,把有着小小铜嘴的一头对着炉子鼓风,炉火就变得更旺了……

但更多的时间里,他是在喝酒,在他发现身上的货贝足够他胡吃海喝好一阵子的时候,醺醺然的他还很是大方的给其实并不认识的人支付了货贝。当然,他也不是一无所获,当他提着满陶壶的酒走到邻席时,他知道了大邑商为什么会没有城墙,知道了王都最大的青楼——其他的房子,要不是黄色的夯土墙,要不就是墙上粉了石灰的白色墙面,而那里,却是用掺了草汁的青色夯土墙面,所以叫青楼——是大将军亚进开的,知道每一旬就会有一场奴隶角斗,若是愿意,每个平民也可以自愿报名参加,赢了自是会得到丰厚的奖励,而输了就是输掉自己的全部……

十八岁的小五更好奇的是青楼,在酒客唾沫横飞的述说中,那里没有窗却整天灯火通明,满是绫罗绸缎的铺陈,更吸引人的是——酒客说到这里,压低了嗓子对他说:“那里满是丰乳肥臀美丽女子,东夷、南蛮、西戎、北狄的,都有!还有碧眼儿哦!”说到最后的“碧眼儿”,酒客的声音压得更低了,带着暧昧和神秘的笑。而酒客的低声,让小五的好奇心更盛,付了货贝就拉着酒客一起来到酒客口中王都最大的青楼。

小五很满足,这个来自鬼方的女子有着姣好的容貌,比他来王都前看到的任何一个女子都更美。

他之前看到的最美的女人,是族长次子计春娶来的彭氏女子,婚礼那日,小五站得远远的,但仍看得出新妇的婀娜。同伴感叹说,能和这样的女人睡一个晚上也就值了。小五艳羡地看着新妇,赞同地点头。

而身边的女子,却有着更姣好的容颜,更窈窕的身姿。而那个新妇也许正在为计春的死痛哭吧。小五满足地长呼一口气,无不恶意地想。

次日,大食时分。太阳还没展露出一天中最大的热力,小五又懒散着来到城南,在临近妓院的酒肆坐下。酒肆一天最热闹的是小食开始以后,辛劳了一天的人们会在酒肆中放纵疲累的身体,所以,小五进去的时候,里面只坐了一个人,三十来岁的样子,虽然是一身葛布,却看得出一身的整洁干净,没留胡子,显然是精心刮了的——虽然来王都没几天,但小五已经观察到,这里不留胡须却只穿葛布的却是不多。那人的案几上,一壶酒,一盘显然是刚从鼎中捞出、还冒着热气的牛肉,酒肆中没有其他的食客,他一个人正坐案前,安安静静的喝酒。

小五对那人看了一眼,把随身弓小心地放在身旁,叫不知是老板还是伙计的上了一壶酒,又对着那人说,“要不要加一壶酒?算我的。”也不等那人回答,自顾着对里面喊,“上两壶酒。”

那人对他微微躬身,表示感谢,“我叫盘,来自甘国。”

“甘…盘。”小五嘴里轻轻念叨,甘国对他而言是个陌生的地方,头回听说。然后他发现失礼了,他还没介绍自己。“我在族中这一辈行五,来自博姑国的计地……你可以叫我计五。”

小五并不知道应该怎么叫自己,在族中,大家都叫他“小五”。之前的小五,完全没有姓氏名谁的概念,来到大邑商这个天下的中心大邑、大商的王都之后,他隐约知道,原来自己的身份远远够不上能拥有自己的氏号。更多的人,只是在自己的私名前加上族名或是方国名之类的,他不确定,也没细问。不过他有意没说自己原来是个奴隶,他喜欢王都自由自在的气氛,也希望这些新交的朋友——不管以后会不会见上面,他喜欢这种有朋友的感觉——不知道他是,嗯,曾经是个奴隶,浑不知额头上烙印早已把他曾经的奴隶身份昭告于人。

“计五……唔,来王都多久了?”

“十四天。”计五回答得干脆,他每天都算着日子的。

“那你一定还没到小臣那里登藉吧?”甘盘问。

“登藉?小臣?”计五明显没听说过。

“就是新来王都的,只要是准备长期住下去的,都要到小众人臣那里去登记入籍,登记以后就算是大邑商的子民了。”甘盘倒是不嫌麻烦,抿一口酒,慢慢道来。“好处就是不管你以前是干嘛的,只要是新来王都的,就可以登藉。坏处么,就是如果以后大王需要人手的时候,就有可能征发你去,比如打仗。”

“去!怎么不去,王都这么好玩,我还没玩够。”计五喝了一大口酒,用手在嘴上抹一把残酒。

“那正好啊,我也要去登藉。明天正好是这一旬的登藉日,我们一起去吧。小臣们会在王庭广场外……”甘盘笑着发出邀请,话还没说完,门外有吵闹声传来,计五的注意力瞬间被门外的热闹吸引过去。

原本是抱着看热闹的心,看了下发现吵闹双方中,有一方居然是自己“认识”的人,昨天陪他一起度过一个美妙下午的女子。说认识,计五却不知道对方的名字,不过女子的相貌他很清楚的记得——这个来自鬼方女子的美丽容颜,和族长躺在棺木中灰败的脸,昨晚反复交替地出现在他的梦里。今天计五来,就是想找她,再在她身上畅快淋漓的出几身汗。

计五倚着酒肆的门看了一会儿,决定出手。他返身到酒案边拿起随身弓,放了一个货贝在案几上,对甘盘示意了一下,说:“我去去就来。”便走了出去。

事是小事。那个鬼方的女子和同伴在对面买香粉,不小心打翻了一件铜器,铜器没事,却砸到身旁一个男子的脚。男子说,“要不陪我睡一晚,要不赔一个货贝。”鬼方女子知道理亏,但一时间哪里拿得出货贝,不得已便央着同伴先回去想办法,但同伴去了很久不回,于是几个男子围着她不放,说话也高声起来。

计五看了一会儿,见那男子虽然跛着脚走路,移步间却偶尔会跛脚受力,知道是在讹那女子,讹人不过是要讹钱,那女子不会当时便吃亏,所以计五在决定出手时也是不急不忙。

“发生了什么事?”计五上前问那女子。

“小子欸,你是他什么人?”跛脚男子说,看到计五一身褴褛,不像是和身着罗衣的女子有什么,语气瞬间就变了,“这里没你啥事,起开!滚一边去!”

那女子认出他,往他身边靠过来,挽着他的手,半躲在他的背后。计五见女子脸上的惶恐还在,怜香惜玉的心更盛,反手把女子护在身后,说,“刚刚我看了一下,是砸到你的脚对吧。”

听到这话,跛脚男子的脚更跛得夸张,指着那仍在地上的铜器说,“砸到?!那么重,那么高砸下来,只是砸到?”男子的语气急促得有些尖厉,计五明显感觉到身边的女子更紧抓着他的手。在他看着跛脚男子说话的当口,另外一边,一双大手也紧紧的箍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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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代的货币》:

马克思关于货币这么说了一嘴:金银天然不是货币,但货币天然是金银。但在中国的商代,货币是一种海贝,那时叫货贝,现在叫黄宝螺。不只是中国,在世界很多地方,海贝都曾充当过货币的角色。

货贝在中国使用的时间很长,长到超过你的想象。据史书,至少是到了汉代还在使用货贝作为流通货币,只是已经不是主要的货币了。《汉书·食货志》上曾详细的记载货贝的五种品级(大贝、牡贝、幺贝、小贝、不成贝)以及它所等同的纹银的价值。如同人民币撕碎就不值钱一样,货贝不可再分拆,所以货贝的最小单位是“个”,二个货贝为“朋”,甲骨文中称为“一朋贝”。

黄宝螺壳厚质硬,出产在热带暖海区,对主要活动区域在中原腹地的商来说,自是难得,因此相对来说数量固定,具有一般等价物的可能。

更关键的是,那时候虽然已有黄金,但数量太过稀少,不具备普遍的流通性。

需要注意的是,至少在商代,“金”之为字,一般指的是铜——后来的成语金戈铁马中的金戈二字,就是铜戈,不是黄金制成的戈。

另外:老板、伙计的称呼,因甲骨文大多是关于王室事,民间这些,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称呼,顺手借来现在的叫法。有方家知之,请不吝赐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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