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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任性,如今已经成了网络热语,甚至成了御前红词。而自己,在自我放逐中,也变得如此任性。那时,我也任性了一下,辞职。辞职后,我重新回到校园读书。

选择学校时,我生出念头,也许我可以像参观古人故里那样,在她的故乡城市生活几年,感受她曾经的生活方式,走她走过的街道,去她喝咖啡的咖啡馆。我给自己的理由是,既然已经相忘于江湖,何妨用凭吊的心态去给这份思念画个圆满的句号。凭吊,一如我凭吊古人的墓碑,一如我探寻古人的故事。

或许在她返回故乡之时,我们还能偶尔相遇,我送上祝福,她或许红着眼,或许红着脸,或许嫣然一笑,我想,她终究不会再漠然相对,而从此以后,一切终结,不也是我可以接受的结局吗?当然,如果注定不能相遇,于我倒也无妨,兴尽而返,何必待之子?

就这样,我来到她的城市。我知道她不在这座城市,而且,我也并非希望能和她再次相见,相见与否,对我来说,已经无关紧要。缅怀的心态,优势便在这里,没有过分的期待,没有对未知的希望。有的只是过往,有的只是过往在现世的痕迹,它们长久地待在那里,如果你去了,你就会发现,如果你不去,它们还在那里,不会给你创造出惊喜,也不会主动跳到你面前,让你不期而遇。

我喜欢这种惯常不变的存在。

走在大街小巷,呼吸着这里的空气,感受着这座城市的哀伤和欢愉。甚至一度,我忘记了这是她的城市,忘记了这里有她的足迹,忘记了这里无处不充斥着她的印记。有她又何妨,她不过是作为一个指路人,指引着我的到来。犹如随处可见的一个旅客,告诉我他的家乡很美,而我也就前来了,仅此而已。

当认真去感受一座城市的时候,它的雾霾,它的喧嚣,它的不开阔,往往已经成为这座城市的特色,也许有人会指责这些,但也有人会因为惯常而喜欢上这些特色。在一个异乡城市生活久了,自然会生出故乡一般的怜念。

她的城市不大,而且稍欠繁华,但,有它独特的魅力。如果择一城终老,我自然不会选择这座城市,但是幽居数年,却使人向往之至。

我走过这座城市的不少地方,看过城市的不少风景,遇见过城市的不少人,但是对这座城市,我还是极其陌生。

学习之余,偶尔会信步街道,漫无目的走下去;或坐着公交,从一个陌生的地方走向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心随所遇,随意感慨,有时会想到她是否曾经在这里漫步,有时会想到她会不会突然出现在前方拐角。甚至有时,我会放任自己的思绪,想着如果此时她就在我的身边,挽着我的臂膀,看着我,给我指点她在这里的儿时记忆。

有时我忽然想起她的眼神,她曾经看我的眼神,我不自觉笑了。但有时我依旧会记起,那天她和那个男子一起离开时,她的眼神、那个男子的眼神。随后我自然会记起那天雨中的心伤。不过,在这个心伤的念头还没有泛滥时,我已经很释怀地淡然笑了。

人从来不知道下一刻会发生什么,我从来就未曾想到,如今的我可以在想到她时,如此释然,整个内心泛不起一丝涟漪。原本,这是她的城市,但是如今,我觉得这座城市已经脱离了她,而成为了城市本身。这座城市成了我生命中的一个还未走过的过客,以城市本身的名义,以城市本身和我内心直接衔接,她已经不再是中间人,她已经不再是衔接点。

总之,我心旷神怡。我没想过自己如此舒心的真实原因是什么,也许是因为摆脱了她,也许是因为我以看风景的心态欣赏着这座城市,或者,也许是因为我在这座城市经历了新的美好经历。

来到这个学校已经两年,两年间我常待的地方便是图书馆。如果想逃避纷扰,毫无疑问,逃到书中是最佳的选择。而一个安静的场所,则是读书时唯一的挑剔。而我所学的专业,可以称得上颇具思想性,可以引人思考的地方很多。思想性的知识,往往需要积累很多。于是,我就名正言顺地搂着那些大家的著作,整日探微析义。

图书馆里,像我这样“不务正业”的人很少。很多是在备考,考研、考证的人占了绝大多数,而这些人,不会激起我丝毫兴趣。

大多时候,我和以前一样固执,总是不愿意让自己有太多改变。一个座位坐久了,觉得那个座位就像是自己的私人宫殿,需要每天的守护。只是,我可以每天早早起床去守护自己的圣殿,但我不可以决定谁在我的圣殿旁边游荡。

甚至有时我对他人侵犯我的圣殿也无可奈何,如果是男生侵犯,我可以凭借图书馆的“规则”或大家的习惯规则,让他离开;如果是女生侵犯,我倒不是很在意,我会很大度地坐在我宫殿旁的座位上,依旧守护着我的宫殿。如果有女生坐在我宫殿旁边,那我倒是很乐意,总比旁边坐一个男生要好得多。要知道,如果一个面庞帅气,写一手好字,且认认真真钻研法律、哲学、历史、文学的陌生男生坐在旁边,任何一个别的男生都会显得有些不自在,而心气高傲男生的不自在总是会生出祸端。与其有一个不自在的男生坐在旁边作为潜在的祸端,我还是希望能平静一些好。

然而,乐意一个女生坐在我的旁边,不代表我就愿意和她有任何瓜葛。曾经有个女生要了我的电话号码,她写下了她的名字,留了她的电话,让我记下。而我也确实记下了,但没有记名字,只记了个姓氏,至于她叫什么,当时没记住,后来就更是忘掉了,而记不住名字的女生,她的电话号码就更是没什么用处了。

我的那座宫殿处于以静制动的境地。我不动,动的是周边来来往往的过客。直到有一天,例外降临了。其实,我不喜欢很多例外,一个固守常规、生活规律的人,面对例外时总有些不知所措。当我接受例外时,那肯定是内心有了巨大的波动,对我的感触足以让我抛弃经年累月的习惯。

但我也知道,就是这些例外,让我伤痕累累。我安慰自己,没有受伤,哪里有成长。所以,我反倒有些自矜自己生命中的例外。毕竟,例外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闯入一个喜爱常规人的生活。

那天,我占了座位,把书放在宫殿上,突然电话打来,有事需要外出。我把书和摘抄笔记摊放在座位上,离开了我的宫殿。一个多小时后,等我回来时,宫殿没有失守。但宫殿的外围座位,已经被侵占。一个女生,坐在那里,而她侵占的,还有我的那个笔记本。

她的书摆在座位上,但她却在看我的摘抄笔记。我大致扫了她一眼,安安静静地坐到我的座位上。她的第一反应是看了我一眼,而后有些紧张,忙将我的摘抄笔记放回我的座位上。她微笑,脸上的表情难以捉摸。她小声说:“字写得真好!”

我报以微笑,没有开心,也没有觉得过奖,这样的称赞还不会让我的心绪有大的波动,但这样的称赞收到的多了,会增添我心绪的平静。总有人在称赞他人以后期待他人的谦逊辞让,我知道他们的想法,但我不总是作出辞让的回应。不少称赞很少走心,如果我走心认真去听了,那等于花费了自己的真心去应对别人的假意。我喜欢实至名归的称赞,而且是相知者的称赞。比如书法,如果能博得一位知名书法家的青睐,那自然是无上的荣誉,如果得到一个不知如何握毛笔者的称赞,那大可不必在意。我常常想,如果一个大书法家得到一个不知如何握笔者的称赞,那简直形同羞辱。

她开始翻开她的书,我看了一眼,是米兰·昆德拉的《相遇》。看到这个书名,我来了兴趣。我曾经花了数月时间,将国内翻译的昆德拉小说读了个遍。《相遇》是一本文学随笔,当一个人拿着一个享誉全球的小说家的随笔翻看时,很明显,她已经阅读了该小说家享誉全球的最直接资本:小说本身。

她,很例外地让我印象深刻,我的好奇心被勾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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