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报业资本经营也要避免盲目多元化。
拓展广告、发行、印刷等传统报业收入之外的经济来源,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是报业资本经营的重要目标,但要注意适度,不要盲目跟风,以免掉进多元化泥坑而不能自拔。香港星岛报业集团大举进军房地产市场,投资失误而陷入困境的教训应当引以为戒。
第五,兼并是壮大报业资本的有效途径。
兼并浪潮席卷全球,一浪高过一浪,已成为资本扩张的主旋律,传媒业也不例外。国外传媒业兼并背后的深层原因是:为适应经济全球化要求,跨过传媒集团需要重新整合经济文化资源,以便在国际新分工格局中给自己以新的定位。从产业经济学的角度看,规模经营是现代报业资本经营的大趋势。规模扩张有几种途径,但主要有内部积累、收购、兼并、行政划拨等。西方发达国家以前三种为主,在西方媒介资本市场上每每上演的兼并行为,往往是两相情愿的“联姻”。不论是“大鱼吃小鱼”,还是“小鱼吃大鱼”,都对兼并的双方有利,这不是简单的谁吃掉谁的关系,而是借助兼并使双方获得更好的发展机会,从而实现“双赢”的结果。由于中国报业资本的市场化发育程度低,报业联合一般仅停留在行政划拨阶段。这种方式固然需要,但远远不够,必须创造条件,让市场化的兼并行为得以实施。
2.中国报业集团上市的相关问题
2001年5月,在中国证监会新版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已将传媒与文化产业定为上市公司13个基本产业门类之一,其下含出版、声像、广播电影电视、艺术、信息传播服务业5个大类。这种分类对中国的传播文化业究竟能不能上市已经给了明确的答复,对推动中国传播文化产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资本市场,无疑具有十分深远的影响。
目前对于报刊业投融资的政策问题已经明朗。在现有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在盘活和充分利用国有资本的同时,也要积极拓宽投融资渠道,有效吸纳系统外国有资本、社会资本和境外资本。报刊业的下游企业,如发行企业、印刷企业、广告公司等,可以按照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多种方式吸纳社会资本;报刊社的编辑出版部门不对外融资,必要时可吸纳系统内资金;事业单位(未转制报刊社)的经营部分剥离后改制为企业的,在确保国有控股的前提下经批准可以吸纳社会资本,但投资方不得参与编辑出版业务。对外融资、上市融资等重大融资活动必须按规定程序报批。
值得期待的是,2003年12月23日,新闻出版总署正式批准广州日报报业集团及清远建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办理清远建北上市的有关报批手续,这是通过资本市场做大做强党报集团的有益探索。按照中央文化体制改革有关精神的要求,清远建北的上市业务,主要是印刷、发行和广告。2006年,该公司已进入上市辅导期,很快将实现整体上市。
报业上市将在融通资金、机制转换、促进产业化发展以及提升品牌形象等方面为传媒机构带来积极作用。自1999年7月成都商报借壳上市以来,报业的资本运作、上市融资一直是业内的热门话题。尽管这几年来报业经济蓬勃发展,许多报业单位的经济实力已远远超过发行股票上市的要求,行业主管部门也赞同试点单位在政策范围内的上市改制工作,但最终实现上市的报业单位仍是凤毛麟角。其原因一方面来自政策限制,如最主要的一条是行业主管部门明文规定承担宣传任务的报社是事业单位,不能改制为企业,只能将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剥离改制成企业申请上市,但如此操作容易形成大量的关联交易,无法达到中国证监会关于发行股票方面的相关要求。另一方面,各报业单位内部对上市工作意见也无法统一,如反对的意见包括有:剥离经营性资产和业务重组改制将割断报纸生产环节,产生业务上的矛盾和事业编制干部身份转换等问题;报社并不缺钱,上市后报社利润将被分流、税负增加、信息也要透明公开;上市募集的资金投向何处等。以上问题都是报业上市工作中必须面对的棘手问题。如何剥离重组报社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如何应对上市后所带来的问题和挑战,一直是许多报业集团关注的重要问题。
(1)行业主管部门对报业上市的基本政策
根据中办发〔2003〕21号文件和新出办〔2003〕1147号文件精神,承担宣传任务的报社是事业单位,不能改制为企业,报社的经营性资产和业务剥离后可改制成企业,条件许可可申请上市。不管是新发上市(IPO)还是借壳上市,都要涉及剥离重组报社经营性资产和业务这一关键环节。根据行业主管部门和证监会的政策要求,该环节的主要工作目标应是:其一,处理好经营企业与报社(即采编系统)的业务关系;其二,避免上市主体与母公司的关联交易超过30%(否则证监会不予通过);其三,避免增加过多税负;其四,尽量将报业单位内的各种报刊装入上市主体,避免同业竞争。承担宣传任务的报业单位欲在国内上市,重组工作就需同时满足宣传主管部门和证监会的要求,难度很大,这也是“北青传媒”放弃国内A股,而转向关联交易要求较低的香港证券市场上市的原因。但借鉴“北青传媒”的操作模式,只要控制、处理好关联交易,也可以达到国内证券会的要求。
(2)剥离重组报社经营性资产和业务的基本思路
基本的剥离重组思路方案是:上市主体公司(如果想新发上市,则必须先成立股份公司)可由报业单位所有主报的广告业务资产、发行公司和印刷公司以及改制成企业的子报子刊组建发起成立。报业单位与上市主体公司的关系是:报业单位是上市主体公司的绝对大股东;上市主体公司全面经营报业单位的各项经营业务(20—30年经营权),按广告(也可含发行)收入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5%—20%)支付报业单位各报社编采费用;上市主体公司享有子报子刊主办权。以上方案中,需注意三个关键点:
第一,上市主体公司是全面经营报业集团的各项经营业务,不是广告代理关系。成都商报和广州日报采用的是广告代理关系,导致大量关联交易,一直无法获准融资,而且上市主体公司的核心竞争优势也不明显。
第二,注销上市主体公司内的印务公司和发行公司法人地位,使其成为公司内的事业部,使报纸的生产和销售一体,有利于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同,从而避免增加增值税和营业税。目前国内报业单位的印务公司基本是统在报业单位里一起报税,如果上市后,独立的印务公司将不可避免地增加大量增值税纳税额,如一家年印量超过30亿印张的大型报业集团的印务公司如果独立进入上市公司,每年将增加超过3000万的增值税。已有股权出让的印务公司和发行公司,可采取吸收合并的办法,将其他股东股权折换成上市主体公司股权。
第三,相关资产应尽量全面装入上市主体公司内。如装入自有办公房产可减少关联交易、装入各种子报刊可消除同业竞争问题。
以上方案从技术角度来看,关联交易可控制在总收入的30%以内(该方案下的关联交易主要是支付给报社的编审费用),上市主体业务边界明晰,拥有核心竞争力,税负增加很少(有印务公司的报业单位可能主要是要补缴印刷设备关税),基本符合行业主管部门和证监会要求。
(3)采编经营分开后产生的问题
设立了上市主体公司后,实际就实现了报社的采编经营两分开,这将不可避免地产生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采编部门与上市主体公司的矛盾。首先表现在核定采编费用方面,由于经营公司每年都要与采编部门协定费用和奖励标准,利益的差别导致矛盾的出现。其次,从采编部门角度来看,经营公司以利润为目标,而采编部门以争取读者为目标,双方指导思想不一样,而在具体工作中存在很多矛盾。总的来看,采编部门对“两分开”意见较大。这些矛盾在“两分开”之前,其实都或多或少存在,这主要是由于国内报业单位以往都把采编业务视作一线业务,而如今经营业务日趋上升使矛盾变得突出,但随着经营公司地位的进一步提升,矛盾会逐渐消减。从实行“两分开”的报业单位经验来看,磨合期内报业单位一把手主抓两边问题的协调会比较有效,另外核定好采编部门的奖励标准也是关键。
(4)进入上市主体公司的干部身份问题
设立了上市主体公司后,将有一批原事业编制人员进入上市主体公司,根据上述剥离方案,这批人员将主要集中在各报社的广告部(包括特刊部)、印务公司和发行公司。根据国家有关安置国企富余人员的规定,如果企业解除员工劳动合同,应根据员工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对于上述这批人员是否需要按以上标准给予经济补偿,目前还没有明文规定。从笔者走访过的几家两分开运作的报业单位来看,各单位均不认为这批人员属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范畴,目前都没对进入经营公司的人员做一次经济补偿。未上市的报业单位仍将这批人员事业编制保留,上市的北京青年报社则对这批人员界定得比较清晰,进入“北青传媒”人员的工资在上市后有所提升。根据证监会有关规定,主体公司上市后,在人、财、物包括办公场地等方面都应与母公司分开,也就是说这批人员应该在上市后脱离事业编制,但是否需要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国家目前还没有相应的明文规定。在有关规定没有出台的情况下,各单位可根据自身情况而定,但在增加养老保险和适当提升工资标准方面应有所考虑。
(5)利润分流与募集资金投向问题
目前,国内效益较好的报业单位里有不少人认为“单位并不缺钱,上市后利润却要被分流,对企业和员工都没有什么好处”。其实这种观点是不全面的。首先,企业上市最主要的目的是筹集资金以控制更多资源和资产,以便于形成更大优势和更多利润,成功的上市企业可为股东(母公司)带来更多回报。其次,上市企业的利润并不是每年都必须分配走,募集资金和留成利润可用于企业发展项目,企业有进一步的发展,企业的员工也将随之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和利益。主要是为了引进现代企业制度。
在政府规制限制跨地区办报的条件下,有人难免产生困惑,即报业上市后的募集资金投向何处。其实,从投融资能力来看,中国报业企业上市后,在股民对资本增值要求的压力下,上市报业企业对投资机会的敏感度和对投资项目的审慎度将大大增强,利于企业投融资的发展。从媒体的发展趋势来看,纸质媒体不久将在快速发展的电视、互联网和移动无线等电子媒体的夹击下挣扎生存,因此报业企业也必须尽早开拓新的经济增长点。从投资机会来看,一方面,限制跨地区办报的政策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另一方面,在媒体拓展的新兴领域还存在大量投资机会。尽管目前的网络媒体与网络游戏、节目制作、无线增值业务、户外广告等新兴媒体几乎全被民营和境外资本所掌控,但随着科技进步,这些新兴领域的市场发展空间将不断拓展,尤其是在即将迎来3G时代的移动增值产业领域,其发展空间将远大于跨地区办报,拥有媒体宣传、内容和资本优势的报业集团应在这些领域有所建树。
在全球化竞争背景下,传媒依靠自我积累式的扩张赢得市场竞争的优势变得越来越难。因此,通过市场化的手段,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以兼并、联合、置换、上市等方式获得企业运作资本的迅速扩张,从而占领市场空间、赢得发展先机,已经成为走向市场竞争前沿的中国报业集团必须研习的课程。在国内,传媒上市募集资金扩张自己实力的成功先例还不多,北青传媒上市后的盈利状况也不尽如人意,这样的现状使一些传媒在走向资本市场的路途中逡巡不前。事实上,走向资本市场不仅仅是报业募集发展资金的重要手段,对于中国的报业集团来说,更是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改造的有效途径。虽然在刚刚踏入市场的一段时间会感到极端不适应,甚至会像北青传媒一样出现休克反应,但是,这一动作却是治疗中国传媒政事不分、政企不分、管办不分弊病的一剂猛药。应该是现代中国报业走向新生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