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525900000002

第2章 我不是抢劫犯

中学生张某(男,15岁),平日里就喜欢仗着自己年龄大,力气大欺负低年级的小同学。同学们对他也都怨声载道,但是也奈何不了他流里流气的行为。一日,张某由于终日上网花光了所有零用钱,因为没钱吃饭,于是心生歹念,随手捡起地上的一截树枝,在放学路上拦住了比他小的三位同学,恶狠狠的说:“把你们的钱交出来!”三位小同学一口同声的说:“没钱。”张某见不奏效,便举起树枝相威胁,三人由于害怕被打于是掏出来自己所有的零用钱,共计21元。张某尝到“甜头”后,便以同样的手段抢得其他两位同学共计人民币32元。后来,被同学告发,送至派出所。检察机关以张某涉嫌抢劫罪向法院提起了公诉。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审理意见,主要针对的是未成年人实施的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抢劫行为,是否应当定抢劫罪。

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第263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该条规定,只要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均构成犯罪,而不论数额大小,情节轻重。张某以威胁手段抢劫其他同学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犯罪,但是考虑到张某还未成年,应依法从轻处罚。

另一种意见认为,《刑法》第13条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张某在实施抢劫行为时,只有15岁,虽已满14周岁但还未满16周岁;使用语言威胁和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财物,而且仅是零花钱等少量财物,符合情节显著轻微且危害不大的要求,可以不认为是犯罪,据此,应当宣告张某无罪。

小法官支招:所谓抢劫是指行为人对公私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看护人或者持有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迫使其立即交出财物或者立即将财物抢走的行为。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较为常见的是有殴打、捆绑、禁闭。伤害,直至杀害。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以立即实施暴力相威胁,实行精神强制,使被害人恐惧而不敢反抗,被迫当场交出财物或任财物被劫走。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本案的情节并不复杂,但是在刑事诉讼中,对未成年人通过轻微暴力手段向其他未成年人获取少量财物的案件,公安机关、检察院对定性问题却争议颇大。但是随着审判实践的日渐成熟,以及我国有关保护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日渐完善,这类案件的审理方法也逐渐明朗了。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抢劫罪是一种严重破坏社会经济秩序的犯罪,因为这类行为不仅侵犯他人的财产,而且危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因此性质比较严重,所以对于已满14周岁未满16周岁的人如果实施了此种行为应当承当刑事责任。而且对于构成犯罪的数额和情节没有限制性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抢劫罪。一般情况下,对成年人的犯罪认定主要考虑是否存在非法占有的目的,是否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是否实施了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是否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以上情况都符合的就构成犯罪。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认定抢劫罪根本不需要考虑数额和情节,尤其是在涉及到未成年人时,在认定时尤其要慎重加以考虑。这个时候就应该刑法理论中去,犯罪的本质特征是具有相当程度的社会危害性,而社会危害性的判断就要考虑到主客观两个方面,并不是形式上符合了某种犯罪行为的构成要件,就片面的定性为犯罪,还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情节来判断是否达到了社会危害性这一层面。我国刑法总则第17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就是对这一刑法理论的体现。因此,如果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虽然符合犯罪行为的特征,但是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就属于一般违法行为,而不按犯罪处理。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尤其是很多未成年人,虽然是强行劫取了他人的财物,但是一般情况下采取的是轻微暴力,也就是说采取的强制手段并不严重,而且一般情况下,索取的数额比较小。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认为符合《刑法》第17条的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按犯罪处理,只按一般违法行为处理,给予一定的治安行政处罚。

本案中行为人已经15周岁,而且实施的行为是抢劫行为,因此符合刑法有关未成年人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但是张某在实施强制行为时,只是随便捡起路边的一截树枝,作案工具危害力不强,而且两次作案加起来数额仅仅53元,因此符合上述规定,生活中未成年人的这类行为,在很大程度上符合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流氓气息的表现。针对这一情况,最高人民法院在1995年5月2日出台了《关于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该解释中明确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财物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因此,对于张某,法院并不会判决他构成抢劫罪,而是驳回检察院的起诉。可以责令张某的家长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如果有必要可以将他送至少管所教养管教。

总之在处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时,法院要秉承对未成年人进行教育、感化和挽救的方针。

同类推荐
  •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广播电视法律制度概论(第2版)

    本书介绍了中外广播电视立法制度、监管制度、许可制度、所有权制度、节目制度、网络制度、从业人员制度、涉外制度、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等,并配有该领域的法律案例和简评,从理论和实践上论述广播电视法律制度及其运用。本书可以作为高等学校广播电视专业的教材或教学参考书,也可以作为广播电视业界及关注广播电视的人士了解和研究广播电视法律制度的入门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警衔条例

    为加强法制宣传,迅速普及法律知识,服务于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多年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定期审议通过、修订的法律,全品种、大规模的出版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版的系列法律单行本。该套法律单行本经过最高立法机关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权威审定,法条内容准确无误,文本格式规范合理,多年来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与好评。
  • 《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释义

    《福建省促进散装水泥发展条例》释义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国一项基本国策,而发展散装水泥、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对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也是发展低碳经济的一个重要环节和途径。2010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打好节能减排攻坚战和持久战,强调要加强环境保护,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大力开发低碳技术,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十分重视散装水泥的推广和运用,有关的制度政策也得以相继出台。
  • 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随着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以及人们的权利意识的增强,现实生活中各种类型的侵权纠纷逐渐增多,尤以人身损害赔偿案最为突出。在面对这类纠纷时,由于相关的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专业性,很多受害人在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方面感到困惑。为了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增强人们的法制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本领,编辑一本人身侵权纠纷方面的普法读物,确有必要。这样一本读物应当采取通俗易懂的活泼形式,同时尽可能涵盖人身侵权方面的各种法律知识,具有实用性和指导性。在这种想法的基础上,我们策划和编写了这本《人身侵权损害赔偿》。
热门推荐
  • 末日小村长

    末日小村长

    末日突临,丧尸横行,科技产品报废,秩序崩坏,可这只是众神赌博的游戏。张斌成为参赛者,通过一个突然出现在大街上的村庄,拥有了召唤人类和丧尸成为士兵的能力。过上了怀抱各色美女,争霸天下的日子。一场宏伟的冷兵器战争开启,狂暴征伐的旋律,铁与血的赞歌!书友群:243015276
  • 青火

    青火

    这片世界,所拥有的一切都被别人拿走了!只有我没有,什么都没有!我一个人走在世界的阴暗之处,说着别人都不曾听说过的故事!看着这里的一切!都是那么清晰!那么熟悉,不过没有关系。我现在很开心!就像当年的我所做的选择一样!
  • 我的老公王俊凯

    我的老公王俊凯

    “我非你不娶,你非我不嫁。”说好的爱豆呢?爱豆竟是未婚夫!初为人妻,夜夜被扑倒,攻受问题难舍难分。“傻女人,让我身体力行告诉你谁是攻吧。”
  • 守护甜心之折翼的复仇天使

    守护甜心之折翼的复仇天使

    (1v1,几梦,唯梦党慎入)静寂的夜,命运发生了改变。转学生的到来,使得昔日的光彩不复存在。她冰冻了自己的心,在黑暗与光明间游走。你们准备好了么?复仇之夜即将到来···
  • 修仙苦旅

    修仙苦旅

    孤苦少年的成长历程,一部小人物的立志之旅,终将成为一代不朽
  • 天价前妻,撒旦的心尖宠儿

    天价前妻,撒旦的心尖宠儿

    结婚三月,她从未在新房见到丈夫的身影!那一夜,她以为自己和丈夫有了夫妻之实,却不料第二天“艳照”飞满天!原来,她竟然错睡了“牛郎”!一纸离婚协议,丈夫赐她五百万让她从面前消失,她身心疲惫,最终远走他乡。六年后,她是耀眼的财阀代表,在商场上与前夫一较高下,却不料冒出一个妖娆的男人,对她死缠烂打:“小姐,六年前,你睡了我还没给钱!”
  • TFboys之唯美盛开的爱恋

    TFboys之唯美盛开的爱恋

    这部小说主要是写两个组合的相识,相知,相爱,希望大家能喜欢!
  • 方宵

    方宵

    方宵的故事,前期和陈秦的关系多,后期就是一个人闯荡的故事啦。喜欢就点收藏吧!略微感兴趣就点收藏吧!不感兴趣可以点叉==
  • 拯救男配计划

    拯救男配计划

    是不是心疼那些英俊貌美、财大气粗、深情专一、或温柔或妖娆或霸气或俊逸的男配们?是不是每次为他们的黯然退场而心碎憔悴?是不是很那些什么都不懂却践踏男配一颗红心还要死死咬住男主不放的小白花玛丽苏?没问题,我们有《拯救男配计划》!
  • 弃妇再爱

    弃妇再爱

    婚后五年不孕,丈夫公然把小三带回家。伤心欲绝中,她不小心撞上了他的车。而这个他,居然是她丈夫的最高上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