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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双城记(1)

至今我都没登上过东方明珠老码头,还没来得及去就已经消失不见了,小时候住过的老洋房改成了高架道路,读过书的学校名字一改再改,最后面目全非。不要说去到很远的国度的人,哪怕你从未离开过故乡也会渐渐成为回不去的地方。记忆中申城的样子停留在20世纪末,弄堂里有小孩和狗在奔跑。燥热的午后边吃桂花酒酿,边听着收音机里的滑稽戏和苏州评弹。父母下班回家带了些时令小菜,一手拿着信箱里的《新民晚报》。喜欢的男生打电话过来假装问作业,我把漫画藏在作业本下或者包上习题集的书皮。街上车水马龙,卖茶叶蛋的老太顺便还卖萝卜、丝饼。窗外灰蓝的天空下,总是飘扬着万国旗。从未想过长大后会飞去大洋彼岸的岛国城市。当我渐渐分得出住宅区域的好坏,一眼能看出陌生人眼里的善恶,听得出不同英文口音,潜在的赞美或嘲讽,熟记电视广播频道和超市打折的时段,甚至连邮局、地铁罢工的规律都能应付自如的时候,也渐渐失去了对这个城市的好奇,取而代之的是日常生活的抱怨、习惯及同化。有时候我搞不清楚哪里才是家所在的地方。维珍公司已经造出可以进行宇宙旅行的航天客机。在不远的未来,双城的距离将越来越小,可每当我出了海关,一个人坐在候机大厅的时候,都会寻思脚下这块不属于任何国度的土地,是不是也有一些只属于它的子民?耳机里响起莫文蔚的老歌《双城故事》,我听着歌声轻轻哼唱:

来来回回思想随你而飞

没有了你天地都是浪费

千山万水沿路风景有多美

也比不上在你身边徘徊……

神秘的东方人,行走在大不列颠的大路上

我大学时有个台湾朋友很喜欢淘旧货,有一次他从旧货市场上淘来一把看上去很酷的日本武士刀和一个看上去很华丽的古董化妆箱。没过几天,他突然不知道哪里来的第六感,觉得自己这次好像慧眼识宝会发财,于是叫上我一起去伦敦苏富比拍卖行求鉴定。

结果才一进火车站我们就被保安拦下,正准备跟他解释这些可疑物品的来历时,保安小哥竟然一脸崇拜地问我们:“请问你们是来自东方的武士吗?”朋友沉默不语,只是将一只手轻轻搭上保安小哥的肩膀,同时又给了他一个意义深长的微笑。保安小哥瞬间石化,看那样子一定在展开脑内小剧场。现在想来觉得,还好那是国王十字车站爆炸事件之前的伦敦,换作今日,我们一定会被突然冲出来的便衣警卫过肩摔。

随后,我们一个背着圣衣一般的大箱子,一个扛着意义不明的武士刀,来到熙熙攘攘的伦敦。这奇妙的一高一矮并充满吐槽点的两个人,加上太抢眼的配件,结果一路引得无数人纷纷侧目。看到路人的反应,我们的心情大好,自动展开了二次元模式切换,好像自己真的是来自他乡的剑客,流浪在这块名叫大不列颠的土地上。于是我们脚下生风,朝着地平线和正义,朝着苏富比大步迈进。

不过最后好不容易来到拍卖行的接待处,只待了十分钟就被一位亚洲区古董负责人鉴定为:两样都是做旧的赝品。辉煌的一天瞬间被画下没落的句点……有一集《生活大爆炸》里Raj为自己开脱时辩驳道:“I’m Asian.I’m mysterious.Deal with it.”因为腰疼,我常去公司附近的公园里倒走,虽然有时公园也会空无一人,但大多情况下,不免还是会有很多在草地上休息的游客或者带孩子玩耍的家长。我可以感觉到他们虽然都在努力假装忙自己的事,可仍忍不住不断用余光瞥向我这个每天定点出现的倒走怪人。通常来公园遛狗的人,都会出于礼貌不露出在打量我的眼神,而他们的狗则完全像看到鬼一样,惊得愣在原地甚至对我狂叫不止。有时正倒走着,从对面迎来一位“正走”的路人,我一方面不愿意半途放弃锻炼,也懒得解释自己在干什么,只得和他面对面地走很长一段时间,气氛非常尴尬。有时心理承受能力不好的路人,会为了逃离这种莫名的窘境,不惜突然改变路线,直勾勾走进花坛里去。而我也极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强装镇定,为了平复内心羞涩的挣扎,于是在脑中自动生成字幕:“I'm Asian.I'm mysterious.Deal with it.”

几周后,终于有一位住在附近的英国大爷忍不住好奇,把我拦下来问道:“你为什么要每天这样倒走啊?”其实我本想老老实实地告诉他——因为腰疼。但不知为何,我突然神魔附体般地回答道:“我在倒走中体验自然的法则,这其实是一种禅修。”说完我汗流如雨,一心只想找个地洞钻进去。结果那老大爷先是一愣,然后竟意味深长地点点头说:“果然啊,神秘的东方人,我就觉得这一定是某种冥想仪式!”果然什么啊大爷,面对这样不可收拾的结果,我只能火速逃离现场,觉得自己扯淡扯到这个程度真的要惊动外星文明了。

结果之后我去公园倒走时,常常会碰到这位大爷,每次他都远远地向我投来“你好,神秘的东方人”的热情微笑。

天杀的腰快点好起来吧。

陪我上班的人

虽然伦敦的地铁四通八达,但因为大多数还在沿用100多年前的那套系统,窄小老旧的地铁车厢内一到夏天就会变成地底桑拿。虽然交通部从五年前开始了整个地铁系统的升级,但这个巨大的改造工程要到遥远的2026年才能完成。我上班所要搭乘的那条地铁,在上下班高峰的拥挤程度根本不输给上海,本来就不高的我在拥挤的车厢里站着,几乎露不出脸来。更倒霉的是,我的鼻子还正好与他们的胳肢窝高度齐平,那可真是非人的体验。所以导致有很长一段时间,我宁愿多花点时间在路上,也非要坐公交车上班不可。

固定的时间乘坐固定的线路总是会碰到更多固定的人,大家甚至连上车后挑的座位都是固定的。

有一个美丽的蓝眼睛女孩,每天都和我在同一站等车。有天我突然发现她的无名指上戴起了一枚小小的钻戒。过了几个月,钻戒下又添了一枚银色的婚戒。又过了不到半年,女孩平坦的肚皮微微隆起,在外套上别上了“baby on board”的别针。

常遇到的还有一个戴帽子的高个儿文身男人。他的身高非比寻常,头顶几乎快贴到车厢的天花板,我觉得他老是戴着帽子,可能是为了防止不必要的摩擦。男人总是一脸凶相,皱着眉抿着嘴,手臂到胸口再到脖子蔓延着大片的文身,有图腾、龙、花样和一些文字。颜色微微在皮肤下扩散,应该文了有几年,但整体感很好,图案之间都连接得很考究。有一次他穿了一件无袖的背心,偶尔露出了那条龙的头来,我发现那条龙竟然戴了一副墨镜。我不知道这是文坏了的补救,还是原本的设计,感觉就好像突然看到刺客坐在路边吃冰淇淋一样,有一种荒诞的温馨感。

另外公车上时常会有边照镜子边化妆的女生,她们在摇晃的车厢里自持平衡又multi-tasking 的水准简直令人称奇。而且这么多年来,我从来没看到有人因为紧急刹车而发生悲剧,姑娘们大概上辈子都是战斗机飞行员或者海盗。

有一对父女也是我这个班车的常客,一路上爸爸常带着小女儿一边做游戏一边唱儿歌。有阵子,早上会在固定某一站上来一个烫着爆炸头的黑人小哥。说实话,我一直都很好奇拥有这类发型的人平时去电影院看电影,到底怎么防止不被坐在后面的人抱怨?果然,一见到黑人小哥的爆炸头,小女孩就兴奋激动地指着说“好大”。爸爸觉得十分不好意思,不断按住女儿的手,示意她放低声音并且教育她这么做不礼貌。几天后小女孩也许习惯了这样的光景不再叫嚷,但只要黑人小哥一出现,她的视线就像黏住了一样,从后面紧盯着他的后脑勺。有一天小女孩吃完棒棒糖,握着吃剩下的杆子刚要扔地上就被爸爸制止,“不可以乱丢垃圾哟,先拿好,找到合适的地方再扔知道吗?”小女孩点点头,又看看坐在前面的黑人小哥,突然把手里的杆子直插进对方的爆炸头里。周围的乘客以及小女孩的爸爸都被这神来一笔吓到了,一时间无法作出任何反应,而就在这时车到站了,黑人小哥站起身来,毫无察觉地下了车。

还有一次,我在公车上遇到带着一对双胞胎儿子的黑人大妈。两个三四岁的小朋友一直要求妈妈念故事书给他们听,但是妈妈手头拿着很多文件,估计还有没有完成的工作想在坐车的时候赶完,所以一直说:“Not now baby,mummy is busy!”但是两个小朋友更加卖力地撒起娇来,“妈妈我要听故事!”最后她终于拗不过两个小朋友,大叹一口气道:“OK,just a quick one,give me the book.”

我看到这本小画书叫《Where did he hide?》,每一页的不同场景里都有各种小动物躲在细节里供小读者发现,所配的文字都是同样一句:“where did he hide?”可大妈在翻开第一页后,突然赛马解说员上身,差不多以正常语速的5倍念了起来!我当时有种误入时间裂缝的错觉。

读书的全部过程大概在15秒后突然结束,念完,妈妈又低头看起文件来。

两个小朋友整个惊呆了,一路坐到下车都没说话。

每天上班的途中,我就是这样靠看身边各种各样的人来打发时间。

我看他们的发型,看他们的穿着,他们的首饰,他们拿的包,有时候还偷瞄一下他们听什么音乐看什么片子,自我催眠——其实大家都是来陪我上班的群众演员。有时会发生有趣的事情,有时平平凡凡,一站又一站,一日又一日就这样过去。

冬天的时候,伦敦的公车里会开很强的暖气,漫长的路途加上温暖的车厢,让人昏昏欲睡。常常我坐着坐着就睡着了,猛然醒来后发现车子竟然还一动不动地堵在原地。身边的车窗上起了厚厚一层雾气,零星飘散的雪花粘在窗户外,很快又再次融化成水滑落进黑夜里。从车里望出去,整个城市都变成了扩散着的五彩光晕,隐约能看到路边楼房的轮廓和步履匆匆的行人。这是一种微妙的时刻,你觉得自己仿佛是小说里的一页情节,时间好像在某一时刻静止了,然而在这一点上的所有人和事物却又都是鲜活着的。

骑车记

话说上周我在网上看到有人卖二手自行车,就和对方说好周末去取。一想到阔别10年又能再次体验在路上自由驰骋的快感,就觉得好激动。但是一查地图,发现从对方家骑回来差不多有16公里的路程。我几乎没有在伦敦的大路上骑过车,上班时看到路上的自行车骑士都穿得跟要去开高达一样,头盔目镜紧身衣,荧光背心运动短裤,个个屁股撅得比头高,脚蹬得比车快,嗖嗖地呼啸在时速48公里每小时的机动车道上。

如此勇猛的景象时常看得我望而生畏,想起自己以前在国内骑车又是另外一番仙风道骨。天热时穿着夹脚拖鞋和超短裙就骑车出门,遇到下雨没带雨披还会一手打伞一手持车,风刮大点我整个人就可以上天了。又或者把几公斤重的书包放在前车框里,晃晃悠悠不说,后座还带个闺蜜,闺蜜手里拿根冷饮,她咬一口我转过头再啃一口……如此这般,真不知相比国内和国外,到底哪种骑法更容易让人见上帝。

记得骑得最远的一次,我们和班里的几个同学一早七点就从市中心出发,沿途四个小时各种迷路走错,横跨了大半个上海,终于在正午抵达了郊区的森林公园。站在公园大门口,同学激动得语无伦次,说:

“我们终于‘森’力到达了‘胜’林公园!”更不可思议的是,当时我们六个人只有四辆自行车,所以大伙一路上还得轮流负责载着两个没车的人。不过怎么说那都是体力巅峰的少年时代,骑那么久还玩了一整天也不觉得累,迎着夕阳回家又迷路得一塌糊涂的时候,还依旧很自豪很开心。

由于这位卖车给我的友邻自己就是自行车爱好者,常常骑长途,区区16公里不在话下,那天他还特地叫来了另一位车友,说他们会护送我一起回家。想着自己好歹以前也骑过远距离,前去取车时还小有信心,结果一见到两位大侠的装备和打扮,我觉得自己有可能要死在路上……因为两位大侠是这样的:

不但车子看上去好高级好专业,简直像专业车手一样,一个跑公路一个跑拉力。尤其是大侠A(左),从头到脚穿了一套赛车手的紧身服,我忍不住时不时用余光偷看他,心想,哎哟喂,真的是好紧啊!

透风的休闲衫,毫无弹力的牛仔裤,破洞的匡威鞋。只有头盔和锁是临时买的,大侠还说我锁买贵了。

调整好车的高度后我们便启程出发。两位大侠一前一后,我骑中间,虽然感觉自己在风格上无法融入,但是人身安全至少可以得到完全的保障。骑出居民区后,我就发现自己已经置身大路,汽车开始在身边呼啸而过,危险程度迅速飙升。明明早上还风和日丽的伦敦又突然刮起了大风,而且那风大得让人感觉都快要把不列颠岛吹得撞上旁边的爱尔兰。我们一路顶风骑车,吹得眼睛都睁不开。在这种情况下,想要跟上大侠们的速度的结果就是没到1/3的路程我已经面露菜色,大侠B说你要是累可以说。我心里喊着我真的好累啊!但是碍于面子只能勉强微笑着表示:没事,我们继续!况且这才过了15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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