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9203700000040

第40章 个案讯问(4)

(三)认定犯罪性质

1.划清罪与非罪的界限。

(1)强奸与通奸的区分。区分的关键在于双方的性行为是否违背妇女意志,若违背则是强奸,反之则为通奸或属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实践中,应慎重对待下述情况:首先,男女双方原是通奸关系,以后女方提出断绝关系,而男方仍纠缠不清,并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方发生性关系,对于这种情况应以强奸罪论处。其次,第一次性行为是在违背妇女意志情况下发生的,但事后女方并未告发,而且后来又多次自愿与男方发生性行为的,甚至发展成恋爱关系,对此应注意到案件性质由于女方思想感情起了变化,从稳定现实社会关系出发,再去追究男方当初的强奸行为已无必要,故不以强奸罪论处。再次,上述情况若女方是由于受到对方威胁控制而不敢告发,并且被迫继续忍辱从奸的则应定强奸罪。最后,对女方既有不愿表示又有同意、接受表示的“半推半就”的情况应进行具体分析。即要对双方平时关系、性行为发生时的环境和全过程、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如果女方告发了,是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的等等,作全面分析。若被害人被迫表示“同意”则当认定为强奸罪;若女方完全有可能,也有条件进行反抗而没有明显反抗的,则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2)强奸与恋爱越轨行为的区分。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性行为,是一种越轨行为,属于道德范畴问题。即便是恋爱过程中已多次发生过性关系,或造成不良影响的,一般仍然是道德品质问题,不能以犯罪论处,不构成强奸罪。若在恋爱过程中,违背了女方意志而强行与之性交则应按强奸罪论处。

(3)强奸与互利性行为的区分。有些行为人利用职权与妇女发生性行为,不能都视为强奸。只有行为人利用职权使女方慑于隶属、监管等关系;或乘人之危而奸淫妇女的,才构成强奸罪。若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而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同意与之发生性行为的则不应认定为强奸罪。

2.划清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1)强奸未遂与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区分。《刑法》第236条与第237条对两者作了不同的规定。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主观方面有无奸淫目的。若有奸淫目的,并为达到此目的而实施了强制行为,只是由于女方反抗或其他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应认定为强奸未遂。若无奸淫目的,则属强制猥亵、侮辱罪。

(2)轮奸与聚众淫乱的区分。《刑法》第236条与第301条对两者作了不同的规定。若犯罪嫌疑人既有淫乱行为,又有挟持妇女进行强奸的,对后者应定为强奸罪。

(3)强奸与奸淫幼女的区分。《刑法》第236条规定了两个罪名,即强奸罪和奸淫幼女罪。两者本质上讲都是妇女(幼女)意志的违背。其区别在于:一是奸淫对象不同。前者指强奸14周岁以上的少女和成年的妇女,后者指奸淫不满14周岁的幼女。二是构成要件不同。前者必须是违背妇女意志,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强制手段来实施才能构成;后者不论行为人采取什么手段,或被害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行为,一般就可以认定。三是既遂标准不同。前者要求奸入,后者只要事实证明,犯罪嫌疑人以奸淫幼女为目的,使两性器官有了接触,不论奸入与否,即构成奸淫幼女犯罪的既遂。

除上述要求外,根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和讯问实践中的经验教训,询问被害人时,讯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有女工作人员参加,要为被害人严格保密。

三、强奸案件的讯问方法

(一)熟悉案情,研究材料

对案情要了如指掌,对痕迹物证要进行鉴定、检验,通过纵横分类对比、综合得出客观、正确的结论。

研究材料要抓住这样几个关键环节:一是犯罪嫌疑人口供、被害人陈述以及两者之间有无矛盾。若在主要事实情节过程上有重大矛盾,往往潜伏着错案的可能性。因此,应慎重研究,对于矛盾产生的原因要据凭证给予合理解释。二是犯罪嫌疑人口供与被害人证言有无不合理因素,应给予充分关注。三是案件揭发过程不应被忽视。四是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双方之间关系及其品德表现如何。五是现场勘查、鉴定材料有无问题。六是犯罪嫌疑人供认犯罪的因素是否明确,是正常交代还是刑讯逼供等造成的不实供认。

通过研究材料,既要判断强奸案件是否成立,更要查清案件是否系犯罪嫌疑人所为,为进行讯问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了解关系,寻求突破

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素不相识,可从案发当日犯罪嫌疑人的活动情况问起。假如犯罪嫌疑人编造事实、作虚伪供述,就会出现与实情不相一致的矛盾和漏洞,讯问人员就可抓住矛盾和漏洞进行揭露和追讯,促其老实交代。

若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过去相识则可从双方关系问起。就何时认识、怎样认识、平时有何往来、尤其案发前后往来接触等情况进行详细追讯。若犯罪嫌疑人交代情况与调查、掌握情况相悖,就要抓住矛盾进行揭露,迫其交代实情。

(三)揭露矛盾,各个击破

讯问时最好不要过早地给犯罪嫌疑人下结论,待其将案情逐步交代清楚以后再让他从思想上认清所犯罪行的性质和危害,顺理成章地作出结论。过早下结论则可能增加其畏罪心理,阻碍供述。另外,不论是有罪的供述还是无罪的辩解,都应让犯罪嫌疑人陈述详尽,即便是胡编乱造,也不要立即批驳,而应让其充分表演和暴露。实践表明,假话愈多,破绽愈大,从而有利于我方发现和运用矛盾,对其进行有力的回击。

对于共同犯罪的案件,可以采用分化瓦解的方法。分化瓦解一般可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一是利用共同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利害冲突,如争权夺利、争风吃醋,分赃不均等矛盾。二是利用共同犯罪嫌疑人在供述中互相推卸罪责的矛盾心理。具体突破口则是一般选择从犯或胁从犯为宜。讯问中应注意以事实为依据,方式方法得当,防止犯罪嫌疑人之间乱咬乱供、嫁祸于人。

(四)跟踪追击,扩大战果

讯问中从犯罪嫌疑人作案手段、时间等情况看,表现出心狠手辣、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等特点,不难判断其不是初犯,对此讯问人员要深挖余罪,查清其全部罪行。

(五)全面询访,查实证据

询问被害人,一要尽量减少询问次数,以减轻其心理压力,力求一次查清,切忌泛泛询问和重复调查。二要态度诚恳,切忌简单粗暴。对其拒证心理要给予理解,同时进行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三要由女同志进行询问,至少有女同志参与。除特殊情况外,要注意着便装,并选择恰当的时间和地点,缩小知情面,保护好被害人的名誉。

第六节 骗案件的讯问

一、诈骗案件的特点

(一)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有一定时间的正面接触

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为了达到诈骗财物的目的,一般都与事主有直接接触,有的与被害人接触时间较长,相互了解较多。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口音、衣着及作案手段等有比较深的印象,能够为我们提供有力的证据。这是追究和证实诈骗犯罪极为有利的条件。

(二)诈骗犯罪多有预谋,并且在被害人处留有书证和物证

诈骗犯罪是一种智能型犯罪。作案前,一般都有比较周密的预谋。他们审时度势,窥伺社会政治经济情况,观察和验证有关人的心理活动,掌握各地风俗人情,乔装打扮,编造身份,骗取信任,准备有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印刷购买或盗窃有关的票据,制造好假象诱骗被害人上当。因此,在行骗过程中,除不断研究情况,准备应变手法外,往往会在被害人处留下书证或物证,从而成为揭露和证实诈骗犯罪的有力证据。

(三)诈骗犯罪嫌疑人多是流窜作案,犯罪成员复杂,惯犯、累犯较多

诈骗犯罪的作案人员构成比较复杂,有累犯惯犯,也有初犯;累犯惯犯居多;人员身份复杂多样,有工人、农民、经商人员,也有干部和退休人员;大多是国内人员,也有境外人员参与。

在一般情况下,诈骗犯罪嫌疑人只要达到目的或发现可能出现变化,就会迅速潜逃,在别的地方继续进行诈骗活动。有些犯罪嫌疑人建立几个据点、落脚点。他们当中除了少数在当地诈骗熟人外,多数是四处流窜作案、连续诈骗或还犯有其他罪行。

(四)诈骗手段花样翻新,诈骗数额越来越大

过去较为常见的诈骗手段有编造谎言、假冒身份,骗取财物;伪造涂改单据,冒领财物;伪造公文证件骗得财物。随着经济活动的发展,出现了以培训人才,举行评奖会、展览会等为名进行的诈骗犯罪活动且逐年增多,而且数额越来越大,有的高达数百上千万,给受骗单位和个人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对社会经济的正常运行也造成很大影响。

(五)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的侥幸心理突出

诈骗案件犯罪嫌疑人自认为计划周密、准备充分,且本人能言善辩、社会经验丰富。被拘捕后,仍沉着应付,百般狡辩,开脱罪责。有的对侦查人员投其所好,骗取信任,企图通过蒙骗侦查人员侥幸过关。

二、诈骗案件讯问的基本要求

(一)在犯罪事实方面必须查清的问题

1.查清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2.查清犯罪预备情况。包括犯罪嫌疑人以何种身份出现,与被害人认识时出示过何种证件,双方交往过程中,有无中间人和知情人,留下哪些物证和书证等。

3.查清诈骗的时间、地点、手段、行骗过程、结果、目的、动机,情节比较复杂的案件一定要搞清楚来龙去脉。

4.查清诈骗财物的有关情况。如财物的名称、数量、特征、价值,赃物的去向及是否退赃,是否追回等。

5.查清共同诈骗犯罪的情况。应查清每个犯罪嫌疑人参与诈骗的次数,分赃数额,在犯罪过程中的地位、作用以及同案犯的下落等。

6.查清有无其他犯罪事实。

(二)在犯罪证据方面必须达到的要求

1.要有犯罪嫌疑人自然情况的证明材料。

2.要有犯罪嫌疑人犯罪前科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刑事判决书、劳动教养决定书、刑事拘留证等其他法律文书。

3.对原始物证、书证要全面收集。包括伪造的证件、文件、介绍信,伪造的信用卡、支票支付凭证,伪造、涂改的取货凭证、提货凭证、存折,用以诈骗的海报、广告,诈骗的赃款赃物等。

4.被害人、被害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要齐全、完备。被骗财物的名称、数量、价值、转出时间、转出方法等。

5.收集犯罪嫌疑人的落脚点、销赃点的证明材料。

6.对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辩解、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的要求。上述证据是否符合制作要求,法律手续是否完备,口供内容前后是否一致,口供与被害人陈述及其他证据能否相互印证,根据各种证据能否得出惟一结论。

(三)认定诈骗犯罪应划清的界限

1.划清诈骗罪与一般诈骗行为、借贷纠纷、招摇撞骗罪、贪污罪的界限。

2.划清诈骗罪与金融诈骗罪的界限。

3.划清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界限。

三、诈骗案件讯问的基本方法

(一)揭“画皮”,剥“外衣”,查清犯罪嫌疑人的真实身份

诈骗犯罪分子为了达到其犯罪目的,往往改名换姓,编造谎言,披着“合法”的外衣,以各种名义行骗。在讯问过程中,他们仍然以假名假姓身份对抗讯问。对此,讯问人员应首先揭穿其伪装,查明其真实身份,才能打开缺口,查清全案。讯问时,可以进行政策、法律攻心,特别是以《刑事诉讼法》第128条第2款的规定进行攻心,迫其交代真实身份。

(二)因案施策

对披着“合法”外衣,以“合法”名义进行诈骗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讯问时可让其充分陈述所谓的“合法”活动,而后运用政策、法律、事实和证据,予以揭露批驳,戳穿其伪装,促其如实交代罪行。对那些能说会道的犯罪嫌疑人,讯问中可采用自由交谈的方式,尽量让其“表演”,以便从中发现矛盾,再运用逻辑揭露诡辩,同时辅以思想、政策教育或者出示少量证据,打消其侥幸心理,促其转变态度,如实交罪。

(三)利用矛盾,分化瓦解

对共同诈骗犯罪,讯问人员要注意研究各犯罪嫌疑人之间的关系,把握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注意从中发现矛盾,再通过运用利用矛盾的讯问方法,分化瓦解,各个击破,审清全案。

(四)深挖犯罪,扩大战果

对流窜作案的诈骗犯罪嫌疑人,在讯问时,讯问人员要通过查流窜时间、路线和落脚点,查结交人员、来往关系,查可疑物品的来源等,发掘深挖犯罪的线索,深追细查,扩大战果。

第七节 毒品犯罪案件的讯问

一、毒品犯罪案件的特点

(一)毒品犯罪呈现集团化、职业化、国际化

毒品犯罪因其耗资大、贩毒路线长,所以结伙作案的较多。犯罪分子结成集团、团伙,或境内外勾结,或跨省勾结,长期经营,形成毒品“产、供、销一条龙”的职业性贩毒体系,集团化、职业化、国际化趋向的特点愈益明显。

同类推荐
  • 红楼梦(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四辑)

    红楼梦(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四辑)

    国家教育部颁布了最新《语文课程标准》,统称新课标,对中、小学语文教学指定了阅读书目,对阅读的数量、内容、质量以及速度都提出了明确的要求,这对于提高学生的阅读能力,培养语文素养,陶冶情操,促进学生终身学习和终身可持续发展,对于提高广大人民的文学素养具有极大的意义。
  • 煤矿职工安全教育手册

    煤矿职工安全教育手册

    在时下,全国各级企业都以学习中央的安全生产与管理精神为契机,掀起了安全生产的学习与教育高潮,确保企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与持续稳定地发展。
  • 莫泊桑作品选(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四辑)

    莫泊桑作品选(语文新课标课外必读第四辑)

    莫泊桑出身于一个没落贵族之家,母亲醉心文艺。他受老师、诗人路易·布那影响,开始多种体裁的文学习作,后在福楼拜亲自指导下练习写作,参加了以左拉为首的自然主义作家集团的活动。莫泊桑短篇小说布局结构的精巧。典型细节的选用、叙事抒情的手法以及行云流水般的自然文笔,都给后世作家提供了楷模。
  • 好性格成就一生

    好性格成就一生

    成长的花瓣在天空中轻盈地飞舞,装扮着五彩缤纷的世界。在成长的过程中,你可曾跌倒?可曾失意与彷徨?学会做人的道理和处世的方法,会让你获得启发,为你的人生锦上添花,使你收获生活的真谛。
  • 用美国小学课本学英语

    用美国小学课本学英语

    本书精选北美中小学课本中的标准课文,涵盖的学科广泛,包括数学、语文、科学、艺术、生物、化学、体育等等。藉此你可以从中体验到美式教育的精髓。我们试图让你真正“浸入”到纯正的英语环境中,实现有意识记与无意识记的完美结合,充分调动自己无意识记忆的潜在能力,让英语学习不再是一件辛苦的事情。
热门推荐
  • 福妻驾到

    福妻驾到

    现代饭店彪悍老板娘魂穿古代。不分是非的极品婆婆?三年未归生死不明的丈夫?心狠手辣的阴毒亲戚?贪婪而好色的地主老财?吃上顿没下顿的贫困宭境?不怕不怕,神仙相助,一技在手,天下我有!且看现代张悦娘,如何身带福气玩转古代,开面馆、收小弟、左纳财富,右傍美男,共绘幸福生活大好蓝图!!!!快本新书《天媒地聘》已经上架开始销售,只要3.99元即可将整本书抱回家,你还等什么哪,赶紧点击下面的直通车,享受乐乐精心为您准备的美食盛宴吧!)
  • 五行裂天

    五行裂天

    五行元素:金木水火土天地玄黄:亦能开天辟地金的霸道.无坚不摧.木的气息.生生不息水的坚固.冰封万里.火的烈焰.焚尽万物土的厚实.大地守护.地动山摇.路人:你这是想炼化天地吗?林叶:我本是天地,何来炼化之说...情节精彩,内容新颖,绝不断更,人品有保证。五行裂天书友群:321010955,入群请带书名。
  • 易烊千玺与你回到过去

    易烊千玺与你回到过去

    这是《王俊凯今生或许只爱你》的第二季,大家要先看第一季再看第二季哦!
  • 冤家难聚首

    冤家难聚首

    花花大少沈霆均一直自诩“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却不承想自己竟然在阴沟里翻了船。这个毒舌女律师怎么看都不应该是自己的菜啊!但狭路相逢,他偏偏就丢城失地,一路沦陷……众围观群众:一个锱铢必较,一个睚眦必报,绝配!
  • 政府公共舆论管理

    政府公共舆论管理

    本书对此做了较为深入系统的研究。在界说相关理论的基础上,作者着力探究了三个主要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一,是如何维护公众的舆论权,这是政府公共舆论管理的前提和基础问题;其二,是如何对公共舆论进行适度干预,这是政府公共舆论管理的有限性或边界问题;其三,是政府如何在前两者基础上,正确引导公共舆论,这是政府公共舆论管理的价值取向问题。最后,在我国,加强和完善政府公共舆论管理,旨在有利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由此可见,研究政府公共舆论管理,不仅仅是政治学理论研究和学科建设的需要,而且更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深入发展的呼唤
  • 行星的爱:部长的绝色宠妻

    行星的爱:部长的绝色宠妻

    他和她个隔了1400光年的距离,相识的那一年,他22岁,她12岁,至此,长达10年的爱恨情仇。在分开之后的五年,夏衿悠站在陆邶风的婚礼现场问他:”当年你毁了我的一切,是否有过愧疚?如果有,那么离开这个女人,娶我。“她以为他们的婚姻不过是一场报复,哪知他日日夜夜悉心照料她,他抱着她温柔说道:“老婆,我从来没有想过要伤害你,只想要给你全世界。”
  • 极品穿越之路

    极品穿越之路

    逗比的大学生莫名其妙的来到未知的楼兰国度,看他如何安于乱世,嬉戏万花丛中。
  • 妖孽特工皇妃

    妖孽特工皇妃

    她是爱钱如命的21世纪杀手之王,无名无姓,代号“万能”。人如其名,本领横霸世界!最终却葬送在唯一的弱点爱钱上。一朝穿越,没穿成吃香的喝辣的公主皇妃,成了破落户的老幺!没关系,换个世界,看姐照样玩转天下!可为什么他们一个个如此痴缠?争皇权?姐讨厌参与政治斗争!要天下?天下送给姐有何大用?猜不透谁的心真谁的意假,想风淡云舒的体验上一世不曾拥有过的温情,为什么他们非要打破?既然都看姐不顺眼,好,弑天灭地!风卷云涌!【情节虚构,请勿模仿】
  • 玄异灵空

    玄异灵空

    人类,是一种极其渺小的生灵.人类,也是一种极其自负的生灵.当梦境撞上现实,当虚幻重归宁静.你,准备好了吗?
  • 重生之岚光璀璨

    重生之岚光璀璨

    结婚五年才发觉丈夫是个渣,可笑的是夫家全知道就在看自己的笑话。一朝重生,渣男神马靠边站。她自有异能金手指助她去奋斗,事业爱情双丰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