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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永不分手的缠绵(17)

矿难发生的地方太深了,人们没有找到埃利斯的尸体。伤心欲绝的埃利斯太太相信他没有死,只是外出工作了,还没有回来。她把自己的姓氏改为埃利斯,每天穿戴整齐地守在镇上,等着自己心爱的男人。她想,也许在某个时刻,他会突然出现,抱着她说:“亲爱的,我回来了。”

这一等就是七十多年,过去如花似玉的新娘已变成了干瘪的老太婆。

有一天,一个大公司买下了这个矿井,重新开发。他们意外的在井下找到了一具年轻人的尸体。他横卧在坑道深处一汪积水中,像睡着了一样。人们在他的衣服里找到了确定身份的证据,他就是七十年前失踪的青年矿工埃利斯。由于地下阴冷封闭缺氧的环境,加上浸泡在饱含矿物质的水中,他奇迹般的一直保持着七十年前的样子。

当人们把这个信息告诉埃利斯太太时,她那张苍白早已经失去血色的脸上,竟然晕出一抹桃花一样的红来。埃利斯太太步履踉跄地走到埃利斯面前,她不敢相信他竟然还是那样的年轻,如她印象中的一样,不曾老去。她慢慢蹲下来,轻轻抚过埃利斯的尸体,看上去他仿佛熟睡着。

“亲爱的,你终于回来了,”埃利斯太太说,“我一直在等着你来娶我。”埃利斯太太在那一刻做出一个惊人的决定,她要和埃利斯结婚,把那个推迟了七十年的婚礼完成了。

埃利斯太太结婚那天。小镇上的人全来到了结婚地点——墓地,为她祝福。她的爱人,依然那么年轻,闭着眼睛安详地躺在棺材里面。婚礼与葬礼同时举行。八十多岁的新娘子埃利斯一身盛装,洁白如雪。

镇上无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年轻的还是年老的,都流下了眼泪。他们说这是他们一生中看到过的最美丽的新娘。

大难来时我要拽住你的手

◎文/窦挺

大难来的时候,她拽住了他的手,没有独自飞走。

他和她都是知青子女,结了婚,生了女儿,后来离婚了。离婚的原因很偶然,发生了一点儿矛盾,吵着吵着就当了真,偏偏他又是个极内向的人,不会哄也不会骗,就这样一直别扭,直到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她带着女儿住在父母留给她的一套一居室里。这期间,她在一家超市做营业员,他开出租车。每个周末,他都来看一次女儿,捎带着帮她做点儿粗重活。离婚3年,他和她都没有再找另一半,亲戚朋友都说,好好的离什么婚呢。

那个星期六,他没有像往常一样来看女儿,她有点奇怪,女儿吵着要爸爸,她便往他家打了个电话,结果却是晴天霹雳,他肝坏死,已经昏迷住院。她一下子懵了,深一脚浅一脚往医院赶。医生的话简单得像一根冰条直戳人心:必须进行肝移植,否则就没救了。手术费要20万元。他和她的父母都是返城的上海知青,家底很薄,当初他们结婚的时候就因为经济条件的原因一切从简。20万,无疑是天文数字。她眼看着他父母含着泪在医院的通知单上签下了“放弃”的字样。

她彻夜未眠,第二天一早就跑到医院,找到医生说,她卖房子筹手术费,赶紧帮他联系肝源。接着到房产中介所将房子挂牌出售。消息一传出去,大家都呆了,要好的小姐妹纷纷来劝她:“卖了房子你住哪里?”“他要是救不过来,你岂不是人财两空?”“他父母都放弃了,你还出什么头?”房子卖了。因为卖得急,比市价低了好几万,她惟一的要求是要现金,一次付清。拿到钱她就往医院赶。他躺在病床上,看着她,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她轻轻拍着他的手:“我们复婚。”有人说,这女人真傻,都快死的人了,能出钱救他,已经是仁至义尽,还复什么婚呢?

婚也复了。因为情况特殊,民政局的人来医院帮他们现场办理了复婚手续。没有鲜花也没有仪式,他还是躺在病床上,惟一有点喜气的,是床头柜上几包婚礼奶糖。肝源在最后期限前找到了,一切都紧张得让人喘不过气来,做完手术医生说,再晚两天,即使有肝源,也救不活他了。为了多挣钱,除了他动手术那天她请了一次假,其余时间都照常上班,一天也不曾落下。好在上海的商场都是做一天歇一天,她也没耽误去医院照顾他。

手术一个星期后。他脱离了危险。得知这个消息,她松了口气,腿一软就坐到了地上。医院的病友们捐了点款,派了代表送到她家去。她正在收拾东西,因为家境本来就不太好,再加上他的病,小小的房子里简直四壁空空,地上摆着几只装电器的大纸箱,她就往箱子里一一放被褥、衣物、日用品。大家问她:这是干什么?她说:这几天光顾着忙他的事,都忘记新房主快要来收拾房子了,这不,收拾收拾准备搬家呢。有人问她:没了房子,以后怎么办呢?她笑笑:先租房子,只要人好了,总会有办法的。有人试探着问:你想过没有,万一他救不过来,怎么办呢?她沉默了半天,才答:看到他父母都放弃他了。我心疼得受不了,我再不管他,谁来管?他才35岁啊!

有人在门边发现了一个鞋架,原木的颜色,四层高,还有个放雨伞的托子,既实用又拙朴有趣,就问她:是在哪儿买的,蛮合用。她说:他自己做的。说着指点着家里的东西,女儿的小自行车是他买的,钉在墙上的杂物架也是他做的,桌子上漆成彩色的储蓄罐,也是他亲手做的。鞋架上放着三双拖鞋,一双男式的,一大一小两双女式的。他们明明是离了婚的,然而他的影子在她家里。却无处不在。

挺过复杂的排异反应,他慢慢好起来了。住院的时间久了,病房里的几个病友熟悉得像好朋友一样。趁她不在。大家开他的玩笑:“你真是天上掉下来的福气,有这样的老婆。”有人问他:“她带着个孩子,找对象不容易,你却不一样,离婚三年多,你怎么就没想到再找一个?”他不擅言辞,好久才憨笑着挤出一句话来:“我当时就想,等她找了,我再找。”有个外地病友感叹:“都说上海女人精明,会算计,我看不全是。这样实心眼的女人,打着灯笼都难找呢。”

她来的时候,总是捧着一个大号的保温瓶,鸡汤是补身体的,鱼汤是收刀口的,汤里漂几粒红艳艳的枸杞,煞是好看。她舀一匙送到他嘴边:“快,趁热喝。”他抚着她的手:“你也喝,看你,瘦了多少了。”她拗不过他,便喝了一口。每到这时,满病房的人都放轻了动作,那些琐碎的喃喃细语,像月光泻地,把整个病房都照得温馨起来。

每个人对爱都有不同的诠释,她的最简单,因为她心疼他。她和他是同林鸟,所以,大难来的时候,她拽住了他的手,没有独自飞走。

朋友住院,我去看望她,这个故事,是在上海华山医院里亲眼看到亲耳听到的。

金枝玉叶的花语

◎文/获轩

天台上的十盆金枝玉叶,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了,粉的、黄的、红的,充满了幸福的喜悦。

爱上他的时候,她不过是二十岁的女子,眉目宛然,神情安静。

他极宠她,带她去看夜色秦淮,去看烟波浩渺的玄武湖,去乌衣巷燕子矶,给她买各式各样的小礼物。他喜欢轻轻捏她一笑就皱起来的鼻子,喜欢将她拥在怀里,像抱着一只小猫。

斜风细雨的玄武湖,烟水茫茫。映着水光,他的样子很好看,有如卷轴里走出来的男子一般儒雅。

有时候,她想,跟着这样的一个男子,一起走到天荒地老,或许是每一个女子心中的梦吧。尽管,他从未开口向她求过婚。那时候,她还年轻,常常对自己说,不急,也许等到明年,他就会说了吧。

一年一年,一月一月,走不完的四季。她渐渐老了,有些发慌。他却总是在她的暗示里,淡淡地笑着,不给她答案。她总是在得不到回答的时候,跑去天台,看那些金枝玉叶到底有没有开花。

那八盆金枝玉叶,是她每一年生日时,他必定会送的礼物。他会顺便给她买项链,耳环,手镯,香水,却惟独没有给她买过戒指。可他依然还是宠着她,带她去南京的大街小巷里,找六朝胭脂的痕迹,珠市南曲的曾经。

第八盆金枝玉叶送来的那天清晨,她赫然在梳子上发现了一根白发。她有些心惊,韶华渐渐消逝,这么多年了,他依然没有开口说要娶她。第九盆金枝玉叶送来的时候,她的心已经一片灰凉。她知道,这一年她依然等不到答案。

她没有再等第十盆金枝玉叶。那个秋天,她抱着第一年他送的那盆花,悄悄地离开了。

她在南京的偏僻角落里住下。九年了,她已经对这个城市太熟悉。那些印记在这个城市之上的深深文化底蕴,也印记在了她的身上,让她再也离不开。

一晃又是一年。

那盆金枝玉叶忽然开始掉叶子了,她心里直发疼,仿佛就连那些跟往事惟一的维系,也要离她远去了。她上网去查资料,想查找救治的方法,却猛然发现,原来金枝玉叶的花语是:永结同心,血脉相连。

她愣了一下,突然抱着快掉光了的金枝玉叶,止不住的啜泣。

原来早在十年前,他便给了她誓言与承诺。只是,她一直并不曾知晓,只是傻傻地等着那枚象征婚姻的戒指。她抱着那盆花回去找他。他的嘴角依然带着儒雅的笑容,淡淡地对她说,你回来了,真好。

那一年她的生日,他们结婚了。天台上的十盆金枝玉叶,在一夜之间全都绽放了,粉的、黄的、红的,充满了幸福的喜悦。传说中,金枝玉叶的花期很不固定,要么长年不开,要么一开便是一生,只是浇灌它的那种东西,叫做永恒的爱。

你的肩上有蜻蜓吗?

◎文/阿红

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蜓吧……”

在一个非常宁静而美丽的小城,有一对非常恩爱的恋人,他们每天早晨都去海边看日出。晚上去海边送夕阳。每个见过他们的人都不禁对他们投以羡慕的目光,发出幸福的祈祷。

可是有一天,在一场车祸中,女孩不幸受了重伤,她静静地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几天几夜都没有醒过来。白天,男孩就守在床前不停地呼唤毫无知觉的恋人,晚上,他就跑到小城的教堂里向上帝祷告。他已经哭干了所有的眼泪。

一个月过去了,女孩仍然昏睡着,而男孩早已憔悴不堪了。但他仍然苦苦地支撑着。终于有一天,上帝给这个执著的男孩一个例外。上帝问他:“你愿意用自己的生命作为交换吗?”男孩毫不犹豫地回答:“我愿意!”上帝说:“那好吧,我可以让你的恋人很快醒过来。但你要答应化做3年的蜻蜓,你愿意吗?”男孩听了,还是坚定地回答:“我愿意!”

天亮了,男孩已经变成了一只漂亮的蜻蜒。他告别了上帝便匆匆地飞到了医院。结果女孩真的醒了,而且她还在跟身旁的一位医生交谈着什么。可惜他听不到。

几天后,女孩便康复出院了,但是她并不快乐。她四处打听着男孩的下落,但没有人知道男孩究竟去了哪里。女孩整天不停地寻找着,然而早已化身成蜻蜓的男孩却无时无刻不围绕在她身边。只是他不会呼喊,不会拥抱,他只能默默地随着她的视而不见。夏天过去了,秋天的凉风吹落了树叶,蜻蜓不得不离开这里。于是他最后一次飞落在女孩的肩上,他想用自己的翅膀抚摸她的脸,用细小的嘴来亲吻她的额头。然而他弱小的身体还是不足以被她发现。转眼间,春天来了,蜻蜓几乎快从半空中坠落下来。人们讲车祸后女孩病得多么的严重,描述着那名男医生有多么的善良、可爱,还描述着他们的爱情有多么的理所当然。当然也描述着女孩已经快乐如从前。

蜻蜓伤心极了。在接下来的几天中,他常常会看到那个男人带着自己的恋人在海边看日出,晚上又在海边看日落。而他自己除了偶尔能停落在她的肩上以外,什么也做不了。

这一年的夏天特别长。蜻蜓每天痛苦地低飞着,他已经没有勇气接近自己昔日的恋人。她和那男人之间的喃喃细语、她和他快乐的笑声都令他窒息。

第三年的夏天,蜻蜓已不再常常去看望自己的恋人了。她被男医生轻拥着肩,脸被男医生轻轻地吻着,根本没有时间去留意一只伤心的蜻蜓,更没有心情去怀念过去。

上帝约定的3年期限很快要到了。就在最后的一天,蜻蜓昔日的恋人跟那个男医生举行了婚礼。蜻蜓悄悄地飞进教堂,落在上帝的肩膀上。他听到下面的恋人对上帝发誓说:“我愿意!”他看着那个男医生把戒指戴到昔日恋人的手上,然后看着他们甜蜜地亲吻。蜻蜒流下了伤心的泪水。

上帝心酸地叹息道:“你后悔了吗?”蜻蜓擦干了眼泪:“没有!”上旁又带着一丝愉悦说:“那么,明天你就可以变回你自己了。”蜻蜓摇了摇头:“就让我做一辈子蜻蜒吧……”

有些缘分会失去,有些缘分不会有好的结果。爱一个人不一定要拥有,但拥有一个人时就一定要忘我地去爱他。

你的肩上有晴蜓吗?

我终于嫁给了爱情

◎文/晓晓

博文一把把我抱在了怀里,我快乐得简直要晕了……

我对博文的喜欢几乎是公司里人尽皆知的事。两年来,我坚持每天六点钟起床,坐一个小时的公交车,下车后跑步去麦当劳,给博文买麦香鱼汉堡和一杯咖啡。从麦当劳到单位没有直达的公交车,所以我只能一路小跑着去上班。每天回到单位时,我都是气喘吁吁,又故作自然地路过博文的座位,悄悄地把还带着体温的早餐放在他的桌上,不等他说谢谢,我已经得意地坐到了自己的位置上。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两个月后,博文请我吃饭了。他点了一桌非常丰盛的晚餐,晚宴还未开始,他便一副欲言又止的样子,我看得出来,这很可能是我们之间最后的晚餐。吃饱喝足后,我对博文说:“伤心的话,你现在可以说了。”博文说:“对不起,我有女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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