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导言
20世纪下半叶,以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南亚联盟为代表的区域全面合作发展趋势日益明显,而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NAFTA)的发展尤为引人注目。因为它是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囊括了4.2亿人口和11.4万亿美元的国民生产总值,在促进要素流动和区域一体化上树立了良好典范。
尽管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10多年来,对其发展的成果评价不一,存在较大争议。但无论是支持者和反对者,对自由贸易区建立后美国、加拿大、墨西哥三国由于取消贸易壁垒和开放市场,实现了经济增长和生产力提高是基本肯定的。尤其是墨西哥的加入,使得NAFTA成为10年来南北区域经济合作的成功范例,国际上对于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能否通过自由贸易实现经济的共同增长、迈向经济一体化的疑问基本得到消除。
总的来说,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一个以美国为核心的南北区域性经济组织,尽管美国在北美自由贸易区内有着绝对的主导作用,但是,北美自由贸易区在很大程度上是双赢的选择和结果。
美国不仅是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倡导者,而且是该自由贸易区的主导国,在贸易区的运行中占据绝对的主导和支配地位。从贸易区内部来看,美国人口比例占到整个NAFTA的2/3,经济实力的90%。加拿大次之,占有7%的人口和8%的经济实力。作为第三世界国家的墨西哥虽拥有近26%的人口,但经济实力却不到2%。很明显,三国的经济实力和发展水平呈阶梯状:美国是当之无愧的第一层次,加拿大作为美国产业链和科技水平的延伸成为第二层次,美国和加拿大同属发达国家行列。墨西哥则是第三个层次,处于新兴的工业化国家地位。美国在其中有着绝对的优势,对加拿大和墨西哥具有很强的制约力。
国际政治学家认为,从根本上说,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和之后的南扩,更多地体现了美国的战略意图。NAFTA给美国在双边贸易、直接投资、技术转让及第三产业诸领域内提供了控制与渗透加拿大和墨西哥的机会。但是,在另一方面,北美自由贸易区又在客观上不可避免地给加拿大和墨西哥提供了难得的进入美国市场的机会,对于促进这两个国家的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我国的长三角、珠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以及遍布全国的都市圈已经成为国内区域一体化和协调发展最重要的载体。近年来,泛长三角、泛珠三角也已被纳入研究和规划的视野中,跨区域的合作从同等发展水平的区域之间扩展到了不同发展水平的地区之间,利用地区经济发展的互补性和不平衡性,依靠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增长。北美自由贸易区虽然是国家之间的合作,但其中一些经验和做法对我国的区域协调发展有一定的启示。
第二节北美自由贸易区发展进程
一、从美加自由贸易区到北美自由贸易区
回溯20世纪80年代,一面是经济全球化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浪潮兴起,国际社会南北合作的呼声越来越高;另一面,是世界主要的工业国纷纷进入衰退期。在这双重背景下,各国纷纷寻求地区经济合作伙伴,以期顺应历史潮流,通过合作早日摆脱经济危机的阴霾。虽然当时的美国总统里根早在竞选纲领中就提出了建立NAFTA的主张,但遭到加拿大和墨西哥的反对。1985年,加拿大和美国首次联合提出建立NAFTA的主张,并开始就建立NAFTA进行谈判。1989年1月1日,美加建立自由贸易区,用强强联手的方式,取消贸易壁垒促进要素流动。1991年春季,美国率先在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中走出衰退。
紧接着,加拿大也于1991年的秋天摆脱了经济衰退,实现经济增长。
当时美国构想,将美加协议扩展到同处北美的墨西哥。由于墨西哥在20世纪80年代以后实行了对外开放政策,这就为NAFTA的建立创造了可能性。
1990年,美国和墨西哥就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开始谈判,此后加拿大也加入谈判。从1991年6月12日起,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经过长达14个月的艰难谈判,终于在1992年8月联合签署了《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草案)》。
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建立
1992年8月12日,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三国就《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达成一致意见。同年12月17日,三国领导人各自在自己的国家正式签署了该协定,协定于1994年1月1日正式生效,宣布北美自由贸易区成立。1993年,三国又就环保、劳动就业等问题达成了协定,作为NAFTA的补充。1993年5-6月,加拿大国会通过了该协定。同年11月,美国、墨西哥国会通过了该协定;12月,美国总统签署该协定,使之正式成为美国法律。由签署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而产生的北美自由贸易区大大简化了三国间在进出口贸易和投资上的有关手续,推动了地区贸易和经济发展。1994年1月1日,NAFTA正式生效。
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第一个由发展中国家(墨西哥)与发达国家(美国和加拿大)所组成的非多边自由贸易协定,合作的主要内容是促进贸易自由化。
协定的宗旨是:取消贸易壁垒;创造公平的条件,增加投资机会;保护知识产权;建立执行协定和解决贸易争端的有效机制,促进三边和多边合作。
NAFTA的目标是经过10~15年的努力,到2008年,在成员国之间取消各种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实现零关税,实现商品和生产要素的完全自由流动,逐步消除所有贸易和投资限制(几个敏感行业的过渡期为15年),实现区域内自由贸易。由于有1989年实施的《美加自由贸易协议》,美国和加拿大的消除贸易壁垒的过程实际上早就开始了。因此,NAFTA主要是墨西哥对美国和加拿大的消除贸易壁垒的过程。其主要内容包括:消除关税和削减非关税壁垒、开放服务贸易、便利和贸易有关的投资,以及实行原产地原则等。由北美自由贸易协议和劳工(NAALC)、环境(NAAEC)两个附属协议构成。
三、从北美自由贸易区到美洲自由贸易区
NAFTA诞生后,对北美三国,尤其是给墨西哥带来较大的经济实惠,从而也使拉美国家对加入NAFTA产生了兴趣。美洲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Ar‐eaof Americas,FTAA)的设想是在1994年美国迈阿密西半球首脑会议上提出的,目的是于2005年初在西半球建立一个世界上面积最大、年GDP总值达14万亿美元、拥有8亿人口的自由贸易区。FTAA成立后,将是全球最大的自由贸易区,与欧盟(European Union,EU)形成对峙之势。从1994年12月起,美国、加拿大、墨西哥和智利四国领导人决定开始就智利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进行谈判。1996年11月18日,加拿大和智利在渥太华正式签署了两国自由贸易协定,协定从1997年6月2日起正式实施。该协定将成为智利最终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桥梁。从1996年8月起,洪都拉斯、危地马拉和萨尔瓦多三国也开始了通过墨西哥加入北美自由贸易协定的谈判。在2001年举行的第三届美洲首脑会议上,这一倡议再次得以明确。从2003年开始,美洲自由贸易区谈判陆续取得实质性进展:美国先后与智利、危地马拉、尼加拉瓜、萨尔瓦多和洪都拉斯等国签署自由贸易协定。2004年1月25日,哥斯达黎加和美国正式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尽管到2006年2月在墨西哥召开的美洲34国贸易副部长会议还是没有就推动美洲自由贸易区进程达成框架性协议,但在美国的坚持下,2006年3月重开谈判桌,农业、制造业、消费品、服务业、投资、政府采购和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成为谈判的主要议题。
在历时10多年的谈判中,美洲自由贸易区已经背离了原先区域一体化的目标,成为美国全球战略的一部分。美国设想把现有北美自由贸易区的范围扩展到拉丁美洲,以形成一个包括34个国家、涵盖8亿多人口、将近10万亿美元产值的世界最大自由贸易区,覆盖整个南北美地区,幅员将涵盖除古巴外的整个西半球,以此向欧盟和中国-东盟抗衡,维持其“世界霸主”的地位。但漫长的谈判仍在继续,其地区的复杂性、巨大的政治诱因注定其在实现过程中将困难重重。
第三节北美自由贸易区发展成果
NAFTA的总则规定,除墨西哥的石油业、加拿大的文化产业以及美国的航空与无线电通信外,取消绝大多数产业部门的投资限制。对白领工人的流动将予以放宽,但移民仍将受到限制。任何一成员国在6个月前通知其他成员国后,即可脱离该协定;协定还允许接纳附加成员国。总则还规定各成员国政府的采购将在10年内实现全面开放。由于墨西哥为本国的公司保留了一些合同,因此,该协定将对墨西哥产生主要影响。此外,协定还规定由执行协定而产生的争执,将交付由独立仲裁员组成的专门小组解决;如果大量进口损害一国国内的工业,将允许该国重新征收一定的关税。在产业方面,该协定规定,美国和墨西哥之间大部分农产品的关税将立即取消,其余6%的产品包括玉米、糖及某些水果和蔬菜的关税,将在15年后全部取消,进口配额在10年内消除。
对于加拿大,现有的与美国签订的协议全部适用,汽车工业10年后将取消关税,美国和加拿大在1998年之前取消相互间的全部关税。在能源方面,墨西哥方面对私营部门进行勘探的限制继续有效,但国营石油公司的采购将向美国与加拿大开放。在金融服务方面,墨西哥将逐步对美国与加拿大投资开放其金融部门,最终到2007年取消壁垒。关于纺织品,协定将用10年时间取消美、墨、加之间的关税,在北美地区的纺织品制成的服装可免于征税。到2000年,北美地区的卡车可行驶到三个国家中的任何地区。该协定还对环境、劳工等问题制定了附加协定。根据协定,美国与墨西哥将建立一个北美开发银行以帮助美国边境的财务税收获利。同时,美国将需要在协定生效后最初的18个月中花费9000万美元重新培训因协议而失业的工人。
北美自由贸易区形成的这10多年来,在总则指导下不仅促进了地区贸易增长和增加了直接投资(FDI),而且在保持发达国家经济强势地位的同时,惠及发展中国家,扩大了合作范围。
一、要素流动方面的成果
首先,是促进了地区贸易增长和增加直接投资。北美自由贸易协定自生效以来,由于关税的减免,有力地促进了地区贸易的增长。NAFTA成员国之间的货物贸易额迅速增长,三边贸易额翻了一番,从1993年的3060亿美元增长到2002年的6210亿美元。由于美国和加拿大已经互为最大的贸易伙伴,贸易发展稳定,因此内部贸易发展主要表现为美国、加拿大与墨西哥贸易的增长。
从1993-2003年,美国对墨西哥的出口增长了1.3倍,是美国对全球出口增长的1.3倍;进口增长了2.5倍,是美国从全球进口增长的1.1倍。加拿大和墨西哥的贸易尽管规模不大,但是也增长了5倍。现在,墨西哥是加拿大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加拿大是墨西哥的第二大出口贸易伙伴。
其次,由于NAFTA提供了一个强大、确定且透明的投资框架,确保了长期投资所需要的信心与稳定性,因而吸引了创纪录的直接投资。2000年,NAFTA三国之间的FDI达到了2992亿美元,是1993年1369亿美元的两倍多。同时,从NAFTA区域外国家吸引的投资也在增长。目前,北美地区占全球向内FDI的23.9%和全球向外FDI的25%。美、加之间的FDI从1989年的1040亿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2440亿美元,增长了135%,美、加在墨西哥外资中的比重也有所增长。1993年到2001年,美、墨FDI存量从160亿美元增长到640亿美元,增长了288%。
流入墨西哥的FDI主要是通过建立分支进行生产和加工。这不仅可以利用当地廉价的劳动力,还可以节约由便利的运输和税收优惠带来的交易成本。
因此,FDI最密集的是汽车及其零部件,以及电器制造等其他加工制造业。近年来,直接投资也开始向电信和保险部门扩展。继1997年墨西哥解除国内电信TELMEX的垄断实行私有化以后,AT&;T,MCIWORLDCOM等都纷纷涌入墨西哥,成为墨西哥电信产业的一部分。美国主要的保险公司——纽约人寿保险公司也进入了墨西哥市场。
再则,NAFTA促进了三边服务贸易的发展。虽然NAFTA包括内容广泛的开放服务业条款,但开放最突出的是金融和电信部门。根据统计,NAFTA对北美服务贸易额的总体影响还不大。美国和加拿大的服务贸易从1989年的260亿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660亿美元,增长了164%,而同期美国和非成员国的贸易增长了129%。美国和墨西哥的贸易从1993年的180亿美元增长到2001年的260亿美元,增长了43%,同期和非成员国的贸易增长了66%。不过这并不排斥部分部门,例如金融业的贸易获得明显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