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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徐志摩与英语文学翻译

徐志摩是一位杰出的抒情诗人,在新诗创作的生涯中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赢得了广泛的赞赏。徐志摩同时也是一位出色的文学翻译家,在其短暂的一生中,翻译了为数不少的诗歌、散文、小说、戏剧等文学作品,尤其是在曼斯菲尔德和哈代等英语作家作品的翻译方面,成就斐然,他在译介方面为中西文化交流以及中华民族的文化建设同样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第一节 徐志摩的翻译活动

徐志摩(1897-1931)出生在浙江海宁,1915年从杭州一中毕业后,先后就读于上海沪江大学、天津北洋大学和北京大学。1918年,他进入美国克拉克大学学习,次年转入哥伦比亚大学研究院,获硕士学位。1921年,他进入剑桥大学研究生院学习政治学,受到西方民主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的熏陶。他于1921年开始创作新诗。1922年回国后,他在报刊上发表大量诗文,并于1923年参与发起成立新月社以及加入文学研究会。1924年,他与胡适、陈西滢等创办《现代评论》周刊,并任北京大学教授。1925年,他游历苏、德、意、法等国。1926年,他在北京主编《晨报》副刊《诗镌》,与闻一多、朱湘等人开展新诗格律化运动。同年他移居上海等地,任光华大学、大夏大学和南京中央大学教授。1927年他参加创办新月书店,次年《新月》月刊创刊后任主编,并出游英、美、日、印等国。1930年,他任中华文化基金委员会委员,被选为英国诗社社员,同年冬到北京大学与北京女子大学任教。1931年初,他与陈梦家、方玮德创办《诗刊》季刊,被推选为笔会中国分会理事,同年11月19日,由南京乘飞机到北平,途中遇难。

徐志摩的翻译活动主要与英语文学有关。当时,由于“五四”运动之后掀起了新文学思潮,把对外来文化的需求推向了高潮,根据国内文坛的价值取向,徐志摩积极地参与译介优秀的外国文学作品。

他的翻译成就主要包括诗歌翻译和小说翻译两个部分,也包括《叔本华与叔本华的妇女论》等少量理论着作和《罗米欧与朱丽叶》等一些戏剧作品。

在小说翻译方面,比较重要的首先有《赣第德》(经英文Candide转译,现通译为《老实人或乐观主义》),这是他1925年与沈性仁合译的法国启蒙主义作家伏尔泰的哲理小说。

《赣第德》(《老实人》)是伏尔泰的代表作。主人公老实人纯朴善良,因为和男爵小姐句妮宫德(现通译居内贡)自由恋爱,被男爵逐出家门,从此开始流浪生涯。他们颠沛流离,死里逃生,并亲眼看见人们互相残杀的场面和尔虞我诈的勾当,终于对他的老师、哲学家潘·葛洛斯的所谓“世界上一切都趋于至善”的观点产生怀疑。老实人得知恋人句妮宫德在君士坦丁堡当奴隶,他历尽艰辛,终于和大难不死的潘·葛洛斯以及被生活折磨得奇丑无比的句妮宫德等人在君士坦丁堡重逢。老实人信守诺言,娶句妮宫德为妻,但是,日子过得百无聊赖,幸亏从一个土耳其庄稼汉那里受到启发:工作可以免除三大不幸——烦闷、纵欲和饥寒。这样,老实人省悟了,告诫同伴还是耕种田地要紧。徐志摩是深知“洋为中用”才翻译这部作品的,认定可以从这部作品中得到深刻的启示。

徐志摩小说翻译方面的另一重要成就是翻译英国着名女作家曼斯菲尔德的短篇小说。徐志摩对曼斯菲尔德极为尊崇。在《曼殊斐儿》一文中,徐志摩认为她的眉目口鼻极为清秀、明净,“仿佛是自然界的杰作”,他写道:“曼殊斐儿音声之美,又是一个Miracle(奇迹),一个个音符从她脆弱的声带里颤动出来,都在我习于尘俗的耳中,启示一种神奇的意境。”

1927年出版的《曼殊斐儿小说集》(现通译《曼斯菲尔德小说集》)这部译着,体现了徐志摩与对曼斯菲尔德的尊崇,以及他与这位着名女作家的具体交往。1922年7月,徐志摩应邀拜访了这位女作家,开始交往,然而,1923年1月,曼斯菲尔德过早离开人间,给徐志摩平添了无尽的哀思。出于对女作家的怀念,他翻译了《曼殊斐尔小说集》,包括《园会》、《毒药》、《巴克妈妈德行状》、《一杯茶》、《夜深时》、《幸福》、《一个理想的家庭》、《刮风》和《金丝雀》等短篇小说。

徐志摩的《曼殊斐儿小说集》出版之后,也曾经引起不小的争议,张友松先生撰文《我的浪费——关于徐诗哲对于曼殊斐儿的小说之修改》,对徐志摩的译文提出了一些批评。而胡适接着撰文进行辩解:“我读了张先生举出的几十条例子,不能不承认张先生简直是看不懂曼殊斐尔。他指出的错误,几乎完全是张先生自己的错误,不是志摩的错误。其中有一两条是志摩看错了的,但张先生的改译也是错的。”胡适还高度赞赏徐志摩的译文,认为徐志摩“译笔很生动,很漂亮,有许多困难的地方很能委曲保存原书的风味,可算是很难得的译本。”

无论如何,徐志摩是中国译介英国着名女作家曼斯菲尔德的第一位译家,对曼斯菲尔德的作品在中国的传播无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在诗歌翻译方面,徐志摩共译诗歌60多首,其中包括英、美、德、法、希腊、波斯等国的布莱克、华兹华斯、哈代、克·罗赛蒂、拜伦、波德莱尔、泰戈尔、歌德等许多名家的诗作。

根据记载,徐志摩最早发表的译诗的时间,是在初到英国留学的1921年。1921年,徐志摩根据英人高斯的英译本翻译了德国作家福沟(现通译“富凯”)的浪漫童话故事《涡堤孩》。《涡堤孩》是西欧有名的浪漫故事,其中第三章中涡堤孩的唱词、第十一章中的唱词这两首无题诗和剧本第一幕第一景中老太太的祈祷词、剧本中的唱词、新婚歌等,都属于徐志摩早期的诗歌翻译。我们现以《涡堤孩新婚歌》中的一个诗节为例:

小溪儿碧冷冷,笑盈盈讲新闻,

青草地里打滚,不负半点儿责任;

砂块儿疏松,石砾儿轻灵,

小溪儿一跳一跳的向前飞行,

流到了河,暖溶溶的流波,

闪亮的银波,阳光里微酡,

小溪儿笑呷呷的跳入了河,

闹嚷嚷的合唱一曲新婚歌,

“开门,水晶的龙官,

涡堤孩已经成功,

她嫁了一个美丽的丈夫,

取得了她的灵魂整个。”

这一节译诗,每两行押韵,并用“碧冷冷”、“笑盈盈”、“暖溶溶”、“闹嚷嚷”等词语来营造自然流畅的浪漫气息和民歌色彩,可见,即使在早期的译诗中,徐志摩已经表现出尊崇原诗形式和语言风格,力求传达原诗意境的倾向。

1922年,徐志摩最早翻译了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华兹华斯的《葛露水》(现通译《露西·葛雷》)。他的译诗较好地把握了华兹华斯崇尚自然、崇尚童心的基本思想以及清新自然的语言风格:

我常闻名葛露水;

我曾路经旷野

天明偶然遇见

这孤独的小孩。

无伴,露水绝无相识,

她家在一荒凉的沼泽

——一颗最稀有的珍珠

偶尔掉在人间呵!

Often I had heard of Lucy Gray:

And,when I crossed the wild,

I chanced to see at break of day

The solitary child.No mate,no comrade Lucy knew;

She dwelt on a wide moor,

-The sweetest thing that ever grew

Beside a human door!

原诗用的是三音步和四音步彼此相交织的抑扬格,韵式采用的是交韵(alternaterhyme)ABAB,译诗则采用每一诗节的二四行押韵的方式,基本上顾及了原诗韵式,又符合汉诗的阅读和欣赏习惯。

徐志摩的诗歌翻译实践是以理论探索为根基的。他不仅努力译介外国诗歌,而且在翻译理论方面也努力探索,追求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完美的境界。对于诗歌翻译,徐志摩有他自己的独到的见解。他先后写了《征译诗启》、《俄默的一首诗》、《一个译诗的问题》和《歌德的四行诗还是没有译好》等文章,较为完整地阐述了他的翻译主张。1925年8月,他经过四年的反复实践,在《现代评论》上发表了《一个译诗的问题》一文。在这篇文章中,他表达了对诗歌翻译的主要观点:“翻译难不过译诗,因为诗的难处不单是他的形式,也不单是他的神韵,你得把神韵化进形式,像颜色化入水,又得把形式化进神韵,像玲珑的香水瓶子盛香水。”

可见,在徐志摩看来,诗歌翻译虽然极其艰难,但是诗歌却是具有可译性的,他以形象化的比喻,强调了“神形兼顾”的原则,在他看来,“神”与“形”所体现的是两位一体、相互依存的关系,唯有“神”与“形”的高度完美的统一,才不失诗歌翻译的真谛。而且,徐志摩的翻译主张,也给他的诗歌创作带来某些重要的艺术契机。

第二节 徐志摩与英国诗歌

20世纪初期,在我国求学于欧美国家的一批青年学子中,有不少人后来成了学贯中西的大师,为中华民族新文学事业的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由于他们所受到的教育以及他们特定的身份,使得他们自觉地传播西方文化,充当着中西文化交流的使者。徐志摩便是这样的使者中的一员,而且他的主要贡献是传播英国文学。他的一些重要的翻译活动都是与英国文学,特别是英国诗歌相关的。他不仅翻译了英国着名女作家曼斯菲尔德的短篇小说集以及托马斯·哈代的抒情诗,而且还对与自己自然天性相契合的19世纪的英国诗歌情有独钟,翻译了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布莱克、华兹华斯、拜伦以及维多利亚时代梅瑞狄斯、罗塞蒂兄妹的作品,还撰文评介了拜伦、雪莱、济慈、勃朗宁夫人、哈代等重要英国诗人的创作。他译介这些英国诗人的作品,目的在于通过对他们的作品的翻译和介绍,唤起人们对自由精神和美好境界的向往以及为此而进行不屈不挠的斗争。因此,在评论拜伦时,他认为拜伦是“一个美丽的恶魔,一个光荣的叛儿”。而在介绍雪莱时,徐志摩认为:“他是爱自由的,他是不愿受束缚的。但仅仅爱自由的精神并不能使他成为伟大的诗人,他之所以成为伟大的诗人是因为他对于理想的美有极纯真挚的爱。”他还用散文体译述过济慈代表性的《夜鹰歌》,在《济慈的夜鹰歌》一文中同样认为“诗魂在林子的黑荫里闻着各种看不见的花草的香味”,有着“畅快的恍惚”和“极乐的谵语”,从而取得了“无边的解脱与自由”。

而且徐志摩眼光独到,他所翻译的英国诗歌多半是一些译介到中国以后广为流传的名作,如布莱克的《猛虎》(The Tyger,现通译《老虎》)、华兹华斯的《葛露水》(Lucy Gray or Solitude,现通译《露西·葛雷》)和《我们是七人》(We Are Seven)等。

布莱克是英国诗歌史上着名的带有鲜明的启蒙主义思想和神秘主义创作倾向的善于描写自然的抒情诗人。他的创作对20世纪的世界诗歌具有较大的影响。徐志摩是较早翻译布莱克的作家,在《猛虎》一诗中,他用白话的形式,表现了与原诗相近的富有象征意义的猛虎的形象:

猛虎,猛虎,火焰似的烧红

在深夜的莽丛,

何等神明的巨眼或足手

能擘画你的骇人的雄厚?

在何等遥远的海底还是天顶

烧着你眼火的纯晶?

跨什么翅膀他胆敢飞腾?

凭什么手敢擒住威棱?

当群星发射它们的金光,

满天上泛滥着它们的泪光,

见到他的工程,他露不露笑容?

造你的不就是那造小羊的神工?

布莱克以老虎和羔羊、云雀和苍蝇、花朵、毒树和病玫瑰等意象组成的诗集《天真与经验之歌》甚至被有些学者誉为英国浪漫主义文学开始的标志。布莱克的这首《猛虎》,是他诗歌创作中传颂得最广的一首。“火焰似的烧红”、“骇人的雄厚”、“威棱”、“神工”——译诗中的这些词语赋予该诗一种非凡的力度。但诗歌的象征意义表现在哪里,人们却众说纷纭,有人说它代表人的灵魂中一股要冲出无知、压抑、迷信的包围的力量;有人说它代表了人类的想像力;有人认为是象征法国革命中所见的巨大的革命暴力。

更有学者中肯地认为,该诗所赞美的是对立而又统一世界的“创造力”,这种创造力是“一种生命的力,行动的力,诗人无比激动的赞叹,使得读者也面对这种辉煌的力而赞叹不已。”

华兹华斯的《我们是七个》也是抒情诗中的珍品,他追求人与自然完全契合的境界。他对自然有一种神秘的崇拜。但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他觉得童年时代所见到的大自然的神秘光彩也随之渐去渐远了。因此,他在崇尚自然的同时,还崇尚童心。认为“孩子是成人的父亲”(The child is father of theman.)。徐志摩的译文同样较好地体现了原诗的精神。

徐志摩不仅翻译了很多英国文学作品,同时他也在自己的创作中充分汲取英国文化的营养。他一生中与傅莱伊、瑞恰兹等不少知名的英国哲学家、文学家以及艺术家保持着联系。对他来说,英国文化是他创作灵感的一个源泉。尤其是他亲身在剑桥接受英国文化的熏陶,更是对他一生的思想和创作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正如他自己所说:“我在康桥的日子可真是享福,深怕这辈子再也得不到那样的甜蜜的机会了。我不敢说康桥给了我多少学问或是教会了我什么。我不敢说受了康桥的洗礼,一个人就会变气息,脱凡胎。我敢说的只是——就我个人说,我的眼是康桥教我睁的,我的求知欲是康桥给我拨动的,我的自我意识是康桥给我胚胎的。”

因此,布莱克的“猛虎”的意象,启发了徐志摩对人生本质的认识,也让他从布莱克的人生观的巨变中以及对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感悟中找到了共鸣。而华兹华斯诗作中对自然和童心的崇尚,同样激发了徐志摩的自然意识和童心,激发了他用自己的敏锐的心灵去感知大自然的风云变幻,在他的感官和知觉里,自然界的各种意象被赋予了人类的情感,与诗人的心境产生了共鸣,成为人的精神境界的化身。正如他所得出的这样的真切体验:“我生平最纯粹可贵的教育是得之于自然界,田野,森林,山谷,湖,草地,是我的课室:云彩的变幻,晚霞的绚烂,星月的隐现,田野的麦浪是我的功课;瀑吼,松涛,鸟语,雷声是我的教师,我的官觉是他们忠谨的学生,受教的弟子。”

同样,徐志摩所翻译的英国诗人克里丝蒂娜·罗赛蒂(Christina Rossetti)的《歌》等诗,以自然而严谨的形式、缠绵的节奏、简洁流畅的语言以及优美的旋律既体现了原诗的神韵,也体现了对新格律诗理论的运用:

我死了的时候,亲爱的,

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须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我再不见地面的青荫,

觉不到雨露的甜蜜;

再听不到夜莺的歌喉

在黑夜里倾吐悲啼;

在悠久的昏暮中迷惘,

阳光不升起,也不消翳;

我也许,也许我记得你,

我也许,我也许忘记。

When I am dead,my dearest,

Sing no sad songs for me;

Plant thou no roses at my head,

Nor shady cypres stree:

Be the green grass above me

With showers and dewdrops wet;

And if thou wilt,remember,

And if thou wilt,forget.

I shall not see the shadows,

I shall not feel the rain;

I shall not hear the nightingale

Sing on,as if in pain:

And dreaming through the twilight

That doth not rise nor set,

Haply I may remember,

And haply may forget.

这是19世纪英国着名的女诗人克里丝蒂娜·罗赛蒂的一首名诗。《歌》中有着淡淡的忧伤。这种淡淡的忧伤与诗歌中的质朴自然的语言风格是非常协调的。抒情主人公则通过陈述自己在坟墓中的身后生活。同样通过质朴自然的描写,表现了抒情主人公淡泊洒脱的灵魂。抒情主人公在此仿佛自唱自吟,怀着坦荡的心情谈论着似乎即将遁入的另一个世界。在这一世界,既看不到浓荫的遮蔽,也感觉不到雨露的滋润。然而,尽管置身于“不升也不降”的薄暮之中,可是依然能够在处于静止状态的薄暮“做梦”。

这一梦境的表述又把死亡表现得极为超脱,并且充满神秘气氛。

在诗歌翻译技巧方面,徐志摩的译诗遵循原诗的节奏和韵式,原诗中“S”音的大量重复(如Sing no sad songs),译诗中也通过“我”“歌”来体现(别为我唱悲伤的歌),意在产生与全诗意思相近的恬淡的音乐氛围。诗人还通过两个诗节最后两行的局部词语的重复,来点明主旨。徐志摩的译诗同样显得质朴自然,也用“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要是你甘心,忘了我”以及“我也许,也许我记得你,我也许,我也许忘记”这样局部重复的、充满节奏和音乐性诗句将全诗融汇成一个整体,将抒情主人公彼岸的情怀与她情人的现世的感受紧密地连接了起来,使得两种独立的情感浑然一体,从而极大地增强了诗歌的艺术感染力。

徐志摩作为一位杰出的抒情诗人,受到英国文化的熏陶,而且,翻译和评介外国文学,是五四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的一个重要内容,也是徐志摩文学生涯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徐志摩来讲,译介外国诗歌,为他自己的创作实践激发灵感,得到启迪,给他的诗歌创作带来的某些重要的艺术契机。同时,他以自己的充满灵气的优美的笔触所翻译了为数不少的英国诗歌,对于我国借鉴西方文化、以及我国的诗歌翻译和新诗发展方面,都无疑作出了重要的贡献。

第三节 徐志摩与哈代

在徐志摩所译介的西方作家中,英国着名作家托马斯·哈代是重要的一个。在英国诗人中,徐志摩翻译最多的,也是托马斯·哈代的诗歌。而且,徐志摩对托马斯·哈代极为仰慕崇敬,他也是中国现代作家中唯一见过哈代的人。他的诗歌创作也深受哈代的影响。

哈代是英国文学史上的杰出的小说家兼诗人,他不仅在自己的创作中汲取了世界文化的丰厚的营养,同时,他又以自己的杰出成就影响了20世纪世界文学史上许许多多作家的创作。受其影响的,有同时代的劳伦斯以及特德·休斯等英国当代作家。

出于对哈代的崇敬和共鸣,徐志摩翻译过不少哈代的作品,有诗作20多篇,比较有代表性的诗篇有《疲倦了的行路人》、《一个悲观人坟上的刻字》、《一个厌世人的墓志铭》、《对月》、《多么深我的苦》、《哈代八十六岁诞日自述》、《窥镜》、《伤痕》、《我打死的那个人》等,分别收于《翡冷翠的一夜》和《猛虎集》等诗集中。徐志摩是我国第一个译介哈代诗歌的作家,他所选译的哈代的诗歌,不仅基本上体现了哈代的思想,而且在艺术上也代表了哈代的诗歌的艺术风格。

此外,在自己的创作中,徐志摩自觉或不自觉地受到哈代作品的影响。他还撰写过几篇评述哈代的文章,认为自己很崇敬这位被评论界誉为“自莎士比亚以来最富有悲剧性的英国诗人”。徐志摩认为:“从他(哈代)那六十年不断的心灵生活,——观察、考量、揣度、印证,——从他那六十年不懈不弛的真纯经验里,哈代,像春蚕吐丝制茧似的,抽绎他最微妙最桀傲的音调,纺织他最缜密最经久的诗歌——这是他献给我们可珍的礼物。”

关于哈代对徐志摩创作的影响,已经受到评论界的比较广泛的关注。美国着名汉学家西利尔·伯奇(Cyril Birch)曾经写道:“我认为,如果无视徐志摩对哈代的崇敬仰慕和偶然模仿,就不能解释他诗歌生涯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即他的忧郁。翻开他四部诗集中的任何一部,人们都会发现,在他那热烈奔放、才思焕发、恋情炽烈的诗篇中,还夹有一类诗,充满惊人而深刻的哀怨。”加拿大学者梁锡华也撰文认为:“梁实秋先生曾取《这年头活着不易》一诗,泛论徐志摩所受哈代的影响。他说‘哈代的小诗常常是一个小小的情节,平平淡淡,在结尾处坠上一个悲观的讽刺。

这是哈代的独特的作风,志摩颇能得其神韵’。是的,但还不止此:志摩有不少诗歌以哈代式对话来书写。而诗歌内的意象,如坟墓、坟地、死人、火车站等,都常见于哈代作品。”

徐志摩所接受的托马斯·哈代的影响包括思想和艺术两个方面。

在思想上,哈代并不只是在阴郁或悲观的层面上影响了徐志摩,而是在深沉的思想内涵上。在《汤麦士哈代》一文中,徐志摩认为哈代“就在他最烦闷最黑暗的时刻,他也不放弃他为他的思想寻求一条出路的决心——为人类前途寻求一条出路的决心。他的写实,他的所谓悲观,正是他在思想上的真实与勇敢……他只是做他诗人与思想家应做的事——‘应用思想到人生上去’。”可见,徐志摩认识到了哈代那“悲观”、“厌世”的姿态背后隐藏着一股积极的力量,因此,徐志摩所受到的哈代的影响,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悲观主义,而是对人类命运的深切的关爱和哈代的思想实质,即“进化向善论”的思想。联系到徐志摩特定的生活年代和当时社会背景,这一哈代式的“进化向善论”思想是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的。

徐志摩的诗歌创作,还在艺术形式和艺术技巧方面深受哈代的影响,无论是在意象选择、场景安排还是在韵律节奏、结构技巧以及基本情调方面,徐志摩的很多诗作都有意无意地烙上了哈代的印记。

以继承传统和艺术创新为例,徐志摩就深深地受到了托马斯·哈代的启发。徐志摩在拜访哈代的时候,他们就曾经谈到了艺术形式,尤其是探讨了当时已经被一些“现代主义者”所丢弃的诗歌韵律问题。徐志摩后来对此作了比较详尽的记叙:“他(哈代)赞成用韵,这道理是不错的。你投块石子到湖心里去,一圈圈的水纹漾了开去,韵是波纹,少不得。抒情诗(lyric)是文学的精华的精华。颠不破的钻石,不论多小。磨不灭的光彩。我不重视我的小说。什么都没有做好的小诗难(他背了莎士比亚‘tell me where is fancy bred’(‘告诉我是什么培养了想像力’),本琼生(Ben Jonson)的‘drink to me only with thine eyes’(‘为你的观察力干杯’)。我说我爱他的诗因为它们不仅结构严密像建筑,同时有思想的血脉在流走,像有机的整体。我说了organic(有机的)这个字;他重复说了两遍:‘yes,organic,yes,organic:a poem ought to be a living thing.’(是的,有机的,是的,有机的:诗必须是活的东西。)”

徐志摩所受到的托马斯·哈代的思想和艺术两个方面的影响,我们在他的一首题为《哈代》的诗中完全可以感受和体会:

这不是完全放弃希冀,

宇宙还得往下延,

但如果前途还有生机,

思想先不能随便。

为维护这思想的尊严,

诗人他不敢怠惰,

高擎着理想,睁大着眼,

诀别人生的错误。

在《哈代》这一诗中,无论是徐志摩对哈代思想的积极把握和深刻认识,还是哈代所珍视的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诗风,都得到了典型的展现。

徐志摩所翻译的20多首哈代的抒情诗,体现了较高的翻译艺术技巧。在抒情短诗《伤痕》(The Wound)中,徐志摩用两个或三个不等的“顿”,来表现原诗中两个或三个不等的音步。

我爬登了山顶,

回望西天的光景,

太阳在雾彩里

宛似一个血般的伤痕;

宛似我自身的伤痕,

知道的没有一个人,

因为我不曾袒露隐秘,

谁知道伤痕透过我的心。

I climbed to the crest,

And,fog-festooned,

The sun lay west

Like a crimson wound;

Like tha twound of mine

Of which none knew,

For I'd given no sign

That it pierced me through.

徐志摩的译诗不仅在音步的把握方面,而且在词语的选择、押韵的方式、色彩的使用、主观的情绪等方面,都与原诗相一致,从而像原诗一样,以黄昏时分的残阳来比喻内心的创伤,为内心深处的隐秘找到了恰当的客观对应物,产生出一种痛彻心扉的力量。

而在《疲倦了的行路人》(The Weary Walker)一诗中,原诗采用中文忌讳的同一个单词押韵(road),徐志摩的译诗为了表现原诗的特性,也同样遵循:

一片平原在我的面前,

正中间是一条道。

多宽,这一片平原,

多宽,这一条道!

A plain in front of me,

Andthere'stheroad

uponit.Widecountry,

And,too,theroad.

当然,徐志摩也并不是一味地服从源语,有时也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译入语的习惯对源语的一些词语进行调整,以达到与原诗相近的效果。如在《我打死的那个人》(The Man He Killed)一诗中,他就进行了灵活的处理:

要是我与他在这儿老板店里碰头,

彼此还是朋友,

一同喝茶,一同吃酒,

但是碰巧彼此当兵,

他对着我瞄准,

我对着他放枪,——

我结果了他的性命。

我打死他为的是

为他是我的敌人,

对呀:我的敌人他当然是:

那还有什么疑问?

又是他为什么当兵;

还不是与我一样倒运,

无非是为活不了命,

当兵:做炮火的冤魂。

说是:这打仗真古怪!

你打死他,一样一个人,

要是在饭店里碰着他,

也许对喝老酒三斤。

'Had he and I butmet

By some old ancient inn,

We should have sat us down to wet

Right many a nipperkin!

'But ranged as infantry'

And staring face to face'

I shot at him as he at me'

And killed him in his place.

'I shot him dead because-

Because he wa smy foe,

Just so:my foe of course he was;

That's clear enough;although

'He thought he'd'list,perhaps,

Off-hand like- just as I-

Was out of work- had sold his traps-

No other reason why.

'Yes;quaint and curious war is!

You shoot a fellow down

You'd treat if met where any bar is,

Or help to half-a-crown.'

这首诗用的是ABAB韵的歌谣体形式,以六音节为主的简洁、朴实的诗行,表达了人与人之间饮酒时分的真诚的友谊,以及战争时期的对抗角色的愚蠢。直接引语和第一人称叙述的形式,显得非常真实、生动。叙述者想象他们的参战都是出自一时的冲动或生活的偶然,并无任何敌意。饮酒与枪杀、友善和仇恨这两种概念形成了强烈的对照,形象性地突出了战争的恐怖和无谓。徐志摩的译文显得简洁、流畅,韵式也非常规范,如同母语的创作。从英文原诗中,我们可以看出,这些特性与对某些词语的灵活处理密切相关。譬如,在第一诗节,增添了“喝茶”,将具体物件nipperkin(尼波京小酒杯)译为相应的行为:“喝茶”、“吃酒”。在第二诗节中,为了避免重复以及押韵,将同一个单词“shot”译为“瞄准”和“放枪”。在第四诗节中,将具体的“失了业”(was out of work)翻译成抽象的“倒运”。最后一个诗节中,将“款待”(treat)”以及资助“半克朗银币”(half-a-crown)转译为“对喝老酒三斤”。正是这些灵活的处理,使得诗句自然流畅、一气呵成。

综上所述,徐志摩的翻译艺术成就是多方面的,文学翻译既是他的文学生涯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极大地影响了他的文学创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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