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快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和创新步伐,使信用社真正成为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支农的主力军
首先要明确农村信用合作社改革的原则与宗旨,是以商业化原则为主导还是以合作制原则为方向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我们认为,由于农村经济系统特别是农业生产,既是一种社会经济再生产,更是一种自然再生产,具有天然的脆弱性和高风险性,投资回报低、周期长,这与以利润最大化、风险最小化为目标的商业化原则是相矛盾的。坚持按合作制原则的要求进行改革,应该是农村信用社改革的方向。农村信用社无论怎么改,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不能改,一旦以商业化原则为主导对农村信用社进行改革,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将必然演变成一句空洞的政治口号。我国农业银行的改革历程与实践,已经对此做出了很好的注解。
其次,在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改革进程中,考虑到安徽省各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应因地制宜,区别对待。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比如沿江地区,对资本实力雄厚、资产质量高、经营业绩好的农村信用社,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的基础上,逐步改制成农村合作银行或农村股份合作银行;对于经济较为落后的地区,那些资本实力弱、资产质量低、经营业绩差的信用社,首要的任务是建章立制、规范经营,强化管理、防控风险,增收节支、提升效益、加快发展,努力提高金融服务水平,增强其服务新农村建设的综合实力。
第三,加快硬件建设,推进农村信用社信息化建设,建立全省农村信用社计算机综合业务网络系统,搭建全省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平台,完善农村信用社结算系统,增强服务功能,提高信息化水平,满足安徽省新农村建设对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提出的新需求。
此外,还应该切实加快农村信用社的人才培养,逐步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等整体素质;加强农村金融生态建设,强化农村社会信用意识,努力营造农村信用社改革与发展的良好社会环境。逐步将农村信用社打造成新农村建设中金融支农的真正主力军。
(五)建立健全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支持新农村建设
自2003年中国人民银行下发《关于邮政储蓄转存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和银监会新2004年颁发《邮政储蓄机构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以来,邮政储蓄有了资金自主使用权,但是资金回流农村仍然有限。促使邮政储蓄资金更多“回流”到农村,目前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强安徽省邮政储蓄与农发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资金合作;二是推动邮政储蓄资金直接投向农业和农村,先期可考虑开展邮政储蓄机构办理农户和农村乡镇企业质押贷款业务试点,探索增加新的资金投入渠道,增加农村资金投入总量;三是积极申请组建农村邮政储蓄银行,争取监管部门的政策支持,抢得政策先机,抢抓机遇,建立健全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机制,最大限度地确保安徽省新农村建设的资金需求。
(六)规范民间金融健康发展,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在我国现阶段,民间金融在监管体制中原则上是不鼓励的,但民间金融在农村金融体系中的积极作用也是有目共睹的。民间金融具有设立方便、资金使用灵活、服务于民间等特点,应该成为农村金融体系的有益补充。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过程中,应该积极引导民间金融健康发展,规范民间金融活动,打击损害农民利益、扰乱农村金融秩序、破坏农村经济发展的非法集资和高利贷行为。
首先,要从思想观念上充分认识到农村民间金融是我国现阶段农村金融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农”问题的解决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积极作用不容忽视,把打击非法金融活动与规范发展民间金融严格区分开来;其次,要从法律法规上明确农村民间金融的合法地位,使得民间金融的规范发展有法可依,同时也为打击农村非法金融活动提供切实可行的法律依据;第三,积极培育适合“三农”多层次金融需求、形式多样、规模适度的民间金融组织,如农村金融互助会、农村信贷担保互助组织、小额贷款组织等,为新农村建设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
(七)大力发展农业保险,为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
作为新农村建设的“稳定器”和“助推器”,农业保险的大力发展对增强农业抗风险能力、提高农村社会保险水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要意义。针对安徽省农业保险所存在的问题,大力发展安徽农业保险,为安徽省新农村建设保驾护航,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第一,要在全社会大力宣传发展农业保险对解决“三农”问题、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这里的宣传工作,至少要涉及三个层面:一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和工作人员,使其真正认识到农业保险的发展对于巩固国民经济基础、稳定农村社会、推进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要将农业保险事业的发展情况纳入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政绩考核体系中去。二是各类保险企业,使其在追求经济效益的同时,要从社会效益的角度和政治稳定的高度,积极进行农险创新,拓展农险市场,支持新农村建设。三是广大农民,要普及农业保险知识,使得广大农民自觉认识到农业保险对防灾防损、保障农业生产、维护宽裕的生活水平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第二,要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对于积极开展涉农保险业务、讲求诚信的保险企业,要在税收优惠、行政规费、政府服务、资金支持、新闻媒体关注等方面予以鼓励。对于自觉参加农业保险的农户,要在保费补贴、支农信贷的条件与利率、市场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予以支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自觉参保的积极性。
第三,要加快农业保险立法。在当前国家尚未出台《农业保险法》的情况下,可以考虑根据安徽省农业保险发展的实际情况,由安徽省政府或省人大研究制定《安徽省农业保险条例》等地方性法规,以解决现阶段安徽省农业保险急需法律规范的问题。
第四,继续推进安徽省的专业性农业保险公司和区域性农业保险公司的试点工作,加强调查研究,注意经验总结,为全面发展安徽省农业保险事业探索出成功之路。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经济系统工程,目标宏伟、内容丰富、任务艰巨,离开作为农村经济命脉的农村金融体系的支持与保障,其结果必将演变成一场流于形式、成效甚微、不具有可持续性的运动。如何构建一个定位科学、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体系,以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组成专门力量与队伍,长期性地进行专题研究。本文仅仅试图结合安徽省的实际情况,对健全农村金融体系,加大金融支农力度,促进安徽省新农村建设进行了粗略的分析,还有许多问题需要进一步地深入研究,期待专家学者的斧正。
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金投入机制研究——对河北省10个农业县(市)的典型调查
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课题组
摘 要:资金投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对河北省10个农业县(市)的典型调查发现,当前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投入中存在投入总量增长缓慢、投向结构不合理、投入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问题。农业的高风险和低效益、农村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加快、现代农业资金投入主体功能错位、资金投入保障机制不健全等是制约现代农业资金投入的主要因素。
为此,本文提出建立科学有效的现代农业资金投入机制、增强财政与金融资金互补能力、建立现代农业金融服务体系、构建农业资金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建立健全现代农业资金投入支持和保护体系等破解现代农业资金投入瓶颈的意见和建议。
关键词:现代农业;资金投入机制;制约因素
发展现代农业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对于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小康社会、加快现代化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现代农业的发展是以资金、技术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高效率投入为前提的,而资金作为现代农业投入的主要组成部分,对现代农业的发展起着支撑和促进作用。为此,本文选择河北省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的10个农业县(市)做了典型调查,着重对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金投入机制进行探讨和研究。
一、资金投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
资金投入是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传统农业是一种小而全、自给自足式的农业形态,对资金投入的要求较低,而现代农业则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农业形态,以比较完善的生产条件、基础设施和现代化的物质装备为基础,规模化、集约化、高效率地使用各种现代化生产投入要素,具有高投入、高产出、高效益的特征。现代农业的内涵表明,发展现代农业必须以高投入为前提,必须有大量资金投入作为保障。
资金投入是提高现代农业产出水平的需要。农业的产出水平主要取决于农业资金投入、劳动力、土地和农业技术四种生产要素,而资金投入在其中起着生产要素配置功能,劳动力、土地和农业技术等生产要素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我国现代农业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农户资金积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筹集、财政资金投入、信贷资金投入、民间融资等几个渠道。
增加对现代农业的资金投入,对于提高农业效益、扩大农业规模、优化农业结构,进而推动现代农业的整体发展有着重要意义,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走农业可持续发展道路的必然选择。
资金投入是现代农业商业化和市场化的客观要求。与传统农业相比,现代农业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其商业化和市场化水平都较高,农业产品的产供销环节有机衔接,生产、加工和流通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持和正确的资金引导,以便使更多的资金流向农业。同时,现代农业广泛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生物技术,离不开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而农业科学技术的创新和进步同样也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因此,增加资金投入对发展现代农业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现代农业发展中的资金投入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截至2006年底,所调查10个县(市)的土地面积为10228平方公里,农户136.87万户,人口583.38万,其中农业人口占比87.5%。2006年,10个县(市)完成地区生产总值711.3亿元,其中,第一产业189.41亿元,占26.6%;第二产业355.11亿元,占49.9%;第三产业166.78亿元,占23.5%。农民人均纯收入3672元,比2005年增加280元。
10个县(市)农业生产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传统农业的生产经营模式,特色农业发展迅速,农业产业化、专业化、市场化水平有所提高,现代农业发展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步。10个县(市)2006年农业总产值197.24亿元,其中产业化经营总额73.67亿元,占37.4%,较2005年增加7.70亿元;规模种植业2.92万户,规模及专业化种植产出占种植总产出的17.2%;规模养殖业2.42万户,规模及专业化养殖产出占畜牧业总产出的35.6%。如沧州市农业产业化率已达到48.5%,较2005年提高6个百分点,2006年农业龙头经营组织销售额达92.5亿元,同比增长23.9%,辐射带动作用较强。
但调查也发现,10个县(市)现代农业的资金投入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资金投入总量小,制约了现代农业的进一步发展
调查显示,10个县(市)2006年农业资金净投入仅55.37亿元。10个县(市)2006年财政收入增长23%,财政支出增长25.7%,但投向农业的财政资金仅增长16.8%,大部分财政收入投向了非农领域。2006年,10个县(市)金融机构存款净增58.15亿元,贷款净增29.14亿元,但投向农业的信贷资金仅净增7.01亿元,占当年贷款净增加额的24.1%。农业资金投入总量小、增长慢,难以满足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资金投入机制不完善,财政和信贷资金的引导与支持作用缺失
10个县(市)现代农业资金投入机制尚不完善。2006年农业资金投入中,农户、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投入及民间融资43.69亿元,占全部资金净投入的79.0%;财政资金投入4.67亿元,占全部资金净投入的8.4%;尽管信贷资金年末余额和当年累计投放数额较多,分别达到106.21亿元和79.81亿元,但考虑到信贷资金当年累计收回情况,信贷资金当年实际净增加额不多,仅有7.01亿元,占全部资金净投入的12.7%。作为现代农业发展最直接受益群体,农户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理应成为现代农业资金投入的主体,但财政资金投入和信贷资金净增加明显不足,财政资金的引导效应远未发挥出来,信贷资金对现代农业的支持作用也发挥不够,财政和信贷资金作用缺失较为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