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信,是伴随着手机的广泛使用而出现的一种新的社会文化现象。短信骚扰,则已从单纯的使用功能转化成了一种毒化社会空气,干扰人们正常生活秩序的违法行为。大凡有手机的人,恐怕都有过共同的经历和感受,在享受快捷方便的信息交流之喜的同时,也深受垃圾信息骚扰之苦。如果曾因轻信“中大奖”之类信息公然上当受骗,那近来不时收到“销售黑车、枪支”,甚至“替你报仇消灾”之类的信息,更使人毛骨悚然,心惊肉跳。因信息网络的虚拟化特性,人们在遭遇骚扰信息的“侵犯”之后,要么忍气吞声,自认倒霉,要么无可奈何,不了了之。近日得知,从2006年3月1日正式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明确规定,对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可以拘留罚款。无疑使我们从无奈中看到了希望。
其实,随着手机应运而生的短信,作为高科技时代的产物,是人类通信方式和话语方式的一次革命性改革。它克服了地理位置的障碍,缩短了人们心灵之间的距离,使得远隔千山万水的人们,通过手机顷刻之间便可互致问候,互通信息,抒发情感。其风行之快,传播之广,已使“千里眼”、“顺风耳”的神话变成了现实。毋庸置疑,随着社会的发展,短信越来越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融入人们的生活,成为许多人不可或缺的精神佐餐。
但是,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如同世界上所有事物一样,当短信开始融入社会生活的那一刻起,就表现出了对社会有利和不利的两面性,这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各色人等,信念不同,文化有别,环境各异,决定了在浩如烟海的短信中,必然鱼龙混杂,精芜兼存,良莠俱有。那种清新健康、积极向上、幽默诙谐、品位高尚的短信,使人们从一声声叮咛中得到启示,从一声声鼓励中汲取力量,从一声声祝福中感受温暖,从一声声警示中引起自律,确实起到了陶冶人的情操、优化社会心态、反拨不正世风的作用,成为群众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激励的重要教育资源。而那些无聊鄙俗、低级趣味的“黄色段子”,不讲政治、不负责任的“灰色笑话”,无中生有、恶意攻击的“黑色新闻”,则是污染社会空气、吞噬人们灵魂的精神鸦片,不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对“有色”短信负面影响的危害性绝不可低估。
现实生活中,由短信引发的社会矛盾日趋增多,因骚扰短信而诉诸法律、对簿公堂也不少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颁布施行,为我们维护自身权益、惩治短信骚扰提供了法律武器。但是,健康短信与有害短信共同存在的长期性,决定了骚扰与反骚扰的争斗将会长期进行下去。特别是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骚扰短信也必然会不断进行花样翻新,从而增加了抗干扰和治理惩处的难度。这就需要科技部门、电信部门、公安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联合起来,把行政手段、教育手段和法律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合力,综合治理,共同构建惩治骚扰短信的巨大网络和有效机制,有力遏制不良短信的侵害,还信息世界一片纯洁的天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