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粮国税,据说起源于商鞅变法。
而对9亿农民而言,2006年元旦最好的消息莫过于彻底告别延续了2600年的农业税。农业税税种的取消,让农民吃上了“定心丸”。
只要在农村生活过的人,对交“公粮”的往事不会陌生。“公粮”就是农民要交给国家的,用收获的粮食来代替的农业税。交“公粮”是那时农民“双抢”过后的头等大事。
“公粮”要晒好多天的太阳,农民把稻子晒得放在牙上一咬很脆很干为止,最后还得把晒好的稻子里面的空壳、稗子等风干净。就算这样还担心着到粮站交的时候能否过关呢。
儿童陪着父母一起去交“公粮”,一般是等着父母交好“公粮”后买西瓜吃。
农民们倒并不太关心称多称少,他们关心的是自己的“公粮”合格不合格。递烟归递烟,但丁是丁、卯是卯,“公粮”还是要验的,有个“粮官”手里拿个铁杆,往粮袋子里一插,再抽出来一看,合格不合格结果就出来了。“粮官”真牛啊!合格的是千恩万谢地过秤,不合格的只能照“粮官”吩咐把公粮再拉到大操场去晒。
那个掌握着验收大权的管理员,屁股上挂着一串钥匙,走路哗啦哗啦直响。我那时十分羡慕他的权威,只想长大了也像他一样能有一大串钥匙。
记得有一年秋后我们去交玉米,一大早把几百斤粮食送到粮站,那个管理员看也没看一眼,先让我们把全部粮食倒出来晾晒。站台上已经晾满了玉米,有几家晾了两三天还没通过验收,人们眼巴巴地跟着管理员转来转去,就等他开启金口。我家的晾出后,整天不停地翻晒,直到下午,管理员走过来只是象征性地看了一下,又让我们继续晒,我和父亲只好守在那里,一直捱到天黑还是没有验收。第二天,又晾了多半天,父母再三求告,他就是不说收,无奈之下,父亲私下里悄悄塞给他一盒大前门香烟,才打通他这道关卡,通过了验收。(寇克英:《曾记当年交公粮》,2008年7月29日《甘肃日报》)
2007年12月1日,财务部、商务部启动家电下乡,山东、河南、四川三省为首批试点地区。
之后,家电下乡在许多地方推广。
根据农民消费水平和消费需求,家电下乡产品的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单价不超过2000元;电冰箱(含冷柜)单价不超过2500元;手机单价不超过1000元;洗衣机单价不超过2000元。各型号产品的最高终端零售价不得高于产品中标价格。
国家越来越关注“三农”问题,重视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内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