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将决定说出以后,众人都陷入了沉思之中。
而我则静静地看着大家,等待提问。
“确实,从这里到五马山只有大概三公里,走公路直线前进就可以到,即使有大批丧尸,拥有这两把武器也可以轻松解决,又由于威力如此巨大,弹药问题倒是不用担心。而这把手枪拿在手上,简直就像是移动炮台,就连变异丧尸也可以瞬间击杀,只是,如果我们到达五马山,没有直升机来接该怎么办?毕竟任务发布时还处于生化病毒爆发前,现在或许他们的体制已经乱套,许多任务或许直接取消了。”池叔问出的问题正是大家心里所想的,于是大家又将目光集中到了我身上。
“这的确是一个不确定因素,而且庄影并没有留下什么可以通讯的工具,那么就可以简单地推断,要么是通讯工具毁坏,要么是这次的保密级别极高,不允许通讯。如果是前者,则明显说不通,根据笔记本所说,以往的任务都会配备卫星手机或者是超远程点对点单向报告器具,一旦通讯中断,便需要发射烟花汇报位置。,、而在这次的任务中,庄影甚至还没有开始动身,随身物品都完整地摆放在家里,当然,不排除被她带在身上,所以我们要赌了,赌直升机会来,当然也赌是因为保密级别高,因而直升机一定会因为这次任务的重要性而来,毕竟现在的科技已经不是我们所认为的科技了,而是超越当今数十年甚至更久,也许庄影所属的元素大队就拥有一支全高斯武器装备的半未来化军队,在初期变异丧尸极少的末世可以说是无所畏惧,至于之后知否有更多地变异丧尸我们目前也不用考虑。这样一来,我们赌对了的几率就很大了。”
“做一名赌徒吗?”林澹雅低头沉吟。
“而且,呆在小区内也不是长久之计,如果变异丧尸的数量不少,我们即使躲在屋内也很容易被杀死,而且随着食物和水的减少,外出寻找物资的风险也会加大。所以,我们投票吧,同意前往五马山的举手。”我见该说的都说了,便提议投票,作为一个团队,没有队长,那最方便也最有效率的决定方式便是集体投票。
“好吧,投票吧。”池叔或许是再无疑问,也提议到。
十秒钟之后,池叔,我,林澹雅举手表示同意,周疯子和白元则犹豫不决。
“那好,我们休息一个晚上,明天出发,白元,你的伤怎么样?”结果并没有出乎我的意料,池叔在我看来一直是一个睿智的人,拥有丰富的人生经验,而与林澹雅虽然才刚见面,但她每每都能冷静思考,提出自己的看法,拥有一定的主见,也让我坚信她会选择赞同,白元则是完全不熟悉。至于周疯子,精神病人士的思维方式我曾经刻意模仿过,只是后果却有些可怕。让我整整一个月不敢再模仿别人的思维方式,这也让我无法揣测周疯子的想法。
白元从沙发上起来,勉强回答道:“有点严重,不过一个晚上可以暂时恢复到一定程度,只是赶路的话还是可以承受的住。”
对于白元来说,由于伤势不轻,对于其本人来说静养多日是最好的选择,只是目前有这么一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自然要考虑整个团队的利益,而且,从我们掌握的武力来看,也根本不需要白元这个病人出手。
简而言之,明天出发五马山这件事是确定了下来,剩余的便是各个前进路线的斟酌与划定了。
晚上,我与池叔彻夜未眠,只在黎明时小睡一会儿,终于将前进计划制定完善了。
作为一名生活在本市数十年的人,池叔在各个路段的了解程度要远高于外来人白元,周疯子这个居住精神病院多年的病人以及岁数不及其一半的我和林澹雅。
什么地方有便于通过的构造,什么地方可以做紧急逃生通道,什么地方若被丧尸围住便必死无疑,总之,考虑到每一个因素,争取做到迅速安全地到达五马山。
第二天,我在丧尸的早晨吼声中缓缓苏醒,不知为何,丧尸每日早上8,9点左右必会吼叫,雷打不动地执行着,简直和公鸡一样,令人不可思议,我怀疑,这或许是一种病毒间依靠怪异神经进行交流的手段,告知所有丧尸可以开始活动,莫非丧尸可以探测到人类白天和夜晚的活动频率?
从目前看来,通过怪异神经发出声音进行简单信息交换,将整个丧尸群体结合在一起,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巨型生命分割成了无数个个体,类似于蚁群,而蚁群又像是一个大脑,每只蚂蚁都是一个神经元,蚁后是大脑皮层,整个构成了一个拥有向外进行扩散能力的有机集合体,一个机器人一样的群体。
而丧尸是否能通过怪异神经进行交流从而获得低级智能暂时无法得知,只有等到有条件再进行研究。
只是智慧是人类抵御丧尸的最坚固也是最有效的屏障,若丧尸拥有智慧,只是动物本能还好,但如果拥有学习的能力,那么,人类不过是螳臂当车罢了,在智慧相等的情况下,凭借丧尸的肉身强大及不畏死亡的可怕特性,任何军队都无法硬碰硬地,或者是有勇气去抵抗。
所以,若能登上直升机进入他们的据点,一定要申请对丧尸的智能状况研究,只是不知道他们是否已经开始了。
至于现在,尽全力保护所有人到达五马山,后面的事情才有的谈。
在仔细检查了林澹雅的安全屋后,我们又得到了两把手枪,全是特种部队配置,后坐力削减程度可根据使用者的握力自动调整,这多亏了它复杂的内部弹簧与记忆金属结构,并且使得这种名为智能手枪的手枪成为了世界手枪排行榜的前十名,所谓智能手枪,便是将手枪改造为机器人,成为手枪机器人,可作为人类的武器被使用,也可以单独进行行动,其内置电源,关键时刻可以悄悄靠近对手并自爆,所以又被称为移动炸弹。
但是这种只能智能手枪昨天才刚刚由银河公司正式发布销售信息,而我们手上的这把手枪与他们所展示地明显不同,并且连标识都与银河公司不同,也很明显不是一时模仿而来,又不是银河的其他产品,那么就可以确定,因为什么不知名的原因,全世界的真实科技水平因为不知名的原因被隐藏了起来。
暂且不说这件事,我们整个小队总共拥有智能手枪两把,高斯手枪一把,脉冲能量枪一把,普通手雷八个,普通手枪一把,普通步枪一把,弹药充足,就火力来说足以应付大批丧尸了。
由于智能手枪的关于符合人体工程学的自我调整功能已到极致,我将两把分别给了完全没有枪械使用经验的林澹雅和周疯子,而虽然周疯子极力反对,但大家还是叫他疯子,他也没辙了。两把手枪我都给了白元,因为他自己说曾经在部队里服役过,耍双枪据说很溜,后来退役了凭借一身肌肉才又进入了马戏团。
作为大杀器高斯手枪,我将它给了池叔,因为我相信只有池叔,才能凭借他的身体综合能力将它使用地恰到好处。
而我,则使用脉冲能量枪。这把原本主要只是给目标带来精神痛苦的武器由于丧尸发达的怪异神经又有了可用之处,我曾使用它攻击隔壁楼顶的一个正在游荡的丧尸,多年的自费军事训练以及脉冲能量枪本身具有的巨大杀伤范围,使得那个丧尸被脉冲能量枪准确命中,即使隔着几十米,也能清楚看到丧尸慢慢开始抽搐,怪异神经开始迅速膨胀,然后又极速断裂开来,最后直接倒下,于是,除了攻击头破之外,用脉冲攻击丧尸的怪异神经成了新的一种杀伤丧尸的手段。
然而在屋顶,当我用脉冲能量枪攻击一个偶然看到的变异丧尸,它只抽搐了不到三秒便继续行动,发现了我之后向我冲来,直到我连续射击了五次之后,它才终于轰然倒地。
可见脉冲能量枪对丧尸也不是绝对有效的,随着丧尸的继续变异,脉冲能量枪的功率只有更大才能造成伤害。
所以,必须谨慎使用。
而在之前的战斗中,我注意到了林澹雅投掷标枪威力十足,所以特意去询问了一下。
她闻言愣了一下,才回答道:“那是小时候我哥哥教我的,他是个运动天才,所有运动都能熟练掌握,后来被龙国政府招为国安特工,已经两年没有和他见面了,爸爸和妈妈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听他们的朋友说是去找哥哥,我好像他们。”说到这里,澹雅有些失神,眼角似乎有晶莹闪动。
我默默无言,在末世里,每个人都被触动了最敏感的神经,只有坚强地活着,才能完成那些一直盼望的事。
“努力活着,然后找到他们吧!”我也不好多说,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
“那你呢,彩和,你的亲人呢?”澹雅见状,像是想到什么一样突然问道。
“我————,不知道,我爸是一名特种部队的战士,现在在某个边境,也是两年没见,妈妈————她在生下我之后,医院遭受不明武装袭击,爸爸拿着一把机关枪拼死才突入妈妈的房间,却发现她已经中弹死了,他当时悲痛万分,但敌人火力不断增强,也只能先带着襁褓中的我离开医院,后来经官方证实,那是一场外军的入侵,一年后后便是我们熟知的亚细亚核战争,一年的的惨烈战争后我们胜利,然后又过了十几年,就到了现在。”
澹雅目瞪口呆,她也许是没有想到我的身世竟然如此异于常人。
“总之,努力活下去吧!”我没有再说,直接转身离开,偷偷抹了抹决堤而出的眼泪,留下澹雅一人在发呆。
之后她似乎看我的眼神有些不对,我想不出为什么后也不在意。
正午终于到了,凭借强烈的阳光,能对丧尸暴露的神经进行的神经传递有一定的抑制作用,这是我在这几天的规律总结中发现的,因而选择这个时候作为出发点。
众人都站在门前整装待发,每个人背包都装满了东西,疯子腰上揣着手枪,手里拿着原先的锯子跃跃欲试的样子;白元则仍然在熟悉双枪,手上多了一个霸气的闪闪发亮的金属拳套,也是在安全屋内找到的;澹雅则背着那个标枪,一脸紧张地看着我,手里死攥着一根由厨房用具改造的长矛;池叔一手高斯手枪,一手菜刀,静静地等待出发。
“不要紧张,澹雅。”我安慰了她一下,见大家准备就绪,于是转身面前门口。
深呼吸一口,推开了大门,拿着脉冲能量枪和小匕首走了出去。
向五马山进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