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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亡命党徒(41)

华生写的故事无疑已让读者习惯于这么一件事,就是当案子还在探索阶段时,我从来不多说话,不泄露想法。多德适乎有点摸不着头脑,但我们都没说什么,三个人继续一同赶路。在火车上我又问了多德一个问题,故意让我那个朋友听见。

“你说你从窗户里清清楚楚地看见你朋友的脸,所以敢肯定那就是他,是吗?”

“对这点我毫不怀疑。他的鼻子压着玻璃,灯光正打在他脸上。”

“不会是某个长得像他的人吗?”

“不可能,就是他。”

“但你又说他的样子变了?”

“但是颜色变了。他的脸也是——怎么说呢?——鱼肚白色,像是被漂白了。”

“是整个脸都同样白吗?”

“我想不是。因为他的额头已贴着玻璃,所以我清楚地看见他的额头最白。”

“你叫了他的名字吗?”

“我当时又惊又怕,没有叫。后来我去追他,我这些都告诉过你了,没追上。”

我的侦查已基本完成了,只再需要一个小情况就可以圆满结束。经过一番颠簸,我们终于到达了多德所说的这座奇怪而排列凌乱的庄园。开门的是老管家拉尔夫。我已经把马车全天租下来了,就要我的老朋友先坐在车上等,我们叫他时再下车。拉尔夫是一个矮小、多皱纹的老头儿,穿着传统的黑上衣和灰点裤子,只有一点特别的地方,戴着黄皮手套,一看见我们他就马上脱下手套扔在门厅桌子上了。正如我朋友华生所说,我这个人感官出奇地灵敏,当即我就闻出屋里有一种淡淡的有些刺鼻的气味,似乎是从门厅桌子上发出来的。我转身把帽子放在桌上,又顺手把它碰到地上,然后弯腰去捡,趁机让鼻子挨近手套只一英尺。不错,这股像柏油的怪味确是从手套上发出来的。侦查到此圆满结束,我进入书房。该死,轮到我自己动笔居然是这么毫不隐瞒,实在拙劣!华生写起来是那样引人入胜,不正是靠隐去这些环节么。

上校不在屋里,但是接到拉尔夫的通报就立刻赶来了。我们听见楼道里他那急促沉重的脚步声。他愤然推门猛冲了进来,一副怒发冲冠的样子,脸都气歪了,确是一个少见的凶老头。他 手里拿着我们的名片,一下撕成碎片,扔在地上,用脚就踩。

“难道我没警告过你,你这个多管闲事的混蛋,不准你再登我家的门!

我绝不许你这讨厌的人再在这里出现。如果你胆敢不经我允许再上这儿来,我就有权使用暴力,我用枪毙了你!哦,上帝,我一定要毙了你!至于你,先生,”他转向我说,“我同样警告你。我知道你的可耻职业,你可以上别处去施展你的本事,但是在我这儿,没门!”

“在我没听到戈弗雷亲口说他没受任何限制之前,我是决不会走的。”

我的主顾坚决地说。

我们的主人不自觉地按了一下铃。

“拉尔夫,”他命令道,“给警察局打电话,叫他们派两名警察,就说有贼。”

“等等,”我连忙说,“多德先生,你应该明白,埃姆斯沃斯上校是有权这样做的,我们无权进入他的宅地。当然,他也应该意识得到你的行动完全是出于对他儿子的关心。我斗胆提出和埃姆斯沃斯上校谈五分钟,或许我可以使他改变他对这事儿的态度。”

“我没那么容易改变,”老上校说,“拉尔夫,照我说的去办。你还等什么鬼?快打电话!”

“不行,”我说着用背靠着门,“警察插手只会导致你恰恰惧怕的大灾难。”我掏出笔记本在一张松页纸上匆匆画了一个字,然后递给上校说,“这就是我们来的原因。”

他盯着纸条,陡然变色,只是一脸的震惊。

“你怎么知道的?”他惊讶得有些喘不过气来,沉重地一屁股坐在椅子上。

“怎么知道的你甭管,这是我的事。”

他坐在那里,陷入沉思之中,瘦削的手摸着蓬乱的胡须。终于,他做了个投降的手势。

“好吧,你们实在要见戈弗雷,就见吧。这事儿我不管了,是你们逼我做的。拉尔夫,去告诉戈弗雷先生和肯特先生,我们五分钟后到。”

我们穿过花园小径,五分钟后来到这座神秘小屋前面。一位留着胡须的矮男子目瞪口呆地站在门口。

“这太突然了,上校,”他说道,“这完全打乱了咱们的计划。”

“我实在没办法,肯特先生,我们不得不这样做。戈弗雷先生可以见我们吗?”

“可以,他在里边,”他转过身领我们走进一间宽敞而陈设简朴的屋子。

有一个人背朝着壁炉站着。一见那人,我的主顾立刻张开手跳上前去。

“嗨!戈弗雷,我的老朋友,见到你太好了!”

但是对方挥手叫他后退。

“别碰我,吉米。离我远点。是的,你应该惊讶!我已不是那个骑兵中队的棒小伙子、一等兵埃姆斯沃斯了,是吧?”

他的脸确实太异常了,但仍可以看出他本来是一个五官端正、皮肤被非洲阳光晒得黝黑的英俊男子,但是如今有一种怪样的白斑夹杂在黝黑的皮肤之间,这使他的皮肤变白了。

“这就是我不见客的缘故,”他说道,“你我倒不在乎,但你本不应带你的同伴来的。我知道你定是有原因的,但这么一来对我不利。”

“我只是想确定你是安全无恙的,戈弗雷。那天夜里,你从窗户往里看时,我看见了你,就一直放心不下,非把事情弄清不可。”

“老拉尔夫说你来了,我禁不住想看看你。我本希望你没看见我,后来听见拉窗子的声音,我就只得赶紧跑回小屋。”

“可到底是出了什么事?”

“事情并不复杂,”他说着点燃一根烟,“你记得那天早上在布弗斯普鲁的战斗吗,就在比勒陀利亚外边的铁路西线上?你听说我中枪了吗?”

“听说了,但不知道详情。”

“我们有三个人与部队走散了。你可能还记得,那儿路很不好走。他们两人是辛普森——就是外号叫秃头辛普森的那个,还有安德森。我们正在追击布尔人,不想我们中了他们的埋伏,他们两人被打死了,我肩上中的像猎枪的子弹。但是我死命趴在马上,跑了几里路才昏过去摔下马来。

“我苏醒时天已黑了。我挣扎着爬起来,感觉非常虚弱。令我惊讶的是近处就有一座房子,很大,有着南非风格的游廊和许多窗子。天气很冷,你知道那种夜晚袭来的令人全身麻木僵硬的寒冷,那是一种致命的,令人恶心的死冷,和干脆明快的霜冻很不一样。简而言之,我感到彻骨的寒冷,只希望能到达那座房子。我挣扎着站起来,拖着脚,几乎感觉不到在做些什么。

我只模糊记得我慢慢上了台阶,走进了一个大开着的门,然后进了一间摆着几个床铺的大屋子,一头倒在床上,满意地舒了口气。床上乱七八糟,但我顾不上那么多了,把衣服往发抖的身上一扯就睡死了。

“我醒来时已是早晨。我来到的似乎不是一个健康正常的世界,而是一个异常的只有噩梦中才见得着的世界。非洲的阳光从宽大无帘的窗子倾泻而入,使这间刷白了的大而空荡的宿舍各处暴露无遗,显得狰狞无比。我面前站着一个矮如侏儒的人,脑袋大得像鳞茎珠,正急切地说着一口荷兰话,还挥动着一双黄色海绵般的令人恐怖的手。他身后站着一群人,他们仿佛都被这情景逗乐了,但我看到他们却不禁打了一个寒噤。他们中没有一个正常人,不是歪七扭八就是臃肿变形。这些丑八怪的笑声听起来真让人寒心。

“看来他们都不会讲英语,但是情况急需弄清楚,因为大脑袋越说气越大,他一边怪叫着一边用他那恐怖变形的手揪住我往床下拽,根本不顾我的伤口正流着鲜血。这个小怪物力大如牛,要不是有一个年长的负责人听见这屋里的吵声赶过来,真不知我会被整成什么样子。他用荷兰语严厉地说了几句,揪我的人就退下了。然后他转过身十分惊讶地看着我。

“‘你究竟怎么会跑到这儿来的?’他诧异地问道,‘别动!看得出你已疲惫不堪,肩上的伤口也需要处理。我是医生,我马上找人给你包扎。不过,你这个战场上的幸存者,在这里可比在战场上更危险。你是在麻风病院里,你刚才睡的是麻风病人的床。’

“吉米,我又能跟你说什么呢?原来,由于战火逼近,这些病人在英军开来的前一天就都疏散走了。然后他们又被这位医务总监送回医院。他说,尽管他相信自己有免疫力,但也绝不敢像我这样在麻风病人的床上睡上一夜。后来他把我安排在一个单间里,好心地护理我,大约一个星期后我就被送到了比勒陀利亚总医院。

“现在你全知道了,这就是我的悲剧。我梦想侥幸逃过这一劫,但是等到我回到家里时,脸上便出现这些你看到的可怕症状,我才知道我未能幸免。

可我又能做什么呢?我住在这座僻静无邻的房子里,我们有两个可以绝对信任的仆人,还有一所可以隔离我的小屋。肯特先生是一位外科医生,在保证绝不泄密的前提下他愿意陪我同住。有那些条件事情似乎够简单了。而另一条路则极其可怕:和陌生人在一起被终身隔离,永远得不到自由。但是前者必须绝对保密,否则即使是在这偏僻山村里也会引起公众抗议,终究会把我扭送到麻风病院,了此一生。即使是对你,吉米,也只能保密。今天我父亲为什么会让步,我真不明白。”

上校指了指我。

“是这位先生逼的,”说着他打开我给他的纸条,上面写着“麻风”二字。“我想,既然他已经知道了这么多,不如全告诉他,或许会更安全些。”

“说得对,”我说,“谁敢说这样做没好处呢?现在看来只有肯特医生一个人诊视过病人。冒昧问一句:您是这方面的权威吗?因为,据我所知,这是一种热带病或亚热带病。”

“我具有一个合格医生所必须的知识。”他有些硬邦邦地说。

“先生,毫无疑问您是有能力的,但我相信在这样的病例上听听别的意见也是不无价值的。我想,您避免会诊只是怕别人对你施加压力,迫你把病人交出隔离起来。”

“确实如此。”上校说。

“我预料到是这么回事,”我解释说,“所以我带来一个朋友,你们可以绝对信任他的谨慎。以前我曾在工作上帮过他的忙,因此他乐意以一个朋友而不是以专家的身份来提出建议。他名叫詹姆斯·桑德斯爵士。”

一听这个名字,肯特先生流露出的惊喜简直与一个新提升的下级军官要会见首相时分毫不差。

“我将感到无比荣幸。”他喃喃说道。

“那我就去请詹姆斯爵士进来。他现在正在门外的马车里等候。与此同时,上校。咱们不妨到你书房去,我来做些解释。”

这儿就是我不如华生的地方了。运用狡猾的提问和种种惊叹词,他可以把我那本来只是通过一系列常识进行的简单侦察术夸大成奇迹。现在由我自己来写,我可没有这样的技巧了。我只会把整个思路告诉大家,就像那天在上校书房里我对着几个听众说的,其中还包括戈弗雷的母亲。

“我的方法,”我说道,“是建立在这样一种假设上面:当排除所有不可能的解释之后,剩下的,不管多么离奇,也必然是事实。很可能会剩下几种解释,在这种案例中,就要逐个加以验证,直到最后只剩下一种有足够根据支持的解释。现在我们就用这个原则来研究一下这个案子。起初案子交给我时,有三种解释,可以说明为什么这位先生在他父亲庄园的小屋里被隔离或禁锢起来。他或者是因犯罪而躲避。或者是因精神失常而又不愿住疯人院,再就是因某种疾病而需要隔离。我找不到其它解释。所以,就需要把这几个结论加以对比和判断。

“犯罪之说经不起验证。本地区并没有尚未破案的犯罪报告,这我非常清楚。如果说是尚未暴露的犯罪,那么,从家族利益考虑应该把他弄走或是送到国外,而不是藏在家里。我找不到任何可以支持这种说法的根据。

“精神失常之说的可能性要大一些。小屋里有第二个人的存在意味着是看守人。他出门后把门反锁上更加强了这种假设,让人感觉是强行禁闭。但另一方面看,强制又并不是很严的,否则这个青年就不可能出来看他朋友一眼了。多德先生,你记得我曾了解证据,比如问你肯特先生读的是什么报纸。

如果是《柳叶刀》或《英国医学杂志》,那会有助我证实我的推测。但是,只要有医生照看并及时上报当局,把疯人留在家里是合法的。为什么这样死死保密呢?因此精神失常的设想也不切合实际。

“余下的第三个可能,看来虽然离奇,似乎不可能,却是完全符合实际情况的。麻风在南非是常见病。由于特殊的遭遇,这位青年可能感染上了,这样就使他的家属处境艰难,因为他们不愿把他交给麻风病院隔离起来。这就需要极强的保密性,以防走露风声或当局干涉。只要给以相当的报酬,不难找到一位忠实的医生来照顾病人。同时也没有理由在晚上仍把病人关在房里。肤色变白是这种病的常见症状。这个假设的论据是这样充分,以致我决心把它当成已被证实了那样来行动。我一到这里便发现给小屋送饭的拉尔夫戴着浸了消毒水的手套,这样连最后的疑点也排除了。上校先生,我只写了一个词,告诉你秘密已被发现,我之所以写而不是说出来,是为了向你证明我的谨慎是可以信任的。”

我正要结束我的小小分析,门开了,那位庄重的著名皮肤病专家被引进来了。但是这一次他那猜不透的脸破例地放松了,眼中流露出暖融融的人情味。他迈步朝上校走过去,握了握他的手。

“我往往给人带来坏消息,”他说,“但今天的消息会比较受人欢迎。

他得的不是麻风病。”

“什么?”

“典型的类麻风,也就是鱼鳞癣。是一种鳞状的皮肤病,影响仪表,顽固异常,但并非没治愈的可能,但是,绝无传染性。不错,福尔摩斯先生,的确是非常的巧。”

(陶玢  译)

王冠宝石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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