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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伯尔斯通的悲剧(5)

我们走过吊桥,一个古怪乖戾、骨瘦如柴的人把我们迎接进去,他就是管家艾姆斯。可怜的老人由于受到惊吓,面色苍白,浑身颤抖。那位乡村警官身材魁梧,神色凝重,心情抑郁,仍守在球场。医生已经离去了。

“有什么新线索吗,威尔逊警官?”怀特·梅森问。

“没有,先生。”

“那你可以回家了,你已经够辛苦的了,有事儿,我们会再请你。管家最好等在门外,请他告诉塞西尔·巴克先生、道格拉斯太太和女管家,我们现在想和他们谈谈。现在,先生们,请允许我先讲出我的看法,然后,你们自己得出结论。”

这位乡镇专家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牢牢抓住事实,头脑冷静、清晰,并且常识丰富。单凭这些,他也将会事业有成。福尔摩斯专心致志地听着他的话。他耐心地解释案情,丝毫不见官方解说人常常流露出的那种不耐烦的样子。

“是自杀,还是他杀?先生们,我们首先想到的就是这个问题。难道不该这么想么?如果是自杀,那么我们不得不信,他先把婚戒摘下藏了起来,然后着晨衣下楼,进了这间屋子,在窗帘后墙角处留下泥脚印,使人产生这种印象:有人曾躲在这儿等他,然后又打开窗子,把血迹弄到……”

“我们绝不会这么看,”麦克唐纳德说。

“因此,我看绝不是自杀。那么,就必然是他杀。我们要确定的是:凶手是来自庄园外,还是就在庄园内。”

“嗯,我们听听你的高论。”

“要断定这两种可能性的任何一种,都很棘手,但总要找出凶手。我们不妨先假设是庄园中的一个或几个人作的案。然后,他们趁万籁俱寂,人们还没就寝时把他弄到这儿,尔后,用世间最古怪,声音也最响的武器作案,以便让大家知道这发生了什么事。这种武器,庄园中还没人见到过。因此,这种开局,看来并不合情理,是吗?”

“是不合理。”

“那么,好吧。大家一致认为,听到枪声后最多不超过一分钟,艾姆斯和所有人都到了现场,而不是像塞西尔·巴克先生所说,只有他是第一个赶来的。这样一来,你还会认为该罪犯会有时间去墙角弄出脚印来,打开窗子,在上面留下血迹,再从死者手上摘下婚戒吗?这绝对不可能!”

“你分析得很透彻,我得同意你的见解。”福尔摩斯说。

“这样,我们又被迫回到那种解释:此案的凶手是外来人。可我们仍面临着不少难题;然而,却不是那么一筹莫展的了。这人在四点半到六点之间溜进来,就是说在黄昏后和吊桥升起前那一段时间。因为有客人,门是敞开的,他没遇到任何阻力。也许他只不过是一个打家劫舍之徒,要不然就是和道格拉斯先生曾有过私怨。想到道格拉斯先生曾在美国度过大半辈子,而这枪又像是美国出的武器,看来,出于私人恩怨的解释更合理些。他溜进这间屋子,只因为这是他撞见的第一间屋子,随后,他就藏在窗帘后,一直等到夜里十一点半之后。当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来。假如他们面对面谈过话,那相会时间也很短暂,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是在丈夫离开她不出几分钟后,听见枪声的。”

“那根蜡烛也证明了这一点,”福尔摩斯说。

“的确如此。蜡烛还是新的,只烧去不到二分之一英寸。遭受攻击前,他一定把蜡烛放在了桌子上;否则,他倒下去时,蜡烛也会掉下来的。这说明,他进屋的一刹那,并没有受到袭击。当巴克先生进来时,只有蜡烛是亮的,油灯已经熄灭了。”

“这一点很清楚。”

“那么,现在我们就能以这些线索为基础,再进一步推论:道格拉斯先生走了进来,放下蜡烛。一个人从窗帘后走出来,手中拿着这支枪,索要那只戒指——天知道这是为什么,可当时一定是这样,道格拉斯先生屈从了。

后来不知是因为这人是冷血动物还是因为他们扭斗了起来——道格拉斯可能抓起这把锤子(我们是在地毯上发现它的),而他开了火,把道格拉斯打成这个样子。他扔掉枪,抛下这张奇怪的卡片——V·V·三百四十一,鬼知道这是什么意思——然后,从窗口逃出去,蹚过护城河。此时,塞西尔·巴克刚好发现了凶案。福尔摩斯先生,你觉得如何?”

“很有意思,只是有些难以令人置信。”

“老兄,要不是其它的解释更不尽人意的话,你说的简直算得上是一派胡言。”麦克唐纳德大声喊起来,“某人杀了人,不论他是谁,我都能清清楚楚地证明,他应该采用其它方式来作案。为什么要选择这种退路?明知悄无声息是最佳逃身方式,却用了这种火枪,这是什么意思?福尔摩斯先生,您倒是说话啊,既然您说怀特·梅森的推论难以置信,请您给我们指点迷津吧。”

讨论了这么长时间,福尔摩斯一直坐在那儿,聚精会神地倾听大家说的每句话,一双敏锐的眼睛东瞧瞧、西看看,眉头紧皱、沉思不语。

“麦克先生,我想再找出些事实,然后才能拿出某种意见,”说着,他跪在死者身旁,“呀!这伤口真是令人胆寒。能请管家进来一下吗?……艾姆斯,我听说你常见道格拉斯先生前臂上的这个非同寻常的三角和它外边的这个圆烙印,是吗?”

“常见,先生。”

“从没听别人议论过它的含义?”

“没有,先生。”

“肯定是火烙上去的。当时一定钻心般疼痛。艾姆斯,我才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上有一块膏药,他在世时,你见到过吗?”

“是的,先生,他昨天早晨刮胡子时刮破了脸。”

“你是否知道,他以前常刮破脸?”

“先生,很久没有了。”

福尔摩斯又说:“这倒值得研究一下!当然,这也许只是一种巧合罢了,否则,就是一种不安的表现,说明他曾预感到危险的存在了。艾姆斯,你昨天有没有注意到他行为有点儿反常?”

“先生,有。我觉得他有些坐卧不安,情绪亢奋。”

“哈,这次袭击大概并不完全出乎意料。看来,我们的确有点进展,是吗?或许麦克先生,你愿意继续提问?”

“不,福尔摩斯先生,您到底技高一等。”

“好吧,我们再看看这张卡片——V·V·三百四十一。纸很粗糙,庄园中有这种纸吗?”

“我想没有。”

福尔摩斯走到桌前,从每个墨水瓶中蘸点墨汁儿,洒到吸墨纸上。然后说:“不是在这房子里写的,这儿只有黑墨水,而卡片上是紫色调、并且笔尖很粗,这屋子里的笔尖都很细。我看是在别的地方写的。艾姆斯,你能解释这上面的意思吗?”

“不,先生,我一点儿也看不懂。”

“麦克先生,你是怎么看的?”

“给我的印象是,某个秘密团体以此命名,它和死者前臂上的烙印同出一辙。”

“我也是这么想的。”怀特·梅森说。

“好,我们权且将此点作为可行性假设,再看看我们面临的困难少了多少。来自于该团伙的代理人设法钻进屋子,等着道格拉斯先生。然后,用这武器几乎打掉了他的脑袋,一切办完后,他又蹚水过河,无影无踪。只是在死者身边留下这张卡片,将来报界报道时,就会让该团伙的其它人知道,他们已经报仇雪耻了。这一切都是前后连贯的。那么,武器众多,干吗非选用这一种呢?”

“问得好!”

“还有,那只丢失的戒指,又当何解?”

“确实不好解释。”

“怎么没人被捕?现在已经两点多了。我深信,自黎明时分起,方圆四十英里的警察一直在查找一个湿漉漉的外乡人,对吗?”

“是的,福尔摩斯先生。”

“就是说,除非他在附近有藏身之地,或者已经换好衣服,警察绝不会让他溜出去的?但直到现在,他们的确让他溜了!”福尔摩斯走到窗前,用放大镜查看起窗台上的血迹,“这肯定是个鞋印,鞋底很宽,主人可能是八字脚。怪了,不管是谁到这个沾满泥污的墙角来查脚印,都会说这双靴鞋底儿样式不错。不过,话又说回来了,这脚印很不清楚。旁边这张桌子下面是什么?”

艾姆斯答道:“是道格拉斯的哑铃。”

“哑铃——只有一个,另一个呢?”

“福尔摩斯先生,我不知道。可能这儿只有一个,我几个月没见过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一阵急剧的敲门声,打断了他的话。

一个人高马大、皮肤晒得黝黑的壮汉探进头来看着我们。他外表精干,脸刮得干干净净,我一下子就猜出来,他就是我听说的塞西尔·巴克。他那傲慢、疑问的目光在我们的脸上扫来扫去。

“对不起,打断了你们的谈话,”他说,“但你们有权知道最新消息。”

“凶手抓到了?”

“没那么走运。但是,人们已经找到了他的自行车。那家伙没把车骑走,来看一眼吧,离大厅门口不到一百码。”

我们见车道上有几个闲人和三四个仆人站在那儿,还有一辆自行车,车很旧,是拉治·韦特沃兹牌,车身溅满了泥点儿,像是从很远的地方骑来的。

车藏在常青树丛中,被人们拖了出来。车上有个工具袋,内有扳子、油壶,可是没有任何有关车主的线索。

“如果有车牌号,”警官说,“对我们就有帮助了。可我们应为已经取得的进展感到很知足了。就是查不出他去哪儿了,至少可以知道他从哪儿来。

不过,这家伙究竟为什么要丢下这辆车呢?他怎么能弃车后溜之大吉呢?看来,对此案,我们仍没理出个头绪来。”

“没有吗?”我的朋友若有所思地说,“我看未必如此。”

剧 中 人

再次进来后,怀特·梅森问:“你们对书房里要检查的东西都查过了吗?”

“目前就这么些了,”警官说,福尔摩斯也点了点头。

“或许你们愿意听听庄园里一些人的证词吧?我们就在这间餐厅吗?艾姆斯,请你先来,把你知道的说一遍。”

管家的证词简单、明了,给人很诚恳的印象。道格拉斯搬到伯尔斯通之前,他就在这儿干了五年。他说道格拉斯先生是位有钱的绅士,在美国挣了许多钱。他一向是位和蔼可亲、善于体谅人的主人——或许艾姆斯尚不完全适应这一点,但常言说,人无全人啊。他还没见到先生感到害怕的样子,恰恰相反,他是艾姆斯所认识的人中间,最有胆量的人。他之所以每晚拉起吊桥,完全是出于保持这所老宅故有的习俗,他喜欢恢复庄园的习俗。

道格拉斯先生很少去伦敦,也很少离开村子。但在案发的前一天,他曾去腾布里奇威尔士镇去买东西。艾姆斯曾有这种感觉,他那天有些不安,并且情绪激动;因为他一反常态,举止急躁,容易发火。案发当晚,艾姆斯还没睡觉,而是在后边的餐具室收拾银具。突然警铃大作,可他并没听见枪声,而且也不可能听到:餐具室和厨房都在这所住宅的最后,要通过一个长廊才是书房,长廊中几道大门紧闭。女管家听到急促的铃声,就从她的房间出来,和艾姆斯一起跑到前厅。

跑到楼下时,他见道格拉斯太太正在下楼。不,她走得并不快;在艾姆斯看来,她显得并不特别惊慌。她刚走到最后一级楼梯时,巴克先生从书房中冲了出来,拦住了道格拉斯太太,央求她回房间去。

“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回到你的房间吧!”他大喊着,“可怜的杰克已命归黄泉,你是无能为力的。看在上帝的分儿上,回去!”

巴克先生站在楼梯上劝了她一会儿,于是,道格拉斯太太上了楼。既没听她尖叫,也没听到她大喊大叫。艾伦太太(女管家)送她上楼,一直陪她待在卧室中。艾姆斯和巴克先生又回到书房,他们见到屋内的一切情况,都和警署派人来后所见到的一样。当时油灯还亮着,没点蜡烛。他们扫了一眼窗外,也没听见什么。在那之后,他们匆忙来到前厅,艾姆斯拉开铁链锁栓子,放下吊桥,巴克先生就匆匆去警察所报案了。

这些大体是管家的证词。女管家艾伦的叙述,几乎是她手下女佣们证词的综述。她的房间比艾姆斯当时干活儿的餐具室离前厅要近些。她当时正准备上床,突然听到铃声,她有点耳聋,因此可能没听见枪声。不管怎么说,她离书房还是远了些。她记得像是听到了什么声音,大概是使劲儿关门的声音,不过,时间要早得多——起码在铃响半小时之前。当艾姆斯跑过来时,她也随之跑过来。巴克先生面色十分苍白,情绪激动地从书房出来,挡住道格拉斯太太,那时她才走到楼下。他劝她回去,她也说了些什么,但究竟说了什么,她就没听到了。

“把她领上楼!陪她待在那儿!”巴克对艾伦太太说。

因此,她和道格拉斯太太一起上楼,去了她的卧室,并尽量安慰她。她极度受惊,浑身颤抖,但也没有表示再要下楼去,她只是穿着睡衣,坐在卧室的壁炉前,双手抱着头。艾伦太太几乎整夜陪着她。至于其他的仆人,他们都已经睡着了,没听到枪声,直到警察来了,才知道出事了。由于他们住在庄园最后,很难听到前面的任何动静。

女管家艾伦太太,除表示悲伤和震惊之外,在盘问中没讲出什么新情况。

下一位证人是塞西尔·巴克先生。作为目击者,对当晚的事情,除了他已告诉警方的情况之外,并没再说出什么。就他本人而言,他相信凶手从窗子逃走了。窗台上的血印,在他看来,就是充分的证据。同时,由于吊桥并没有放下,他不可能再有其它的脱身途径。他无法解释那个刺客跑到什么地方去了,也无法说明,如果那真是他的自行车,为什么他不把车骑走。他也不可能在护城河中淹死,河水最深不过三英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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