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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第二站,遇见III

九型人格

话说,人格分为九型,你必然属于其中一型。

至于每一型的具体特点及其评判标准,因为笔者也只是略知一二,所以在此也就不再做详细解释,以免误人子弟。感兴趣者可以打开百度、谷歌、搜狗等搜索引擎输入“九型人格”进行了解。

完美型

“莫禾,你还没好吗,你都化了一个小时的妆了,再不走就要迟到了。”坐在客厅里的闺蜜催促道。

“知道了,马上就好了。”莫禾急忙回应,却又暗自嘀咕:第一次约会嘛,不打扮漂亮点怎么行,哎,这条眼线貌似不太好看啊。

两个人飞奔进出租车,可惜晚点三分钟。莫禾后悔莫及,闺蜜苦苦安慰,才逐渐恢复她的心情。

见到男朋友,莫禾娇滴滴地说自己迟到了。男友淡然一笑,说没关系。

三个人安安静静地吃了晚饭,莫禾刚要说去哪玩,男友就平静地说:

“莫禾,分手吧,我们不合适,别来找我了,你会幸福的。”

莫禾眼里闪着泪花,良久才说到:“是我哪里做的不好吗?”

男友一下子拍桌而起,指着莫禾喊道:“够了!真的够了!我们这么年轻,要不要你天天跟个保姆一样?我一天给你写一张报告行了吧?分手吧,分手对俩人都好。”说完,男友扬长而去,留下莫禾孤独地在那里哭泣,闺蜜早已经被她打发去逛街,没有人过来安慰她。

一位服务生过去悄悄地说:“小姐,你还好吗?”说着,递给莫禾一张纸巾,莫禾接过,说了声“谢谢,我没事”,就快步离开了餐馆。

街上灯光四溢,一对对情侣挽着手,说说笑笑地路过莫禾,晚风吹动她的裙摆,灯火黯淡了她的双眸。

可是莫禾跟没事人一样,卧室的墙上还是她男友的照片,手机桌面还是他们的合照,莫禾做的早饭还是男朋友爱吃的早点,桌边的水杯还是男朋友喜欢的温度。

虽然手边的水杯还是熟悉的温度,但是身边的人儿早已去了远方,这一去,就是翻山越岭,不见背影,海角天涯的流浪。

虽然在一座城市里,莫禾却再也没有见到他。她也没有急切的寻找另一半,或许,她在等他回头,但是却不知道,她等待的人,也许早已经忘记了回家的路。

助人型

风抽打着橱窗,一盏古老的街灯染黄了夜里的一方天空。在这个现代化都市的冬夜,一位衣衫褴褛的老奶奶顶着寒风,推着一辆破旧的老三轮车踽踽独行。她手上布满了老茧,岁月磨去了指纹和掌纹的印迹,再没有了血色。污垢藏在每一寸有纹路的皮肤上,渗到肉里,与人成为伴侣,仿佛从马尔克斯小说里走出的老者,孤独而又沧桑。

廖杰从面包店的橱窗后走出,脱下自己的羽绒服,披在老奶奶身上,将随身带出的几个面包偷偷放进老人三轮车里,在她一个劲儿地感激中跑回到店里。街灯落在老人狰狞的笑脸上,她渐渐远去,也渐渐老去。

我总是问他做这些事的意义,他却总是笑而不语。

2009年,廖杰卖掉了自己的面包店,从新疆飞回老家。我们一行十来号人在飞机落地前五分钟得到消息,便风风火火去了机场。十来号人往大厅一站,就远远望见廖杰和分手两年的前女友抱在一起,众人顿时没了兴致。

老吴有感而发:“爱情总是存在的。”众人唏嘘不已。

半夜三神神叨叨地说:“我看他俩八成是在搞最后的诀别呢。”

众人齐唰唰盯向半夜三,他尴尬一笑:“呵呵呵,我猜的。”

我是该说半夜三是乌鸦嘴还是名侦探呢?反正无论说他什么,他的猜测是对的。

廖杰在得知前任将去美国定居后,以最快的速度回到老家。因为时间紧迫,他只告诉了前女友,让她去机场接他。说来也怪,分手两年还在保持着联系,飞机落地只记得前任,而我们这一帮被冷落的人,还是通过他爸妈得知他要回来的消息。但我们没有怪罪廖杰,因为一直以来,对于前任这位女生,廖杰一直被扣有“重色轻友”的帽子。

“还回新疆吗?”在老家楼顶的平台上,我对廖杰说。

“不回了。店卖了,以后在老家发展了。”他静静地抽着闷烟,但心里一定在和星星对话。

“都这么长时间了,还为她付出这么多,值得吗?”我愤愤不平。

他又陷入了长时间地沉默。

“为什么不试着去追回来,你给过她很多感动。”我又开始可怜起他来。

他掐灭烟头,甩在地上,熟练地用脚碾灭,起身离开,黑夜里回响起他的叹息:

“感动不是爱。”

我还在原地等候,虽知你不会再回眸,但愿你消失后,我还能入梦。

成就型

少年有一个习惯,半夜三更起床,不开灯。站在窗户边,端一杯热水,静静地打量着沉睡的城市。有时,月光落满水榭;有时,繁星铺满苍穹。街灯眨着疲惫的双眼,树梢扭动着整个身子,光怪陆离的街道一直延伸到远方,黑夜的沉寂与窒息让人感受不到时间的流逝。

“你在看什么?”

“别人看不到的东西。”

“那打开灯吧?”

“我自己来。”

一杯热水沉底,半夜三抖抖肩,接着回床睡觉。可灯始终没有亮过。

日日如此,年年亦如此。

“你不会是梦游吧?”

“我很清醒。”

“你天天大半夜起来那么看有什么意义?”

“你会明白的。”

2012年,半夜三和女友分手了。

当晚,我们都拉着他去唱K,他婉言谢绝。

他笑着对我说:“默生,我想出去走几天。等我回来,应该就能忘记她了。”我沉默良久,点了点头。

他坐上了一大早的飞机,飞去了我们不知道的地方。他的朋友圈不停地刷新,一会儿在江南,一会儿去了南美,一会儿又去了北欧。

他离开了两个多月,凯旋时春光满面。我在机场调侃他:“我以为你半路上遇到了真爱,不回来了呢。”

半夜三爽朗一笑,也许他真的忘记了白九。

那看来真的如他所讲,一个人忘记一个人,期限为一年。很多人在保质期来到之前就易主了,也有的,超过了期限,少数被主人发现了,补救回来,多数变了质。两个月的时间,从南美到北欧,半夜三经历了一个四季的轮回。这一次的四季变幻,也许就成了半夜三的保质期限。

晚上摆好酒席,十几个人为半夜三接风。他向我们讲述一路的奇闻轶事。一人嘴贱地提到了白九,半夜三微微一笑,三言两语带过了这个话题——没她难受点,又不是没她不可,过段时间就好了。

众人都赞可他的旷达。深聊到午夜。一个个人都回家去了,半夜三已是大醉,爬在桌子上不省人事。我把他扶到床上,就离开了他家。

第二天一大早,我来找半夜三,他的醉意没有完全消退,他憨笑着说:“默生,我认为自己还没忘了白九。”

我笑着问:“那怎么办?”

他认真地说:“等我再听到或念到她的名字时,如果不再有感觉了,我想,才算真正的忘了她吧。”

我说:“你努力。”

“去给我倒杯热水,我练习一下。白九,白九,白九……”他边说边笑。我去给他倒水,“白九”这个名字还在半夜三的家里久久地回荡。

声音戛然而止,我并未在意,端着水走向卧室,才发现半夜三倒在床上哭得像个孩子。

后来,他白天总是神采奕奕,但晚上就会陷入别人不易觉察的悲伤。午夜里他窗边的轮廓,勾勒了一部部悲伤的故事。若真的要问他在看什么,我会回答,他在默念一个名字,一直念到不再记得。

妈妈担心他出事,越来越频繁地打扰半夜三。直到有一天,一向安宁的小区发生了一起盗窃案。半夜三为警方提供了有力的证据,警方顺藤摸瓜抓住了盗贼之后,妈妈才不再去打扰。我也总是劝他,他开始用自己的事迹来反驳我。

我说:“那种事几年才碰到一次,你天天在那里站着,挺吓人的。”

半夜三眼睛里闪着泪花,他望望天空,忧伤地说:“是啊,几年才碰到一次呢,说不定一辈子也碰不到呢。”

我疑惑地看着他。

他继续说:“那个小偷,是我雇来的,没别的意思,就是想一直站着。”

我点点头,领会了他的意思,于是,我也不再去打搅他了。

会有一首歌,是你不敢再听的,其中的每一句歌词,都把你扔进回忆的漩涡;

会有一张照片,是你不敢再看的,其中的每一种色彩,都染湿你骄傲的眼眸;

会有一个名字,是你不敢再念的,其中的每一道笔画,都屏住你命运的呼吸。

然而,这些却都是你念念不忘的。

如果你一定要离开,请你愿我安好。

自我型

我对张信说:“孤独和苦难一样,都是财富。”

他醉眼一闭,微微一笑,长舒一口气,“是手段。”

张信和我从小就认识,在我的印象里,他一直是一个对人毕恭毕敬,说话温文尔雅的男子。这一形象的颠覆,是在他28岁那年。也就是那年,他有了自己人生的第一个女朋友,也可能是他人生唯一一个女朋友。

凉风萧瑟,黄叶漫天,记忆随风飘远,美好随叶片跌落。大学的秋天里,男男女女,该分手的分手,该挽留的挽留。一对对情侣如同一对对纸牌,位置重新调换。只有张信这一张,故意偷偷地躲在了只有他自己铭记的角落。

在教学楼的楼顶上,我和张信四处张望。夕阳泼出的暖色调色彩与满地的黄叶相映成辉。张信抽着烟,看着街道上漫步的情侣,陷入了深深的沉默。从小学到大学,我身边唯一没有牵过女孩子的手的,只有张信一个。

这个记录也一直被他保持到28岁。

“那么多追你的,你看不上眼?”我看出了他的孤独,顺势坐在高高的楼台上,双腿伸到楼外。可是开始有人停步仰望。

张信轻轻掸了一下烟灰,说:“一个人挺好。”

“哦?”我假意疑惑。

他又说:“我怕自己辜负别人,也怕别人辜负我,我想走得稳一点。”

“你走得够稳了。”我调侃到。

这时楼下的人多起来,聚在一起,像一群嗷嗷待哺的雏鸟,好几个人还喊到:“你跳不跳啊,不跳老子可走了……”

张信微微一笑,说:“我们走吧,这样不好。”

我抽回腿,在楼顶上伸了一下懒腰,懒懒地说:“你怎么这么胆小?”

张信一瞥眼,“这叫尊重。”

楼下的人很快就散去了,我和张信又沉默着去教室上自习。

或许,毕恭毕敬来自灵魂深处的自责。张信一路坦途,步步为营,我想,他灵魂深处一定总有一个声音,告诉他,宁愿孤独,也不能去辜负。

大学毕业已经很多年了,身边的朋友该结婚的结婚,该养孩子的养孩子。人人都在忙碌着,只有张信还在享受着单身生活。林建结婚那天,我和他聊到半夜,我滴酒未沾,他却早已酩酊大醉。

“还不打算找另一半?”我趁机找到了话题。

他面不改色:“一个人挺好。”

“哦?”我又假意疑惑。

他又说:“事业失败了,也不连累别人,多好。再说,我没头脑,失败好几次了,跟着我只有吃苦的份。”

他掏出怀里的软中华,刚要点上,被我一手抓过,放回了烟盒。他朝我一笑,叹了一口气。

我说:“孤独和苦难一样,都是财富。”

他醉眼一闭,微微一笑,长舒一口气,“是手段。”

我笑着问:“什么意思?”

他艰难地起身,用手支撑着身体,我赶忙上前扶他,他却挥手示意我不要管他。

路灯下人影憧憧,行人踉踉跄跄,嘴里还不停地念叨——stronger。如果行人还在路上,目标还在前方,那么,无论黑夜还是白昼,无论曲折还是坦荡,都要一往无前。

2012年夏天,张信打来电话:“默生,老子有女朋友了,你找几个人,今晚我请你们吃饭。嘟……”

我拿着手机张着嘴巴,久久没有缓过神来。大脑系统约莫缓冲了半分钟,才想起要做什么。拿起手机疯狂地拨打电话——“张信有女朋友了,他要请咱们吃饭,快走啊。”“张信那小子脱单了,嘚瑟地要请咱吃饭,快来啊……”

张信挽着女朋友的手步入饭馆的大厅,如同盛装出席正式的晚会。他的女朋友总是安安静静,却总能察觉到张信内心深处的微妙变动。

饭罢,众人皆欢喜离去。我开车送张信和他女朋友回府。把张信丢到他家门口后,车里久久一片沉寂。我通过车内的反光镜捕捉到了张信女朋友望着窗外的画面——街灯一个个掠过她的脸,她的眼睛里洋溢着幸福。

车子马上就到达目的地了,“你爱他吗?”我问她。

一个笑容绽放在她的脸上,她没有说话。车子停下了,她停了很久,最后望了望窗外,笑着说:“不爱。”

我“哦”了一声,也笑了。

我目送她的背影消失在黑夜里,心想:终于可以喝到张信的喜酒了。

如今,两人已经完婚,并且喜添一千金。两个人也开始了与同龄人相同的日子。那年,28岁的张信选择了未来,他也曾孤独,但他已经足够strong,或许不再需要这些手段了。

铭文要积淀多少岁月,才会显得古旧;人要错过多少邂逅,才会遇见长久。那么,千言道不破的是红尘阡陌,万语述不尽的,是悲欢离合。

理智型

“我想上北大,但有一种宿命在召唤我,我觉得我得去完成宿命,所以我不上北大了。”高三毕业那天,这一句短短的话,被高寒说地如此悲壮,又如此悲凉。

高寒是我见过最厉害的学霸,过目不忘的本事暂且不提,单单一项一针见血的能力,就让我等凡人瞠目结舌。她的成绩总是全校第一,名牌大学的录取通知书,早已是她的囊中之物了。我预料她会被提前保送大学,但她和我们这些凡人一样,也走进了高考的考场。

高寒相貌平平,但眉宇之间却透出一股灵气,眼神如同利剑,仿佛可以刺破一切事物伪装的外壳。站如松,坐如钟,行如风,谈吐如英雄。校史上称之为“女强人”,甚至有“高寒也,高处不胜寒也”等记载。

高考揭榜那天,高寒无疑是最闪耀的,全市前三甲的成绩,争取北大的录取通知书如探囊取物,轻而易举。羡慕,嫉妒与佩服,人人都有了自己的情绪。她如同老道的大厨,随意地支配着人们的酸甜苦辣。

但她没有去大学。

“我想上北大,但有一种宿命在召唤我,我觉得我得去完成宿命,所以我不上北大了。”高三毕业那天,这一句短短的话,被高寒说地如此悲壮,又如此悲凉。

我们私底下都说她傻,说她狂傲,班主任也极力挽留,但高寒微微一笑:“各位保重,来年再见。”

教室里没人再说话,高寒迈开步子,走出了教室。可之后四年,却再也未见。

大学毕业那年,高三的班主任把我们聚在了一起。一来,是叙旧,二来,也是叙旧。

高寒很晚才赶到,她的着装朴实无华,怎么也不像一个在社会上打拼了四年的前辈。但她不再像以前那么稚嫩,一身运动装,也掩盖不了她非凡的气质。

大家一个接一个地问她过得怎么样,她依旧微微一笑,“挺好的。”

大家聊地尽兴,老班主任也笑开了怀。夜已深,人们开始离去,一堆人在饭店门口说着最后的情话。

一辆银色的阿斯顿马丁跑车慢慢驶过,停在我们前面,高寒探出头,说了再见,挥挥手就驶向了黑夜。一行人皆惊叹,有人还在张着嘴,久久没有缓过神来。

老班主任笑着说:“她跟她爸爸要了点钱,开了一家公司,现在一年挣五六十万,这么年轻就有了这样的成绩,非人力所及啊。”

后来我想,她那一身朴素的运动装,才是那天她对我们这等凡人当年所说的轻蔑的话最有力的回击了。

“有一种宿命在召唤我,我觉得我得去完成宿命。”

“碰得头破血流?”

“不怕。”

疑惑型

我推开宿舍的门,只有半夜三在窗户边目不转睛地玩着游戏。向西的窗户透过了夕阳,把宿舍染成金黄色。

“咦?巴芙去哪了?他怎么没在睡觉?”我紧张地问半夜三。

他头也不抬,说:“在楼下。”

我走向窗边,果然看到巴芙在和一个女生说话。

“他身边的那女的是谁?”

半夜三依旧不抬头:“刚交的女朋友,你不知道?”

我静静地看着巴芙出神,宿舍楼前的地砖铺就了他们的舞台,他们是故事的主角,或许已经忘了台下的观众。

从大二到大四,两个人天天缠缠绵绵,巴芙甚至为她改掉了午睡的习惯,不再像以前一样,从下午1点睡到晚上5点。但他的缺勤记录,还和以前一样多。

因为他的记录,不能再多了。

大四毕业前的几个月,巴芙总是一个人在窗户边抽烟。惆怅禁锢着他的面容,烟雾包裹着他的一切。我把那几个月里他所遗留的烟蒂都放进了一个大塑料袋,毕业的时候我称了一下,足足有3斤。

女朋友打算毕业后去新疆,而巴芙却想回山东老家。几个月下来,双方依然没有谈妥,巴芙瘦了好几圈,身体极度虚弱,可还是天天抽烟。

毕业前天我在食堂吃饭,巴芙的女朋友在我对面坐下,说:“你就是默生吧?”

我点点头。

“我是巴芙女朋友。”她自我介绍。

“我知道。”

“能和我说一说巴芙吗?”她诚恳地问。

我挺直了腰,“好吧。”

但两个人沉默了半分钟,也没有找到话题。

我率先打破僵局:“你是怎么想的?”

她面无表情地说:“我不想去新疆了,只要他坚持,我陪他去山东。”

我点点头,她又急着说:“你别告诉他,这算我的考验。”

“你不怕失去吗?”我疑惑地问。

“怕,但那又怎样。”

我若有所思地点点头。

我对巴芙说:“你得坚持。”

“没用的,我放弃了。”他抽着烟,望着窗外摇摆的柳枝。

“你得听我的。”

“会失败的,不想坚持了。我不想说了,我要睡觉。”

巴芙的手机响了,我依稀听得见电话那边他女朋友的乞求——巴芙,我明天就要走了,你能来送我吗?

巴芙沉默良久,叹了口气,“好。”

在机场,巴芙手捧一束玫瑰,与女友沉默着走着。巴芙把玫瑰交给女友,两人相视一笑,女友转身而去。

巴芙轻轻地叫了一声她的名字,她飞快地回过头,脸上带着久违的微笑。

巴芙艰难地启齿:“你保重。”

女友的微笑瞬间变成了泪水,夺眶而出。她艰难地笑笑,点点头,回过头,朝前走去。

两年之后,女友飞到山东,巴芙在机场接她。但是与曾经不同的是,两个人的身边,都换了伴侣。

相逢的是微笑,话别的是悲秋。在他们的记忆里,彼此都成为了心里的陌路人,无关风月,或许,也没有了那些无所谓的牵挂。

“带着我在山东玩两天吧。”前女友对巴芙说。

“没问题,带你去看海。”

两个人失联了十好几天,两位现任满世界通缉他们,可惜,再快的速度也追不上灵魂的脚步,世俗的枷锁也禁锢不了心灵的悸动。就在当所有人都认为两个人要旧情复燃时,他们才出现,澄清了这个毫无依据的流言。

“巴芙,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那么分手那天,你会对我说什么?”

巴芙沉默半晌,眼角闪烁起了泪光。他看着海天相交的弧线,说:“那时,我只知道自己的挽留是徒劳的,但是如果真的回到曾经,我会说,‘能不能别走’。”

前任破涕为笑,打了巴芙一下:“傻瓜,如果当时你真的挽留,我会留下来的。临走前你叫我的名字,我真的以为你会挽留我。”

巴芙叹了一口气,两个人望着天际,几乎同时说:“可惜一切都晚了。”一字一句,镶嵌在时空的封面上。两个人对视一笑,再也没有说话。

海与天相隔太远,可是偏偏交织成线。你大概不会知道,海天相吻的地方,交织着我的思念。

如果时光倒流,我又该怎么挽留;如果回到过去,我又该怎么珍惜。我是无知,你该是幸福。对不起,辜负你。

活跃型

“把灯调亮点!”我有点不耐烦了。

“灯有多刺眼,阴影就有多黑暗。”陈吉忧伤地说。

我直起腰,沉思片刻,说:“这是什么逻辑?”

陈吉双手一摊,耸了耸肩。

我平静了心情,缓缓地说:“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会吞噬你的一切,那不如让亮处更亮。阴影的话,灯光下一定会有阴影的,何足挂齿?”

陈吉从忧郁王子到喜剧之王的转变只用了一个晚上的时间。我认为在人格上跨度如此之大的转变简直是非人力所及。如果不是他受了重大刺激,就是脑部重创,失去了人格记忆。

我想,后者更为靠谱些。

大学毕业后我回老家,碰到了多年不见的陈吉。他依旧留着长发,缱绻着如同金丝般富有韧性,在微风中轻轻摇摆。他是忧郁王子,正因为他清秀脸庞上散发的贵族忧郁气息,在初中和高中时代,受到过无数少女的追捧。

可这些虚无的光环并没有撼动陈吉内心孤独的墓碑。也正因为沉默寡言,在大学期间人脉堵塞,5科不及格,提前离开了学校。

我找了几号人一起吃饭,以庆祝脱离形式上的学堂。陈吉像往年一样,坐在最不起眼的角落。我心疼他的孤独,暗示他去卧室玩电脑。他像中了彩票一样,两眼放光,告别的话没说就慢慢地去了卧室。

聊到深夜,送走了桌边的老朋友,刚要出门,才想起卧室里的陈吉。我飞奔到楼上,发现他在玩我的“漫游枪手”。我坐在他身边,慵懒地看他玩这个他根本控制不了的游戏。其实,他的后背已经湿透了,头发上的汗珠都滴在桌子上,一片狼藉。他用可怜的目光看着我,我大笑,就转了转键盘,向前躬了躬身子,津津有味地玩起来。

我瞥了一下陈吉,他的眼睛凝固成了雕塑,嘴巴也无意识地微微张着。

“把灯调亮点。”我轻轻地说。

陈吉没反应。

“喂!陈吉?”

他终于动了动眼睛。

“把灯调亮点!”我有点不耐烦了。

“灯有多刺眼,阴影就有多黑暗。”陈吉忧伤地说。

我直起腰,沉思片刻,说:“这是什么逻辑?”

陈吉双手一摊,耸了耸肩。

我平静了心情,缓缓地说:“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会吞噬你的一切,那不如让亮处更亮。阴影的话,灯光下一定会有阴影的,何足挂齿?”

陈吉盯着我看了一会,又看了看手表——凌晨2点。他选择了在我家客厅睡一晚。第二天早上,我刚推开卧室门,客厅里的欢笑声扑面而来,我惊讶地走过去,原来是陈吉在看娱乐节目。我相信那时我的眼睛和嘴巴一定和阿基米德墓碑上镌刻的圆一样大,一样圆。

见我惊讶地盯着他,陈吉眨了眨眼:“怎么了?”

“你每天早上都这么活泼吗?”我缓了缓才这样说到。

他吃着我的薯片说:“第一次吧,怎么了,这样不好吗?”

我笑笑,走回卧室,拉开窗帘。我坐在窗台上,看街上行色匆匆的路人。我想起在高中的课堂上,一个少年坐在窗边,望着外面的风景静静出神。他双手托着下巴,肘下压着一个漂亮的笔记本,上面写着郑愁予的诗句——我不是归人,是个过客。

从此,陈吉成了喜剧之王。爽朗的笑声不再是他的稀有物,文章的字里行间也不再弥漫着贵族的忧郁气息。

一开始,我们这些身边的朋友还有些适应不了,但细细想来,不用再帮陈吉的孤独找时空,众人长舒一口气,在自家的观音像前焚上三炷香,以谢上天的恩惠。

喂,应该是感谢我好不好。或者是陈吉他自己。

2013年,陈吉决定远走他乡,至于目的地,他说他也不知道。

“这个世界太喧闹,我去找一片乐土,一个人耍去。”在机场,陈吉戴着墨镜,微笑着说。

我看不到他的眼睛,就拍了拍他的肩膀,说:“朋友们等你回来。”

他长舒一口气说:“梭罗有他的瓦尔登湖,我也能到自己的瓦尔登湖,你们保重。”

我说不出话,最后挤出一句“保重”时,陈吉已经走远。我似乎看到他抹了一下眼泪,但愿是我看错了。

两年过去了,陈吉没有回来,我只收到过两次他寄送的包裹,都是两束鲜花。

一年一次,我把它们摆在陈吉父母的墓前,郑重地鞠一躬,然后离去。

我想起那次在KTV,我问陈吉为什么会改变自己,他跟着音乐跳着迪斯科,把话谱成了Rap:“这个世界太滥情,众人皆醉我独醒,餔其槽而歠其醨……”

行人选择了光明,所以背后是长长的阴影;笑语选择了悲剧,所以结局不会太煽情。乱世浮华终囚禁不了孤独的魂灵。

在滥情的世界里,只有碑文会给我指引——我是命运的过路人,命运是我的调味品。我不知道时间有多远,所以,我还要不停地寻找那片乐土。

纪念陈吉。

领袖型

身边的人一个接一个长大、成熟,似乎每个人都找到了自己的道路和归属,所以潦草写下别言,在飞机的呼啸声或火车的汽笛声中远走他乡。送别的站台上弥漫着太多忧伤,也留下过太多游子的叹息。

秋桦毕业后,在外漂泊了半年多,最后还是落叶归根,决心扎根家乡。

中考那年,秋桦考试失利。家里人准备好钱打算送他去高中,秋桦仰天大笑一声,毅然拒绝。

“金子总会发光,”秋桦说。

我信可地点点头。于是秋桦去了职业高中。

秋桦在职业高中混得风生水起,代表学校参加了市里的篮球赛,连续两年蝉联冠军,受无数女生疯狂追捧。但他偏偏中意于一个对他不温不火的女生,疯狂追求2年仍无进展。

人们曾问那位女生为何如此无情,她无奈地说:“我不知道自己喜不喜欢他。”

职高第三年,秋桦又率领校队杀进市里的篮球决赛。与以往不同的是,他们这一路走来,没有了以往摧枯拉朽的霸气。就连最后决赛,他们也是跌跌撞撞。

话说成也萧何,败也萧何,秋桦在比赛最后时刻的低迷葬送了学校三连冠的希望。当比赛还剩下30秒,而自家球队还落后2分时,自动请缨的秋桦没有书写传奇。主场球馆内的球迷一片嘘声,只有些许外校的球迷冲进场地,高高举起自家球员,疯狂地呐喊。

失落与狂欢交织,一方小小的天地,演绎着两种命运。多少黯然神伤的背影在不经意间迷失了方向,来不及说太多台词,结局就已经被自己写就。

秋桦走出球馆,抬头望望蓝天,轻叹一声,悄悄地离开了。

从那之后,很多人开始用语言攻击秋桦,但他不在乎。

不少人给他的自行车上锁,害得他上课、训练迟到。遇到这种状况,他总是轻叹一声,从容地继续自己的行程。

在职高的最后一年,秋桦开始实习,与球队练球的时间少了,但这并没有影响他在球队中的威信和地位。也正是在这一年,秋桦苦苦追寻了三年的女生选择了归宿。

他整日茶不思,饭不想,整个人瘦了一圈。一个多月没有参加训练。

教练没有批评他,还偷偷对队员们说:“队长失恋了,你们好好安慰他,情场失意,球场得意,咱学校还能再添一个冠军奖杯。”

秋桦在职高的最后一届球赛打响了,但他并没有像教练想象的那样所向披靡。场均个位数的得分让原本的“巨星”失去了光环。

学校领导曾一度怀疑是秋桦的态度出现了问题,责令教练辞掉秋桦,教练一时方寸大乱。还好在球队全体队员的威胁下,校领导收回了成命。

球队如上一年一样,跌跌撞撞杀进决赛。面对老冤家,队员们人心惶惶,胜负仿佛已成定局。

而这一场比赛,让一个英雄证明了自己,如你所想,他就是秋桦。

比赛前三节,秋桦出手十几次了,但无一分进账。其他队员苦苦支撑,才没有让比赛过早进入垃圾时间。三节过后,对手以15分的优势昂首挺进第四节。

场下,教练的眼神中充满着无助与失望。他望了望球场天窗,轻叹一口气,然后决定重新制定战术。他放弃了原先以秋桦为中心点的战术,决定以表现突出的球队三号位突破口,做最后的挣扎。

三号位早已气喘吁吁,精疲力竭。他大喊自己不行。教练无助地看看他,一圈人默不作声,沉默了良久。

又是秋桦自动请缨,教练迟疑刹那,欣慰地笑了。

第四节一开始,秋桦一人就独挑大梁,在比赛最后时刻,几乎凭借一己之力制造了悬念,并在距离比赛结束还有20秒时将比分扳平。

球馆内的所有人,无论是观众还是场边球员、工作人员,都不自觉地站起来,屏住呼吸。秋桦半跪在地上重新系了一下鞋带,搓了搓手站好位置。

场边的队友将球发给秋桦,秋桦在三分线弧顶处持球。场内一片寂静,只听到皮球“呯呯呯”的撞击声。突然,秋桦持球,向防守队员迈了三步,然后向后撤了一大步,甩开防守队员,笔直地跳向空中,将球投出,一连串动作一气呵成。所有人伫立着,望着空中的皮球。

其实,在秋桦出手的那一刻,胜败已经有了归属。很多人不愿面对,所以选择凝视;很多人早已预料,所以球在脱手那一刻,他们已经做好了庆祝的准备。

球还在空中运行,秋桦已经回过头准备下场了。没错,剧本就是这么写的,一切都有安排,一切都是刚刚好。

终场哨声响起,皮球也应声入网。那道弧线仿佛还在对方球员的眼前,一点一点,刻成了心灵上的刀疤。

全场沸腾。就连对手的球迷也禁不住赞叹。

秋桦立在原地,虽然球进了,但他没有呐喊,轻叹一口气,笑了一声。人从四面八方涌向球馆中央,时间仿佛在那一刻静止,秋桦环顾四周,一切都像是慢动作回放。人潮如海浪,拍打由保安排成的海岸。秋桦快步走向更衣室,人群随光环涌动。所有人高呼秋桦的名字,但他早已无影无踪。

“万众瞩目终不比一人回眸。”

秋桦在更衣室伤心地说下这句话。

人们都说,有多少付出,就会有多少收获。那我可不可以拿现在的收获,去换回曾经的付出?

我在岔路口上迷失了路标,只是想同你一路微笑;可我在单行道上丢失了车票,你没有回眸,我不再奔跑。

和平型

忠回念完初中后去了职高,其实他原本可以和我们一起读高中的。

“路还是要自己选。”毕业的聚会上,他是这么说的。

在职高读了一年多,过年回家时,忠回找了几个好哥们一起吃饭。饭桌上,没人提未来,所以没有人喝醉。

在那个小村庄的边界上,有一条铁路,卧在高高的土堆上。夏天的傍晚,人们上去吹风;冬天的傍晚,人们上去观望。有时,微风拂过土岗,火车缓缓驶过;有时,夕阳渲染背景,列车描摹轮廓。安静的村庄静静地沉睡在高高的土岗下,当然,只有在这里观望村庄的面容时,才会觉得它如此温顺。

顶着寒风,我和忠回、巴芙二人爬上了土岗。三个人坐在冰凉的铁轨上,一起看着位于西山之上的太阳。

忠回拿出手机,放起了OwlCity的歌,忧伤地说:“我念够了,不想上了。”我和巴芙不约而同地扭过头惊讶地看着他。

忠回点上了一支烟,吧嗒吧嗒地抽起来,说:“一天到晚除了玩没别的事儿了,上课玩手机,下课去网吧,天天如此,浪费我的时间。”

我笑了笑,说:“你打算下一步做什么了吗?”

忠回低下头,叹了一口气,说:“我也不知道呢。”

呼啸而过的列车碾过我们的影子,肆虐的狂风一下子把萦绕在忠回身边的烟雾吹的老远老远。西边的天空开始泛起金黄的海浪,似乎一下子间就淹没了半边天空。

镜头再转到那片土岗时,只留下一支吸了一半的烟孤独地吐着烟丝。

又过了半年,我的高二生涯即将结束。一个平凡的晚上,忠回让我出去玩,我拿上球跑到球场等他,两个人稍微热了热身,他突然提议去铁路上走走。我心里想,都这么晚了,万一一辆火车经过,小命不保。

但我还是同意了。

土岗上的风吹得衣服呼呼作响,村庄闭上了眼睛,安静地在我们眼前熟睡。我和忠回一路沿着铁轨,向远方的灯塔走去。

“我要去当兵了。”忠回面无表情地说。

我的心突然震了一下,仿佛全身的毛孔都打开了,细胞与疾风共舞,血液如江流汹涌。我想说“你不适合当兵”,但话到嘴边,却成了“去多久”。

忠回长舒一口气,说:“我本以为你会反对呢。去两年,或许更久。”

我似乎苦笑一声,说:“锻炼一下也未尝不可。什么时候走?”

他依旧面无表情:“再有两个月吧。”

我说不出话,只好拍了拍他的肩膀。

我们坐下来,靠在铁轨边,信手拾起了身边的石子,去砸土岗下的石碑,月光倾泻在大地上,渲染了冰凉诡异的气氛,忠回的手机又响起了OwlCity的音乐。

“默生,我真他妈后悔。”

“后悔什么?没有好好学习吗?”

“不是。”

“那是什么?”

他站起身,拍打拍打自己的裤子。我也站起来,陪他一起又沿着铁轨往回走。

忠回挠挠头,不自然地笑起来,说“后悔没和你们去念高中啊。唉,后悔又有什么用呢。”叹息和往事一起,瞬间跨越了几光年的距离,重重地跌在两年前那个少年身边,却紧紧掐住了现在的忠回的喉咙,让他沉溺于回忆,挣扎于窒息。月光落满冰冷的铁轨,泪水滴落得悄无声息,朴素的白色描摹了一幅极为珍贵的画面——一个曾经无知的少年落下成熟的泪水。

我问忠回:“还记得我们喜欢的第一支NBA球队吗?”

他不假思索:“凯尔特人?”

我点点头,微笑着说:“它的队训是‘努力和后悔,哪一个更痛苦’。”

忠回沉默良久,终于仰天大笑。

数月以后,他踏上了远去的列车。在分别的前夕,他曾把一杯满满的白酒一饮而尽,然后在我们的视线中踉跄地走出饭馆。在车站送行的人,除了父母,别无他人。

忠回引用梁实秋的话说:我走的时候,你们不要送我,但我来地时候,无论多大风多大雨,你们也要来接我。

理想很美好,现实很残酷。那么,你要比现实更残酷,才可能打败现实。

后记

人的一生要遇到多少人,我确实不知道,但无论多少,都一定属于这九型之一。当然,我还要特别说明一下,在此文中所涉及的人物都只是我对于各类人格描述断章取义后所进行的描写。人格划分的标准有很多,我的连野史也算不上,所以,如果你感兴趣的话,不妨咨询一下权威,也许对于认识你自己还会有重大帮助呢。

退一万步,如果你真的解开了自己的“斯芬克斯之谜”,或者完成了德尔菲神庙前石碑上所镌刻的严峻课题,可别忘了,这其中,还有我的功劳。

往事如铁骑,时不时侵扰你内心那片安详的净土,让你不安,让你恐慌。一队不存在的人马,却总能打败实在的人。也有些时候,你该做的不是去迎战,而是选择逃离。与伤心的往事做一次郑重地道别,才可能会遇见前方的美景。

曾经约定好的不散场的青春筵席,到头来,也落得个曲终人散;曾经形影不离的挚友也风流云散,天各一边。或许经过一番颠沛流离,才记起该和对方说点什么,但等到再相聚时,多年离散也只是换来了餐桌前的相顾无言。

孩子一天天长大,身边的少年却一个个远走。不知不觉,原本自以为单纯的交际圈变得尔虞我诈,所谓的天长地久也渐渐变得一文不值。所以,那些在我们除了真心而其他一无所有时的桥段和角色,才显得弥足珍贵。很多时候,我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去祭奠,在提笔写这本书前,我也未曾想过自己会以这种方式纪念。可惜,心海浩瀚,过往如烟,我的拙笔写不出万分之一二,恰若真的有万分之一二,我也心满意足了。

我为回忆做着弥撒,却又是回忆的朝圣者。

往事有时会为你前进的动力,有时却会成为你前进的羁绊。你要做的应该是让自己更成熟,而非守着回不去的回去。

从踉踉跄跄到健步如飞,要克服无数次跌到;从年少轻狂到沉稳老练,更要历经无数磨难,所以,收拾行装,赶紧出发,动身要趁早,成功要趁好,赶路要趁跑,感伤要趁少。

九型人格,你会觉得自己属于哪一型呢?那么,你又会不会喜欢自己故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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