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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34深圳寻梦

沈浩洋随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出了深圳车站口,见很多人举着牌子接人,他想,那被接的人一定很幸福。出口两边站着警察,以免让接客的人堵塞出口。他提着包漫无目的地涌入了人流。整个广场挤满了来来往往的人群,很多的车出出进进,车的喇叭声和人的嘈杂声响彻了整个广场。

此时已是深夜时分,广场的灯照得如同白昼一样。他举目茫然回望,在车站的不远处找到了一家招待所,当他放下包问房价时,他吓了一大跳。四人间的房子每个床位要一百元,相当于他十天的工资,无奈已是深夜,再加上长途旅行的疲劳,他只好忍痛睡了一晚。

次日一天早,他便勿勿忙忙地买了一张深圳日报和一张深圳地图,在那密密麻麻的招聘栏中,一条招聘业务经理的信息吸引了他的目光。他按照报纸了的招聘地址,来到一幢摩登大厦,亮堂的玻璃幕墙让他看得眼花缭乱,分不出东南西北。

他自信地敲开了那间办公室,递上了一份简历。小姐粗略地看了一下简历,给他填了一份资料,淡漠地说要他过两天等通知面试。

他又急忙乘车到另一家招聘总经理助理的公司去应聘,这是一家美资企业,从一般的职员到老总都说英文,老总用流利的英文连续重复了好几次,他却半天也没听懂一个词,最后只好用憋脚英语说了声“SORRY”,怆惶逃离了这家公司。

他就这样一家一家地找,穿梭于一座座摩登大厦,却只能作片刻的停留便勿勿离去。晚上,他拖着疲倦的身子无力地躺在床上望着天花板。

被现实击得粉碎他才知道自己不过是海里一粟,太渺茫,他怎么以前就没有发现自己竟有这么多弱点。

“先生,请交费。”服务员轻轻地敲了两声敞开的门,很客气地说。

“好的。”沈浩洋爽快地答应了,他拿出钱包,数了数,只有三百多块了,他心“砰”的一下紧张起来,交了今天的房费,只剩下两百多块,最多只能再交两天的房费,而现在工作出又没有眉目,他神色黯然地问:“小姐,这附近还有便宜一点的招待所吗?”

“没有,我们这里是最便宜的。”服务员脸上露出不屑的神情,态度生硬地说。

“便宜是便宜,但我实在没有钱来付房费,我连吃饭的钱都快没有了。”沈浩洋陪笑道。

服务员看了一下满身尘埃的沈浩洋说:“那你就去住十元店。”

“怎么找?”沈浩洋没想到这么繁华的都市还有这么便宜的房价,一骨碌爬起来,像抓到了一根救命草一样。

“这里有一张名片,你按地址去找,很多刚到广东来的人跟你一样住在那里。”

“好,我明天就搬到那里去,谢谢。”沈浩洋满心欢喜地接过名片。

“不用谢,今天的房费呢?”

“噢,给。”沈浩洋掏出一百元递给了服务员。

为了不担搁第二天找工作,天刚蒙蒙亮,沈浩洋退了房,背上行囊,按照名片上面的地址沿路寻找。最后,进了一条抬头不见天的小巷子,如同走入了迷宫一样,七弯八拐才来到一栋破旧的小楼房前。门口挂着一块用硬纸盒做的招牌,上面歪歪斜斜写着“十元旅店,又平又靓”。旁边坐着一位老太太,她早就练得一双火眼金金,一见沈浩洋便说:“是来住店的吧?”

“是的。”沈浩洋选了一个相对于干净的地方把行李放下来,揩着额头的汗珠说。

“先交五十元。”老太太对着那又大又圆的竹筒吸了一口水烟,不紧不慢地说。

“怎么要这么多?不是十元吗?”沈浩洋指着招牌的价钱问。

“住房十元,押金四十元。”老太太冷冷地看了一眼,如同见了一条钻进漏斗里的鱼。

沈浩洋环视了一圈,这里房子紧挨着房子,见不到一丝阳光,屋子里白天都得开灯才看得东西,他从心底厌恶这阴暗潮湿、嗅气熏天的地方,但他考虑到这里住宿便宜,比住一百元一晚的招待所划算多了,在这无依无靠的陌生城市里,更重要的是先生存后发展,现在只要有个地方住就行,越便宜越好,反正不是长住。他交给了老太太五十元。

老太太沈浩洋带到七楼的一个房间。

这间房子大约只有十多个平方米,密客麻麻地摆满了上下铺床,可住十几个人。中间的过道只能侧着身子进出,地上到处都是纸屑、饭盒和空瓶罐,整个房间的人共享一个洗脸盒、一个水桶和一双拖鞋。屋内的臭味、烟味、酒味、汗味调剂成一种特别刺鼻的味道,醺得沈浩洋直捂着鼻子忍不住问:“怎么这么差?”

“这么便宜你不说,十块钱能住到这样的房子已经不错了。”老太太扔下这么一句话就走了,一幅爱理不理的样子。

沈浩洋想一想也是,在这么繁华的城市里,十元的住宿能好到哪里去?他挑了一个上铺,把包往床上一扔,赶紧出了门,找份工作才是最重要的。

黑夜吞噬了城市,他才回到旅馆。房间已经住满了南来北往跟他一样的同命人。由于房窄人多,导致室内温度陡增。很多人穿着短裤衩,****着上身在房间走动,酷热让人忘记了体面与雅观。

由于连日不停歇的行走,累得他两腿的经络和股骨都在胀痛。他有气无力的爬上了床。象僵尸一样一动不动地躺在那里。

紧靠着他的另一个上铺是一位长得高大,体形彪壮的大汉。他正在跟他下铺的一位胖子说。

“龙刚,今天找到了工作没有?”大汉瓮声瓮气地问。

“没有,又白忙了一天。”龙刚唉声叹气地说。

“这鬼地方是富人的天堂,穷人的地狱。”大汉一边说一边拍了一下沈浩洋的枕头说,“兄弟,你是哪里人?”

“B省。”沈浩洋半睁眼看了一下大汉,没有力气的回答了一下,不过朦胧的意识中听到一个似曾相识的名字,同时也听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声音,但疲惫没有让他去多想,他只想闭上双眼,好好休息一下。

“俺是山东的,名叫宋雨。”大汉快言快语,自我介绍说:“俺没文化,在城里只能干粗活。”

“沈浩洋,怎么是,你来广东多久了?”龙刚听出沈浩洋的声音,在这陌生的城市能遇到故人,他非常兴奋地站到沈浩洋的床头说。

龙刚的声音一下,让沈浩洋朦胧的意识变得清醒起来,他意识碰到校友龙刚了,马上强起身说。“三天。”

“才三天,我来了快一个月。”龙刚说。

“这边找工作难吗?”沈浩洋问。

“广东找工作一年比一年难,不像以前啦,看你的运气。”自从沈浩洋离开矿山不久,龙刚就办了停薪留职,外出打工,已经是第三次南下广东了。

“要是吃一碗饭倒是容易,像你们有文化的,粗活不会干,要找好工作那当然难。”宋雨说。

“别这样说,都是打工的。”沈浩洋说。

“打工分几等,像我这种卖苦力的是最差的一等。”

“人没有等级之分。”沈浩洋说。

沈浩洋又找了几天工作,都说要他等通知。而宋雨已经去了一个工地做事,龙刚是学会计的,对深圳的情况也熟,很快也进了一家制衣厂做仓管。此时,他身上只剩下五十元钱,只能再交五天房费,而眼下工作还没有着落。五天过完后怎么办?他想,如果用住宿费买馒头度日,还可以支撑半个月,他拿定主意离开这里,但又住哪里呢?住江边吧?可听宋雨说这里治安查得严,如果晚上露宿街头被抓住了,挨顿打倒是小事,还要去挑一个月沙,然后被遣送回去。看来住江边是不行的。突然他想到了公园,公园里肯定有凉亭,这么热的天气睡在凉亭里比这里肯定要凉爽、舒适,而且风景优美。

第二天,他背上包找了一整天工作。直到天黑时分,他来到了公园围墙边。他看了看四周没人注意他,便先把包扔进公园,然后倒退几步,一个冲刺,跳跃而起抓住了墙顶,翻墙而入。他找到了公厕,用毛巾把全身擦洗了一遍,再来到一凉亭,用包做枕头,两只手垫在脑后,仰卧在水泥板凳上,茫然地望着如镜的明月,他想起了李白那两句“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的诗句。

他想起了自己那山清水秀的故乡,自己那温暖的家,想起了心疼他的母亲,想起了和周情一起度过的浪漫日子,也想起了在逃亡的李飞,还有挚友陈风和张平。

可他就是没有想过回去的念头。虽然现实生活很残酷,但他告诉自己,不管怎样要挺住。他一定要找到周情,一定要在这里挣很多的钱,让他爱的和爱过他的人过上幸福的生活。

每一个外出打工的人,都怀着自己的梦想来到异乡他地,希望有一天荣归故里,谁都不想狼狈而归乡,这也是每一个打工者在外面能够承受常人所不能承受的苦难的原因。

沈浩洋除了这个原因外,还蒙上一种浪漫彩色,那是为了他朝思暮想的周情。

思念就像陈年的酒,越品越醇,他总是在空闲的时候独自慢慢品尝。

他面对这皎洁的月亮、稀少的星星,在这种柔和的月光下,他抑制不住地思念起周情来,闪烁的星星就像周情那明亮的大眼睛,月亮就像周情那清纯白嫩的脸蛋。特别是想到周情临走的那一天晚上,他给周情戴上戒指就有一种甜蜜感,全身都来劲,就对生活充满激情,有一种能克服任何困难的勇气,这种勇气使眼前的困难显得非常的渺小。他心想,现在吃点苦没什么大不了,反正周情没在身边,不会连累她,自己是在农村长大的,苦水里泡出来的,苦早就成了习惯,而周情不同,城里的独生女,平日在家娇生惯养,绝对过不了这种地狱般的生活。一想到漂泊的周情,他开始心烦起来,莫名地担心起她来。自己作为一个男人,在这种竟争激烈的都市里要生存下来都这么难,何况她只是一个只有高中文化的弱女子。她现在在哪里?又在做什么?她为什么这么久不跟我联系实际,是否她穷得打不起电话,没有钱吃饭,她会被这无情的现实、残酷的竞争折磨成什么样子。

他拿出周情的相片,借着朦胧的月光,看着模糊不清的面容,心中暗暗发誓,自己一定要找到一份好工作,挣很多的钱,不再让周情为钱而奔波,让她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他要为周情在海滨建一栋别墅,里面装饰豪华,家用电器、真皮沙发、高档席梦思,样样齐全。周情人长得漂亮,又好打扮,只要自己有空便陪她逛商店买新衣服。到周末全家去郊游,共享天伦之乐。沈浩洋望着皓月,记起了他们分别的前夜说过让明月寄相思。他猜想周情也一定在这皓月下思念自己。想到这里,他脸上露出了微笑。所有的不快和怨气都烟消云散,心情格外舒畅。更为明天的奋斗增添无限的力量和信心。

他胡思乱想了一通后,便迷迷糊糊睡着了。

清早起来,伸伸懒腰,带着毛巾牙刷走进了厕所,当他洗完脸后,才发现全身被蚊子叮得到处都是红点。他顾不了那么多,提着包又勿勿忙忙找工作。近半个月超强度地找工作和严重不足的睡眠,让沈浩洋觉得头脑整天闷热,精神恍惚。他在招聘时的表现越来越差,总有一种力不从心的感觉。自信一点一点地被磨掉。他清楚地知道,这样找工作会越来越糟糕,他对自己的薪水和职位要求也越来越低,以前他应聘的是经理、主管,薪水千元以上,现在他只要求是业务员、管理员,薪水能养活自己就行。

在这无业无助的日子里,他虽然每天都走在繁华的大街上,却总找不到一扇为自己开启的门。看着别人西装革勿勿忙忙进出高楼大厦,宽阔的马路上车来车往,一派欣欣向荣的景象,而自己却连养活自己的能力都没有,再想起自己远在千里的那几间风中摇摆的小屋和早已为他操碎心的母亲,他便一阵阵心痛,天底之大竟没有我的容身之处。

他每天不停地抽着劣质香烟,好象心中的苦闷就能像嘴里吐出的烟雾一样随风而去。过度的吸烟使他每天早上不停地咳嗽,他的身体虚弱了很多。

他此时觉得肚皮贴住了肚皮,眼冒金光,他明知口袋里的最后五角钱都在昨夜晚买馒头当晚餐吃了,他还是拼命地找钱,他多么希望自己曾把一些钱遗忘在哪个口袋的角落里,哪怕是两角钱也好。他翻遍了自己的包,反反复复了几遍,始终没有找到一分钱,他不得不承认现实问题,自己的确穷得一贫如洗。在这都市里,没有钱怎么生活?乞讨?自己年青力壮;偷?他从来就没有这个念头。等着挨饿,人是铁,饭是钢,怎么能不吃呢?沈浩洋在这样万般无奈的情况下,他突然想起去买血。

他在大街上一步一步地挪动着,他多么渴望能得到一个像小笼包那么一丁点大的食物。就这么一点食物,可以让他恢复一下体力,让他能早点到达血站,然而天上不会掉下馅饼。他仍得艰难地走,他太困太饿了,几次都差点倒下到头了,他觉得昏倒在地是丢人显眼的事,自尊让他挺住了。

他终于艰难地走到了血站,他开心地笑了。血站里坐满了衣衫褴褛的人,个个都是面黄肌瘦,没精打采。等轮到他时,已到了下班的时间。

“你们明天再来,我们要下班了。”医生收拾东西说。

血站的人在陆陆续续地离开,沈浩洋用舌头添了一下干燥和嘴唇,然后又缩了回去,在嘴里搅拌了两下,吞下了一口口水,润了润喉咙,挤出最后一丝力气说:“医天,我求求你,帮帮我,我靠卖点血给我爸住院。”

“不行,下班了,你还是明天再来吧。”医生不耐烦地摆摆手说,急着回家。

“来不及了,如果明天早上还不交钱的话,我父亲就会被赶出医院的。”沈浩洋哭丧着脸说,虽说他在撒谎,但心里却是一样痛楚。

不知是沈浩洋的话还是他那副可怜的样子打动了医生,医生叹了口气说:“好吧,现在什么东西都要钱,没钱住院在医院是很常见的,但血又能卖几个钱呢?”

“卖多少算多少,总能揍过数,谢谢了,医生。”沈浩洋赶紧挒起衣袖准备验血。

沈浩洋卖了三百元后,找到了一个小店,要了一碗米粉和四个包子。

他一边等服务员送吃的来,一边合计着这三百元怎么用,他最需要的是买一双鞋,他抬起脚看了一下,那鞋底的裂缝已越来越大,早几天这双鞋就磨破了,出太阳还好,要是下雨天,脚指头就像在水里划龙船。到广东快一个月了,头发已是又长又脏又乱,应该去理个发了,这样会人感觉精神一点。

沈浩洋要的东西很快就上来了,他狼吞虎咽,像龙卷残云一样就把它一扫而光了,恨不得连碗都吃掉。他伸伸懒腰,顿时胃一阵疼痛,才记起自己吃得太快了,他站起来揉摸一阵子肚子,直到慢慢地舒坦了,才拍拍胸膛,摸摸隆起肚皮,心满意足地走出了小店。

他从店里出来,看见一个失去双腿的青年坐在木板小车轮上,前面放着一个乞讨的碗,一双可怜巴巴的眼睛望着来往勿勿的行人,希望善心的人能给他一点施舍。枯黄的脸上显得有些呆滞。沈浩洋在他面前停了下来。经过苦难的人,才更加了解苦难,他想自己虽然贫寒,但毕竟四肢健全,将来充满希望。一个双脚残疾的人,就算把全世界的金钱都给他,也无法弥补身体的残缺和内心的痛苦。他从口袋里摸出十元钱放进了那个碗里,那人一见十元钱,便大声地说:“谢谢,你是好人,好人一生会走好运的。”

沈浩洋带着愉快的心情在残疾人的祝福中搭上了去公园的公交车。由于是下班时间,人员高峰期,疲惫的他在拥挤的人群中,双脚有点打颤,但一种睡意不禁爬上了心头,途中,有一个乘客下车,他一个箭步抢先占住了座位,带着满意的微笑昏昏欲睡起来。

“公园到了,还不下车。”乘务员拍了一下他的肩提、醒说。

他急急忙忙提着包下了车,他想今天可以不爬围墙,买张门票正正当当地进去。但他一摸口袋,钱不翼而飞了。他一下子掉进了冰窿,全身冒出了冷汗,忙脱下衣服一看,衣服上的内袋被刀划了一条长长的口子,才知是被扒手扒了。这个该死的扒手,什么人的钱不好扒,偏要扒我卖血得来的钱,你的良心被狗吃了,他咬切齿地暗骂。唉!同情别人的人却得不到别人同情,他后悔当初没有把全部的钱给刚才的那个残疾人。但不管怎么样,任何抱怨都没有用,被扒去的钱是不会再回来的,就当送给自己一样的可怜人吧,但他内心还是诅咒那该死的小偷。他只得又爬进了公园,悲愤地唱着郑智化的那首《水手》走向凉亭,以平衡愤怒的心态。

“……他说风雨中这点痛算什么,擦干泪不要问为什么……”

第二天,沈浩洋路过一个工地,看到围场上贴着一张红纸,几行歪歪扭扭的黑字写着一则简单的招聘广告:“本工地招聘大工,小工各数名。”那几行字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格外耀眼,就好象走在无边的黑夜中突然出现了一盏明灯,他的心一下子被照亮了。

他想自己年青力壮,肩挑手提样样都行,脑力活作不成,体力劳动总算还可以吧,他随着人群来到工头面前面试。

“应聘什么?”工头脖子上挂着一根很粗的金项链,挺着孕妇一样的大肚子,上下打量着他问道。

“大工。”沈浩洋低着头,声音小得像苍蝇一样,他觉得自己是大学生,曾是销售主管,做这种苦力活未免有些不体面。自从他脱离车间后,在不知不觉中,慢慢地滋生这种虚荣的外表。

“以前做过没有?”工头把叼在嘴里的烟滚动的几下又问。

“没有。”沈浩洋的头更低了,下巴挨着了胸肋骨。

“不行。”工头摇头说。

“那小工呢?”沈浩洋的声音更小了,有点无地自容。

“小工?你以前做过没有?”

“做小工也要工作经验吗?”沈浩洋反问道,难道自己连做一个小工的资格都没有。这可是委屈自己最低的要求了。

“要是大字不识,又不懂安全规程,出了事怎么办?”工头唾沫横飞,盛气凌人地说,“你这也没做过那也没做过,也不知道你以前做过什么?”

“做过销售主管。”沈浩洋抹了一下那工头掉在他鼻子上的臭唾沫说。突然找到了一份尊严。

“你看看你这样子,做主管,谁相信,你是大学生吗?”工头深深地吸了一口烟,从上至下仔细地打量他一番后挖苦地说。他一百个不相信。

“是的。”沈浩洋地抬起头,理直气壮地说,觉得自己体面了三分。

“大学生还到这里来干什么,你没搞错吧?去做你的主管去吧,走开,走开,别来凑热闹。”工头皱着眉头,不耐烦地驱赶着沈浩洋说。

沈浩洋想,我又不是猪狗,赶什么赶,就算不需要我也得客气几分,大家都是人,应该相互尊重几分。但他马上又强压住火,在人屋檐下,哪有不低头。

他再一次望着那肥胖的工头,希望工头能突然改变想法要了他,然而工头看都没看他,正在忙碌地询问下一个的情况。他停留了片刻,只好悄然离去。

他没走几步,突然听到有人在叫自己。

他这种狼狈的样子,又在这种尴尬的场合,他是最怕碰见熟人,既然已被别人认出来了,逃是不可能的,只好硬着头皮,羞愧万分地回头看了一眼,原来宋雨正大步流星地向自己走过来。

“你怎么在这里?”宋雨奇怪地问道。

“随便转转,恰好碰到招工。”沈浩洋闪烁其词地说,好象被逮住的小偷,声音像蚊子一样。

“这里都是粗活,你吃得消吗?”宋雨望灰头土脸的沈浩洋,明白他的处境好不到那里去,有点担心地说。

“你看,我这身体还够棒吧。”沈浩洋拍着胸膛苦笑说。

“那你后天再来找我,我有个老乡在这里做监工,我请他帮你的忙,看能行吗?”

“那我就先谢谢你了。”此时的沈浩洋仿佛抓到了救命草,一下子忘记了刚才的尴尬。

晚上,沈浩洋又来到了公园的亭子里,刚躺下,两个治安人员凶神恶煞地走了过来。

“在这里干什么?”

“玩。”沈浩洋忙翻身坐起来,惊慌失措地说,他一直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心想,这一下彻底完了。

“玩?拿暂住证出来。”两个治安员一左一右地站在两旁,以防他逃跑。

“忘记带了。”沈浩洋摸了摸两个空空的衣袋说。

“那就跟我们走一趟。”

“我又没有做什么坏事,跟你们走干什么?”

那两个治安员不由分说,一个提着他的包,一个抓住他的衣服后领,一前一后地押着沈浩洋说:“走!”

“走就走,我又没犯法。”沈浩洋理直气壮地说,他想我是中国人,站在中国的土地上,想到哪里去就到哪里去,你们能把我怎么样?

带进审训房,强光刺得沈浩洋睁不开眼,在年长的治安员严厉的审问下,他才勉强看清年长的治安员那张清瘦而又黑不溜秋的脸,而年轻的在一旁认真地作记录。

“在这里有亲戚吗或朋友吗?”年长的问。

“没有。”

“身上有钱没有?”

“没有。”

“没有,那你就去挑一个月的沙子,然后遣送你回去。”

“回去?”沈浩洋瞪大眼睛,心想这样回去,不让人笑掉大牙和怪,不行,我一定要想办法逃出去才行。

“回去就回去,刚好我没路费,长官,我想去厕所。”他故意捂着肚子,装作要上厕所的样子说。

“你陪他去一趟。”年长的对年轻的说。

沈浩洋从包里拿出卫生纸,趁他们不注意时,把毕业证和身份证放在裤袋里,他知道这是找工作时必须的,无论如何都要想办法带走。

沈浩洋进了厕所后,那个年轻的治安员站在厕所门口监视着他。他在厕所里四处望了望,发现厕所的墙不是很高,墙顶连着屋檐的地方有一条很宽的缝,侧着身子刚好能钻过一个人,他系紧裤子,双脚一跳,两手抓住墙顶,用力一撑,然后侧身用脚搭在墙上,一个翻身便滑下了墙,他向四处看了看,没有什么动静,便撒腿就跑。

他跑出了公园,在大街上,四处游荡,深圳的夜生活很丰富,到处都是霓虹灯闪烁,不时有衣着时髦的青年从他身边擦肩而过。他现在连包都没有了,不需再要提什么东西了,反而更加轻松了。他想,失去的东西要不回,急也没用。船到桥头自然直,一切等到明天再说,自己来到广东这么长的时间一直忙于找工作从来没有去过商场,先去凑凑热闹再说。他拍了拍身上的灰尘,进了一家商店,不经意他看到了玻璃柱子中的他,他傻了眼,这怎么是我呢?满身的灰尘,篷松的头发,胡须拉开碴,衣服脏兮兮的,皮肤已经被太阳晒得黑黝黝的,红红的嘴唇变得乌黑发紫,好象天生营养不足,怎么能跟过去西装革履的沈主管相比。怪不得别人都嘲笑自己,连他不愿再多看一眼镜中的自己,他懊丧万分地走出了商店。

深圳的天气说变就变,白天还是太阳高悬,晚上又开始下着毛毛细雨,他沿着街上走着走着,感觉越来越累,双脚像灌了铅一样沉重。他想找一个地方歇一歇,刚好看到前面有一座桥,便跑到桥下去躲雨。

万家灯火让羊城之夜璀璨迷人,一阵寒风扑面而来,他全身起了鸡皮疙瘩,不停地哆嗦起来。

他望着对岸灯火通明的住宅区,心想哪一盏灯是为我而亮,哪一扇门是为我而开的呢?

他在地上蹲了一会儿,瞌睡来了,他真想找个地方躺一下,但桥底下厚厚的一层灰,又怎能躺上去睡呢?

站在他对面的是一个蓬头垢面、满身污垢的青年,身上的衣服已无法辩出最初的颜色,长长的蓬乱的头发让人分辩不出是男是女。一副瘦骨嶙峋的样子,一看就是那种以乞讨为生的人。

“老兄,给你一床旧草席,躺下来睡吧。”一听他斯哑的声音,才知他是一个男人,在昏暗的灯光下依稀可以看到他额头上有一道长长的疤痕。也许是太瘦的原故,他的眼睛显得特别大,鼓露的眼珠露出几分凶暴。

“谢谢。”沈浩洋看到他那样子,就想作呕,从心底里讨厌他,有点不情愿接过草席,更也不想跟他多说。

他躺在草席上,一下就进入了梦乡,半夜时分,他被冻醒来了,感觉膝盖上如同覆了一层薄冰,他把双脚蜷缩在一起,双手抱住肚子,以便抵御寒冷。昏昏沉沉睡了一会儿,他又被冻醒来了。

外面的雨下得更大了,风夹着雨点飘进来打在他的身上,地上越来越潮湿,可他太倦了,基本上顾不了那么多,又睡了,但过不多久,又被冻醒了。来来回回几次,醒了又睡,睡了又醒。后来便听到那个小伙子嘶哑的说:“你不赚我脏,就过来跟我一起睡吧?”

“不用了,谢谢。”沈浩洋实在不愿和他那种人睡在一起。他觉得这样有损自己的尊严,降低自己的人格。

“别逞强了,要是冻出病了,那你可就更麻烦了。”小伙子依旧很热情地说。他向里靠了靠,腾出了一个空间给沈浩洋。

这是一张很奇特的床,小伙子先用砖在地上铺了一层,然后垫上一些编织袋、塑料布,再铺上一床破棉被,他就这样惬意地睡着,想必这样的日子,他已经过习惯了。

沈浩洋想了想,觉得他讲得有道理,自己连吃饭、住宿的钱都没有了,要是万一被冻出病来了,那该怎么办?他带着几分不情愿的心情钻进了那个被窝。虽然棉被有一些硬,还夹有一股臭味,但很暖和。温暖感让他覆盖了羞涩和不情愿,不一会儿,他又进入了梦乡。

当他再一次醒来时,他觉得脑部撕裂般地痛,太阳穴好象被针扎似的,全身冷得直打哆嗦。他觉得自己如同****裸地站在冰天雪地里,他紧紧地捂住被子,可还是觉得冷。牙齿咬得“咯咯”作响,嘴唇裂开了一道道血口,他脑海里清楚地知道,由于自己连日的劳累,再加上昨晚着了凉,自己正在发高烧。意识一阵模糊,但他却清晰地想起的周情。周情穿著雪白的婚纱,踩着彩云,在他眼前翩翩起舞,彩云慢慢地飘离远方,任他撕心裂肺地狂喊,她依旧无动于衷,微笑着飘离而去。

不知过了多久,他清醒过来。那位蓬头垢面的小伙子把他的头整个揽在怀里,用一个破碗给他喂水。小伙子见他醒来了才放心地说:“你可把我吓坏了,高烧到四十多度,昏迷了一整天,现在总算醒来了。喂,我给你喂药时,听你叫‘周情’,周情是谁?你病得这么厉害,还想着她,她对你那么重要?”小伙子一双大眼热诚地注视着他,他全身立刻弥漫着一种温暖,他微笑地望着他,万分感谢地点了点头。

小伙子那干瘪的手从他那黑乎乎的口袋里掏出一个又冷又硬的馒头:“来,吃,你已经好久没吃东西了,一定饿坏了。”

沈浩洋无力地嚼着馒头,小伙子不时地喂了他几口水,好象兄长一样悉心地照顾他,让他感觉到小伙子这么干瘦的胸膛原来也是那么有用力量,也能给人安全感。他想起了那位大腹便便、衣冠楚楚的工头,又望望眼前这位又脏又臭的叫化子,他心里就像打翻的五味瓶。他为自己以贫富、容貌来判断对一个人的好坏、尊严而感到羞愧。

和煦的阳光照耀着大地,沈浩洋强撑起身子,无力地扭了扭被砖土硬痛的腰,拖着虚弱的身体走了几步,满脸谢意地说:“谢谢你。”

“不用,同是天涯沦落人。”小伙子抹了抹快要流到嘴边的鼻涕,捡起被扔地上未灭的烟蒂大口大口地吸起来,他仰头上着那缥缈的烟雾,漫不经心地说。

“你的文学不错啊,以前做什么的?”沈浩洋吃惊了一下,一个要饭的,竟然还能说出这么有意境的话,一定是不一般的乞丐。

“在老家的一家国营企业里做宣传。”

“那不错,为什么来广东?”

“以前书太生意气了,总以为自己了不起,不安于办公室那种清闲无聊的日子,更不想碌碌无为地过一生,总认为自己的人生应该是波澜壮阔,鲜花盛开。便停薪留职来到了广东,没想到落魄到了这一步。”他痛苦地闭上了双眼,用手遮住那悲凄的双眼睛,沉浸在不堪回首的记忆中。

“你现在在找工作吗?”沈浩洋试探性地问。就他现在这样,根本不可能有单位要他。

“是的,我刚开始也像所有南下的人一样,四处求职,想找一份适合自己的工作,我是中专毕业的,高不成低不就,就这样在外面流浪了一段时间,有一次从一家单位应聘回来的路上,被两个骑摩托车的人从我后面突然袭击,把我的包抢走了,包里有我的身份证、毕业证有仅有的一百元钱。”

“那你后来怎么办?”

“能怎么办?是人就得要吃饭,在饥饿面前,自尊的虚荣显得是多余的,我无助地望着来往的行人,几次想开口去乞讨,都要没有成功,最后我看到一位慈眉善目、大腹便便的老人向我走过来。我觉得他好象在对我微笑,我终于鼓起了勇气说‘老伯,我已经饿了一天,给二元钱让我买碗粉吃行吗’,你猜他说什么?”小伙子尽管语气很平淡,但却饱含伤痛。

从他的情形和言语中,沈浩洋预感到不会好到哪里去。沈浩洋笑了笑,希望自己的微笑能抚平他的创伤。

他瞪着大眼睛,凶残的目光让人感到恐怖,好象沈浩洋就是那位老人,狠狠地说:“他说‘你年纪轻轻有手有脚,你还向我老人要钱,你有没有搞错’,他不但没给我钱,反而凶巴巴地把我污褥了一番,当时,我被气得差一点就昏蹶过去了,但饥饿还是使我慢慢地记忆了人格,我渐渐地变得不知廉耻,见人就讨,甚至还不停地追着人家要,有时碰到一些善心的好人,我还能好好地吃一顿,更多的是半饥饿状态。社会上大部分好人,宁愿把钱给那些老幼病残者,也不会给我的。因为我年青力壮,有手有脚,完全可以凭自己的勤劳来养活自己。我后来想想也是的,我既然年青力壮,我应该发挥我的长处,我开始仇视这个社会,仇视那些富人,我觉得我的灵魂有点被扭曲了,我看到那些很有钱的人,就有一种要抢夺的欲望,以寻找心里的平衡,一天夜晚,我终于伸出了罪恶的双手,抢了一富人的钱包。”

“你抢劫成功了?”沈浩洋紧张、怜悯地问。

他有几分得意地说:“对,我成功了,包里有一千多块,让我潇洒了好几天,没想到抢钱来得又快又多又刺激。”

“你有没有想过,别人也是血汗钱,这个社会谁挣钱都不容易。”

“没想过,我只想没有人同情过我,我又何必同情别人。在一天晚上,我又去抢劫,谁知那人警惕性特强,就在我抢他包的同时,他一只强壮的手死死地抓住了我,他长得牛高马大,对我一顿痛打后,抓住我的头发狠狠地往墙上一撞,在来观的人群一片喝彩中,我两眼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你脸上的那条疤痕就是那晚留下来的?”

“对!当我醒来时,我满脸是血,我想,我还没有找女朋友,脸上就留下了这么长的一条疤,我还有什么脸回去见父母?我当时想一死了之。于是我捂着血淋淋的头跑到江边,想跳江自杀,一了百了。这时,一位老人紧紧地抱住了我,他把我救了下来。”小伙子摸着脸上的疤痕痛楚地说。

“那你后来又怎么样啦?”沈浩洋紧张地问。

“后来想想也是,好死不如赖活着,人来到这个世界就要好好地活下去,贫穷不是一种罪,苦难不是人生。耶稣死了三天不就是复活节吗?有什么不能挺过去的呢?当时很傻,如果真的死了,我的父母怎么办?我是独生子,不为自己着想,也该为父母着想,我的生命是父母给的,一个人活着,并不是全部为自己活,还有一部分为亲人、朋友,甚至为社会而活。”小伙子勉强地笑了,眼光里流露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你信基督教?那你现在靠什么为生?”

“信什么都没有用,白天靠乞讨,晚上就去偷,甚至去抢。”

“你不怕又被人抓住?”

“现在抓住我不容易了,我要偷某家的时候,我先要仔细观察好几天,摸清他们的生活规律再下手。现在抢劫,我专针对那些摩登小姐或富太太,她们胆小怕死,对我构成不了什么威胁。等我挣够了钱,我回去讨一个老婆,过着平稳的日子算了,让过去的一切都见鬼去吧!”他双鼓露的大眼睛溢出了大颗林颗的泪珠。

小伙子显然后悔自己来到这里,经过生活的艰辛后,他明白了平安是福。

“跟你聊了这么久,还不知你贵姓?”

“我姓王,叫王旭日,朋友,我看你的处境也好不到哪里去,我最近踩了几个大点,凭我一个人的力量太单薄了,如果我俩联手的话,干上这几批大的,我们就可以衣锦还乡了。”他从地上站了起来,靠在满是泥浆的石墩上说。

“你这样也不是一个办法,你想想其它的出路吧?”沈浩洋摇摇头说,要不是看在王旭日救过自己,沈浩洋一定会怒斥他。

“这几个大户都是不法商人和贪官,你放心,我不会偷穷人的钱财。”

小伙子说话来一套一套的,乍听起来还有点道理,更重要他连偷都要黑白分明,他倒有点像燕子李三。

一个人在穷途末路时,往往会屏弃伦理道德,不择手段地摄取自身的需要。沈浩洋从小就一直深受母亲那种淳朴、厚道而又艰苦的生活影响,再加上一颗饱经风霜的善良心,使他具备一种极大的承受力和忍耐力,并对生活具很强的韧性和信念。在他的意识中不曾有过一丝犯罪的念头,在任何恶劣的环境中,他都不会动摇他骨子里那最初、最原始的信念。

“我叫沈浩洋,今天要去面试,以后再聊吧。”他不好当面拒绝他,便故意改换话题说。

“如果你今晚没地方住就来这里找我。”王旭日似乎洞察到他的心情,遗憾地说。

“好的。”沈浩洋充满感激地点了点头,他觉得脏乱的王旭日是那么清秀,端祥。

沈浩洋来到工地上时,宋雨早就在那里等候多时了。

宋雨把沈浩洋带进了一个工棚里,工棚里围着一群人在打牌,宋雨挤到前一天那个工头面前,贴着他的耳朵说:“邓老板,这位是李工介绍过来的。”

“没事,没事,李工已跟我说过了,他就跟你一组吧。”工头盯着自己手里的牌,没有闲空看他俩一眼,把手往后摆了摆,对着庄家喊道:“你出的什么?”

“好的,谢谢。”宋雨低声下气地说。

沈浩洋跟着宋雨来到一堆沙前,宋雨递给他一把大铁铲,吩咐了几句,便去忙自己的活了。

沈浩洋接过沉重的铁铲,铲进了沙堆,可铁铲如同孙悟空的金箍棒一样沉重,怎么也抬不起来,他无奈地看了一下周围攻几个比自己矮瘦的青年,他们一铲一铲地干得飞快。他咬了咬牙,硬把铲子抬起来了。铲满了一车沙后,他使出吃奶的力气推了一下车,车蚊丝不动,他急促地喘着粗气,用衣服擦了擦额头的汗珠,继续跟车较劲,本来苍白的脸,显得更苍白了。突然一双有力的大手把车推了一下,车开始向前滚动。他回头一看,发现是宋雨在后面帮忙推了一把,他十分感谢地向宋雨点了点头。

他身子太虚弱了,这也许是他有生一来最艰辛的一天,每使一点劲,他都觉得那么沉重,他把身子尽量往前倾,以便用身子来使劲弥补手劲的不足。他艰难地每走一步,脚底、手心会传来一阵疼痛,急剧地弥漫心头,一步,二步……不知走了多久,好不容易才到了搅拌机旁,当他用最后一丝力气倒完沙子后,骨头像全都散了架一样。

他摇摇晃晃来到一个大铁桶前,“咕噜,咕噜”喝了一大勺水后,又周而复始地铲沙,推车,倒沙……

日子转眼就一个月过去了,沈浩洋身体也渐渐地恢复了,他拿了第一个月的工资后,便跟宋雨说:“我不想干了,我想重新找工作。”

“我知道你干不了多久,你去找工作吧,晚上就到我这里来住。”

“好呢,谢谢你的帮助。”

“不用,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互相帮助是应该的,听说龙刚厂里要招一批管理人员,你去试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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