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的经济结构失去了平衡,随之而来的是男性社会经济地位的快速提升,使他们对婚姻拥有了更多的主动权,其结果就是旧的婚龄搭配平衡被打破,婚龄差距拉大。由此意味着越来越多的女性将被拒之于婚姻的大门之外。许多女性被迫选择独身,当然这种独身是被动的,一旦有合适的对象,她们也会告别独身而选择婚姻。
第四,对传统婚姻模式的厌倦。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她的著作《第二性》的第16章“结了婚的女人”之中,详尽地描述了婚姻生活的种种弊端,她认为婚姻这种传统的生活模式自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已经千疮百孔。现代人之所以对婚姻产生厌倦,原因是很多的:对婚姻家庭责任和义务的厌恶;对婚内生活的失望;长期共同生活导致的情感厌倦;由于经济收入等各种繁杂琐碎的原因引起的双方不和;妒忌而起的情感纠葛;性格差异;性生活不协调;外遇;家庭暴力和婚内性虐待,等等。这些原因都可以使人对婚姻产生不满或恐惧,进而产生放弃婚姻和家庭的想法。未婚者由于长期受环境和社会的影响,在耳濡目染的情况下也会对传统婚姻模式产生厌烦情绪,同样也会产生对未来婚姻生活的不自信,从而反抗婚姻,选择的方式就是独身。
四、独身生活的社会影响独身生活的特点产生独特的社会影响。独身生活的特点主要包括:自主性,即独身者在处理家庭事务时,不同于传统婚姻家庭中以男权为中心,家庭成员共同参与的方式,而是自己全权处理,不用同谁商量就可以做决定。自由性,即独身者自由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包括自由选择性伴侣。简单性,不言自明,独身者没有家庭的牵挂,没有婚姻的拖累,“一人吃饱,全家不饿”,他们的生活本身就是简单明了的。
作为社会亚文化而存在的独身生活,其发展必须建立在现实的基础上,必须和现实的文化土壤紧密结合,如果一味地走一条和主流文化分离的道路,甚至是反文化的话,那么它最终必然为主流文化所淹没,因为独身生活所引起的负效应也是很明显的,它背离了主流文化所倡导的婚姻制度,背离了传统家庭的生殖观念,也背离了传统私有制的财产观念。①与主流文化所倡导的婚姻制度相背离。婚姻家庭制度实行到今天,似乎形成了一个不可变动的基本模式。这源于私有制的婚姻家庭体制,私有制在今天仍然发挥着它的作用。恩格斯说:“专偶制从一开始就具有了它的特殊的性质,使它成了只是对妇女而不是对男子的专偶制,这种性质它到现在还保存着。”经过妇女解放运动的不懈努力,当代妇女更加拥护一夫一妻制婚姻,认为这是比一夫多妻制更为平等合理的婚姻家庭体制,妇女地位也由此得到提高,她们认为这是一种平等的相互占有的关系。一夫一妻制使妇女感到,家庭的“性”占有,在将忠诚从妇女对丈夫的单方面义务转换成为丈夫与妻子双方面的义务之后,已经变成了平等的相互关系。有人认为,一夫一妻制婚姻是约束丈夫的最好手段。一夫一妻的婚姻关系实现了男人和女人之间相互“性”占有的婚姻关系,它是一种现代化了的“性”分配模式。在这个模式下的家庭里,性分配均等得以延续的监督体制来源于每一个家庭的内部。每一个家庭不仅是一个性分配单位,同时也是一个性监督单位,家庭中夫妻双方互相监督,从而为社会完成了对性的监控。独身者及其群体的出现改变了这种均衡和监控。独身者拒绝婚姻家庭的生活方式,对现代人类以婚姻家庭为核心的性分配制度提出了挑战,性生活作风自由的独身者实际上已经摆脱了婚姻家庭对性的限制和监控,为自己的性活动寻找到了自由的空间,这种行为对主流文化所倡导的婚姻制度来说是一种巨大的挑战。
与传统家庭生殖观念相背离。家庭生育是人类迄今为止最好的①葛红兵、胡榴明:《现代都市的单身群落》,第203~208页,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0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繁衍形式。人类鼓励生育,为了生育出优秀的后代,实行了非血缘关系的一夫一妻制婚姻。婚姻家庭与人类延续的这种有机结合成就了人类的生存。在漫长的人类延续进程中,传统文化中的生育观念不断地在人们的意识里巩固,并成为人们顶礼膜拜的主流社会的行为规范,在中国更有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正因为如此,人们对传统社会的独身者表现出歧视的态度。因为独身生活方式所产生的后果是:排斥婚姻和家庭,放弃生育以及抚养子女的义务。独身意味着反生育,这是主流社会以及人类的本能所不能接受的。
与传统私有制财产观念相背离。婚姻家庭是保护私有财产的最好方式。恩格斯说:“专偶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产生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式。”①这就是说,一夫一妻制婚姻家庭的产生为人类确保私有财产提供了更好的形式。没有婚姻家庭,人类就不会聚集财产并将之传给后代,人类社会也无法得以延续和发展。而私有制社会中的独身主义生活方式与这种传统的主流社会生活方式相背离,它拒绝婚姻、拒绝生育,也拒绝财产继承,对家族、家庭甚至自己在这个世界的延续漠不关心,给传统的私有制观念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其影响作用十分显著。
五、中国的独身趋势分析目前看来,中国的独身者人数正在逐年增多,独身群体的规模正逐年扩大。高离婚率,现代晚婚和不婚者增多等,这些都是这一现象越来越普遍的原因。但是中国独身者群体意识淡薄,自我身份认同有障碍,尽管独身队伍不断扩大,但为独身弱势群体呼吁,宣传独身文化的人却很少。独身者一般封闭在自己的小圈子里,缺乏交往欲望。
在未来的一段时间里,经营性的独身者组织、俱乐部会增加。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2~6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随着独身者交往范围的增大,独身者群体生活有可能变得更具有吸引力,其活动范围和影响力会更大。在这个基础上,公益性的独身俱乐部会出现,它们主要由社会团体或有钱人捐助,开展经济上援助独身者以及交友上援助独身者的活动。在这些变化的影响下,中国主流文化中的婚姻家庭模式将会面临更加猛烈的冲击,将会有更多人,特别是年轻的一代,选择独身的生活方式。
性别与外遇问题
外遇是指有法定夫妻关系的男女在配偶以外与未婚或已婚异性之间发生的情爱关系。一般来讲,它包含三个基本要素:(1)双方含有一定的感情成分。(2)已经发生性关系或至少拥抱、亲吻等亲密行为。(3)是一种持久的关系。从现实来看,外遇已经成为现代人在爱情和婚姻道路上面临的最大困扰和危机。①外遇是相对婚姻而存在的。对于现代家庭生活,外遇是一柄“双刃剑”:一方面,它可以缓解婚姻当事人双方之间原有矛盾的升级;而另一方面,其实质是现代社会生活在婚姻爱情中存在的一个问题,它的滋生和蔓延对社会文明的危害也是很大的。外遇这种与婚姻家庭明显背离的社会现象,之所以能够存在并且保持着蓬勃发展的态势,有其深刻的经济、文化、道德等方面的原因和背景。
一、对外遇的态度无论在西方还是在东方的文化中,人们普遍持有一种相同的观点,即把婚外恋看做非常严重的越轨行为。在主流的社会道德和舆论中,这种行为都要受到谴责,为人所不齿。与此相反,有人认为,一夫一妻制并不是一种最符合人天性的婚姻制度,外遇也是人①丁宁:《女性主义视野中的“外遇”现象》,《中国青年研究》2000年第4期,第32页。
天性的一部分,外遇即便有罪,也是一种可以宽恕的罪。也有人认为,在我们这个性压抑过度的社会中,婚姻是其中重要的性压抑方式。从这个角度看,外遇可以说是某些人为了避免情欲的自我毁灭所做的最后一搏。那么,究竟怎样看待外遇?不同的学者有着不同的意见。
功能主义者认为对性行为的社会控制是保护家庭所必需的,而家庭则是维护社会稳定所必需的。此观点把外遇这种越轨行为看成是一种社会无序的症状和社会道德、社会机制的崩溃。
桑德斯(JMSaunder)等人的研究发现,影响婚外性容许程度的因素有异性关系中的独立性、相对自由选择程度和婚姻满意程度。
魏尔(MWWeil)对婚外恋持有宽容得多的看法。他以自己的研究为依据指出,人们直观地认为婚外性行为会妨碍婚姻关系,但他的研究结果表明,婚外性行为不一定会打扰婚姻关系,有时反而会巩固婚姻关系,原因是在婚姻关系中不能得到满足的需要在外遇过程中找到了得以弥补的办法。在他看来,婚外性关系甚至可以是一种令人愉快的经历。在现代社会中,如果个人能够正视下列事实就不必杜绝婚外性行为,即:(1)被配偶发现以后可能产生的后果;(2)离开原配偶的可能性;(3)这种关系的存在并不毁掉而是加固婚姻关系的可能性。但是,他的观点是很难被常人所接受的。①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则把婚外恋现象称为“不可避免的社会制度”。他指出,“旧时性关系的相对自由,决没有随着对偶婚或者甚至个体婚的胜利而消失”。“随着个体婚制,出现了两种经常性的、以前所不知道的特有的社会人物:
①参见李银河《中国人的性爱与婚姻》,第153页,中国友谊出版公司2002年版。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3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妻子的经常的情人和戴绿帽子的丈夫。男子获得了对妇女的胜利,但是桂冠是由失败者宽宏大量地给胜利者加上的。虽然加以禁止、严惩但终不能根除的通奸,已成为与个体婚制和淫游制并行的不可避免的社会制度了。”①外遇在一定程度上是人类原始时代性自由残余的表现。人类为了克服原始性杂乱带来的种种恶果而选择了个体婚制,但个体婚制又始终没有摆脱杂婚制的骚扰。
东西方文化上的差异导致了对外遇的不同态度。在西方,人们对婚姻的立场是“不合则离”,偏重于离婚后该怎么办,而受几千年封建文化影响的中国的婚姻偏重于如何使婚姻延续,如何使之维持。当外遇发生时,当事人及劝导者均以如何恢复原状而非干脆分手为出发点。
二、外遇问题的性别差异在外遇问题上,两性之间所表现出来的差异十分明显。
首先,感情投入的程度不同。在外遇中,男性大多希望在生活中“熊掌”与“鱼”兼得,“家里红旗不倒,外面彩旗飘飘”。真要他们抛妻弃子,他们往往会仔细权衡,如果代价太大,他们多半不干。对男人来说外遇多是一场游戏,虽有投入但决不是全部。而对女性来说,一旦有外遇,她们对婚姻的不满将会加深,盼望能从情人那里得到更多的关怀、爱与承诺。她们在外遇中往往是欢愉伴随着不安,关爱夹杂着心酸。
其次,追求的侧重点不同。在外遇中女性往往注重于自己情感的获得,而男性则关注性爱的满足。不少男人认为,逢场作戏,只要不动真情,外遇无可厚非,虽然有时他们也会动情,和女人建立真正的友谊,但几乎同时他们的欲望也会燃烧。而对于女性而言,外遇中的首要因素是情感的慰藉,其次才是性。她们认为,只要在肉体上忠于婚姻,精神上的出轨无伤大雅。在她们看来,无性的外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5页,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遇不具备伤害性,即使是错误也可以宽容。再次,发生的动机不同。女性往往在失意中开始外遇,而男人则在发迹之后变得花心。一项调查显示,13%的男性在自己的社会地位升迁之后有了外遇,而女性则相反,有一半的女性是在失意中开始外遇的。在外遇中,女人看中的是亲密的契合,男人注重的是新鲜的刺激。女性出轨后的内心冲突比男性大。男性可以一心多用,多管齐下;女性则做不到,她们一旦出轨,必然小心翼翼,守口如瓶,沉溺其中。
最后,发生的频率不同。男性如果发生过一次外遇,那么他就有可能发生另一次,甚至是多次,因为他们总是“喜新厌旧”。而女性则不然,她们在婚姻中找不到情感的慰藉而发生一次婚外恋,就会把情感倾注在对方身上,而不会轻易放弃。邦克(BBnnk)在荷兰所做的一项研究就表明,在外遇问题上,男性对性的多样性的要求比女性强烈得多。三、外遇发生的主要原因外遇作为一种社会行为,它既是对某种社会刺激的反应,也是对某种生理刺激的反应。它不仅受客观社会环境的影响,同时也受当事人主观因素的影响。
1从外部客观来看,首先是社会结构的变迁。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市场经济尚未完整地确立其自身形态。一元化价值模式瓦解,社会结构处于高度的分化与整合过程中,社会结构中缺乏传统主体文化价值的有力支撑,必然会导致人的行为无序与道德滑坡。这样的社会变革,影响着人们的思想意识,也直接冲击着人们的婚恋观。现代婚姻关系的松弛,正是这种社会转型期人们婚恋观变化的具体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