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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1)

生命的诞生是宇宙间最奥妙的事,每个生命从降诞开始,莫不为自己的生存而努力奋斗,从而带动世间的欣欣向荣,这是值得歌颂的好事;但有些生命为了自己的存在,不惜伤生害命。尤其自诩为“万物之灵”的人类,往往视万物为人类资生的粮食,而肆无忌惮地猎杀各种生灵。尤有甚者,有的人因为自己的贪嗔愚痴、爱恨情仇而伤害他人,乃至自己的抗压性不够,当遭受外力冲击而无法突破逆境时,就以自杀了断。这些都是最丑陋,也是最该谴责的行为。

杀生,就是杀害生命,包括自杀与杀他。宇宙间不只人或动物有生命,举凡山河大地,一花一木,一沙一石,他们的存在都有生命,只要破坏其功能,就是杀生。如星云大师经常举例说,一张沙发原本可以用十年,因任由儿童蹦跳破坏,而缩短它的使用年限,这就是杀生;说话断人希望,也是杀生;甚至浪费时间,都是杀生。

杀生造成的悲剧,是无可弥补的,因为世间最宝贵者,就是生命,凡一切众生莫不惜生爱命。所以《法句经》说:“一切皆惧死,莫不畏杖痛,恕己可为譬,勿杀勿行杖。”明朝莲池大师的《放生文》更有深刻的描述:“盖闻世间至重者——生命,天下最惨者——杀伤,是故逢擒则奔。虮虱犹知避死,将雨而徙,蝼蚁尚且贪生,何乃网于山,罟于渊,多方掩取;曲而钩,直而矢,百计搜罗?使其胆落魂飞,母离子散,或囚笼槛,则如处囹圄,或被刀砧,则同临剐戮。怜儿之鹿,舐疮痕而寸断柔肠;畏死之猿,望弓影而双垂悲泪。恃我强而凌彼弱,理恐非宜。食他肉而补己身,心将安忍?”

慈悲是佛法的根本,不杀生就是慈悲。

但有一些肉食主义者认为,杀生才能平衡生态;甚至他们质疑,佛教戒杀生,难道所吃的蔬菜水果就没有生命吗?乃至一些从事农渔行业的人,他们捕鱼、以农药扑灭虫蚁等,算不算杀生?关于佛教对杀生问题的看法,2003年9月20日星云大师在日本本栖寺与参加三皈五戒的二百多名中日信徒座谈中,对此有多层面的探讨。以下就是当天的座谈纪实。

佛教是个戒杀的宗教,五戒的第一条就是不杀生,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请问大师,生命的定义为何?在什么样的情况下伤害生命,才名之曰杀生?

星云大师:杀生,有广义的杀生与狭义的杀生。狭义的杀生指杀人,广义的杀生则凡是世间生存的万物,让他毁灭,都是广义的杀生。因为不但人有生命,动植物也有生命,乃至山河大地都有生命,甚至时间就是生命;因为生命是时间的累积,所以浪费时间如同杀生。相同的,随便浪费物品也是杀生,因为物品是大众的资源,是聚集大众的因缘而成,所以浪费时间,破坏物质,都是广义的杀生。

人间最宝贵者,就是生命,如果没有生命,世间的一切将不再具有意义。谈到生命,如刚才所说,不光是人有生命,动物、树木花草等植物也有生命,甚至山河大地、日月星辰,整个地球都有生命。有时候我们会听到哪个地方火山爆发,说明火山有生命,乃至流水都有生命;甚至花儿在开、鸟儿在叫、日月星辰、山河大地充满盎然生机,所以大自然跟我们同样都有生命。佛教有两句话:“溪声尽是广长舌,山色无非清净身。”流水潺潺,那是佛陀在对我们说法;山峦叠翠、树木花草,都是诸佛如来的法身妙用。我们每一个人都有生命,而且无分贵贱,生命都是一样的宝贵,可是一般人对生命的探讨与知识却普遍缺乏。

所谓生命,就是有生长的机能,它是活的,是动的,是有用的。依此定义来看,我们身上所穿的衣服必定也有生命,我爱惜它,能穿七八年;不爱惜它,只穿三五个月就坏了。同样,桌子、椅子、车子,我爱惜它,可以用几十年;不爱惜它,不到几年就朽坏、腐烂了。

因此,不只人有生命,凡是有用的、活动的、成长的,可以说宇宙万物都有生命。就以人来说,生命也不仅止于活着的时候吃饭、穿衣等一切活动,即使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阶段。死亡并不代表什么都没有了,死亡只是这一期生命转换成另一期的生命,就像时辰钟,一、二、三、四……走到十二,还要再回过头来;好比将一颗种子播种下去,它会生长、开花、结果,而后有了种子,再播种下去,又是另一个新生的开始。一般人容易知道、感受活着的生命,但是死亡也是生命的一个延续。生死只是一个循环,在佛教认为生命是不死的,死亡只是一个环节,死亡只是一个蜕变,死亡是另外一期生命的开始,生命的本体并没有改变。

生死虽然都是生命的一部分,不过人要活动才有生命力,有生命,才能活动。就拿人体的眼、耳、鼻、舌、身、心来说,眼睛瞎了,眼睛就没有生命;耳朵聋了,耳朵就没有生命。同样的,我们的身体如果没有触觉,心灵不能有感受,也就不知道要怎么表现生命了。当我们能感受生命的活用是无限的时候,那么在家庭里,看家中的每一分子都会有活跃的生命;在社会上,看到每一个人也都有旺盛的生命;在世界上走动,会发现所有的生命都跟着我跳动,所以有生命,人生才有意义。

世间上罪业最重的无过杀生,世间最有功劳的无过护生。生命,是一种欣欣向荣,生生不息的延续;生命的存在应该活出真善美的品质。平时我们给予他人道德上的成长、信仰上的增加,事业上的方便、前途上的顺利,都是护生;反之,假使一言破坏他人的信仰、慧命,一事使他遭遇困难、阻碍,一行让人失去所有,一念嗔嫉让人受到伤害,都名之曰杀生。

所谓杀生,顾名思义,就是使对方没有办法生存,断绝生路,包括自杀、教杀、赞杀。杀生的方式,有的是用有形的刀枪杀害对方,有的是用无形的语言伤害对方。例如说话断人希望,使他无以生存,或是造谣生事,使他无以立足,都是杀生。杀生有行为上的杀生,有语言上的杀生,乃至有意念上的杀生。甚至“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这种无心之杀虽有杀生之“行”,但无杀生之“心”,罪业比较轻。

世间上每个生命虽然都是“个体”的存在,但生命不是分裂的,生命是“同体共生”的关系。

话说有个将军奉命攻城,他鼓励士兵杀敌,杀得愈多的人奖赏愈大。于是大家开始比赛杀人,很快就把城内所有人民杀光。将军依言要犒赏士兵,当大家想要喝酒,没有人温酒;想要吃肉,没有人煮食;想要女人,也没有女人。

让别人无法活命,自己也不能生存,所以,杀人就是杀己。因为生命是要靠众缘所共同成就,佛教讲的“缘起”:“此生故彼生,此灭故彼灭”,就是对生命存在的最好定义。

生命的定义就是用我们这一期的生命,创造继起生命(下一世)的因缘。例如国家、社会、父母、师长、朋友给了我们很多因缘,才得以让我活着,我也应该结缘,给大家一些因缘。因此,生命的意义就是为未来的生命创造一个更好的因缘,或者说,这一期的生命,是为了给全人类的生命、给大我的生命更多的贡献。反之,破坏因缘,让一切美好的事物无法成就,让世间宇宙万有无法生存下去,都是广义的杀生。

现在医学发达,大大延长了人类的寿命,但是在医学的研究、实验过程中,经常要牺牲许多小动物。请问大师,医学上利用小动物做实验,也是杀生吗?

星云大师:这就是刚才谈到的,有杀生的行为,但没有杀生的心念。一般说,医生利用小动物做实验时,心里所想的只是如何突破医学,以期救护更多的人,虽然行为上或许有争议,但用心是可以谅解的。

记得2001年我应邀到新加坡,与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毕业执牌医生及在学的准医生举行座谈时,他们也很关心这个问题。当时我告诉他们,医学上以动物做实验,目的是为了救天下的苍生,所谓“死有重于泰山,有轻如鸿毛”,死的价值不一样。医生从事医学研究,目标远大,因此实在可以不必拘泥于小节。

我的意思是,只要不是滥杀,不是心存恨意,不是以杀之而后快的心杀生,虽然功过还是存在,但是这种行为是为了救普世人类,也是功不唐捐。

再说,以人为本的佛教,对于杀生的诸多问题,只有功过上的轻重比较,但也不是绝对的。过去佛陀“杀一救百”,杀一个强盗而救了成千上万的百姓,表面看起来是不慈悲的,可是为了救更多的人,其实是在行大慈悲。此即说明佛教戒律不是消极地行善,更重视积极地救人。尤其佛法有“世间法”与“出世间法”,既有世间法,就不能不顾及社会人生的实际生活,否则与生活脱节的佛教,如何为人所需要?

所以医疗上以动物做实验,只能说功过如何,或有过失,但可用忏悔发愿等来补救。例如利用动物进行实验时,不要让它痛苦,甚至为它祈愿,让它早生善处,也能减轻自己的罪业。

其实,从事医疗工作的医生,平时随便替病人打一针,都会杀死很多的细菌。但他们的本意是为了救人,是大慈大悲的行为,不是杀生。所以在世间法上,戒律应该从多方面考虑。

平时居家环境里难免会滋生一些蚊蝇、虫蚁,造成生活上的困扰。请问大师,使用杀虫剂扑杀蚊蝇、虫蚁、蟑螂等,用药毒死老鼠,算不算杀生?乃至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也是杀生吗?

星云大师:世间上任何事都有因果,但因果很复杂,因中具有善恶,果报也有善恶,就看孰重孰轻。例如,同一块田地里,有的种子发育不良,有的虽然没有好的外缘,一样茁壮,可见因中的成分不同,所招感的果报当然也有不等的结果。就等于一场战争,某人对救国救民的理念强,就能勇敢杀敌。如琉璃王率兵攻打迦毗罗卫国时,摩诃男为了拯救族人,宁可牺牲自己的生命,这样的行为看起来虽是杀生,但功劳更伟大。佛教主张不杀生,就是不侵犯他人的生命。大至杀人,小至杀死蟑螂、老鼠、蚊蚁等,都是杀生。不过,佛教是以人为本的宗教,所以不杀生,主要是指不杀人。

从佛教的戒律来讲,杀生有两种,一是突吉罗(轻垢罪),一是波罗夷(极重罪)。波罗夷是不可救的意思,也就是弃罪,杀人才会构成“波罗夷”罪,这是戒律中的根本大戒,是不通忏悔的。杀害蟑螂、虫蚁,是犯突吉罗,属于恶作,虽然一样有罪,但跟杀人不一样。这种杀生虽有过失,但可通忏悔,可以补救,可以将功折罪。例如有的人以放生、护生来灭罪,有的人用忏悔、发愿来消业。

也就是说,根据佛教戒律的根本精神,驱除蚊虫等行为并不是很严重的大问题,因为佛法所说的不杀生,主要以“人”为对象,以杀人为严重,杀人是佛法所不许。如果为了去除虫害,能够事先预防当然要比事后杀害来得好,但以人为本的佛法认为,为了生存,虽用杀虫剂驱虫,并不是很大的罪恶。事实上,我们平时在无意中难免犯下杀害生灵的行为,这种无心之过,纵使有罪也很轻微,有些甚至无罪,最主要的是不能怀着嗔恨心而杀生。以嗔心而故意杀生,必然要堕地狱受苦。因为在佛教来讲,罪业有“性罪”“心罪”。有的人喜欢杀生,以杀害生命为玩乐;有的人因报复心而杀生,罪业比较重;有的人为了自卫而杀生;有的人为了求得自己的生存而杀生。等于刑法上有故意杀人、蓄意杀人、临时起意杀人、一时情结杀人,或误杀、错杀、酒醉杀人等,罪刑都有轻重不同。所以不要把佛法的规范视为畏途,认为是束缚我们自由行动的绳索,或以为佛法的戒律要求太严,难以守持。其实,佛法的戒律有很宽容、自由的精神。只有在不侵犯他人自由的情况下,才能享受更大的自由。

至于使用动物的羽毛、皮革做服饰,是否也是杀生?一般人穿着皮鞋、皮袄,使用皮带、皮包,甚至寺院晨昏所用来警醒昏沉的鼓,虽然是动物的皮制成,但对使用者而言,它只是一个物品,因为没有生命,所以从直接的因果上来讲,构不上杀生罪,不能用杀生来论。

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因为有人喜欢购买动物皮毛制成的用品、服饰等,所以间接促成一些人以猎杀动物为业,因此使用者难辞“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责任。所以一些国家的人民曾发起抵制穿皮衣的运动,荷兰就是其一。荷兰的畜牧业非常发达,牛奶、奶油、奶酪举世闻名。荷兰人吃奶酪就像吃豆腐一样自然。其畜牧业产量占荷兰国际贸易额的25%。但是在荷兰,即使天气再冷,也看不到一个人穿皮衣,因为他们为了护生发起的抵制穿皮衣运动非常成功。值得一提的是,荷兰有40%的人信奉基督教,35%的人信奉天主教。荷兰人虽然不信佛教,却在实践慈悲,实在值得一些信佛教却常在杀生的国家人民反思与效法。

总之,人的行为,自己的身口意都有善恶的因缘。善与不善、幸与不幸,都有因果关系。所以,不要为了自己需要保暖,甚至只是为了一时的虚荣、享受,而剥夺其他动物生存的权利。乃至对于蟑螂、老鼠、蚊蝇、虫蚁等,其实也不一定要用杀生的方法来解决,可以事前预防。例如家中保持清洁,就不易滋生虫蚁;装设纱窗纱门,蚊蝇就不会飞入家中;即使有了蚊蝇、虫蚁,也可以用驱除的方法把它们赶走,免得与杀生沾边。不预先设防,不从根本上解决,只用杀生对付,难免造业。

人生在世,必须工作以赚取生活所需。佛教的八正道里,“正业”与“正命”都是强调佛教徒要有正当的职业与经济生活,但是社会上有一些从事捕鱼、屠宰、贩卖钓具等杀生职业的人,他们可以学佛受戒吗?戒的主要精神是什么?请大师开示。

星云大师:佛教有所谓“八正道”,当中“正业”就是正当的行为,“正命”就是正当的经济生活和谋生方式。据《瑜伽师地论》卷二十九:“如法追求衣服、饮食,乃至什物,远离一切邪命法,是名正命。”正常的经济生活对个人、家庭、社会而言都非常重要,因为世间大部分的罪恶,都是从经济生活的不正常而来。譬如开设赌场、酒家、地下钱庄、屠宰场,经营贩卖杀生用的钓鱼具、猎枪等商店,都不是正命。

从事不正业、不正命的人,能否学佛受戒?这个问题让我想起在台湾有个小岛叫小琉球,上面住了一万多人。在十几年前佛光会成立之初,岛上就有个佛光分会。有一次我应邀前去跟他们座谈,会长提出一个问题。他说:“我们这个岛上的居民,大部分是以捕鱼为业,这与佛教的‘不杀生’是相抵触的。如果要大家不杀生,我们会连饭都没得吃,所以在这里要推动佛教很难。”

我说:“佛教虽然讲不杀生,但它还是有轻重之分。尤其杀生有‘杀行’与‘杀心’的分别。你们捕鱼,是为了维持生活,并没有杀的意念,就如同人死后举行火葬,一把火,不但把尸体上的寄生虫都烧死了,甚至连木材里的寄生虫也无法幸免。但是我们没有杀的意思,也就是没有杀心。如此纵有罪过也会比较轻,而且只要诚心忏悔,还是可以得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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