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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5章 十里红妆

余氏也使劲点头:“嗯,娘也知道了!”

紫苏:“老神仙说,这玉米棒用水煮来吃,非常好吃。另外,也可以把玉米粒掰下来,磨成玉米粉,用来做饼子或者馍馍。今天,我就煮四条玉米棒,让爹娘好好尝一尝!”

上官沐风:“哎呦,这么珍贵的种子,还是留起来做种子吧!”

紫苏:“有十六条够了,我打算先在王府试种一分地,然后明年开始在五里坪种植几亩,后年就大力推广!”

上官沐风想了想,就微笑点头:“也好,爹爹也很想尝一尝这玉米的滋味如何!”

紫苏:“爹娘请稍等,女儿就在小厨房煮玉米,一刻钟就差不多了!爹娘先喝茶聊天,很快就好了!”

紫苏就拿了四根玉米去了小厨房,洗干净玉米之后,把玉米掰成两段,放入锅里大火煮开,然后中火慢慢煮。

一刻钟之后,玉米棒熟了,紫苏就捞起玉米,装在了托盘里端去了小花厅里。

“爹,娘,玉米好了,可以尝一尝了!”紫苏话说这,就率先拿起一根筷子,插上一截玉米,津津有味的啃了起来。

上官沐风和余氏也拿起一根筷子,插上玉米,学了紫苏的样子啃了起来。一口下去,上官沐风不禁赞叹的道:“嗯,非常不错,很好吃!”

余氏也道:“嗯,好吃,比红薯好吃多了!哎呦,这一根玉米有好多颗种子,吃了怪可惜的!”

紫苏:“这几根玉米都是嫩玉米,很适合煮来吃。做种子和用来磨玉米面的玉米,得再长熟一点。因为如此,我才特意挑出来,爹娘不必觉得可惜!”

在空间掰玉米的时候,她就特意掰了四根嫩玉米,其余的玉米,都是老玉米。

紫苏:“爹,娘,余下的十六根玉米,我打算作为嫁妆,带去王府,在王府亲自试种!”

上官沐风:“好,爹爹这几把这十六根玉米,放到嫁妆里去!”

西凉国的习俗,嫁妆是和新娘一起送往新郎家里的,所谓的十里红妆,自然是嫁妆和新娘一起送去新郎家里的。

西凉国的习俗,迎亲队伍来新娘家里吃午饭,午饭之后,新郎就带着新娘和嫁妆一起,一起前往新郎的家里。当然了,新郎家如果是特别远的,也有一大早就启程的。

紫苏成亲,上官毅和余晗都请了三天假,回来参加紫苏的婚礼。香梨、沈来辉、白芷和罗建明,跟老族长、上官勤以及小山、小江一起来了。

长公主和花儿、玥儿、方琼几个,老早就来了,帮忙招呼将军府的女客们。江世昌和江世华,以及上官毅、余晗、余哲,负责招待男客人。

紫苏的舅母有了身孕,就留在了家里,没有来参加婚礼。今天紫苏大婚,就算她要来,余氏也会劝阻。今天来将军府的人太多了,万一磕了碰了,那可不是什么好事。

在客人来之前,只是找了一个空档,在父亲和母亲住的院落的水井里,倒了一斤左右的空间溪水。

辰时末上午九点左右,端王就带着迎亲队伍来了。

西凉国的风俗习惯,迎亲队伍来的越早,就代表新郎对新娘越重视,恨不得尽快把新娘接回家里去。一般情况下,迎亲队伍大多数是在这个时点来的。端王原本还想要早点来,秦太妃就劝说:“还是不要太早去,太早去的话,那么多的人,人家很难招待!”

端王一想,也确实如此,也就作罢了。

迎亲的队伍,除了礼部的喜乐班子之外,大多数是禁卫军的年轻小伙子,还有端王的几个好友,比如东方翰和宋墨。

来到将军府,余哲和江世昌、江世华早就等候在了大门口,见到端王,连忙笑盈盈的迎了进去。

端王的一颗心,早就飞向了紫苏,他偷偷的跟余哲说:“舅舅,我想去见一下紫苏,可好?”

余哲一口就回绝了:“不好,绝对不行!”

端王可怜巴巴的哀求:“我就看她一眼,一句话都不说!”

余哲:“不行就不行,成亲之前,新郎和新娘是不能见面的!你啊,就耐心的等一下,等紫苏进了王府,拜过天地,你就可以去新房挑开她的红盖头了!”

余哲的态度十分的坚决。

端王无奈极了,有点魂游天外。东方翰和宋墨见了,都不禁暗暗摇头,余哲有点哭笑不得。

东方翰实在看不过眼了,就用手捅了捅他:“哎哟,你要不要这么没有出息啊?不就是半天的功夫么?怎么,就这么半天,你都等不了?当初,如果她打算嫁给方恒,莫非你打算抢亲么?”

端王就白了他一眼:“哪有那么多的如果,如今她不是选择了我么?今天,我就是太激动了,太兴奋了,有点不敢相信,紫苏就要是我的新娘了!所以,心里有点忐忑,想要去见一见她,跟她说两句话,确定一下她的心意!”

东方翰也白了他一眼:“瞧你这没出息的样子,榆林郡主肯定是你的新娘,你这不是在做梦,这是真的!你跟她的婚事,还是你去求皇上赐婚的!”

“嗯,我知道啊,只是有点不敢相信而已!”端王傻呵呵的笑了。

宋墨也不禁摇头笑了。

最终,端王也没能得偿所愿,没能见上紫苏一面。

午饭过后,迎亲队伍和送亲队伍,就都启程了。

嫁妆一抬一抬的,从护国将军府里抬了出去。

上官沐风和余氏,为紫苏准备了好多嫁妆,再加上也原先端王送的那将近两百抬的聘礼,这真正的是十里红妆。

新郎骑着带着红绸的高头大马,后面一顶十八人抬的花轿,花轿后面就是陪嫁的丫鬟和婆子,还有送嫁的姐妹,比如花儿、方琼、月儿、以及来自五里坪的三个族妹。再后面,就是那十里红妆。

从护国将军府到端王府,若是走京城最热闹的大街过去的话,步行大概得走一个时辰。十里红妆,自然不能走太热闹的街道,不然会形成交通堵塞。而且,在路上的时间太长了,端王担心会累着紫苏,于是就下令,绕过京城最热闹的大街,走了稍微僻静一点的大街,走了将近半个时辰。

然而,即便是平日里比较僻静的街道,在这一天,也变得非常热闹。听说榆林郡主今天出嫁,而且是嫁给端王爷为王妃,京城里万人空巷,都拥挤在了街头看热闹。

十里红妆啊,这种盛况可不是轻易见得到的。上一次见到,还是太子妃出嫁那一天呢!有的人一辈子,也都见不上一回,有机会可以看这样的热闹,就没有几个人会不心动。

幸好,皇上事先派出了五百个禁卫军,一百个金吾卫,以及三百个五城兵马司的人,五百个西郊大营的将士,在大街上维持次序,并防止有人捣乱刺杀。有了这些人的干预,百姓们才不至于发生踩死人的事故,迎亲队伍和送亲队伍,这才得以顺利的、高兴的,从将军府一路来到端王府。

偌大的端王府,到处披红挂彩,一派喜气洋洋的热闹景象。走在喜气扑面的王府里,每一个人都感觉到了一种洋溢的欢悦,仿佛王府的一草一木,都流动着快乐的音符,是那么的温馨,那么的激动人心。

花轿停在了喜堂门前,端王轻轻地撩开花轿的帘子,一把握住紫苏的手,柔情似水的道:“娘子,请下轿,有我在,不用害怕!”

紫苏心潮澎拜,任由他牵着自己的手,走下了花轿。

端王牵着她的手,一路来到火盆的前面,干脆一个公主抱,就将她抱在怀里,施展了轻功,从火盆上飞掠了过去。

秦太妃满脸喜悦的笑容,端坐在喜堂的首位,等待着儿子儿媳的跪拜。

皇上身子骨不好,派了皇后来恭贺,皇后跟秦太妃并排坐着,皇后为尊,坐在左边,秦太妃坐在右边。饶是如此,也不见秦太妃半点不悦,相反她还十分的高兴。

玥儿子成亲,皇后亲自来参加婚礼,那是端王府多大的荣誉?她又不是不省事的,自然不会不高兴。

负责皇室宗亲的王爷燕王,充当了司仪的角色,大声喊道:“一拜天地!”

端王牵着紫苏,一起跪在了蒲、团上,齐齐下拜。

燕王又高声喊道:“二拜高堂!”

二人又齐齐向秦太妃和皇后跪拜行礼。

燕王又高声喊道:“夫妻对拜!”

紫苏和端王调整了一下位置,双双对拜。

燕王乐呵呵的笑道:“送入洞房!”

最后四个字,音调拖得老长,又洋溢着浓郁的喜悦和激动。

端王,是他的侄儿,也是他最疼爱、最喜欢的侄儿。这个侄儿都二十好几人,一直不肯成亲,可把他给愁坏了。如今,他终于肯成亲了,而且新娘还是他自己喜欢上的,是誉满天下的榆林郡主,是一桩极好的姻缘啊!

端王跟紫苏一人牵着红绸的一端,走向新房,二人的心情都十分的激动。当然了,端王的心情尤其的激动,他太高兴了,以至于觉得自己每走一步,都好像采摘云朵里,是那么的不真实。

紫苏任由他牵着自己,一步一步的往前走,从喜堂到新房,也就是端王往日住的荣瑞堂,走路的话大约得走一刻钟。

这一路上,都铺了大红的地毯,每隔五步就站有一个穿着新制服的禁卫军,防范十分严厉。若是有人存心捣乱,或者是想要搞刺杀,那是绝对无法得逞的。

这些禁卫军,正是有参与迎亲的,在路上负责抬嫁妆的。在路上负责维持次序的那些人,如今正散布在王府的每一个角落,或明或暗的盯着每一个可疑的来客,保护着王府主人以及来宾们的安全。

荣瑞堂修葺一新,到处披红挂彩,空气中洋溢着浓郁的喜气。

端王停下了脚步,跟紫苏并排行走,柔声的道:“娘子,新房快要到了,就是我以前住的荣瑞堂。这里面的装饰和摆设,都是按照你的喜好布置的,你见了的话,一定会很喜欢的!”

他知道,此时此刻的紫苏,心里一定非常的紧张。再加上头上蒙了盖头,看不到外面的情形,一定会加倍的紧张。于是,就借故跟她闲聊,借此冲淡一些她心里的紧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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