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人际交往中,空间媒介是不可忽视的。
美国心理学家莫里斯在一个阅览室进行长期观察。他发现,阅览室开放以后,当第一个人在一张桌子上坐下以后,再进来的人(不是熟人或朋友)不会坐在先来者的身边,也不会远远地坐在另一端,而往往选择在这二者中间坐下。以后再进来的人也会按这种模式选择座位,直到最后再进来的人不得已之下,才会在先来者身旁坐下。这就反映出一个事实,人们不管走到哪里,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领域。这就是心理学上所说的人的“个体空间”。
几乎所有的人都在与他人的交往中消磨了自己的一生。“别人离自己太近会感到威胁,离自己太远了又觉得受到了排斥”。这就恰如其分地表明了“个体空间”需求和“共享空间”需求给现代人生活中带来的种种矛盾心理。一些人既厌烦大杂院的嘈杂,又抱怨大高楼的寂寞,就是最好的例证。
人际关系的空间距离,它是有一定的客观要求的。人们也许都有这样的经历,在公共汽车或楼房的电梯里,如果肩靠肩地与几个陌生人站着,你就会感到某种不自在,你会有意地去避开眼光的接触,或是盯着楼梯的顶端,或是低头看着地板。但是,如果与亲人同坐电梯,就不会有这种感觉。
人类学家,霍尔创造了“距离学”这个词,他把人际空间距离归为四个区域:亲密区、熟人区、社交区、演讲区。
亲密区:距离在。到18英寸之间,这个区属于亲爱者、家庭成员、莫逆之交等关系最密切的人。在这个区域内,两个人可以互相接触(如父母对子女的拥抱、亲吻,这时空间距离等于。)能嗅到各自身上的气味,说话一般轻声细气。两人一旦处于亲密区的距离,就会排斥第三者的加入。
熟人区:距离18英寸至4英尺。老同事、老同学、关系融洽的隔壁邻居、师生之间属于这个距离。进入这个区域的人一般比较熟悉,但还没到达“手拉手”的程度。
社交区:距离在4至12英尺。进入这个区域的人彼此相识,但不熟悉,他们在一起时,总有一定的理由。如果毫无原因,一般只寒喧一下而已。
演讲区:距离在12英尺以上。在大礼堂作报告,报告人与听众所持的距离属于这个区。
这种区域的划分是很机械的,因人们的文化、社会、地区、职业以及个性不同,实际上的空间距离也是不一样的。但不管在何时何地,人们都是需要有一定规范的,否则就会觉得别扭。
人际关系中的空间距离与心理距离有着一定的联系。掌握和了解人们的空间距离,有助于了解和分析人们相互之间的其他关系,对认识人,考察人都有帮助。因为,人与人之间不同的空间与心理距离,就存在着不同的相互关系,对他们反映的情况,提供的材料要有所区别。对有些人工作的安排,还需要做必要的回避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