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但言不异,犹是二物有对,虽复合而为一,犹存一也。其实我所说色,即是说空,色之外无空矣;我所说空,即是说色,空之外无色矣。非但无色,而亦无空,此真空也。”《焚书》卷三《心经提纲》,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93页。也就是说,“色”为现象界全体,因其“体空”、“性空”,故是“空”。但“色”与“空”若对称而言,将落入与“有”相对之“无”的世俗之见。所以,李贽根据《心经》的思想,特别指出:“色”本是“空”,说“色”即是言“空”,“空”不外“色”而有;“空”即是“色”,说“空”亦即讲“色”,“色”不外“空”而存。既然如此,连“空、色”也不存在。“空、色”皆无,谓之“真空”。因此,世间人“执色者泥色,说空者滞空,及至两无所依,则又一切拨无因果。”其实,“经中分明赞叹空即是色,更有何空?色即是空,更有何色?无空无色,尚何有何无,于我罣碍而不得自在耶?”《焚书》卷三《心经提纲》,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93页。跳出“有有”与“有无”的世俗之见,则人何能执着于世间万事万物?而人之生死之变,皆为“色”,故而“空”,其根本则在“色”、“空”皆无之“真空”。那么,人又何能且怎能执着生死不放呢?由这样的“缘起性空”论来“照见色、受、想、行、识五蕴皆空”,则“本无生死可得,故能出离生死苦海,而度脱一切苦厄焉。”《焚书》卷三《心经提纲》,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93页。李贽运用“缘起性空”论来阐述生死之道,不是从人出生之后来考虑超越生死问题,而是从人生之“原点”来窥测生死之道;不是从死之后人们能留下什么、或者回归自然本体来超越死亡,而是从未生之前即取消生死实在来出离生死,是谓“乃至无老死,亦无老死尽”。因此严格来讲,这不是超越死亡,而是“出离生死苦海”的智慧。李贽说:“学道人大抵要跟脚真耳,若始初以怕死为跟脚,则必以得脱生死、离苦海、免恐怕为究竟。虽迟速不同,决无有不证涅槃到彼岸者。若始初只以好名为跟脚,则终其身只成就得一个虚名而已。”《焚书》卷四《观音问十七条》,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158页。至此,李贽基本脱出了儒道生死智慧的轨道,通过皈依佛门,消除生死烦恼,最终进入涅槃境界,从而真正“脱生死、离苦海、免恐怕”。对佛法这种回归生死原点的智慧,儒家经典也有所涉及,这就是《易传》提到的“原始返终”,后来宋儒周敦颐对此进行了发掘阐述。《周易·系辞上》云:“《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仰以观于天文,俯以察于地理,是故知幽明之故。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精气为物,游魂为变,是故知鬼神之情状。”《周易大传今译》,高享著,齐鲁书社1983年版,第511页。周敦颐对此进行了阐释:“故圣人与天地合其德,日月合其明,四时合其序,鬼神合其吉凶。故曰:‘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又曰:‘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大哉《易》也,斯其至矣!”《太极图说》,见周文英主编《周敦颐全书》卷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31页。这是要人们意识到“天地万物人我”在本源上皆“一体”(合德),此谓“原其始”;如此,个“我”之“我”就跃出了自身肉体与精神的限囿,获得了“大我”(宇宙之我)的存在,以这种观念来对待自我之“生”与“死”,则可泯灭死亡,达到无死之境,是谓“反其终”。但这种“原始反终”的儒家生死智慧,本质上还是从人出生长成之后的精神、观念上回归“本体”,而非佛法那样是从时间上回到人未生之前的“原点”来“窥破生死”,两者仍有很大区别。
从理论渊源上看,李贽注意到佛教“缘起性空”的生死智慧,应该说受王龙溪思想的影响甚大。李贽曾要焦弱侯一定为他找来《龙溪先生全刻》,认为“王先生字字皆解脱门,既得者读之足以印心,未得者读之足以证入也。”《焚书》卷二《复焦弱侯》,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44页。李贽对龙溪先生的这段语录尤为深契:“人之有生死轮回,念与识为之祟也。念有往来,念者二心之用,或之善,或之恶,往来不常,便是轮回的种子。识有分别,识者发智之神,倏而起,倏而灭,起灭不停,便是生死根因。此是古今之通理,亦便是见在之实事。儒者以为异端之学,讳而不言,亦见其惑也已。夫念根于心,至人无心则息念,自无轮回。识变为知,至人无知则识空,自无生死。”《新安斗山书院会语》,见吴震编校《王畿集》卷七,凤凰出版社2007年版,第165页。这里,把人之“念”与“识”视为世人陷入生死轮回不已的根源所在。在龙溪先生看来,人们如若“无心”,则“念”息,自无“轮回”;如若“无知”,则“识空”,那有“生死”?这也是从佛法回归生死原点来窥测生死奥秘的方法,李贽从这些观点中受益匪浅。有了这种“出离生死苦海”的智慧,李贽终于找到了一种从“怕死”到不恐惧死的精神资源。他说:“父母已生后,即父母未生前,无别有未来前消息也。见得未生前,则佛道、外道、邪道、魔道总无有,何必怕落外道乎?总无死,何必怕死乎?然此不怕死总自十分怕死中来。世人唯不怕死,故贪此血肉之身,卒至流浪生死而不歇;圣人唯万分怕死,故穷究生死之因,直证无生而后已。无生则无死,无死则无怕,非有死而强说不怕也。”《焚书》卷四《观音问十七条》,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160页。世人无不执著自我的血肉之躯,去受、想、行、识,求这求那,无一刻停息,从而陷入了生、老、病、死等痛苦中。李贽告诉人们:在父母已生之后的“我”,实际上就是从父母未生之前的“我”,人们往往都执着于父母已生之后的“我”,不知这个似乎是实在的“我”正是来自于“父母未生前”的那个“空”之“我”。正如“空即是色”,“色即是空”,这个“我”本质上就是个“无”,还是个“无无”,即“真空”。在此状态中,那有生?既无“生”,则何有“死”?故而人们只要去“窥”人之生死原点,“穷究生死之因”,便会发现人之生死的真谛是“无生则无死”,如此体认,人们就可以获得“无死则无怕”的生死坦然。在李贽看来,此“不怕死”的状态是从“怕死”开始的,唯“圣人怕死”,才会去积极地寻找生死根因,终至于“不怕死”;而一般的俗人,懵懵懂懂地“不怕死”,沉溺于世间的富贵荣华、口腹之欲,这叫做“流浪生死”苦海中而不知。所以,李贽写道:“甚快活,甚自在,但形神离矣,虽有快活自在不顾矣。此自是恋臭皮囊者宜为之,非达人事也。且夫形、神,两物也,生即神寓,死即神离,神有寓有离,形有死有生,则神亦与形等耳。正所谓无始以来认贼为子者,好修者以为宝,是以徒劳而罔功;真修者以为贼,是以投诚而皈命。如公所言神,正所谓识,神千万劫被伊拖累,轮转六道,未尝暂歇者,顾反宝藏而快乐之耶?孰若一超直入如来地,庆幸何如!”《续焚书》卷二《复马历山》,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2页。
人之身体是“臭皮囊”,人之神识被其拖累而轮转六道永不止息。所以,人们应该“直入如来地”,以佛法回归人之生死原点来窥破生死,以无生死来离生死、脱离生死轮回。唯如此,“庆幸何如”!至此,李贽已完全悟出执“生死齐一”之道家、求“三不朽”之儒家,都还是有生无死之论,唯佛法是出离生死、无生故无死之学。于是,李贽完成了由求“真人不死之道”的王学到“出离生死苦海”之佛学的转型。弘一大师对李贽深为佩服,曾作一《赞》:“出儒入释,悟彻禅机。清源毓秀,千古崔嵬。”《李贽年谱考略》,林海权著,福建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第486页。“死所”之求:“其死也必有所为”由“不死之道”的求索到“原无生死”的体认,耗费了李贽毕生的精力,虽然对生死产生了透彻的认识,但毕竟还要面对自我人生的过程。那么,具有如此高妙生死智慧的李贽,会怎样安排自我的生死大事呢?这表现在李贽许多关于“死所”的论述中,而最令人震撼的是,其最终走向死亡,是以自刎的鲜血购得了自己所向往的“死所”的“门票”。常以豪杰自任的李贽说:“丈夫之生,原非无故而生,则其死也,又岂容无故而死乎?
其生也有由,则其死也必有所为,未有岑岑寂寂,卧病床褥间,扶柩推辇,埋于北邙之下,然后为得所死矣。苍梧殡虞,会稽尸夏,圣帝明王亦必由之,何况人士欤!”《焚书》卷四《五死篇》,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153页。在李贽看来,“死所”不仅仅是对死亡方式和场所的选择,也体现了一种价值取向。李贽说:
人有五死,唯是程婴、公孙杵臼之死,纪信、奕布之死,聂政之死,屈平之死,乃为天下第一等好死。其次临阵而死,其次不屈而死。临阵而死,勇也,未免有不量敌之进,同乎季路。不屈而死,义也,未免有制于人之恨,同乎睢阳。虽曰次之,其实亦皆烈丈夫之死也,非凡流也。又其次则为尽忠被谗而死,如楚之伍子胥,汉之晁错是矣。是为不知其君,其名曰不智。又其次则为功成名遂而死,如秦之商君,楚之吴起,越之大夫文种是矣。是为不知止足,其名亦曰不智。虽又次于前两者,然既忠于君矣,虽死有荣也;既成天下之大功矣,立万世之荣名矣,虽死何伤乎?故智者欲审处死,不可不选择于五者之间也。纵有优劣,均为善死。《焚书》卷四《五死篇》,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153页。李贽对死亡的实践方式进行了价值评判,认为有五种死法均是“善死”,但有高下之分。程婴、公孙杵臼、纪信、奕布、聂政、屈原之死是“天下第一等好死”,为什么呢?程婴、聂政、屈原三人都是自杀身亡者(公孙杵臼和纪信二人之死法也接近于自杀),前二人是“士为知己者死”的理念,屈原是为“忧国忧民”的信念而主动地选择了自溺,此不唯是世上最勇敢最无畏的行为——亲手终结自己的生命;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们都是为一种自我认可的信念而毅然选择了死途,充分凸显出主体独立抉择的意识。可见,李贽许其为“天下第一等好死”,其实主要是欣赏他们能够掌控自我的生死大事。季路被许为第二等的好死,因其能够“临阵而亡”,在战场上英勇作战,不畏牺牲,终则战死疆场,也是大丈夫所为,虽然有些“勇而不量敌以进”,故而只能屈居“二等”。睢阳之死被李贽许之“第三等”的好死,因其能够“不屈而死”,但未免有受制于人之恨。伍子胥、晁错为第四等的“好死”,因为他们是尽忠受谗言而死,但其“不知君”,是为“不智”。而秦之商君、楚之吴起、越之大夫文种是第五等的“好死”,他们立天下之大功,传万世之荣名,死又何妨?只是“不知止足”,亦为“不智”。由此看来,李贽眼中的所谓“好死”,皆是以“不怕死”为前提,或者为个人认定的某种信念,或者为忠君爱国,都能够勇于赴死而不惧。另外还有二种不“甘死”的方式:“若夫卧病房榻之间,徘徊妻孥之侧,滔滔者天下皆是也。此庸夫俗子之所习惯,非死所矣,岂丈夫之所甘死乎?虽然,犹胜于临终扶病歌诗,杖策辞别,自以为不怖死,无顾恋者。盖在世俗观之,未免夸之为美谈,呼之为考终。然其好名说谎,反不如庸夫俗子之为顺受其正,自然而死也。等死于牖下耳,何以见其节,又何以见其烈,而徒务此虚声为耶!”《焚书》卷四《五死篇》,见《李贽文集》第一卷,第153页。可见,李贽最怕的死亡方式是:病重且拖延甚久,卧病在床,受照顾于妇人之手,是庸夫俗子的死法,无声无息自不待言,且有病痛及临终前的心理及精神重负。而最差的死法则是:临终前作哀怨状,扶病歌诗,与众人百般话别,貌似“不怖死”,实则虚伪之极,此死反不如庸夫俗子的自然而死。善死有“五等”,不愿死有“二类”。
作为大丈夫,在行事处世时要有豪杰之气,在死亡面前,也必须“死得其所”:一是在观念上有“节”、“烈”之追求,为某种自我坚执的信念而勇于献身;二是对死亡的地点(如战场)、方式(如自裁)、时间要有所选择,方无愧于做一个俯仰天地之“英雄汉子”。可见,从根本上而言,李贽所追求的“死所”,关键在凸显自我主体的意志,即生死大事,要由自我来掌控。因而第一等的好死,大多是自我选择的死;而死于疾病、妇人之手以及临终哀怨等,无不是自己无法掌控的被动死法。那么,出入儒释道、探求了一辈子生死学问的李贽,最后是如何走向人生终点的呢?他是否真正实践了自己的生死哲学、找着了那个称心如意的“死所”并死于其中呢?万历二十四年秋,李贽住在因父丧守制的吏部右侍郎刘东星的家中,学生汪可受赶来看望他。一日深夜,汪问及“宗门下事”,李贽也许太累,推托说:“尚有数年不死,可再晤谈。”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