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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章 桃园之义——类血缘(1)

本书第三集说到,襄樊之战,砸砖头、捅黑刀的老手刘备,被他的晚辈孙权从头顶狠狠地砸了一砖,从背后狠狠地捅了一刀,丢了荆州,亡了二弟,惨不忍睹。刘备挨此一刀,痛在背脊,恨在心头,打碎钢牙,却不甘和血吞。

其实,刘备也不应该太计较。在那样的年代,胜败乃兵家常事,背后捅刀、挨刀是政客常事。刘老大自己的国家,就是背后捅刀捅出来的。而且,背后捅刀就能捅出一个国家来,的确是一流高手,所谓的化险招、恶招、阴招于无形,还有所建树,令人佩服。

⒈刘备其人及其创新精神

上一集说到,诸葛亮为了刘备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刘备生前,诸葛亮对他百依百顺。刘备死后,诸葛亮对刘禅忠心耿耿。

刘备可是砸板砖、捅黑刀的高手、老手啊,为什么诸葛亮以及刘备身边的其他人却从来不在刘备头顶砸一板砖,不在刘备背后捅一黑刀呢?

在三国名人中,你可以崇拜某人,可以鄙视某人;可以喜欢某人,可以讨厌某人。但你不能不佩服一个人,那就是刘备。

首先,你不得不佩服,刘备意志的坚忍不拔。刘备从二十几岁起兵,一直到赤壁之战(时年四十八岁),整整二十年余年,南来北往,东砍西杀,混到上无片瓦下无立锥之地,经常被人赶来撵去,打得妻离子散,落荒而逃,光老婆孩子被俘就达四次之多,活脱脱就是个盲流。可他还是坚持拼下去,打下去,快到知天命之年,终于在荆州“金鸡独立”,应了一句现代流行歌的歌词:“爱拼才会赢。”

其次,你不得不佩服,刘备做人的反复无常。在三国名人中,反复无常的大师,首推吕布。吕布反复无常,身败名裂,家破人亡,还被称为小人。刘备反复无常,称王称帝,被人捧为英雄。反复无常的水平就是不一样。当然,吕布的反复无常,与刘备性质是不一样的。吕布的每次背叛,都要杀主子,刘备的每次背叛,只是开溜或取而代之而已,并不杀主子,这也是刘备“仁慈”的证据之一。

刘备起兵,是在黄巾农民起义之后,农民起义军主力被镇压后,混了个县处级。刘备原本隶属于幽州刺史刘虞,后投公孙瓒(此人起先也是归刘虞节制的)对付袁绍。

公元194年,兖州牧曹操攻击徐州牧陶谦,刘备随公孙瓒的部将田楷赴徐州牧救援。到徐州后,陶谦很看得起刘备,给了他四千兵卒,刘备便脱离田楷随陶谦。

陶谦死(公元194年)后,在陶谦旧部的拥戴下,刘备扭扭捏捏地领了徐州刺史(刘备此时不敢自称为牧),成为一方诸侯。可是,很快败于吕布,请和。再败于吕布,投曹操(公元196年)。依靠曹操败吕布,怂恿曹操杀吕布(公元198年)。

受曹操派遣,到徐州拦截北上投靠袁绍的袁术,杀朝廷命官、徐州刺史车胄,叛离曹操,再占徐州(公元199年)。曹操东征徐州,刘备大败,投袁绍。

官渡之战时(公元200年),受袁绍派至汝南联络黄巾余部,开辟第二战场,借机脱离袁绍。在曹操的压力下,投荆州牧刘表(公元201年)。

赤壁之战后,受邀入川,帮助刘璋防张鲁(公元211年),竟反客为主,占据益州(公元214年)。

这就是刘备反复无常简史。佩服吧?不爱可以,不喜欢可以,但不服不行。

再次,你不得不佩服,就是这个反复无常的家伙,手下竟然有一帮铁杆兄弟,始终追随他,服从他;为他而哭,为他而笑;为他奔波,为他忙碌;为他而活,为他而死;树倒了,猢狲也不散。

这似乎是个悖论,一个对主子反复无常的人,作为别人的主子,却拥有一帮忠心耿耿的下属,并依靠这帮下属的耿耿忠心,打出一片比巴掌还大的天下来。

作者并无意对刘备做人的反复无常作道德上的评判,只是在读史的过程中,发现这么一种现象,觉得很有些意思。

有个国外的什么哲学家说过,存在的就是合理的。意思是说,存在的东西,总有它存在的理由。刘备肯定有他的道,有他独特的一套,否则,他做不到这一点。

刘备究竟用什么方法和手段,建立、维护、巩固他周围的同事关系、朋友关系、君臣关系,非血而浓于水、非亲而胜似亲?

民间和史学界都认为,刘备之所以能做到这一点,是因为他忠义、仁慈、度量大。可是,正如上面说的,事实上刘备是反复无常的典范啊,连反复无常的大师吕布临死都恨恨地大骂“大耳儿最叵信”,能得到吕布如此高的评价,刘备反复无常的程度和水平,至少不在吕布之下,两者的人生结局却截然相反。再者,就算刘备忠义、仁慈、度量大,可是,比刘备更忠义、更仁慈、度量更大的主(比如刘表、刘璋),可是多得多啊,为什么这些人一事无成甚至身败名裂呢?

可见,用忠义、仁慈、度量大这些老调,是弹不出什么新鲜花样来的。

有一次,我在看一篇关于杂交优势的文章的时候,一闪念,杂交这个词跟刘备,准确地说,跟刘备的用人技巧联系上。对,杂交,情感杂交,就是它。

杂交是生物学的概念,是指遗传类型不同的生物体相互交配或结合而产生杂种的过程。所谓杂交,其实质是生物之间的基因混合(混合是有顺序和比例的,不是混杂)。杂交产生的后代,具有表型优势。比如,杂交水稻生产的大米感观透亮,口感糯而粘,同时产量很高。

自然界中的很多物质也可以混合,混合后性能优良。比如,合金的硬度要比其中单一组分的硬度强得多,或柔韧性、延展性好得多。无生命物质的混合,不叫杂交,杂交的“交”,是指生殖过程中生殖细胞所携带的基因的混合。

人类社会的精神因素,经常地,存在混合的现象。比如,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能产生许多新的思想和理念。借用生物学的概念,我们说的文化交流,也可以叫文化杂交,虽然品位差些,却形象生动。文化杂交,也与生物杂交一样,具有表型优势。

情感也能杂交?可以,在自然科学很不发达的中国古代,一千八百年前的刘备,就进行过科学试验,并大获成功。

通俗地说,将人与人联系在一起的,是一种缘。这个“缘”,是指人与人联系、交往的内在需求和外在压力。这种内在需求和外在压力,形成人与人之间的亲和力和凝聚力。这种“缘”又可以叫情缘。情缘包括血缘、姻缘、友缘三大类。友缘又分为三种:地缘、业缘、学缘。地缘,是由于出生、居住地相同而形成的联系,如中国人的同乡关系。业缘是由共同或相邻的职业形成的联系,如同行、战友。学缘是有共同的学习、培训经历形成的联系,如同学、校友。

这些情缘,天生的,有它美好可爱的一面;同时,又有它讨厌可恶的一面。拿血缘来说,比如亲兄弟,一奶同胞,有一种天然的亲,有一种天生的爱,打虎亲兄弟,上阵父子兵,说的就是这种情况。可是,一母生九子,九子九个样。很可能,一个极度讨厌的家伙,没有征得你的同意,擅自做了你的哥哥或弟弟,将来还要与你分家产,烦不烦?谁成为你的兄弟,不是你能主动选择的,而是父母快活时无意造成的,无奈不无奈?

同学、同乡、同行,则比较好处理。斤斤计较的,格格不入的,可以远离他;同气相求的,同声相应的,可以成为朋友。问题是,为什么,凭什么,要和他亲?就凭同出生在一个县,同在一间教室里上过课,同样是捡破烂的?是不是有点勉强?

聪明的刘备早就有办法解决这个两难的问题。

刘备的办法是,把血缘和友缘进行杂交,摒弃各自的缺点,保留各自的优点,发挥杂交优势。由于刘备没有留下当时的实验记录,也没有注册商标,这种杂交产品,没有名称。我自作主张,把刘备的科学发明的产物叫做类血缘——血缘、友缘的杂交品种。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刘备怎样以人为砖,以类血缘为浆,构筑自己的帝国大厦。

⒉兄弟

在《三国演义》中,刘、关、张之间的金兰结义,被渲染成千古绝唱。

《三国演义》开首篇即是“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似乎,三国是从他们三兄弟的焚香三拜而起。其实,罗贯中如此布局《三国演义》,是在给他的读者的思维下套,宣扬蜀汉帝国的正统地位。

蜀国灭亡后,陈寿归顺魏国,后又成了晋帝国的臣民。陈寿的《三国志》则以曹魏为正统。按照今天的国际法来评判,陈寿是对的。曹魏代汉,晋代魏,魏和晋才是正统,正如今天的俄罗斯是苏联当然的法统继承者一样,天经地义。到了宋朝以后,尤其是明、清之际,按照柏杨先生的说法,中国的酱缸文化发展到极致,中国的知识分子彻头彻尾地成了太监和缸蛆,这样,罗贯中却非要以蜀汉为正统,非要把刘备说成伟大、光荣、正确,还要肩负历史的承前启后。

《三国演义》说刘、关、张三人的结义形式是焚香、跪地、三磕首,一边口中念念有词:“不求同年同月同日生,但求同年同月同日死。”据有的学者考证,秦汉时代,不时兴跪地磕头的拜把子结盟、结义形式,那时时兴的是歃血为盟。

在《三国志》中,我们倒是经常看到“升堂拜母”这种仪式。吕布与刘备、孙权与周瑜、吕蒙与鲁肃都有过这种仪式。古代妇女是不见外人的,如果请母亲在厅堂接见来宾,或把朋友、同事带入内室见自己的妻眷,表示彼此之间剖肝沥胆,生死相托,也就成为自家人了。这也算是结拜的一种形式吧。

刘备起兵时,可能也搞了歃血为盟之类的宣誓,几兄弟可能也喝了血酒。但正史上查不到刘备与关羽、张飞两人磕头结拜或三人升堂拜母的记载。

《三国志·先主传》:“灵帝末,黄巾起,州郡各举义兵,先主率其属从校尉邹靖讨黄巾贼有功,除安喜尉。”意思是说,灵帝末年,黄巾大动乱,各个州郡纷纷组织地方武装。刘备率领其部属、校尉邹靖镇压黄巾军有功,升迁为安喜县尉(相当于现今的县公安局长)。提示刘备起兵之初,关、张出力甚微,无足轻重,出死力的主要是邹靖。

《三国志》的记载又令人费解。这里所谓的“义兵”,就是非正规军、非国防军,属于民团之类的地方武装。灵帝末年,曹操即是西园八校尉之一的典军校尉。校尉应该是正规军的中级军官,刘备这个卖草鞋的个体户,刚起兵时手下哪里来的“校尉”?

《三国演义》第一回“宴桃园豪杰三结义,斩黄巾英雄首立功”有一段:“且说张角一军,前犯幽州界分。幽州太守刘焉(应为刘虞)……闻得贼兵将至,召校尉邹靖计议……随即出榜招募义兵。”按照《三国演义》的记述,刘备投军,即是参加邹靖出面组织的民团队伍。

黄巾起义爆发后,刘虞命邹靖出面组织民团。刘备最初参加的,就是邹靖出面组织的民团或叫保安团。这个保安团长应该是邹靖,刘备只是邹靖手下的一个小头目。按照这种说法,刘备的“起兵”就不叫起兵,应该叫“从军”。“起”是带头,“从”是跟随。

看来,刘备起兵之初,到底跟谁干,带谁干,《三国演义》的记述要比《三国志》的记载合情合理一些。

《三国志·关羽传》记载:“先主于乡里合徒众,而(关)羽与张飞为之御侮。先主为平原相(相为治理侯国的行政官,相当于郡太守),以羽、飞为别部司马,分统部曲。先主与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而稠人广座,伺立终日,随先主周旋,不避艰险。”

《三国志·张飞传》记载:“张飞,字益德……少与关羽俱事先主。羽年长数岁,飞兄事之。”因为刘备的传记少有他们三人感情交往的记载,我们把关羽和张飞的传记串联起来理解,掌握的信息可能会全面一些。上面摘录《三国志》关羽、张飞传记中的原话,可以做如下理解:

第一,关、张二人年轻时“俱事先主”,即年轻时便投奔了刘备,跟随刘备闯江湖。但刘备起事之初,关羽、张飞只不过是普通战士。直到刘备成为平原相时,关羽、张飞才当上了别部司马。这个别部司马,拿今天的话来说,是个独立团长、独立营长之类的干活。也就是说,刘备的部队是没有编制、没有预算、不发军饷的地方武装力量。

第二,张飞对关羽“兄事之”,提示关、张二人已结为兄弟。“兄事之”的“事”是侍奉的意思,与“俱事先主”的“事”含义是不同的。张飞“兄事”关羽,是指张飞把关羽当兄长。这里的“事”,可不像今天酒桌上酒酣耳热之际的称兄道弟,那是有礼节、有规范、有义务的。与张飞“兄事”关羽不同,关羽、张飞“俱事先主”,并没有指明他们以什么特定的身份“事”先主,那就是一般的“事”,即他们兄弟俩追随刘备,跟着刘备闯江湖。

我的这个说法,陈寿可以作证。《三国志·先主传》说:“(刘备)年十五,母使行学,与同宗刘德然、辽西公孙瓒俱事故九江太守同郡卢植……而瓒深与先主相友。瓒年长,先主以兄事之。”意思是说,刘备十五岁的时候,他老娘让他外出求学,与同宗刘德然、辽西人公孙瓒一起追随前任九江太守、同郡人卢植学习……公孙瓒最是与刘备处得来。公孙瓒年长,刘备把公孙瓒当兄长侍奉。

张飞对关羽“兄事之”;关羽和张飞“俱事”先主。刘备“以兄事”公孙瓒;刘备、刘德然、公孙瓒“俱事”卢植。同样是陈寿说的话,如果关、张“俱事”刘备是结拜关系,那么,刘备、刘德然、公孙瓒“俱事”卢植,岂不是刘备、刘德然、公孙瓒这三个学生也与他们的老师卢植结拜成了兄弟?

第三,“先主与(关、张)二人寝则同床,恩若兄弟。”如果刘备与关、张二人结为兄弟,拿今天的话来说,他与关、张二人之间就是民事法律上拟制的血缘兄弟,就不应该说“恩若(像的意思)兄弟”。提示刘备与关、张并未结为兄弟。这是我个人的理解。

第四,“先主于乡里合徒众,而羽与张飞为之御侮……而稠人广座,伺立终日,随先主周旋,不避艰险。”这里的“侮”是轻慢、瞧不起的意思。谁瞧不起谁?当然是别人瞧不起刘备。

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刘备初起兵时,没兵,没权,没地位,被别人瞧不起。在公众场合,关、张二人总是伺立刘备左右,为刘备掼派头,抬轿子。看来,刘备是很懂得炒作的,关、张也配合得相当默契,兄弟三个颇懂得商业操作。

第五,《三国志·先主传》记载:“(公孙)瓒深与先主相友。瓒年长,先主以兄事之。”《后汉书·吕布传》记载,吕布辕门射戟时说过:“玄德,布弟也……”刘备游学京师时,曾与公孙瓒同学于名儒卢植门下,对公孙瓒“兄事之”;在徐州争夺战中,吕布曾短暂依附过刘备,吕布引刘备入内室见过自己的妻眷。

刘备与吕布、公孙瓒的结拜关系,正史尚予以记录,如果关、张两人与刘备之间存在“兄事之”之类的关系,有过结拜兄弟的仪式,《三国志》更应该明确记载吧?

所以,我提出一个观点,即关羽与张飞结拜为兄弟,他们与刘备没有结拜关系。关、张作为一个整体,投靠刘备,可能在感情上、利益上、实力上带有一点玩平衡的意思。当然,老古姑妄言之,诸君姑妄听之。

根据我的划分标准,如果刘备与关羽、张飞结拜为兄弟,他们三人之间就是准血缘;如果关羽、张飞结拜,而刘备与关羽、张飞未结拜,那么,关羽、张飞之间是准血缘,刘备与关羽、张飞两人之间则是类血缘。

我认为,刘备需要的,也是他善于经营的,是类血缘。刘备是立志要创一番基业的甚至要当皇帝的,类血缘既可以像水泥浆一样,把砖头粘在一起,构筑帝国大厦,又不至于侵蚀房屋结构。准血缘则像强力胶,粘上去就拆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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