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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我只愿,星辰不灭青春不散(2)

长大后当自己回想起那一幕,发觉风带给人的并不只是漂泊,有时也会给人一种记忆中的依靠。

我是个喜欢回忆的人,常听的音乐大多数与钢琴、吉他、陶笛相关,这些乐器能打开昨日的生活,让我坐着音乐的列车返回过去的某个时刻。

心中能放下的歌曲不多,雷光夏的《老夏天》算是一首,歌词很是打动心中那片柔软的领地:“空气中漂浮着植物的味道/多风的午后/人们说话渐渐慢了下来/时间永远不会往前/静止在忧郁但清澈的眼瞳/操场尽头是一片令人眩惑的金黄海洋/只要用力挥动双臂/也许就能在市街的上空漂浮起来……”光夏的声音原本就如同微风,再加上舒缓的曲调,整首歌充满了年少时那些被清风缓缓吹拂的夏天味道。

有几次,关上灯,独自坐在暗夜的时钟下聆听,仿佛真的能循着歌声里的旧址回去,但房间的灯突然被进门的母亲打开的时候,四围亮堂堂的,我看到镜子里自己长大的那张脸和母亲身上无法抚平的皱褶,时间撕裂了我们回去的票根。

风把从前的夏天吹得好远好远。

如今,我不忍回头看,总觉得看多了心就塌了。

城市日渐扩大,积木般的建筑满布视野,我们活得就像无边光河之上漂浮的碎屑,远去的景致永远定格在旧照片里,并随着转动的分秒加深泛黄的程度,或许有天我们就在麻木中遗忘了,就像候鸟每天穿越漫漫寒空,各奔前程,忙于自己的旅行,谁也不会中途停下,来到地面寻找自己曾经留下的影子。

我们被迫着赶路,只是偶尔才会在一阵途经的风中,伸手握住过去的味道,但一摊开掌心,能见到的依旧是空空的世界。

叙利亚诗人阿多尼斯说:“风没有衣裳,时间没有居所,它们是拥有全世界的两个穷人。”

在它们面前,贫穷的我们是真的一无所有。沦为物质的奴隶,内心虚空,一群成年的动物听从社会和生活的安排,进入各自角色,漫无目的地重复,被四面八方投射来的隐形子弹所洞穿,卑微又无奈,终将失去所有奔赴明天的勇气。

有时我真想从繁芜的生活中抽离出来,变成与这庞大的社会之网没有丝毫瓜葛的个体存在,想让自己卸下沉重的躯壳,借助一阵风回到过去,回到最初那个小小简单的自己。

但是今天,我们的城市、我们的阳台、我们的窗前越来越缺少风。

花开时想你,有风也没有关系

谷雨被时间收割,牵过的白马走散在桃花深处,当初固执的容颜开红了一半,便疏疏落落地凋谢。

天真岁月摊开掌心,让命运的路线穿越树影斑斓的山谷,跋涉过流云婉转的晴川,抵达未来,让比尘埃还微小的我看见以你为名的光芒。

一束一束的萤光,一束一束的忧伤,滴落在青草离离的洪荒。

风吹凉林梢,记起那一年盛夏,炎热的校门口,翠绿的芭蕉,金黄的向日葵,发烫的柏油路如同眼眶上的浓眉。你回头一瞬,倾城一笑,草莓醉红一片白沙地,阳光淹没我青涩的表情。

你看不到,却知道。

我们是生活在浩瀚世间的小小花树,因为一次驻足,一次忘返,怀抱尘世无限希冀,开始长出枝叶,飘出杨柳絮。

你用年少耳边的梦话牵我走过凤凰花开的长廊、纸页纷飞的理想、一村一栈的过往。我紧握黄昏里发亮的誓言,却不小心出汗打湿了字迹,那时你伸手触摸我的慌张,说会一直记得我脸颊上的痣和额头上的疤在什么位置,形状是什么样。

漫天飘洒的花,用秒速五厘米的华丽靠近两颗心,轻轻粘贴,慢慢覆盖。

我们的路上渐渐变成海,绯红一片,芬芳馥郁。

有时相遇,山雨欲来,雷声大作,宽宏的岁月竟也敲破荷塘里美丽的谎。你的臂膀环住小满金色的穗,却在芒种后不说一声扬撒四方。教学楼和陈旧的钟湮没在盛夏的雨线里。奔跑的人群是一种没有方向的动物。你把我丢下,我白色的鞋子丢在了灰色的心情里,找不到也捡不到。

在栀子花默默无语的花香里,十七岁的收纳箱装不下无处流浪的忧伤,眼泪流淌出来,养活了尘埃上一朵新的花。

黄鹂飞过比碧梢,白鹭划过远河,青衫少年不忍岁月苦欺。我见你从梦中走来,站在七月的渡口上,蝴蝶飘飞,鸣蝉脱壳,飞起的衣袖舞成一首清澈的唐诗。我在彼岸念你早已透明的名字。每一个音节,都掉落在黑夜疼痛的发上。我惊醒,不见你。

荒唐青春,谁记得花开的痕迹。恣意绽放的光阴,在昼日昏晓间辜负年华的用意。曾经满腹拥有的清香敌不过白色的离别,秋风起,星星熄灭了心事。那些从来不提的故事,在抽离花梗、提取经脉、粉碎花瓣之后剩下什么?我想问问你,“在一起”、“不分离”是不是随口的一句童言无忌。松开的掌心掉下纷飞的碎花,不悔后来的决定。

花再开时,想念只是一种香气,有风吹来也没有关系。

我曾爱过你,但请你忘记。

有片青苔就够了

楠楠说,有首歌一直存放在她的世界里,怕是一辈子都忘不掉了。

我说,你是忘不了那首歌,还是忘不了藏在那首歌里的人?

她笑了一下,没有回答。

歌的名字叫《那年的情书》,江美琪演唱,舒缓的曲调加上柔美的歌声,仿佛渐渐推开年少的心扉……

那天,她坐在公交车上,车窗映出她清澈的侧影。窗外是秋天纷飞的落叶,像一张张发黄的信纸在空中飘荡。广播里传出一个电台DJ充满磁性的声音,他说:“这个秋天,我们的爱情在风中醒来,我们的故事没有结束。”随后,他放出一段旋律。“手上青春还剩多少,思念还有多少煎熬,偶尔清洁用过的梳子,留下了时光的线条……”她听到是《那年的情书》,突然想起了什么,鼻子酸酸的,于是低下头,二十岁的长发不知不觉间垂到了她的裙摆上。

那年,父母出于她的学业着想,不准她看电视,她就抱着小小的收音机躲在房间里。那段孤单的时期,她总是在听一个电台的音乐节目。他在她的心里变成了一颗星,陪她走过了蝉鸣与落雪。她想看看这个拥有迷人声线的男生到底长什么模样,她想和他说说话。几番按捺不住后,她写信寄到了本市电台,给那个叫“尹辰博”的男生,“我想见见你,可以吗”?

那天,她下车,走了几步,突然又想起车上广播里那个DJ的声音,觉得自己终究无法放下什么,便打车到了那个已经好久没去的电台。秋风摇动着树枝,发出沙沙的响声,她在电台门外站了许久,看着落地窗里来回走动的人群,不敢迈出一步。天气终究冷了,她咬着嘴唇,还是走了进去。

那年,尹辰博给她回信了,见面的时间是秋天的周末,地点是她日夜想象的电台。她内心既兴奋又紧张,像粉红粉红的花瓣,又像扑闪扑闪的翅膀。十四岁,她梳着两绺学生辫,偷穿母亲丝织的毛衣,躲过家人去见他。走进工作间的一刻,尹辰博那坚毅的目光、二十多岁略微冷漠的脸都深深刻进她的世界。她顽皮地说:“我可以叫你怪叔叔吗?”男子轻轻点头。他带她参观了电台,又带她在城市里兜兜转转,她发现自己爱上了那个秋天的周末、隔音的工作间、戴着耳麦放歌的男人。时光仿佛停在掌心,她轻轻一摊开,就是他。

那天,她低头敲开了那个工作间。“你好,请问有什么事吗?”迎面走来的是一张年轻而陌生的脸,声音那么相似,却不再是他。她突然想起那个叫“尹辰博”的“怪叔叔”,已经许久不在电台工作了。他已经结婚,并像所有三十多岁的男人一样过上了庸俗的生活。

楠楠说,她现在听到《那年的情书》,心里总会像遗失了一件美好的礼物,在那个十几岁的时光。

我说,每一首年少的歌里都藏着粉色的忧伤,如同我们路过的风景,那些时光真的无法再回来了。

“你的世界但愿都好,当我想起你的微笑,无意重读那年的情书,时光悠悠青春渐老,回不去的那段相知相许美好,都在发黄的信纸上闪耀,那是青春失去记号,莫怪读了心还会跳,你是否也还记得那一段美好,也许写给你的信早扔掉,这样才好,曾少你的,你已在别处都得到……”

亲爱的女孩,如果有一天,你再听到那段旋律的时候,请你一定一定要勇敢。

那些单纯的喜欢、傻傻的等待、没有结局的散场、不值一提的年少存放在记忆里,关于过去,与谁在一起,经历了什么,自己哭过还是笑了,在风平岁月的过滤下,一切都将显得不再那么重要。

往事会覆上石阶,心里有片青苔就够了。

谁都害怕一个人被留下

闭上眼睛,听——

白色天际群鸟扑翅飞过的声响,街道上摩肩接踵的人群发出的呼吸,微风掠过被门窗夹住的音节,昨夜大雨之后莲叶上残留的水滴,嗒——

近乎耳鸣般的寂静,自脑海中炸开。

孤独,这么清晰,步步紧逼,火车一样行进的鼻音和喘息。

无法逃遁。

只剩一个人站立的地方,就是世界的尽头吧。

睁开眼睛,第一时间想起的事情是——

下课铃响飞奔去厕所不小心撞到了你,楼梯上方的天井投下的白光,教学楼前樱花秒速五厘米落下的速度,校门口卖刨冰的阿姨招呼我们时的笑容。

剧场里灯光亮起,黑暗消失踪影。你站在我面前,两个人是一道影子。

只是现在,你不在,孤独像一双手紧紧拉住我,朝未知的前方走。

我很害怕。

你是什么时候走的,什么时候又会回来?

水杯、雨伞、太阳镜、留着汗迹的白衬衫都还在,整个夏天里关于你的气味似乎都还在。

但一扫视空荡荡的卧室,只剩自己一个人,睡去醒来间,每一次翻身都像掉进冰冷的海里。

我开始养金鱼,不停地给它投放鱼食,它贪得无厌,不知满足,无论给它多少食物都能下肚,最终胀肚而死。而我也被孤独喂得太饱,变成陀螺,独自在世间打转,碰壁,受伤。

你以前总说,孤独是一种正常状态,圣埃克苏佩里是孤独的,城中村是孤独的,切尔诺贝利是孤独的,废弃的玩具是孤独的,透过天文望远镜,地球也是孤独的,孤独的人成千上万不差我一个。说完转身离开,机翼的浮力把你带向天空。

你把我留下,任眼泪灌溉呼啸的风。

已经习惯了一个人的生活。

独自看书、学习、坐车、爬山、看电影、去超市买衣服、写日记、睡觉。时间分分秒秒流逝,好像连想起你的力气都快耗尽了。

从遇见到分别。从拥有到失去。从开始到结束。我们总是在行走,总是在离别,总是在习惯身边的人来人往、好聚好散,以为自己足够坚强,能看淡世事变迁,却敌不上半夜一片席卷而来的海。年少的星星碎在天真的路上。

你走的那天,说当你知道这个世界有多大的时候,你就会回来。我傻傻相信着,对你说,不管是哪一天,哪一个瞬间,我都会等下去。

冰箱里的汽水要喝光了,秋天要来了,楼下的海棠一夜凋成秋风,南飞的雁群一生只在天空写下一个人字。

如果你回来,请你不要再走了,不要像风吹过连痕迹都不留。

我想拥抱你,做完一场美梦。

我真的害怕,一个人被留下。

属于自己的房间

你是否想过某天当世界背对你的时候,依然还有一个角落能给你依靠,为你遮风挡雨,那是不是很幸福?

有窗,有床,有你的气味,这是你的房间。你可以在里面尽情释放自己,安慰自己。房间成为你的听众、收纳箱或者一座秘密花园。可我们常常却在奔波中只将它作为睡眠的场所,不再赋予更多意义。

一个房间其实也是人生的一部分。我们需要好好布置。让房间成为自己独立而美好的世界,而不是监狱。

我从小到大对房间的要求很简单,不需要太大,装得下理想就好。我的理想十分简单,就想着一天坐在窗前的书桌边写自己喜欢的东西。房间素淡简单些,床对着窗,一早便能迎着日光起身,夜深时分也能枕着星月而眠,一排木质书架立在墙角,放上盆万年青,窗台上则搁置小型盆栽,兰草或仙人球,桌上则留有一空瓶,专门用来插放不同季节折来的花束,春天是百合,夏天是栀子,秋天便置桂花,到深冬则插腊梅。虽说不想装扮得太过花哨,但墙上还是要贴些字画,怀素和尚的草书和莫奈的油画是我的最爱。

曾留宿过朋友Perry的住处,不大,就一个房间。厨房、卫生间、淋浴室、阳台、客厅、卧室全都挤在15平方的屋子里,隔着玻璃。开门便能一眼望穿。墙壁是粉色的,地板是木质的,窗台宽得很,倒能够用来堆书。桌子很矮,没放椅子,我们常是席地而坐。Perry和他对象住在这样一间厦门的月租房里已经大半年了,之前他们一直住在学校。我问Perry房租这么贵,为什么不继续待在学校宿舍呢?他看着他对象,笑了笑,虽然贵,但我们俩可以在一起啊,这比什么都重要。那经济来源呢?我问。Y当家教,我嘛,就写写稿子,也够应付了。Perry答道。那天睡觉,想起电影《黄金时代》,萧红、萧军、端木共挤一张床的情景,知道一张床最多只能承载两个人的梦,我不舍得将Perry和Y分开,就睡了地板。

在我所认识的男生当中,富哥也是布置房间的一把好手。他老家在贵州山里,家境贫寒,早年丧母,但他自立自强,总在跟着自己的命斗。没有考到理想大学,大学里追过四五个女生也全都泡汤,他时时总想打个翻身仗,却都时运不济。我在考研期间跟他合租过一个房间,他是睡在我下铺的兄弟。他勤得很,还没入住就开始打扫,买来绿色墙纸贴到壁上,又购置可拼接的泡沫地板,棕色,整整齐齐铺着。他床单是蓝色的,被褥是鹅黄色的,枕头上印着喜羊羊的卡通,窗台栽种植物,开白色小花,一股幽芳游荡在房间之中,丝毫不觉是外貌粗犷的男生所为。我也是好奇,偶尔便问富哥为什么喜欢把房间弄得跟朵花似的。他说,生活够暗淡了,不想自己住的地方也跟着灰暗,它应该缤纷温暖些,也有向上的生命。

房间确实要有生命,它连接着我们另一半的生活,常常宁静、真实而孤独。小时候父亲打了我,我便躲到祖父房里。那时祖父已经离世,空留一间房,终日无人来。那房间很空荡,一张床挨着墙角,蚊帐还在,上面蚊子被拍打的血迹还在,点点变了黑,好像祖父生前脸上的老人斑。我一直面向那房里仅有的一扇木格子窗,从黄昏到入夜,窗外错落的屋檐好像巨鸟被凝固的翅膀密密挨着,动也动不了。屋子里的一切都愈发陈旧了。祖父身前死后都是那么孤独。幼时他常常对我说,快快长大,长大后你就快乐了,就不是一个人了。到了二十岁,感觉自己是长大了,但是快乐没有增加,孤独没有离开。

我从不厌恶孤独,排斥孤独,相反我倒觉得孤独其实应是我们每个人的必修课。在一个属于自己的房间里,避开世间喧嚣,不再佩戴面具,也不对谁毕恭毕敬,漂亮话亦可舍去,自己面对的只是自己的那一颗心,爱听德彪西就听德彪西,爱看宫崎骏就看宫崎骏,爱唱董小姐就唱董小姐,谁也不会来说你,谁也不会来管你。仿佛这世界是你的,自己是自己,充满存在感,不再认为自己只是偌大城市中的尘埃。孤独也可以这样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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