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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军事趣话(2)

自元末始,倭寇屡为海患,明初在沿海设卫、所、烟墩,以为常备。嘉靖时,倭患达到高峰,烟墩增设尤密。明代的沿海烟墩,在清初顺治年间时,多已废圮,但北部陆路边疆,则依然使用烟墩报警。清初于各省边境扼要处,设立墩台营房,有警则守兵举烟为号。“寇至100人者,挂1席,鸣1炮;至300人者,挂2席,鸣2炮……”此时的烽火台已不单单是烟火报警,而又加之挂席、鸣炮,这是烽火台的改进。“咸、同朝……边堠尽废……左宗棠平定新疆,……其常设卡伦,严申旧制,边烽少息矣。”可知直至清代后期,北边仍用烽堠。举烽播燧,这种历史悠久的报警方法,虽然因时代不同而有所变化,却几乎与我国旧式军制相始终。

军用密码

北宋时代我国出现了第一本真正的军用通信密码表。它保存在曾公亮编纂的《武经总要》中。曾公亮指出了以往常规军事通讯的严重缺点,想出了一种高明的办法:先收罗当时军中必用的40个短语,给它们分别编上相应的代码数字。

例如:1、请刀;2、请箭;……14、请添兵;……18、请固守;……当大将率兵出征时,先发给他一个密码本,并和兵部事先约定好,利用某一首五言诗,作为解码密钥。

例如,约定下面这首诗作为解码之用:“清晨入古寺,初日照高林。曲径通幽处,禅房花木深。山光悦鸟性,潭影空人心。厅籁此俱寂,惟闻钟磬音。”战斗进行后,统兵将领请求固守阵地。这时,他查出“请固守”是第18号密语,而诗中的第18个字是“花”字,于是,马上编发一道嵌有“花”字的普通公文,并在“花”字上加盖印章,以表示此字是个关键。公文到达后,主帅马上就可破译出来。如果他同意下属的请示,就重新写下这个字,把它夹杂在文章中,加盖印章发回;如不同意,就什么也不写,只盖上一个空印。

这种通信保密方法,不仅敌人看不懂,就连送信人与偏裨将领也不知道。

最早的火器部队

学术界一般认为,明永乐年间(1403—1424年)建立的“专习枪炮”的神机营,是中国最早的火器部队。有学者提出了不同看法。

其一,元至顺3年(1332年)铜炮铭文中的“绥边讨寇军”,已装备了大量火炮,但是,它是否就是专习火炮的部队,目前尚不能肯定。

其二,《明太祖实录》记载元至正23年(1363年)朱元璋水军与陈友谅水军在邵阳湖激战,朱元璋将每队水师分成火器士兵和弓弩士兵;火器士兵首先用火器射击敌人,弓弩士兵次发弓弩杀伤敌人。可见,元代末年,水军已出现了火器部队。

其三,元至正24年(1364年),达礼麻识理为了守卫京城上都,按照“火铳什伍相联”的方法组建了一支“丁壮苗军”。所谓什伍,即是以5人为伍,二伍为什。这支“丁壮苗军”就是专习火铳的火器部队。这证明,元代末年的陆军也已经有了专习火铳的火器部队。据此,最迟在元至正23、24年,我国水陆军已经有了火器部队,比明永乐年间的神机营早了将近半个世纪,比欧洲炮兵部队早了一个多世纪。

军鞋

我国的战争始于氏族时代,随着经济的发展,军鞋才从一般鞋饰中分离出来,并以靴、屦、屦、屐等主要鞋种构成了一部我国古代的军鞋史。

商墓中曾出土过一种胫甲,胫甲的作用是保护小腿。有人认为,胫甲是军靴的前身,军靴是胫甲与鞋结合的产物。商墓中也曾出土过一座跪坐玉人,足胫间缠绕行滕,这是所能见到的最早的行滕形象。

西周后,人们开始用火烟熏烤使皮变成革的材料制作军靴。沈阳周代废墟里曾出土过铜泡钉靴,这是我国现已证实的第一双军鞋产物。今人曾在新疆楼兰挖掘出一双基本完整的皮靴,距今已4000年,这证实了古书记载的“靴本来自西域”的说法。将铜泡钉装饰到皮靴上是设计者从战时防护要求出发的精心构思,这是军靴源于胡履,别于胡履,胜于胡履的一大标志。

除了铜泡钉靴外。战国时期还有其他式样的履。楚墓中曾出上过一双“皮军鞋”,这种鞋的鞋面已采用近似现代的3块皮革相拼的设计造型,浅帮无舌。

纳底布鞋这时期也已被广泛用作军鞋,从山西侯马出土的东周武士跪像背面。明显可见鞋底上有整齐的一行行线迹,这与今天的纳底鞋完全一样。

秦始皇陵墓中出土了8000尊兵马俑,其中每一尊兵俑都穿着与自己身份相符的军鞋,这说明秦时的军鞋已按兵种及等级而各异。如此统一的鞋饰有力地揭示了这样一个事实,秦代的军鞋材料和制作工艺已初步形成标准化。

出土的将军俑和骑兵俑则穿皮靴。秦代将不同的鞋饰纳入装备中是我国有史以来的第一次。

汉代军鞋不仅考虑实战需要,而且还十分讲究装饰——咸阳杨家湾出土的将军俑,脚着的是一双色彩斑斓的纹饰靴。

汉代的军鞋除靴以外,种类式样也日趋丰富,有舄、圆口圆头布鞋、翅尖鞋、鸭舌鞋、草鞋,还有一种纟句履。

汉魏之际,我国西部和北部的少数民族开始向内地迁移,与汉族杂居。民族的广泛迁移和杂居,对这一时期的服饰有很大影响,在军鞋上明显反映出北方少数民族的特点。足蹬长统靴成为魏、晋、南北朝武将武士的主要戎装之一。

这一时期,北方高丽和南方等地的木履传到中原并被用作军鞋。

隋唐军鞋的主要款式仍受“胡气”影响,靴仍为军鞋的主体。隋朝关于军鞋的规定很严格,武官一律着乌皮履。唐朝是我国服饰发展的一个高峰,武官服饰的最大特点为大口裤,束“吊腿”,着战靴,出征时将帅也足蹬战靴。此类战靴一般都是软靴。

宋代武将服饰基本上继承唐制。宋代的女将们也配穿战靴,甚至文官也常穿戎服,脚着战靴,以应战事。

元朝的服饰制度自然就以蒙古人的习惯为主流了。元代的军鞋根据蒙制和汉制戎服的不同而各异:蒙制武服的特点为窄口裤,长皮靴,汉制武服则以软战靴为主要特色。

明代的军鞋沿用唐宋之制,但等级比较分明。清代的军鞋,无论是材料、工艺及品种都极为丰富,一般征战时为薄底,以利战事:一般武官着布鞋,兵丁则下穿长裤,脚缚行滕,着薄底鞋。北方寒冷地带也有着黑氈靴、乌拉鞋的。

清末民国初,国外皮制马靴传入我国。19世纪中叶,我国开始引进皮鞋技术。20世纪初,又兴起胶鞋工业。皮鞋和胶鞋便逐渐成为主要的军鞋鞋饰,并一直应用至今。

古代的军事间谍

使用间谍是战争中的一种重要手段。我国最早使用间谍的,据《左传》载,是夏帝少康。不少古代的名士贤臣都亲自做过间谍,如商代的伊尹、周初的姜子牙、孔子的高足子贡等。姜子牙《太公六韬》论间谍的职能曰:“游士八人,主伺奸候变,开阖人情,观敌之意,以为间谍。”

间谍的称呼,五花八门。《周礼》谓之“邦汋”,即斟酌盗取机密之意;《尔雅》称之为“亻见”,反间之义;《左传》称“谍”,《礼记》“觇”,《鹖冠子》称“亻圣”;《史记》称“中诇”;《后汉书》称“侦侯”;《左徒注》中叫“游侦”、“细作”。

《孙子》对使用间谍的方法作了精辟的论述:“用间有五:有乡间、有内间、有反间、有死间、有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为神纪。”乡间,即利用同乡关系去从事间谍活动;内间,是利用敌人内部派别之间的矛盾进行间谍活动;反间,就是利用敌人的间谍为自己服务,或收买、或泄假情报使敌人上当;死间,即用犯罪的人做间谍,必要时可以牺牲间谍来达到我方目的;生间一即选择精干的人做间谍,搞了间谍活动之后,能活着回来报告情况。五间的关系互相关联、互相补充,而以反间为根本,为关键。

唐代军事家李靖对使用间谍的方法,也有类似《孙子》“五间”的阐述,即:“因邑人”,“因任子”,“因敌使”,“择贤能”,“缓罪戾”,还分为“间亲”、“间能”、“间助”、“间邻”、“间左右”等方法。

口令溯源

早在2000多年前,口令在我国就已应用于军队了。我国的第一部编年体史书《左传》记载:公元前525年吴国与楚国交战,在一次战斗中,楚军把吴王乘坐的船只缴获了。这对吴国来说是个莫大的耻辱,他们就千方百计夺回这条船。一天夜里,吴军派了3个兵伪装成楚兵,潜伏在船边,约定以“余皇”为口令。于是,当吴军到来,用这个口令与潜伏的士兵三呼三对,使夜袭获得成功,将船夺了回来。

古代战争的讲究

在我国古籍中,经常出现一些描述战争性质与战争方式的词,如“击”、“袭”、“侵”、“伐”、“征”、“战”、“攻”等等。其中,除了“击”、“攻”、“战”三个词表示一般地攻打、作战外,其余的词在描述战争性质和战争方式上均具有特定的含义。

“征”,是指上伐下,有道伐无道,是所谓的“褒义”词。如《左传·僖公四年》:“五侯九伯,汝实征之。”这是指上伐下。《孟子·梁惠王上》:“彼陷溺其民,王往而征之,夫谁与王敌。”这是指有道伐无道。

“伐”,用于诸侯国之间,不仅限于上对下、有道对无道的进攻。其特点是出兵的一方须事先找个理由,即“师出有名”。因此是中性词,后因“征伐”、“讨伐”连用,而渐具褒义。如《左传·隐公元年》:“命子封率车二百乘以伐京。”古人使用这组词是很讲究的。《左传·庄公二十九年》中中说:“凡师有钟鼓曰伐,无曰侵,轻曰袭。”实际上、“伐”指正式战争,有钟鼓,表明行动公开,而且进攻的一方还有所谓的理由或借口,而“侵”就不需任何理由,只是“不宣而战”。“袭”比“侵”更富有秘密性质,只是偷偷地进攻。

除上述方式之外,还有“围”,即众兵包围;“邀”,即拦击;“逆战”,即迎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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