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们始终爱把这个集团搞得等级分明,但其实各等级之间并不像我们所说的那么固定和刻板。的确,我们研究的大多数人的这些基本需要似乎都是按照已经说明过的等级排列的,但是也一直可以发现许多例外。
另有一些显然是具有创造性的人,他们的创造驱力似乎比其他任何一种反向决定因素都重要。他们的创造性的出现不是作为由于基本需要的满足释放出的自我实现,而是作为不顾基本需要满足的匮乏的自我实现。
有一些人的理想目标可能永远处于压低或者压抑状态,也就是说,在层次序列中占劣势的目标可能干脆被丢失,并且可能永远消失,结果,这个在一种很低的生活水平上度日(如长期失业)的人,可能在余生中仅仅满足于获取足够的食物。
永久丧失爱的另一例证是指所谓的变态人格。根据掌握的最好材料来看,这些人从生命的头几个月开始就缺乏爱的哺育,现在已经永远丧失了爱的需要和给予,以及接受感情的能力(如同动物因出生后并未立即锻炼而丧失了吸吮或者啄食的反应能力一样)。一个可以长期得到满足的需要被抹杀了价值,这是导致等级颠倒的另一原因。从未
体验过长期饥饿的人很容易低估它对人的折磨,将食物看成可有可无的东西。如果他们为高级需要所控制,这个高级需要的重要性似乎压倒一切,那么很有可能,甚至确有其事,他们可能为了这个高级需要而使自己陷入不能满足某种更基本的需要的困境。我们可以设想,在这种更基本的需要长期匮乏之后,会出现这两种需要的等级颠倒。这样,优势需要将会在可能曾经将它轻易放弃的人的意识中占据优势地位。例如,一个为保其自尊而宁愿失去工作的人,在经历了6个月左右的饥饿后,可能愿意找回工作,甚至不惜牺牲自己的尊严。
我们也有可能始终是从意识或欲望的角度而不是从实际行动的需要来谈层次,因而导致了表面上的层次颠倒。观看行为本身可能给我们带来错误的印象。我们的观点是,当一个人同时缺乏两种需要时,他会想要其中更基本的一个,这并不意味着他一定按照自己的欲望行事。让我们再次强调,除了需要和欲望,行为还有许多的决定因素。
比方说,有的人把自尊看得似乎比爱更重要。层次序列中的这种最普通的等级颠倒
通常起因于这样一种概念的发展:最有可能获得爱的人是一个意志坚定或者有权威的人,他们令人尊敬或者敬畏,充满自信或者勇敢。因此,缺乏爱并且寻求爱的人可能竭力表现得具有进攻性和自信心。然而实质上,他们寻求高度的自尊以及自尊在行为上的表现方式与其说是为了自尊本身,不如说是将它作为达到一种目的的手段,他们的自我表现是为了爱,而不是自尊本身。
相比之下,或许涉及理想、高尚的社会准则、价值观等的例外是更为重要的。具有这类价值观的人会成为殉道者,他们为追求某个理想或价值可以放弃一切。至少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可以根据一个基本概念(或者假设)来理解这些人。这个概念可以称为由于早期的满足而增强的“挫折容忍力”。
在生活中基本需要一直得到满足,特别是在早年得到满足的人似乎发展了一种经受这些需要在目前或将来遭到挫折的罕有力量,这完全是由于他们具有作为基本满足的结果的稳固健康的性格结构。他们是坚强的人,对于不同意见或者对立观点能够泰然处之,他们能够抗拒公众舆论的压力,个人能够为坚持真理而付出巨大代价。正是那些给予了爱并且获得了充分的爱,与多人有着深厚友谊的人能够在仇恨、孤立、迫害中岿然不动。
以上所述抽掉了这样一个事实:所有关于挫折容忍力的全面讨论中还包括一定程度上的习惯问题。例如,那些习惯于长期忍受某种程度的饥饿的人也许因而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更能忍受食物的匮乏。对于形成习惯的倾向,如以往的满足哺育了现在的忍受挫折能力的倾向,我们应该在二者之间做怎样的平衡呢?这仍旧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同时,我们可以假设两种倾向都在起作用,二者并行不悖,因为它们并没有根本上的冲突。
说到增强挫折容忍力这种现象,最重要的满足似乎很有可能是在生命的早些时候形成的。这就是说,在生命的早年就被培养成坚强、有信心的人往往在后来的任何威胁面前仍旧保持这样的性格。谈到这里,我们的理论性讨论可能造成一种印象,这五个层次需要似乎是按下面的关系排列的:如果一个需要得到满足,另一个需要相继产生。这个说法可能会造成这样一种认知:一个需要必须完全彻底地得到满足,下面的需要才会出现。
事实上,对于大多数正常人来说,其全部基本需要都部分地得到了满足,同时又都在某种程度上有所缺憾。要想更加真实地描述这个层次序列,就应该在这个优势层次序列中逐级减小满足的百分比。例如,为了说明情况,我可以任意假定一些数字,或许一般公民大概满足了85%的生理需要,70%的安全需要,50%的爱的需要,40%的自尊需要,10%的自我实现需要。
优势需要满足后出现新的需要,是从无逐渐变为有的,而不是突然从天而降。如果优势需要A仅满足了10%。那么需要B可能杳无踪影。然而,当需要A得到25%的满足时,需要B可能显露5%,当需要A满足了70%时,需要B也许显露出50%等等。
表面差异的具体欲望在不同的文化中新表现出来的相对统一性,也是基本需要分类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任何具体文化中的某个人的有意识动机的内容通常会与另一个社会中某个人的有意识动机的内容截然相反。
生存需要的文化特性
需要的有意识和无意识都不是绝对的。然而从整体来看,在一般人身上,它们经常是无意识的,但我们没有必要查找一大堆证据来表明无意识动机的绝对重要性。单纯以优先为根据,可以推测无意识动机从总体看来比有意识动机重要得多。我们称之为基本需要的东西,通常大部分是无意识的,尽管富有经验的人可以利用适当的手段把它们变为有意识的。
表面差异的具体欲望在不同的文化中新表现出来的相对统一性,也是基本需要分类的一个重要方面。当然,任何具体文化中的某个人的有意识动机的内容通常会与另一个社会中某个人的有意识动机的内容截然相反。然而,人类学家的共同经验是,人们之间,甚至不同社会的人们之间的相近程度远比我们首次与他们接触时产生的印象要大得多,并且随着我们对他们的了解的加深,我们似乎会发现越来越多的共同点。于是,我们认识到,最惊人的差异不过是表面的,不是根本的,例如,发型和衣服款式的差异,对食物喜爱的差异等等。
我们对基本需要的分类在某种程度上就是试图解释文化与文化之间的表面的多样性后面的这种统一性。但是我们无意强调这种统一性对于所有文化来说都是绝对的。我们的观点仅仅是,它比表面的意识欲望相对更加重要、更普遍、更根本,并且更加接近人类共同的特性。与表面的欲望或行为相比,基本需要更加为人类所共有。
在动机决定因素的范围内,任何行为都往往由几个或者全部基本需要同时决定,而非只由其中的一个决定,由一种动机决定的情况极其罕见。
行为的多种动机
某种行为的产生,绝不是由单纯的唯一的需要或者单一的因素来决定的。举例说,任何看来是由生理需要促动的行为可能有多种动机,如吃东西、性享乐等。心理学家通过长期临床研究发现,任何行为都可能是多种冲动发泄的渠道。也可以这样说,大多数行为由多种动机促成。在动机决定因素的范围内,任何行为都往往由几个或者全部基本需要同时决定,而非只由其中的一个决定。
由一种动机决定的情况极其罕见。吃东西可以部分地是为了填饱肚子,而另一方面是为了安抚其他需要,改善其他需要的状况。一个人进行性行为,可能不仅出于性欲发泄的目的,而且还要确立自己男性的自信,或者是为了通过征服获得强者的感觉,或者是为了赢得爱情依赖感。作为说明,我想指出,如果不是在实践上,也至少是在理论上对某人的一个单一的行为尽可能进行分析,从中发现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爱的需要、尊重需要和自我实现需要的表现根源。这一点与特质心理学中更幼稚的一派形成鲜明对比。后者用一种品质或者一个动机来解释一种行为,例如,一个进攻性行为的起因仅仅是一种进攻性的特质。
除了动机以外,行为还有许多决定因素。行为并非全部都由基本需要决定,甚至有的行动可以是没有动机的。例如,有一类重要的决定因素是所谓外界。至少在理论上,行为完全可以由外界决定,甚至由具体的、孤立的外界刺激决定,如联想或一些条件反射。如果外界给予“桌子”一词作为刺激,我立即感觉到记忆中桌子形象,或者想起一把椅子,当然这时我的基本需要并非是“桌子”和“椅子”。
另外,我们再次重申的概念是关于基本需要或者动机的接近程度。一些行为的动机非常明确,另一些行为的动机不甚明确,还有一些行为则根本没有动机(但是所有行为都有其决定因素)。
要特别注意表现性行为与应对性行为之间的根本区别。表现性行为并不试图做什么,它只是人格的反映。蠢人言行愚笨,并不是他想要或者有意去这样做,也不是他有这样的动机,而完全是由于他就是他。同样,我说话时用男低音而不用男高音或女高音也是一个道理。一个健康孩子的漫不经心的动作,一个愉快的人独自一人时面带微笑,健康者走路时脚步的轻快和他站立时挺直的姿态,这些都是属于表现性的,非机能性的行为。
另外,一个人言谈举止的风格,无论有无动机,几乎总是表现性的。
那么,是否所有行为都表现或者反映了性格结构呢?答案是否定的。生搬硬套的、习惯的、机械的或者随俗的行为可能是,也可能不是。由刺激物引起的行为就属于这种情况。
最后有必要强调,行为的表现性和行为的目的性不是两个相互排斥的范畴,一般的行为通常二者兼而有之。
一个健康者在根本上受其发展和实现自己最充分的潜力和能力的需要促动。如果个人在任何活跃的、长期的具有任何其他意义的基本需要,那么他简直就是一个不健康的人……
促进需要的充分潜力
根据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动机的内容与基本目的的关系,其重要性各不相同。一种对冰淇淋的欲望可能实际上是一种对爱的欲望的间接的表达,在此种情况下,这种对冰淇淋的欲望就成了极为重要的动机。但如果冰淇淋只被当作爽口之物,或它仅仅引起偶然的食欲,这种欲望则相对弱得多了。日常的有意识的欲望应该被看作是征兆,是更基本的需要的表面指示物,假如我们只承认这些表面的欲望的表面价值,我们就会发现自己处于一种完全的混乱状态。这种状态永远不可能被解除,因为我们忙于认真处理的是征兆而不是潜伏在征兆后面的更本质的东西。
心理病是由挫伤重要的需要导致的,而不会由挫伤不重要的需要引起的。因此,任何一种心理病理论都必须以合理的动机理论为基础。冲突或者挫折不一定会致病,只有当它们威胁、挫伤基本需要或与基本需要紧密相关的不完整需要时,才会致病。
已经满足的需要的作用已经多次指出,我们的需要通常是在占优势的需要得到满足后才会出现。满足因而在动机理论中具有重要作用。不仅如此,需要一旦满足,就不再起积极的决定或者组织作用。例如,一个基本需要得到满足的人不再有尊重、爱、安全等需要。他只可能在一种几乎是玄学的意义上被认为有这类需要:一个吃饱的人有食欲,或者一个装满的瓶子有空隙。如果我们的兴趣仅在于什么东西实际上正在促动我们,而不在于什么东西已经、将要或者可能促动我们,那么,一个满足了的需要就不是促动因素。对于所有已经完全不存在、完全消失了的实际目的,我们都必须考虑这一点。这一点应该特别注意,因为在我所了解的每一种动机理论中,它不是被忽视就是被否定。
极为健康、正常、幸运的人没有性、饥饿、安全、爱、名誉或自尊的需要,只有在具有短暂威胁的偶然时刻,它们才会出现。如果要作补充,我们也必须断言,病理反应能力是每个人都具备的,例如巴宾斯基的研究,因为人的神经系统一旦遭到破坏,这些反应就会出现。
这样考虑导致一个惊人的结论:人只要任何一个基本需要受到挫折,就可以把他想像为病人。这相当于我们把缺乏维生素或者无机物的人称为病人。谁会否认爱的匮乏不如维生素的匮乏重要呢?既然我们了解爱的匮乏的致病作用,谁能说我们倾向于价值问
题的方式比医生诊断和治疗皮肤病或者坏血病时更不科学、更不合逻辑呢?一个健康者根本上受其发展和实现自己最充分的潜力和能力的需要促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