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曾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勤劳、智慧的华夏民族曾经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为世界发展和人类进步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中华文化以它独具的神韵,顽强的生命力而风采永驻,源远流长,哺育着一代一代的华夏儿女,滋养着多姿多采的现代文明。
我们当今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渊源于中华民族五千年文明史,植根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它反映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的基本特征,又对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产生巨大的推动作用。它以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为根本任务,以培养社会主义“四有”新人为根本目标。在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生活和满足广大人民日益增长的文化需要的同时,积极为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教育、科技、文学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卫生体育、图书文物和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风尚等方面的建设。它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和有机组成部分,其建设状况如何,直接影响着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兴衰成败和祖国的前途和命运。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文化建设逐步提上重要日程。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我国的文化事业获得了巨大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但同时也走了一些弯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们党广泛、深入宣传马克思主义基本知识,提倡科学,发展新型教育,培育无产阶级文学艺术创作等,使社会面貌焕然一新,人民群众的热情空前提高,积极性、创造力得到充分发挥。然而由于认识上的偏差,发生了如“文化大革命”这样的重大错误,使祖国的文化事业蒙受了巨大损失,从而严重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发展。
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实行了改革开放的政策,坚持了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方针,我国的文化建设重新走上了健康发展的轨道。尽管文化生活领域还存在许多不尽如人意的方面,但总的看,发展是健康的,速度是很快的,成就是巨大的,文化建设极大地促进了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二大明确提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以来,在我们党和国家的决议、文件,党和国家领导人的报告、讲话中,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方针政策所包含的各方面内容,都有过系统的马克思主义的论述,比如邓小平《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四次代表大会上的祝词》、中共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江泽民《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七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上的报告《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等,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马克思主义文献,都论述了我们进行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建设的根本方针政策。
邓小平强调指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水平,发展高尚的丰富多采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对实现四个现代化是有利还是有害应当成为衡量一切工作的最根本的是非标准。文艺工作者,要同教育工作者、理论工作者、新闻工作者、政治工作者以及其他有关同志相互合作,在意识形态领域中,同各种妨害四个现代化的思想习惯进行长期的、有效的斗争。”
江泽民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的本质特征,基本要求等作了明确的精辟的概括与阐述。他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多元化,必须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繁荣和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允许毒害人民,污染社会和反社会主义的东西泛滥;必须继承和发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而又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时代精神,立足本国而又充分吸收世界文化优秀成果,不允许搞民族虚无主义和全盘西化。我们应当牢牢把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这些基本要求,极大地提高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发展。”
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江泽民除进一步强调了我党在文化建设方面所一贯坚持的基本方针外,又对将来的文化建设事业提出了新的要求。报告指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其主要内容来说,同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一贯倡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一致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应该有繁荣的经济,也应该有繁荣的文化。我国现代化建设的进程,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民素质的提高和人才资源的开发。”“在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是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要始终不渝地用邓小平理论教育干部和群众。”“发展教育和科学,是文化建设的基础工程。……要切实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发展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事业,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新闻宣传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条件。……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发展。”
上述讲话或报告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经验和规律的基础上,对文化建设的方针和政策作了系统深刻地阐述,为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
新时期,形成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必须遵循的基本方针和政策。概括起来有以下几方面:
(1)在指导思想上,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不能搞指导思想的多元化。
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导地位,是我们党立国的根本,也是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的根本。这是保证社会主义文化科学性的前提。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基本原理与当代中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中国共产党集体智慧的结晶,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我们党在新时期各项工作的根本指针和中华民族振兴的强大精神支柱,决定着我国文化事业的性质和方向。我们只有始终不渝地一贯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坚决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我国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才会沿着正确的道路健康发展。否则,丢掉老祖宗,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放任资产阶级自由化泛滥,就会走到邪路上去。
(2)在文化事业建设与发展的根本方向问题上,要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
我国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是国家的主人。这就决定了我国文化事业的性质必须是民族的、大众的、社会主义的文化。我们的文化事业只有立足于人民群众,从人民群众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吸取养分,服务于人民群众,才能不断创造出先进的,健康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培养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四有”新人。否则,将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所以说,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针,不仅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的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文化自身发展的必然要求。
(3)在促进文学艺术创作和学术理论研究的繁荣问题上,要坚持“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
“双百”方针是繁荣社会主义科学文化事业的基本方针。文艺创作和学术研究是一种独特、复杂的创造性精神劳动,非常需要这方面的工作者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才能。只有坚持“双百”方针,为文化工作者创造一个民主、和谐、团结、奋进的文化环境,提倡不同学术观点、艺术流派的争鸣和切磋,提倡同志式的批评和反批评,正确处理好政治和学术的关系,社会主义文化事业才能繁荣兴旺,生机勃勃;什么时候放弃或背离了这一方针,社会主义文化事业就会枯萎凋零,死气沉沉。
(4)在对待民族文化遗产和民族文化传统的问题上,要坚持“推陈出新,古为今用”的方针。
继承传统文化是发展新文化的需要,没有继承,也就没有更好的发展。众所周知,我国曾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民族曾经创造了举世闻名、光辉灿烂的历史文化,形成了独特的民族文化传统。但历史文化毕竟都是一定时代的产物,都深刻地打上了时代的烙印。同任何事物一样,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和文化传统也具有积极和消极的两面性。因此,我们在继承的时候,必须采取批判的态度,吸取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创新,发展社会主义新文化,使古文化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重放新彩,从而更好地为社会主义服务。
(5)在对待本国本民族的文化遗产和世界优秀文化成果关系的问题上,要坚持“以我为主,洋为中用”的方针。
中华民族的文化遗产内容丰富,博大精深,多姿多彩,是中国人民乃至世界人民的宝贵财富。我们应当珍惜和继承优秀的民族文化,弘扬优良文化传统。但文化的发展又离不开世界各国人民的交流与合作,关起门来搞建设,只能导致文化的落后衰萎,世界各国文化都既具有自己的特色与优势,又具有自身的短处与不足。因此,在文化建设上,我们必须立足于本国本民族的文化,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同时,加强选择性,积极吸收和借鉴世界一切优秀文化成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也就是说要坚持“以我为主,洋为中用”的方针,只有坚持“以我为主”,反对“全盘西化”才能更好地建设本民族的文化,不为外国文化所奴役;只有坚持“洋为中用”,反对保守主义,才能更好地丰富和繁荣民族文化。
(6)在对待中华民族大家庭中的不同民族的文化问题上,必须坚持“相互尊重,共同繁荣与发展”的民族文化基本方针。
我们的祖国是由56个民族共同组成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在这个大家庭中,各民族不论大小、强弱都一律平等相待,和睦团结,共同参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在民族文化方面,各民族通过自己的勤劳和智慧都创造了无比辉煌的民族文化。这些民族文化既有共同性又有很大差别;既有各自的长处,亦有各自的不足。因此不同民族的文化都有相互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们只有坚持“相互尊重,共同繁荣与发展”的民族文化方针,才能使各兄弟民族文化在社会主义的大花园中奇葩竞放,各显风采,从而更有利于推动整个民族文化的发展。
(7)在文化市场方面,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的方针。
文化市场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决不允许成为腐朽思想文化滋生蔓延的场所。要积极培育和完善文化市场,大力扶持健康的文化产品,倡导适合广大群众消费水平的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更好地活跃和丰富文化生活。要维护合法经营,保护知识产权,管好文化产品的引进。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活动。抓紧制定和完善有关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健全管理机制,发挥群众监督作用,规范文化市场。
(8)在文化事业繁荣和发展的根本出路方面,坚持文化体制改革的基本方针。
为了增强文化事业的活力,充分调动文化工作者的积极性,多出优秀作品,多出优秀人才,必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落实和完善文化经济政策,逐步克服旧文化体制的弊端。改革要符合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遵循文化发展的内在规律,发挥市场机制的积极作用。文化产品具有不同于物质产品的特殊性,对人们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有重要影响,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力求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最佳结合、改革要区别情况,分类指导,理顺国家、单位、个人之间的关系,逐步形成国家保证重点,鼓励社会兴办文化事业的发展格局。文化企事业单位要深化改革,加强管理,建立健全既有竞争激励又有责任约束的机制。
(9)在文化研究的内容方面,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
文化工作者要深入研究我国建设和改革的现实问题,努力创作更多的健康文明、积极向上、为人民大众喜闻乐见的优秀作品。在这些作品中,反映社会主义时代精神应该成为主旋律。文化工作者要多出作品,多出精品,真正做到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我们的文化研究只有坚持这些原则,深深植根于中国大地和依靠人民的力量,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才能创造出无愧于伟大时代的社会主义文化,才能极大地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这些新时期的文化方针政策是我党在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指引下,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精神,从我国具体国情和世界发展形势出发,根据文化自身发展的独特规律,在总结了建国40多年来我国文化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的。改革开放20年来,我国文化事业飞速发展的事实,已经充分证明了它们的正确性和重要性。新时期文化方针政策的确立和制定为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正确方向和道路,对于促进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