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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芙蓉如面柳如眉(5)

“你真惨。”她愉快地叹口气,“第一次谈恋爱就这么特别,说不定这会影响你以后的心理健康呢。你知道的,我现在的样子——很难看。”

“要是你愿意。我可以当你是贞子。这样就没问题了。”

“说不定哪天,我会像贞子那样杀了你,也没问题吗?”

“没问题。死在美女——我是说前任美女手里是我从小的梦想。”

“还好意思说,当你自己是韦小宝啊?”

她的手臂终于慢慢地圈住了他的脊背。一种相依为命的错觉就在她跟这个陌生的男孩子之间像晚霞一样绽放。他们没有办法接吻,他的嘴唇停留在她的耳边,他轻轻地说:“夏芳然,我的名字比‘韦小宝’要好听得多。我叫陆羽平。陆地的陆,羽毛的羽,平安的平。记住了吗?”

夏芳然于二月十七日的口供:

你们说的没错,陆羽平是我杀的。动机你们都知道了——反正动机不重要,我告诉你们我是怎么做的。可是有一件事我必须要再说一遍,在我吃安眠药被救过来之后,陆羽平是真的跟我说过那句话。他说要死咱们俩一起死我这辈子是不会放过你的。不管他做过什么,我都还是相信他说的是真话。可是我不能原谅他。为什么——其实杀人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没有那么多为什么。

氰化钾是我在网上买的。我在一个化工网站的BBS上看到一个贴子——网站的名字我已经忘了。发帖子的人是一个私营小工厂的厂主,他列了几种他们厂生产的产品,问有没有人要买。我就跟他联系上了,说我爸爸的公司需要。除了氰化钾之外,我还随便要了两个别的东西——我怕他起疑心。我知道买氰化钾特别麻烦,需要专门的证明什么的,我就跟他讲:我们公司现在急需这些,大家都是做小本生意的,能不能给个方便,省了那些手续——我说我可以多给他钱。我们约在鼓楼街的那家麦当劳见的面。什么时候?让我想想——那天是大年三十,对,大年三十那天人很少,尤其早上就更是。我们约在早上九点——他看到我戴着大墨镜还有口罩的时候有点警觉。我很直率地跟他说我是被毁容的。我说我原先是化工厂的技术员,是工作的时候出了事故,所以我才辞职回家用我爸的钱办了个做化学产品的小公司。我爸是法人,但是事情其实都是我来做。我说得头头是道的,他就信了。他还特同情我,说我可惜,还说我了不起——有意思吧?我做梦也没想到有一天我这张被毁了的脸也会帮我的忙。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算是明白了。我当然记得这个人叫什么,手机号我也有——你们会去抓他吗?不至于吧?他是个好人。

二月十四号那天,我跟陆羽平准备一起去看赵薇和陆毅的那个《情人结》。我挺喜欢陆毅和赵薇的,我就想这样也好,我们俩一起看的最后一部电影是这个。你问哪一家电影院——华都,就是离南湖公园很近的那家。你们知道我原先的计划吗?我原先是想在电影院里做这件事的。在电影演到一半的时候,把放了氰化钾的啤酒给他。我知道氰化钾会让人在一瞬间送命。他会死在一片黑暗里,但是电影院的大银幕上故事还在演。等电影完了,灯光亮了,人们退场的时候才会发现他。这挺浪漫的,对吗?

可是我们到得太早了。七点开场的电影,我们五点半就到了电影院门口——我们以为路上会塞车可是没有。我们就想找个清静的,人少的地方待一会儿,到电影开场的时候再进去。这两年来——我很不愿意在人多的地方待着,你们也知道,这对我,的确不大方便。于是我们就来到了南湖公园的湖边。因为那天很冷,天又快黑了,湖边人很少。非常巧,也可以说非常不巧的一件事:我们碰上了丁小洛。我以前也听陆羽平说过,她是他的房东的女儿,一个——胖胖的,用陆羽平的话说是缺心眼儿,用我的话说是傻头傻脑的小姑娘。我没想到会在这儿碰见他们,更没想到丁小洛和那个跟她一起来的男孩子——叫什么来着——对,是叫罗凯。他们俩听说我们是要去看《情人结》,那个小洛就非吵着要跟我们一块去不可。最严重的是陆羽平就特别爽快地答应他们了。我想这下糟了,我又想老天是不是派了这两个孩子来阻止我干这件事儿。然后陆羽平就开始跟他们聊——东拉西扯的。陆羽平特别喜欢跟小孩子说话。而且他这个人——心软,不忍心薄任何人的面子。然后,那段时间里我,我心里特别乱。其实我知道我自己是在犹豫了,我也知道我如果现在后悔一切都还来得及。说真的我记不得那个时候我在想什么了。没撒谎,我真的记得不清楚。再然后,在电影马上就要开场的时候,那两个小家伙跑去买玫瑰花——为什么?你说为什么,那天是二月十四号呀。我记得我第一次收玫瑰花的时候也是丁小洛那么大。

湖边上就只剩下我们俩。我的心跳得很快,很快,耳朵里面一直有一种像是鸽哨的声音——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就把带来的啤酒打开了,我是听见那一声易拉罐的声音才知道我把它打开了的。放毒药是件特别简单的事儿,我就是在陆羽平对我说:“天气这么冷,你当心一会儿又胃疼。”的时候把氰化钾放进去的。然后他说:“还是让我替你喝了吧,否则你一定会胃疼。”我说不。他说:“听话。”他是这么说的:“听话。”

就像是以前考试的时候,你碰上一道不会做的选择题。你不能确定是要选B还是要选C。这个时候铃声已经响了,监考老师已经开始收考卷了。你大脑里一片空白,你就这么写上了一个B。为什么不选C呢?其实选B还是C对你来说都是一样的。你选了B并不代表你觉得B比C更合适。只是为了选一个而已。我这么罗嗦一大堆,就是为了说我当时把那个啤酒罐递给陆羽平的时候的心情就像是在决定选B还是选C,严格地说那连“决定”都谈不上,我,表达清楚了吗?虽然我脑子里很空,但是心里却清醒得很。尤其是当我看着陆羽平把那些啤酒喝下去的时候,我心里从来没有那么清醒过。就像佛教里说的:一念心清净。不对,说这种话好像对神明太不尊敬了。总之,我就是觉得,如果那两个小家伙跟我们一起到电影院去的话,我是不会有胆量再照着我原先的计划去做的。因为——跟一群陌生人一起在一片黑暗之中是一回事,可如果你知道黑暗之中有两个认识你,刚刚还跟你说过话的人就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了。

就像我知道的,他是在一瞬间倒下去的。他在倒下去的时候还把手伸给了我,那个时候我也自然而然地拉住了他的手。我忘了眼前的这些都是我干的。他的手开开始还是暖暖的,后来才慢慢变冷。我为什么没有马上离开那儿呢?我也不知道。我只记得我突然间害怕得不得了。我在想——原本是打算在电影院里的一片黑暗中做的事情,怎么突然间变成在光天化日之下了呢?说到底理想跟现实之间是有差距的啊。我一直坐在他身边,握着他的手,无论如何,他对我的好我是不会忘记的。就在这个时候,那两个孩子回来了。

关于丁小洛的事,我可以明天再说吗?我今天很不舒服,可能有点发烧,嗓子也疼。我累了。不过我想说的是:丁小洛的事情真的是个意外。我想要把她拉上来的。我不会游泳。我的头快要裂开了,今天就到这儿好吗?你们这儿的饭真是好难吃啊。我想我要是能吃得好一点也不会生病。过分。我们纳的税都到什么地方去了?真是过分。

徐至知道也许很多年后自己依然不会忘记这场审讯。这个女人像是在讲一场旅行那样兴致勃勃。尤其是当她讲到她原先在电影院里的计划的时候,那语气完全是个躲在角落里偷偷看着自己暗恋对象的小姑娘。“其实杀人这件事,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她说得轻描淡写,好像她杀过很多人。可是她的语气温柔无比,在呵护着某些珍贵的回忆。在整个审讯的过程中,其实他们很少打断她,因为她的声音里有种毋庸置疑的力量,让你不由自主地任由她一气呵成行云流水。然后徐至感叹:要是所有杀人犯都这么会说话,那他对这份工作一定会更有热情一点。然后徐至问自己:我为什么要当警察?当他嘲笑自己滥情的时候,他已经开始回忆了。

在学校里的时候他们大家都还有梦想。那个时候很多香港片像是上天的恩赐,抚慰了像徐至那样认为人生无聊得不可救药的孩子们。在警校的时候,大家集体逃课去录像厅热血沸腾地看《英雄本色》。看《喋血双雄》。梦想着自己有朝一日拿起枪来会像周润发一样酷,不幸却忘了周润发演的是黑社会。可是少年时的徐至跟他们有些不同。他当然也喜欢那些电影,可是做一个除暴安良的孤胆英雄却不是徐至的梦想。他想成为的那一种警察活在一部美国电影里。徐至不知道这部电影是由两个演技派天后级的女星主演,而且还一举碰红了如今呼风唤雨的性感帅哥布拉德-皮特。他不知道这些。他只知道那里面有两个原本结伴出来度假的女人,因为偶然的事情杀了人。从此她们开始了漫长的逃亡。这种生活看上去比做快餐店服务员和天天为晚饭菜单伤脑筋的家庭主妇有意思的多。但这两个亡命的女人不了解,在这世界上唯一理解她们的人就是那个一直负责追踪她们的警察。最后一幕,这两个女人相视一笑,加足了汽车的马力飞进了面前的大峡谷。她们至死也不会知道,是那个警察成全了她们最后的,壮美的飞翔。一场戏总算有一个真正懂得的观众,那是一种令当时的徐至着迷的惺惺相惜。

这才是真正的好警察。他觉得这比周润发要更——侠胆柔肠。那个时候的他们都不知道,警察永远不可能变成侠客。侠客的时代或者是永远过去了,或者是根本就没存在过——不过是这个世界自己对自己撒的一个大谎。等徐至想明白这件事的时候他已经在紧急的追捕中对逃跑的罪犯开过枪,已经在审讯的时候对“打死我也不说”的罪犯动过手——原则上这当然是不对的,可是徐至不相信这世界上有哪个警察从来没这么做过。他早就已经知道一个人在活着的时候想要成为英雄基本是不可能的——成龙也许除外。所以他只想做一个聪明的警察。然后夏芳然来了。这个巧笑嫣然的杀人犯。不像《本能》里的莎朗-斯通那样张扬地炫耀她若隐若现的大腿。事实上她根本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了。但她依然轻柔地说:“杀人这件事,没有那么多的为什么。”依然撒娇的说:“我今天生病了。你们这儿的饭好难吃啊。”徐至相信她是杀人的那块料——聪明的警察懂得如何判断这个。但是他喜欢这个女人。不是一般人理解的那种通俗的喜欢。。

“徐至。”李志诚又是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

“不简单。”徐至微笑着,“会说成语。”这是徐至总结出来的对付李志诚这种时不时自我膨胀的家伙的最好方法。

“真的徐至。你看,”李志诚最大的优点就是脸皮超厚,“昨天我无意中发现的。案发那天丁小洛跟夏芳然不是第一次见面。”

“噢。”

“徐至,你知道夏芳然在开咖啡馆之前是师范学校毕业的。她没有去当老师,但是她毕业前实习过。五年前,她实习的那所小学正好就是丁小洛的小学。然后我就又到那所小学去了一趟——你猜怎么?”他故意停顿了一下,“夏芳然正好教过丁小洛的班,教音乐。丁小洛当时的班主任还给我看了一篇丁小洛的作文——这个班主任了不起,她说二十几年来写得好的学生作文她都会留着。那篇作文的题目是《我的老师》,丁小洛写的就是夏芳然!”李志诚丝毫没有注意到徐至正用一种同情的眼神看着他,“我就知道,我就知道丁小洛死得奇怪。我倒要看看这个女人她还有多少花招要耍——”

“李志诚。”徐至脸上是一副忍无可忍的表情,“你想过没有。她已经承认了她杀陆羽平,如果丁小洛真的是她杀的话,她有必要隐瞒吗?”

“我不知道。”李志诚有点不高兴,“但是我就是不相信丁小洛会是自己掉下去的。”

“就算是她们以前认识。可是那又怎么样?五年不见夏芳然有可能认不出丁小洛了。你别忘了丁小洛更有可能不认识夏芳然。而且——小学里能有什么事情让人去杀人?不是说完全没有,但是可能性太小……”

“队长。”婷婷的声音细细地从角落里传出来,“一个人没有必要弹琴给一头牛听,对不对?”

丁小洛一直到最后都是一个鲜活和明亮的小姑娘。多年之后她会像所有人想象的那样变成一个肥沃,愉快,热心肠并且话多的女人。她年轻的时候或者不会被很多男孩子追逐,但其实她这样的女孩子往往会比那些漂亮女生更容易得到一份稳定和知足的幸福。小洛很少抱怨什么——等她长大以后她才会明白这是一个多大的优点。只是她已经永远没有了长大的机会。当然,这是后话。

三年级小学生丁小洛看上去已经不再像小时候那么圆滚滚的了。她依然胖,可是大人们倒还是看得出来如果这个孩子在青春期可以长得高一点的话,到了十八岁她有希望出落成一个体态适中的姑娘。——当然苗条也许还是没戏。遗憾的是她的眼睛——依然只有那么细细的一条缝。一笑起来就更是没救了。偏偏小洛还很喜欢笑,一点小事就会笑个不停,她的笑声是很好听的,就像那种铜制的,又清脆又有质感的小铃铛。可是小洛自己不知道这个。因为这个特别清脆的笑声总是给她带来麻烦——比如老师经常在上课的时候听见这个声音的话会恼怒地罚她站。所以小洛觉得自己毫无顾忌的笑声真是样伤脑筋的东西。

小洛真心地喜爱一切与美好有关的东西。比如清晨的阳光,比如盛开的花——无论是花店里卖的,还是草丛里野生的,在小洛看来都是一样。花是那么奇妙的东西,看上去那么柔弱,却都可以拼尽全力爆裂出一种虽然纤细但是毋庸置疑的鲜艳。小洛当然还喜欢商场里的那些漂亮裙子。可是小洛却从没像她的小朋友们那样因为妈妈不肯为她买下来而生气——小洛真的只是喜欢看看而已,如果真的拥有的话,怕是自己又要像小时候面对那个娃娃那样手忙脚乱的。那样就太没出息了。自己都觉得不好意思。小洛自己常常觉得困惑。为什么别的女孩子看到学校花坛里的花开了总会背着老师在人少的时候偷偷摘两朵呢?小洛就不。倒不是认为这是损害公物,也不是害怕老师的责罚,而是——占有一样美丽的东西的时候不该这么心安理得,小洛概括不出来这个句子,可她生来就懂得。

夏老师是丁小洛八岁那年的一个童话。那一天,夏老师站在讲台上,对着所有的孩子嫣然一笑:“我的名字叫夏芳然。你们叫我夏老师,记住了吗?”拥挤的教室里有一秒钟的寂静,然后爆发出几十个孩子清脆还有自由的声音:“记——住——了——”站在讲台上的夏老师当然不会知道,这几十个声音里埋藏着一个小女孩拼尽全身力气喊出来的一声“记住了”。如果可以把这个声音分离出来,你就会惊讶地发现它原来这么嘹亮,这么喜悦,还有这么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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