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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 爱情万岁(3)

“你爸才不会留心这些。再说他们法国的尺码跟咱们也不一样。”

“从现在起可有你和爷爷忙的了。”我笑道。

“谁说不是,”奶奶笑着摇摇头,“不过也好,来个小家伙,热闹。”

“干脆就把他留下吧,别送他回去了,给你们解闷。不过中国小孩作业太多了,苦了他。”

“可别留下他,要是将来再加上你的孩子,我跟你爷爷可弄不过来。”

“我,”我夸张地说,“还早呢。”

“不早了,天杨,我看周雷那个孩子这么多年对你真的不错,而且这孩子长得也是大大方方的,人善,家境……他爸不是什么研究所的?好,这种人家斯文──要是这次真考上研究生就更好了……”奶奶一如既往地陷入幻想中。我大学毕业以来她就把跟我说过话的每个男人都如此这般盘点一遍,似乎综合测评指数是周雷的最高。

“奶奶──”我拉长了声音,“不早了,您也早点歇着吧。”

奶奶出去了之后我就关上灯。顺便打开广播:音乐节目,4月1日,DJ祝大家愚人节快乐,然后是纪念张国荣逝世一周年的特辑──—怎么已经一年了,都不觉得。

我是听着情歌长大的孩子。我们都是。在我们认识爱情之前,早就有铺天盖地的情歌给我们描摹了一遍爱情百态。于是我们那代孩子中,大多数人的初恋都是照着他喜欢的情歌来谈,高兴的时候,难过的时候,忌妒的时候,分手的时候──太多各式各样的歌词可以捡来概括自己的感情了,太多MTV里的镜头表情可供参考了:开心的时候就在流星雨下面跟他接吻吧,没有流星雨精品店里买来的一瓶幸运星也行,我是说如果你的零花钱够用;单相思的时候就叠千纸鹤吧,虽然你没有MTV里的女孩清纯漂亮;伤心的时候就更方便了,多少情歌里的主角是伤心的呀,你是愿意在瓢泼大雨里狂奔还是愿意酗酒买醉都好,可惜这个时候你不能像MTV里一样在街角刚好看到一个卖玫瑰花的小妹妹然后顺理成章地触景伤情放声大哭。然后在每个人的记忆中,初恋就永远以情歌的方式存在:动人的、缠绵的,而且还是押韵的。搞不好还贴着一个标签:张学友、林忆莲,或是张信哲,或是谁谁谁──我不大知道现在的孩子都听谁的歌。

那么,我自己呢?

如果我和江东的初恋真的也只有这般照猫画虎地模仿的话,那就算遍体鳞伤也只能是个闹剧。还好不是。我隐约觉得我跟他之间有种什么东西。没有任何一首情歌可以帮我概括它、解释它,所以我不能正确地把它表达出来,只好听之任之,于是“它”也就静静地潜伏在我身体的黑夜,血管的丛林里,像只惧怕火光的小狼,姑且称它为“小狼”吧,还挺亲切的

那时候我十五岁,一点经验都没有。

小的时候去平遥古城玩。小姑姑让我坐在城墙上照相,我不敢,她说你只要别往下看就好了。那城墙是个环形,足有五层楼高,像口巨大的井。灰黑的石壁缝里全是青苔,阳光幽幽地照到了深处。“井”底下居然还有人家。我对着镜头,努力不去想我只要轻轻朝后面一仰就可以粉身碎骨。

没错。就是这种感觉──那只“小狼”。其实我那时怕的并不全是会掉下去,我怕的是自己一个一瞬间的念头:我想掉下去。我一点也不想死,但我想掉下去。这念头闪得太快,我都来不及把它翻译成语言。你总是会害怕没法变成语言的东西,因为它们比你强大,比你有生命力。

那小狼偶尔会推我一下,那时候我就莫名其妙地抓紧江东的胳膊。他皱皱眉头,把耳机取下来,“还挺有劲儿的。”“弄疼你了?”我对自己的神经质觉得抱歉。“没有。”他笑着拍拍我的头,“冷吗?要不咱们走吧。”我们是在公园的湖边上,放学以后我们经常来这儿。有时候kiss,有时候聊天,有时候连话也不讲,只是坐着。

我的头靠着他的肩膀,傍晚湖边的人总是不太多,尤其是天冷的时候。我们不说一句话,一个小时,一个半小时……时间就以最原始的方法流逝着。那种绝对的寂静就像春天的阳光那样唤醒了我的小狼,我甚至感觉得到它稚嫩的杀气。那时候我就很疼。并不是生理上的疼痛,这疼来自另外的地方,就像一场大雪一点一点覆盖了我的五脏六腑,我不得不深呼吸一下,再一下,但它并没有缓解,我反倒是更为真切地听到了它的足音。我只好转过头去朝着江东,没头没脑地说:“江东,咱们长大了以后,就结婚吧。”他只是笑,他说你又说什么疯话。我也觉得这话挺丢人的。然后我就轻轻地凑上去,亲亲他的脸。他叹了口气,“你呀。”

“再咬你一下可以吗?”我在他耳朵边小声问。

“不行!”他很干脆,“上次我洗脸的时候我妈就问怎么胳膊上有个牙印,我只好说是我自己咬的。我妈还以为我疯了呢。”

“那我这次轻点,保证不留牙印,可以了吧?”没等他回答,我就使尽了全身力气咬下去。

“靠!”他大叫,“你去死吧你,你自己刚说了要轻点的!”

对不起,江东,你不知道,那疼痛让我束手无策。那时候我甚至没意识到这疼痛因你而起,因为现实中并没有发生任何不愉快的事情。

{周雷}

我和天杨从幼儿园小班一直到高三,做了十五年的同班同学。她小时候是个怪胎,很少跟人讲话,只是爱看书。她的书我们别说看懂,就连里面的字都认不全。我还记得那是小学五年级,正是班里开始有人“搞对象”的时候。

我坐在她后面,上课的时候她一如既往地偷看她的书,突然她慢慢地仰起脸,我还以为她终于良心发现准备好好听讲了。可是老师放下了教鞭,“宋天杨你哪儿不舒服?”

“我……”她怯怯地说,“我肚子疼。”

“那就先去老师的办公室倒点热水喝吧,来,拿上你的水壶。”

她转过身的时候我才看清,原来她一脸的泪。那些泪在她安静的脸上畅快地滑行。鬼才相信她是肚子疼呢──当然还有那个天真的老师。我伸长了脖子朝她的课桌里看,那本书──那本罪魁祸首叫《局外人》,作者是个外国人,叫加什么,后面那个字笔画太多了,不认识。

后来我才知道,他叫加缪,是天杨最喜欢的男人之一。

于是一个已经死了很多年的法国佬倒霉地成了一个中国小学五年级学生的情敌。

是的,我喜欢天杨。要不是江东那个婊子养的半路杀出来,天杨一定是我的。要知道我已经快成功了,就差一点点。我已经变成她最好的朋友了,她和我无话不说;我甚至已经拿到她的初吻──那是初二的时候,在送她回家的路上她突然问我:“周雷,接吻到底是什么滋味你知道吗?”我说要不咱们试试,她说行那就试试,于是我们就试了。

她的嘴唇是甜的,有股新鲜水果的味道。

可是高一那年的某一天,她对我说:“周雷,跟你说件事,别跟别人说。”

我做梦也没想到这件事居然是:

“我喜欢咱们班那个叫江东的……”她的脸红了。

就像是日本漫画一样,我听见我的心像张纸似的被撕开的声音。

第一次吻她的那天,我满脸通红,放开她掉头就跑。身后传来她清脆的喊声:“胆小鬼,又没人看见,跑什么呀。”我不回头,跑到僻静处,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嘴唇上麻酥酥的,像过了一串细小的电流。我不知道这是唯一的一次。就像我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考了第一名,拿奖品,被老爸夸,被那时还活着的奶奶叫“小状元”,美得忘了自己姓什么。可是那时我不知道,我这辈子只能考这一回第一名。

后来她就跟江东出双入对了。有时甜蜜有时拌嘴还他妈挺像那么回事,老师三番五次在班会上强调早恋问题她只当是说别人。她变了。虽然还是两条搭在胸前的麻花辫,还是一件白色短袖衫加藏蓝色背带裙,可是她的气质,她的表情都不再是我的天杨──那个傻乎乎吵着要嫁给个死了的诗人的天杨不见了。她现在是江东的天杨。她脸上经常洋溢一种让我恨得牙痒的宁静,在这宁静中她像个小妇人那样微笑。天杀的江东。

体育馆的木地板散发着清香,篮球一下一下寂寞地敲击着它。天杨坐在一排排橙黄色的椅子中间,漫不经心地瞟了一眼孤独的篮球架。我很装蛋地摆着pose,投进去一个三分球,体育老师都说我好样的,可那时她却只冲着江东微笑。因为我投进去的三分球很廉价地砸了下来,被他抢了去。那时我真想掐死这个小婊子──没错,你就是小婊子,可你这个小婊子依然是我的梦想。

我的手机就在这时候响了,是天杨。

“你的《金瓶梅》告一段落了吧?明儿星期天,能出来吗?”她问我。

“干吗?”

“不干吗。别紧张,我知道你没钱请我吃饭,咱们出来喝杯咖啡,各付各的账,行吗?”

“怎么今天这么善良,想我了?”

“对,”她笑着,“想你了,满意了吧?这个周末我好容易有两天不用上班,我可不想在家里闷着,全浪费了。”

我坐到她对面的时候,她说:“怎么我们像是在谈恋爱一样?”

正说着,窗外又是一阵长长的呼啸,这间咖啡馆变成了一个船舱,窗外混沌一片。

“好久没听见沙尘暴的声音了,你别说,还真有点想。”我说。

“我也是,我那个时候在上海上大学,春天就老是觉得少了点什么。”

“我一直想问你,”我看着她的眼睛,“你毕业以后为什么回来了?”

“也没什么为什么,没可能留在上海还不就回来了?”

“你知道咱们班当初的同学现在大部分都在外边工作,有的读研,还有出国的。我真没听说多少回来的。”

“咱们学校的人,”她笑笑,“眼睛都长在天灵盖上。”

“你怎么不去法国找你爸?”

“找他去做什么?给他当保姆照顾那个小家伙?又没薪水拿。”她皱皱眉头,“怎么这间店的摩卡味道一点儿不正。”

“也真怪了。你就不嫌烦?这么多年就在这么个地方圈着。”

“搞不好还要圈一辈子呢。”她打断我,“照你这么说,这个城市两百万人全跳河去算了。”

“两百万人怎么样我不管,反正要是有人跟我说我一辈子就只能在这儿待着的话,我保证去跳河──或者向张国荣同学学习,跳楼也行。”

她大笑,“少东施效颦了,还是跳河吧!”

损我永远是这小蹄子的乐趣,这点上她和江东一样缺德。

“问你个问题行吗?”我正色。

“问。”

“你和江东这么多年,就真的一直没联络过?”

“就知道你狗嘴里吐不出象牙。”她笑着,“都多久以前的事儿了,联络不联络又有什么区别。”

“那到底是联络了没有呢?”

“没有。他不是已经结婚了?我也是听说。”

“是。”我冷笑,“‘嫁’到加拿大了。”

“别这么说。”

“不然怎么说,明摆着的,大家都说他和那个女孩才认识几天就结婚,不是为了移民又是什么?”

“也许人家是真的一见钟情呢。”

“把他天真的,”我往我的冰咖啡里加了块方糖,“你信一见钟情这回事儿?”

“不信,可我相信有例外。”

“那也‘例外’不到他头上。”我恶狠狠地下了结论,“再说,他怎么偏偏就跟一个华裔加拿大籍的‘一见钟情’,太巧了吧?哄谁呢,又不是罗马假日。”

“周雷──”她叹口气,“不管怎么说大家都是同学,你怎么老是这么恨他。”

“你还好意思问我?”我直直地盯着她。

她不看我,眼光转到了窗外,一天一地的黄沙。她咬了咬嘴唇,说:“周雷。”

“别当真,说着玩的。”

该死。我这个人就是这样,总是关键时刻斯文扫地。要是让冯湘兰知道了今天这个场面又不知道该怎么取笑我了。为了弥补这个尴尬,我主动转移了话题,我们聊了很久,很尽兴。我时不时地幽她一默,逗她笑笑。不知不觉,沙尘暴就过去了,外面天色渐渐暗下来。

“走吧,”她说,“要不然你妈又该说你就知道疯,不知道用功。”

我苦笑,“又活回去了。”

我们一起走在步行街上,我送她去公车站,一路上很多人。空气里带着些刚才的尘土气,我们走到了步行街的尽头。

这儿有棵唐槐,在步行街和马路的交接处。一千多岁了,老成了精,树干粗得像个原始部落的图腾。马路上汽车悠长地划过路面,几个浓妆的三陪小姐说笑着从我们身边经过,她们的目的地一定是街对面的红玫瑰歌城。路灯打在唐槐四围的栏杆上,隐约看见一个久远的还是三位数的年份。那时候这个城市还年轻,还美丽,像三陪小姐一样用热辣辣的眼神打量着李世民起兵的西域宝马。宝马性感地仰天长啸,轻蔑着隋炀帝绮丽又脆弱的江山。我真希望我也能对这个城市“跩”上一句:“与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备受摧残的面容。”可惜我的这故乡一点不争气,堕落得连性别都没了──我也就没了跟它调情的兴致。

天杨说:“周雷,到这儿就可以了。”

我正在胡思乱想,一时没听清她说什么。

她冲我笑笑,脸上一如既往的干净,不施脂粉,在夜空里清澈着。

“咱们就再见吧。”她说,“再打电话给你。”

我抱紧了她,我吻她。我的双臂把她箍得紧紧的,她像融化了一样放弃了挣扎。就是这么一回事,天杨,别装得什么都不知道,你没那么无辜。我爱你,从咱们小的时候,从小学五年级起我就爱你。从你上课偷看《局外人》的时候我就爱你。从你像个小水萝卜一样戳在教室的第一排,到你亭亭玉立地坐在学校的篮球馆,我一直都在爱你。比起那个时候,我更爱的,是现在的这个长大了的你。天杨,天杨,你不能这样对我。

我放开她的时候,她的头发乱了。嘴唇像绽放一般的红。

“对不起。”我说。

她摇摇头,“再见。”

她转过身,踩着地上的灯光。

妈的,我今天丢人现眼到家了。

{天杨}

我站在公共汽车站牌那里,发着抖。他还在对面,在唐槐下面,路灯旁边,我越不想看他,他的身影就越是跳到我跟前。我不知道自己怎么就这么心慌得要命,来不及想。我知道他不会走,不看着我上车他是不会走的。可是我突然一点力气都没了,那路公车好像永远也来不了。一辆出租车在我身边停下,我几乎是下意识地拉开了车门。那个阴魂不散的还站在那里,我突然意识到自己正在落荒而逃。

“去哪儿?”司机问我。

我告诉他家里的地址。

“你不认识我了?”他问。

我以为我碰上了一个劫色的。这时候他回过头来,“天杨,好久不见。”

肖强。

我今天招谁惹谁了。皇历上一定写着呢:今日不宜出行。

“嗨,”我觉得我该表示一下惊喜,“真的好久不见。”

“我还以为你留在上海了呢。”

“没有。”我说。

“你现在……”

“是护士。就在儿童医院。”

“噢。白衣天使。”

我们都沉默了下来。没人说话,车里的广播声就格外的响。音乐节目,应该是“怀旧金曲”之类的,不然不会是罗大佑的破锣嗓子在嘶吼:

“在这批判斗争的世界里,每个人都要学习保护自己,让我相信你的忠贞──爱人同志!”

我把头靠在座椅上,闭上眼睛,他刚才说的话又在耳边回响起来:“天杨,我爱你。从小的时候起我就爱你,别装得什么都不知道,天杨你不能这样对我。”

然后,我居然想起很多年前方可寒的话,“宋天杨,男人的话不能不信,但也别全信。明不明白?”她诡谲地笑笑,她身上永远有股浓郁劣质香水的香味。

到了。我看了一眼计价器。

“不收钱,天杨。”

“那怎么行?”

“行。”他坚持,“好不容易又见面,这次一定要算是我送你。下次,下次你就算是顾客,下次收钱,可以了吧?”

“谢谢。”我今天没力气跟人争。

车灯就像一种审视的目光跟随着我的背影。我走出去很远了,才听见汽车重新发动的声音。我再一次落荒而逃。今天我可真是丢盔弃甲溃不成军──我准备回去再查查字典,还有别的什么用来形容人的狼狈相的成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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