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秦之俗“男子二十,冠而字”[77];用缁布制的冠给年满二十的男子加冠。夏代用“毋追”冠,商代用“章甫”冠,周代用“委貌”冠。周代冠礼在祖庙中举行。冠礼前,受冠者的父亲要先在庙厅用蓍草占卜举行冠礼的吉日。俗称“筮日”。筮日之后,主人要亲自登门告诉亲友,邀请他们参加冠礼,俗称“戒宾”。冠礼的前三天,用占卜的方法在所邀请的客人中决定一位给主人的儿子加冠的人,俗称“筮宾”。冠礼的头天傍晚,冠礼的主持人“摈者”在庙门外宣布第二天举行冠礼的时间,并通告众嘉宾,俗称“告期”。冠礼那天,首先必须束发。束发后,宾者为受冠人加冠。周俗士的加冠一般进行三次:第一冠为加缁布冠,以示“尚质重古”“不忘本”。第二冠为弁冠,以示“行三王之德”,勤政恤民。第三冠为爵弁冠,以示冠身以后参与祭祀,敬事神明。加冠仪式结束后,主人按周俗用醴礼设宴酬谢宾客。宾客给冠者取表字,并致祝辞曰:“礼低度既备,令月吉日,昭告尔字,爱宇孔嘉,髦士攸宜。宜之于假,永受保之,曰伯某甫。”[78]取字毕,冠身答谢。于是冠礼仪式结束。
笄礼为女子成年之礼。《仪礼·士昏礼》云:“女子许嫁,笄而醴之,称字。”意思是女子年十五至十九已聘许嫁后,要举行笄礼。笄礼和冠礼的仪式差不多,但地点不在宗庙而在庭堂,由受笄者的母亲和女宾主持。母亲给受笄女子着笄,即以簪固髻,女宾执礼,并为之取字。笄礼以后,女子至二十岁以前均可出嫁。周俗年已二十如果尚未许嫁,也要举行笄礼,以示成人。笄礼由妇人主持。
先秦的汉族先民去原始社会未远,在婚俗制上既承氏族社会时期的遗风,又呈阶级社会的烙印,有抢婚又有交换婚,有族外婚又有收继婚,有媵婚又有纳妾,多姿多态,纷然杂陈。
先秦的婚姻礼仪呈双轨制,即正宗的聘婚与非正规的野合并存。正宗的婚聘,据《礼记·昏义》所云:“婚姻者合二姓之好,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故聘婚必须遵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79],严格按照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六礼的程序进行。正因为聘婚为婚姻的正宗,故媒人说亲之俗直至战国仍久盛不衰。齐国甚至专设“崇媒”官,“取鳏寡而和合之,予田宅而家室之”[80]。周天子也专设“媒氏”以“掌万民之判”[81]。所以,《战国策·燕策》云:“周之俗,不自为娶妻。且夫处女无媒,老且不嫁。”
先秦在实行正宗聘婚之时,同时又流行非正规的野合婚之俗。《周礼·地官·媒氏》曰:“中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时也,奔者不禁。”这就是说先秦之时,人们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择偶的同时,还可以在婚日和婚会时自由择偶,俗称“野合”,即不合礼仪的婚配。法律规定这种不合礼仪的“野合”为合法,故而春秋时赫赫有名的孔子也是其父与颜氏女“野合而生”[82]。
先秦正宗的聘婚极端讲究婚姻程序,仪式礼节十分复杂。夏代的婚礼仪程已不可考,商代的婚礼据宋镇豪先生研究分为议婚、订婚、请期、亲迎四程式[83]。商代婚礼的四程式发展到周代则演化为纳采、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礼”,程序更加复杂。纳采,就是发动婚议,即男家发现某女家可为议婚对象,则请媒人向女家提亲,女家答应议婚后,男家备礼去女家求婚。《仪礼·士昏礼》云:“昏礼,下达,纳采用雁。”问名,就是男家请媒人请问女方的名字和出生年月日。《仪礼·士昏礼》即说:“宾执雁,请问名。”纳吉,就是男家卜得吉兆之后,备礼通知女家,决定缔结婚姻。《仪礼·士昏礼》云:“纳吉用雁,如纳采礼。”郑玄注:“归卜于庙,得吉兆,复使使者往告,婚姻之事于是定。”纳征,又称为“纳币”。《仪礼·士昏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郑玄注:“征,成也,使使者纳币以成婚礼。”请期,就是男家择定吉日婚期,备礼照会女家,求其同意。《仪礼·士昏礼》曰:“请期,用雁。主人辞,宾许告期。如纳征礼。”郑玄注:“夫家必先卜之,得吉日,乃使使者往辞,即吉之。”亲迎,是“六礼”中最后一礼,也是最隆重的一礼,就是新郎率鼓乐仪仗彩舆亲至女家迎娶新娘。周代亲迎的时间多在黄昏以前进行,《说文解字》云:婚,“礼取妇以昏时。妇人庚也,故曰婚。”新娘进门,则又有一套程序,如沃盥、同祭同食、祭酒、铺席、新郎给新娘解丝绳等。周俗婚礼不举乐。《礼记·曾子问》云,“取妇之家,三日不举乐”,“嫁女之家,三夜不息烛”。这和后世婚礼的喜庆气氛迥然不同。
婚礼之后,周俗新娘要拜见公婆,俗称拜“舅姑”。据《仪礼·士昏礼》所记,拜舅姑之礼分“盥馈”和“着代”两个程序。盥馈,就是新娘以枣栗献于公,干肉献于姑,表示对公婆的孝敬;又用特豚(牲的左半、右半)进献公婆,以示孝养之意。着代,就是第三天清晨,公婆用一献之礼酬答新妇,表明授新妇以家事。如果公婆去世,新妇要在三个月后到祢庙参拜神主。俗称“庙见”。周俗只有经过庙见之礼,新妇才能取得夫家家族成员的资格。此后,新郎将新妇来时乘坐的车马送归女家,俗称“反马”,表示夫妻情笃意深,可以白首偕老。
先秦之时,周代女子出嫁俗称“归”。正常情况下的归宁,或父母去世省亲而返,俗称“来”。如被夫家休弃而回母家,叫做“来归”或“大归”,都是出嫁后又归宗。《左传·庄公二十七年》:“凡诸侯之女,归宁曰来,出曰来归。”来归是被弃而出,来而不返的意思。
周俗休妻俗称“去”或“出”,休妻之俗规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84]谓之“七去”或“七出”。与时同时,同俗还有丈夫不能休妻的三个条件,俗称为“三不去”即“有所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85]。
先秦时,人死“男子曰终,小人曰死”[86]。周俗礼制森严,不同等级的人死的俗称也有区别:天子之死曰“崩”,诸侯之死曰“甍”,大夫之死曰“卒”,士之死曰“不禄”,未婚而死俗称“折”,死不满六十俗称“短”,未成年而死称“殇”。
人死后要招魂,周代俗称“复”。据《礼记·丧大记》的记载,招魂时,招魂的人得穿朝服,从东面屋檐飞角上屋,踩在屋顶正中的屋脊上,用竹竿挑起衣服,脸朝北三次呼叫死者的名字。男子称名,妇人称字。
周俗人死招魂后,就从地上迁置床上;覆盖在尸体上的就用大殓时的被子,要脱去死时穿的衣服,给尸体楔齿、缀足、沐浴、饭含和设饰。楔齿是人死未僵前用角柶楔其齿间,以便饭含。缀足,是用燕几(小几)或灶砖夹正死者之足,以便着屦。沐浴是为死者净身,沐指洗头,浴指洗身。饭含是在死者口中放人饭、贝、玉之类,包括耳内或塞人玉琐,即荀子所说,“充耳而设瑱,饭以生稻,唅畸贝”;饭,“君用粱,大夫用稷,士用稻”[87];“天子饭九贝,诸侯七,大夫五,士三”[88]。设饰是给死者穿衣着屦以安体,荀子云:“设亵衣,袭三称,缙绅而无钩带矣,设掩面儇目,而不冠笄矣。”[89]内衣加三件外袍,绅带圾而毕结,不再用带钩绾结,因不必再像生时易于松解,然后用黄色或黑色练帛遮掩面目,称做“冥目”,发而不加冠笄。
周俗在丧亡的次日早晨举行小殓,至第三天举行大殓。小殓是先在尸床上铺席,再置上用以捆扎的宽布带,俗称“绞”;绞上再铺被子。然后举尸于衣上,先殓衣,皆左衽。并用组带系足,带从鞋的“绚”中穿过,再裹衾束绞。此后即将死者套上布袋,袋分两截,上截俗称“冒”或“质”,长与手齐,下截俗称“杀”,取其口大下收之意,套时分别从头、足套入,接处有布带相结。最后盖上覆尸的“夷衾”。凡是来殓尸的人都得赤膊,迁移尸体的时候大家都穿上衣服。殓尸完毕后得禁食一顿。小殓之夜,要整夜在中庭点着火炬,天亮时方可熄掉。
大殓是殓尸入棺。亦如小殓有入殓衣服。扎紧尸体盖被,衣服的布带,是竖三横五,共用两条。大殓用的布条是一幅布裁为三条,末端不裁开。大殓用的单被用五幅布拼成,但不用装饰丝带。俗规,铺束尸的布条、单被时,主人主妇要跳踊。铺被子时,要跳踊;迁移尸体时,要跳踊;穿殓衣时,要跳踊;包裹被子时,要跳踊;结扎布条、单被时,也要跳踊。最后,主人扶着尸体,放入棺材,并边哭边跳,接着盖上棺盖。
周代泛称丧服为“端衰”[90]。周代礼制严格,根据人伦范畴的亲疏尊卑等级秩序,居丧者的服丧轻重,在丧服的质料、服饰组合,以及居丧期上有明确规定,一般分为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个等级,俗称“五服”。此外,周代还有“易服”之俗,即本有重服,又亲遭轻丧,变易一部分旧有的重服来适应轻丧的需要。
周代葬礼要先择墓地,再占卜下葬的日期,然后举行出葬大礼。据《仪礼·士丧礼》的记载,周俗用占卜的方法确定墓地。择墓地的事由冢人[91]主持。墓地择好后即占卜下葬日期,准备出葬。按周俗,出葬时要在棺材的周围加以装饰,死者身份不同,饰物品种、数量、等级及颜色也不相同。送葬有执绋之俗。所谓执绋是送葬时手执牵引灵柩的大绳以助行进。《礼记·曲礼上》云:“助葬必执绋。”郑玄注:“葬,丧之大事,绋,引车索。”
先秦时期殉葬之风大行,不仅有物殉、兽殉,还有人殉。野蛮的人殉习俗直至周代仍有其遗风。物殉是将死者生前使用的物品随葬,以供其在墓穴中继续享用。夏代的物殉,可以二里头文化类型墓葬为代表,有陶器、铜器、玉器及各种骨、角、牙器等。商代的物殉,出现成套的礼乐器组合随葬习惯。西周墓葬的物殉,继承了商代的传统,注重成套礼、乐器组合随葬。兽殉是用活畜作随葬品。考古发掘以二里头、二里岗、殷墟和丰镐遗址为代表的夏、商、周三代的墓葬中,普遍流行殉狗风俗,可能具有护卫尸骨或祛邪的作用。
五、先秦汉族风俗文化的基本构架(下)
1.孕育时期的岁时风俗
先秦三代及至春秋战国的岁时观念经历了一个从二时——春秋到四时——春夏秋冬的历史过程。在这种岁时观念的支配下,从西周后期开始,遂将一年分为春、夏、秋、冬四时,每时又分为孟、仲、季三个月,一年共12个月,每季每月从崇拜之神到祭祀,从服饰到饮食,从天子到农民都有相约成俗的风俗。
一年的第一天,即夏历正月初一俗称“元日”,《尚书·舜典》即云:“月正元日,舜格于文祖。”因历法不同,元日的日期不一,夏代以正月初一为元日,商代以十二月初一为元日,周代以十一月初一为元日。周俗,元日宫廷有祭祀、宴饮之仪,民间有喝春酒之俗,《诗经·豳风·七月》云:“朋酒斯飨,曰杀羔羊,跻彼公堂,称彼兕觥,万寿无疆。”
春季的第一个月为孟春[92]。孟春之月的节气是立春,周代有迎春之俗,在立春前三天,太史禀告天子说:“某日立春,大德在木。”天子于是日沐浴斋戒。立春那天,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东郊去迎接春的来临。礼毕归来,就在朝中赏赐卿、诸侯、大夫,并命令国相宣布教化,发布禁令,实行褒奖[93]。
春季的第二个月为仲春,有择吉日祭土地神之俗,《吕氏春秋·仲春纪》云:“是月也……择元日,命人社。”并有祭高楳神之俗,《吕氏春秋·仲春纪》云:“是月也,玄鸟至。至之日,以太牢祀于里楳。”天子带着后妃宫中女眷,在高楳神之前,为怀孕的宫妃举行礼仪,给她带上弓套,并授她以弓箭。仲春之月,还有“献羔开冰”[94]之俗,据《吕氏春秋·仲春纪》所记,届时,天子给掌管寒冷的神祭上羔羊,然后打开冰窖,把冰祭献给祖先的神灵。
春季的第三个月是季春,有劝蚕事之俗。《吕氏春秋·季春纪》云:“是月也,具朴曲帘筐,后妃斋戒,亲东乡躬桑,禁妇女无观。省妇使,劝蚕事。”并有傩祭之俗。《吕氏春秋·季春纪》云:“国人傩,九门磔禳,以毕春气。”并于月末选择吉日,举行大规模的音乐舞蹈汇演,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前去观看。
夏季的第一个月是孟夏,有尝麦之俗,《吕氏春秋·孟夏纪》云:“是月也……农乃升麦,天子乃以彘尝麦,先荐寝庙。”在品尝新麦之前先进祭给祖庙。又有献蚕茧之俗,《吕氏春秋·孟夏纪》云:“是月也……蚕事既毕,后妃献茧。”孟夏之月的节气是立夏,周代有迎夏之俗,在立夏前三天,太史禀告天子说:“某日立夏,大德在火。”天子就洁身斋戒,准备迎夏。立夏那天,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大夫到南郊迎接夏的来临。回来后,就施行赏赐,分封爵位褒奖有功。
夏季的第二个月是仲夏,有祭“山川百原”和“求雨”之俗,《吕氏春秋·仲夏纪》云:“是月也……命有司,为民祈祀山川百原,大雩帝,用盛乐。乃命百县,雩祭祀百辟卿士有益于民者,以祈谷实。”又有尝黍之俗,《吕氏春秋·仲夏纪》云:“是月也,天子以雏尝黍,羞以含桃,先荐寝庙。”仲夏之月的节气是夏至,俗规夏至之日。君子洁身斋戒,深居简出,保持身体宁静;并禁淫声戒女色,少美味,弃杂欲,安定心性。
夏季的第三个月是季夏,有祭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之俗,《吕氏春秋·季夏纪》云:“是月也,令四监大夫合百县之秩刍,以养牺牲。令民无不咸出其力,以供皇天上帝、名山大川、四方之神,以祀宗庙社稷之灵,为民祈福。”
秋季的第一个月是孟秋,有尝五谷之俗,《吕氏春秋·孟秋纪》云:“是月也,农乃升谷。天子尝新,先荐寝庙。”孟秋之月的节气是立秋,周代有迎秋之俗,在立秋前的三天,太史拜见天子,说:“某日立秋,大德在金。”于是天子斋戒。立秋那一天,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诸侯大夫到西郊去迎接秋的到来。回来后,就在朝廷上赏赐将军和勇武之士[95]。
秋季的第二个月是仲秋,有傩祭、祀祖庙之俗,《吕氏春秋·仲秋纪》云:“是月也,乃命宰祝,巡行牺牲……天子乃傩,御佐疾,以通秋气。以犬尝麻,先祭寝庙。”
秋季的第三个月是季秋,有祭天帝之俗,《吕氏春秋·季秋纪》云:“是月也,大飨帝,尝牺牲,告备于天子。”并有尝稻之俗,《吕氏春秋·季秋纪》云:“是月也,天子乃以犬尝稻,先荐寝庙。”
冬季的第一个月是孟冬,有蒸祭之俗,《吕氏春秋·孟冬纪》云:“是月也,大饮蒸,天子乃祈来年于天宗。大割,祠于公社及门阊,飨先祖五祀,劳农夫以休息之。”说的是这个月,举办盛宴进行蒸祭,天子向在天之神祈求明年农业丰收。大杀牺牲,在官社和门阊祈祷,然后飨祀先祖,并祭祀户神、灶神、中溜神、门神、行神,慰劳农夫,让他们休息。孟冬之月的节气是立冬,周代有迎冬之俗,立冬前三天,天子斋戒。立冬那天,天子亲自率领三公九卿大夫去北郊迎接冬天的来临。回来以后,赏赐为国牺牲者的亲属,抚恤孤儿寡妇。
冬季的第二个月是仲冬,有祭水神之俗。《吕氏春秋·仲冬纪》云:“是月也…天子乃命有司,祈祀四海大川名原渊泽井泉。”仲冬之月的节气是冬至,俗规冬至之日君子要整洁身心,屏除声色,禁绝嗜欲,保养身体和性情的宁静。
冬季的第三个月是季冬,有傩祭之俗。《吕氏春秋·季冬纪》云:“命有司大傩,旁磔,出土牛,以送寒气。征鸟厉疾。乃毕行山川之祀,及帝之大臣,天地之神。”
2.万物有灵的信仰风俗
先秦汉族先民有日神信仰,视日神为“阳乌”。《山海经·大荒东经》云:“汤谷上有扶木,一日方至,一日方出,皆载于乌。”(图14)夏商时有迎送日神的祭祀仪式,据《尚书·尧典》记载夏人的祖先曾命令羲仲与和仲分别住在东方畅谷和西方昧谷,恭敬地迎接日出和送别落日;商代卜辞中则有“宾日”、“出日”和“人日”仪式的记录[96]。及至周代,由于“天”和“天帝”的创立,对日神的崇拜虽衰落了,但祭日风俗仍传承沿袭,如《礼记·祭义》曰:“祭日于坛……祭日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