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建筑家宅讲究避“五虚”、求“五实”。其中“五虚”是指:“宅大人少,一虚;宅门大内小,二虚;墙院不完,三虚;井灶不处,四虚;宅地多屋少庭院广,五虚。”五实”则为:“宅小人多,一实;宅大门小,二实;墙院完全,三实;宅小六畜多,四实;宅中水渎东南流,五实。”认为“宅有五虚,令人贫耗,五实,令人富贵”[69]。盖房前,仍有卜宅风俗,如杜甫《为农》诗曰:“卜宅从兹老,为农去国赊。”房屋动工时要举行奠基仪式,宣读《建宅文》,祝愿工匠建宅成功;房屋落成要行上梁仪式,唱《上梁歌》。最后,还要请人念《镇宅文》,以镇妖除怪,确保宅舍安宁。敦煌文书中即有《建宅文》、《上梁歌》和《镇宅文》留存。如果认为宅屋不祥,则用石头镇宅。敦煌文书伯3594卷中之《用石镇宅法》曰:“凡人居宅处不利,有疾病、逃亡、耗财,以石九十个,镇鬼门上,大吉和!。”
隋唐时期,桌子和椅子已被广泛使用。在敦煌莫高窟唐代壁画中,已出现了大型宴会时供多人列坐的长桌和长凳,以及方桌、腰圆凳、鼓凳、扶手椅、靠背椅等。本为坐卧兼用的床榻,退而成为专供睡卧的卧具(图67)。随之垂足而坐的习惯从上层阶级起逐渐普及全国,使人们的坐姿更加舒适。
隋唐时期的陆路,在史籍记载中名目繁多,如有驰道、御道、御路、帝道、官道、官路、官街、天街、禁街、国路、驿路、县道、村路、饷道、饷路、贡道、运路、大路、次路、便道、便路、私路、马道、堤路、盘道、栈道、甬道、夹道、复道、山路等等。水路,见之于史籍的有水道、海路、海道、御河、官河、漕渠等。
隋唐时期的桥梁,已有石桥、木桥、浮桥等。石桥又分石拱桥、石梁桥,其中建于隋大业年间的赵州安济桥即为石拱桥。南方则有竹桥、藤桥、绳桥和笮桥。
隋唐时期的车舆之制基本沿袭前代而来,如规定天子出行时的卤簿有“五辂”、安车、金根车、四望车、羊车、属车、指南车、计里鼓车、白鹭车、鸾旗车、辟恶车、轩车、豹尾车、黄钺车等。官员百姓的日常用车有轩车、轺车、辎车、斋车、辆车、柩车、丧车、卧车、奚车、毡车、钿车、山车、宝车、画戟车、拜扫车等。其中的奚车源于契丹,“开元天宝中渐至京城”[70];毡车,本自突厥,唐代传人中国,奚车和毡车都属于高等车辆。
以上均为马车。此外,还有牛车、驴车、驼车等。隋代社会牛车盛行,即使朝廷重臣如牛弘,出行也乘牛车[71]。唐时,朝士出行已不流行坐牛车;只有妇女才喜坐牛车,贵者如杨贵妃妹妹,“竞车服,为一犊车,饰以金翠,间以珠玉”[72]。百官赴任,朝廷则提供牛车载其家眷、行李。普通百姓则多用牛车运载货物,白居易《卖炭翁》中的卖炭老人,即以牛车运载木炭。
唐代社会崇尚武功,上层社会男子出行均喜骑马。开元天宝年间,一度风行女士骑马,史载:“开元初,从驾宫人骑马者皆着胡帽。”[73]但妇女出行还是坐车为多,若是夫妻同行,则是“女檐男马”。平民出行则大多骑驴,故许多隐士往往骑驴,以示超脱。如宰相裴度未显时常骑驴出行,杜甫、贾岛、李贺等出行也常骑驴。此外,民间出行也有骑骡或骆驼的,如哥舒翰“每遣使人奏,常乘白橐驼,日驰五百里”[74]。
唐代辇舆流行。辇,《隋书·礼仪志》曰:“制象轺车,而不施轮……用人荷之。”主要为皇族所用。唐高宗以后“每有大礼,则御辇以来往”。舆又称肩舆,“制如辇而但小耳”。起自魏晋南北朝,隋唐时上自帝王,下至百姓,均流行乘舆。此时舆的种类已有软舆、板舆、竹舆、篮舆、彩舆、绿舆、藤舆、卧舆等。并有“檐子”,亦名竹篌、编舆,用竹篾编扎,妇女多坐之。《新唐书·车服志》曰:妇女“坐檐以代乘车”[75]。又有兜笼者,四周有遮蔽,门上有帘,初现于蜀,唐肃宗后,普及于京城,多为女子所乘,史称“京城……兜笼,代于车舆矣”。黔地又有“背笼”,《太平广记》曰:刘隐诣南州,“州牧差人致书迓之,至则有一二人背笼而前,将隐入笼内,掉手而行”,“洎至近州,州牧亦坐笼而迓于郊”[76]。
隋唐水路舟楫,常见的有木船、竹船、竹木筏、皮船、海船、轮船、小斛底船、小舸子、大河船、篷船、舫船、舴艋舟、小舫、大舸、画舸、楼船、舶船、棹船、米船、粮船、盐船、租船、漕船、饷船、转运船、龙风船、竞渡船、行酒船、采花船、彩舫等。水路搭乘舟船已成隋唐官民士庶出行的主要交通方式,唐诗中提及舟船者颇众,如“轻舟已过万重山”、“门泊东吴万里船”等,可见当时出行乘舟之普遍。
唐代社会实行开放政策,人们出行率高,对代步工具的需求量大,故以出赁车马、舟船为业的车坊、车子家应运而生。如长安东市就有赁驴处[77],胜业坊有出赁车辆的“车子家”[78],光宅坊有“车坊”。也有舟船出赁者,如天宝年间,崔县尉欲去吉州赴任,“乃谋赁舟而去”[79];长庆中,裴航“因佣巨舟,载于湘汉”,游历鄂者[80];会昌年间进士颜睿,“下第游广陵,遂之建业,赁小舟抵白沙”[81],等等。
隋唐时在职官员出行,沿途由官办的馆驿招待食宿;而普通人出行,则要投宿旅舍。旅舍,当时又称逆旅、客舍、邸舍、馆舍、旅馆、旅邸、旅店、邸店、村店等。如阎济美到洛阳赴举,“更无相知,便投迹清化里店”[82];《李娃传》中,郑生应举赴长安,“居于布政里”邸店。当时出行,也有借住寺院道观者,如白居易和元稹为应付制举,“退居于上都华阳观,闭户累月”作《策林》[83];元稹《莺莺传》中崔氏母女则借住普救寺。
唐朝社会爱好歌舞,每遇节日喜庆,或礼仪社交场合则有歌舞表演,平时也多以歌舞娱乐(图68)。唐代胡舞流行,传自西域的《胡腾舞》、《胡旋舞》、《枯支舞》等曾在长安等地盛行一时。民间则盛行“歌舞戏”,《旧唐书》曰:“歌舞戏,有大面、拨头、踏摇娘、窟儡子等戏。”[84]当时民间的自娱性舞蹈有“踏歌”,对此唐诗多有提及,如“李白乘舟将欲行,忽闻岸上踏歌声”[85];“连袂踏歌从此去,风吹香气逐人归”[86]等。此时,民间说唱开始流行。西安西郊唐墓即有“说唱俑”出土。(图69)
隋唐时期是宫廷百戏极盛的时代,按唐代旧制,“承平无事,三、二岁必于盛春殿内赐宴宰相及百官,备韶蠖九奏之乐,设鱼龙曼衍之戏,连三日,抵暮方罢”[87];同时,每逢节日及其他喜庆之事,也要盛陈“百戏”,其品目有参军戏,是戏剧表演的前身,起源于秦汉,以插科打诨为主,演员在台上调谑取乐,以言词和动作,博观众之笑;傀儡戏,分悬线木偶、盘铃傀儡等,由人操纵木偶作种种表演;此外,有女子走索、缘竿之戏、蹋球表演等。
隋唐时期的博弈娱乐活动主要有围棋、弹棋、双陆、樗蒲、叶子等。其中叶子戏系后世麻将之鼻祖,苏鹗《杜阳杂编》曰:“韦氏诸家,好为叶子戏。”[88]清人褚人获曰:“世传叶子,晚唐时妇人也,撰此戏。”[89]均认为叶子戏起源于唐代。
隋唐时的竞技娱乐项目主要有蹴鞠、马球、拔河、相扑等。唐时蹴鞠有两人对踢、三人“角踢”和若干人参加的“员社”等[90];马球则为“军中常戏”,唐代帝王多好之,如唐宣宗“每持鞠杖,乘势于空中,连击至数百而马驰不止,迅若流电”。拔河,唐时改竹索为绳索,已流入宫中,《景龙文馆记》曰:“景龙四年,清明,中宗命侍臣为拔河之戏。”相扑,即古代的“角”,唐时宫中有专业相扑队,名曰“相扑朋”。另有步打球和“十五柱球戏”,前者为我国古代的曲棍球。唐代宗时的宫女们常于寒食日表演“步打球”;后者又称“木射”是唐代的“保龄球”,场地上布置十五个分别写有“仁、义、礼、智、信、温、良、恭、俭、让”朱字和“傲、慢、佞、贪、滥”墨字的平底木柱,参赛者以木球用力抛击木柱,以击倒朱者为赢,击中墨者为输(图70)。
此外,隋唐时社会上流行较广的娱乐游戏习俗还有士大夫的投壶之戏、行令之戏和妇女的抛球之戏、秋千之戏,以及斗鸡、斗鸭、斗鹌鹑、斗蟋蟀和斗草等。
3.婚丧铺张的礼仪风俗
唐代时,胎教习俗已进入当时医家的视野,如隋代巢元方首次从胎儿发育以及周围环境对孕妇的影响等方面,分析了胎教原理;唐代名医孙思邈则在其医学名着《千金方》中设“养胎”专篇,胎教习俗被赋予科学的意义。隋唐社会的孕妇仍有许多禁忌,除旧时的忌食兔肉之外,还有忌食狗肉、羊肉、鱼肉、鳖肉、雀肉、鸡肉、豆酱、糯米,以及忌饮酒,忌食生冷之物,忌在非常地大小便等习俗[91]。
唐时风俗,新生儿要用父母的旧衣服包裹。唐王焘《外台秘要》认为初生男婴儿要用父亲旧衣包裹,女婴要用母亲旧衣包裹,而不能用新帛;如此,可保孩子长寿。唐时得子,民间尚有悬弧报喜之俗。刘禹锡《送张盥赴举诗》曰:“尔生始悬弧,我作座上宾。引箸举汤饼,祝词天麒麟。”包何《相里使君第七男生日》诗曰:“他时干蛊声名着,今日县弧宴乐酣。”
婴儿出生三日之洗儿礼,又称“洗三”,初见于唐代史籍。唐郑处诲《明皇杂录》曰:“玉龙子,太宗于晋阳宫得之,文德皇后常置之衣箱中。及大帝载诞之三日后,以朱络衣并玉龙子赐焉。”这是现见最早记录洗儿礼风俗的文献,所记为唐太宗李世民为其贞观二年(628年)元月出生的儿子李治举行的洗儿礼。洗儿礼习俗在唐代文献中的大量记录,表明此俗在隋唐时已经定型,并已由民间进入宫中,成为礼俗。
唐时育儿,有哺乳三年之俗,敦煌文献《父母重经讲经文》曰:“三年乳哺诚甚叹,十月怀胎足可哀。”《季布诗咏》曰:“三年不食胸前乳,六尺长躯何处长。”若妇女产后无乳,则有“催乳”习俗,《千金方》录有当时催乳方二则:“治乳无汁方:取母猪蹄一具,粗切,以水二斤,煮饮汁,不出更作;又方:烧鲤鱼头末,酒服,三指撮。”唐时,民间已很少流行冠礼;小皇帝冠礼则只加一冕,皇太子、亲王等仍用“三加”。
我国关于生辰的确切记载,早在先秦就已出现,如战国时期孟尝君“以五月五日生”。但庆贺生日之俗却迟至隋唐时期才出现。唐太宗贞观二十年十二月,李世民对长孙无忌等人说:“今日吾生日,世俗皆为乐,在朕翻成感伤。”[92]说明当时做生日要设宴奏乐。《唐实录》曰:开元十七年,丞相源乾曜、张说等上表请定唐玄宗李隆基生日(八月初五日)为千秋节,“着之甲令,布之天下,咸令享乐,群臣以是日献甘露醇酎,上万岁寿酒”。从此,每当帝王的载诞之辰,百僚命妇咸集宫殿,举行诞受降贺之礼。上行下效,唐代民间“作生日之风渐盛”[93]。宋人《猗觉寮杂记》曰:“唐人生日多俱汤饼,世所谓长命面者也。”说明唐时过生日已有吃面条祝长寿的风俗。
唐代婚龄尚早,唐玄宗开元二十二年敕令曰:“男年十五,妇年十三以上,听婚嫁。”(图71)缔婚犹重门第,并多求聘财,如贞观初,“朝议以山东人士好自矜夸,虽复累叶陵迟,犹恃其旧地,女适他族,必多求聘财。”此系六朝风俗之余绪。为此,贞观十六年(642年)六月,朝廷颁《禁卖婚诏》曰:“新官之辈,丰富之家,竞慕世家,结为昏姻,多纳财贿,有如贩鬻……自今以往,宜悉禁之。”自唐中宗以后,社会选婿标准已由重门阀而转向重人才。每年三月“曲江宴”时,“公卿家率以其日拣选东床”[94]。
隋唐时期男女缔婚要双方互通婚书。婚书一般格式为:“(某)自第几男,年已成立,未有婚媾。承贤第(某)女,令淑有闻,四德兼备,愿结高援。谨同媒人(某)氏(某)乙,敢以礼请。伫听嘉命。(某)白。”[95]送婚书需“函使”二人,择亲族中体面伶俐的青年充当,兼送聘礼。隋唐民间聘礼讲究用六礼,即雁、羊(羔)、酒、黄白米、玄埙、束帛。到女家后,要当众朗读婚书,交接礼毕,女家设宴款待来者,并以衣服缎匹赠之。
唐代婚礼,承袭古代传统在晚上举行。如唐僖宗时,江西钟传以女“适江夏杜洪之子,时及昏螟”[96]。唐人认为,婚礼若不在夜晚举行,则为“黩礼”。“亲迎”日,新郎家要于室外用青布幔临时搭一屋,称青庐,以便新郎和新娘在此“夫妇并拜或共结纽镜”[97]。亲迎前一晚,男女双方都要告之家庙。告庙后,男方亲迎队伍出发。新郎到女家,要接受女家亲友的调笑杖打,称为“下婿”。新妇临行,父母赠言,并以“蔽膝”(又称“盖头”)覆女之面,出门后乘幌车(用围幔妆饰的车子)。新娘上车后,新郎须骑马绕车三匝。喜车起程,有障车风俗。障车,即阻挡车子,不让新娘动身。新娘到了夫家,有跨马鞍之俗。《封氏闻见记》曰:“婚姻之礼,坐女于马鞍之侧,或谓此北人尚乘鞍马之义,夫鞍者安也,欲其安稳同载者也。”并有新娘转席风俗,即新娘进门脚不能着地,而以毡席接连承之,象征传宗接代。
新婚夫妻牵“同心结”人洞房后,有坐床撒帐的风俗。景龙年间,唐中宗下嫁山荆公主,特别铸撒帐钱,梅花形,重六铢,文曰“长命守富贵”[98]。然后是夫妻“结发”和共饮“合欢酒”。结发,唐朝又称“合鬓”或“合发”,敦煌唐代婚礼上有唱“合发诗”的。合欢酒则为古代“合卺”之余绪。
据敦煌文书,唐朝时候,在敦煌地方举行婚事,几乎每一程序都要念一首婚俗诗。如新郎骑马来到女方迎亲时,女方要念《请下马诗》:“窈窕出兰阁,步步发阳台,刺史千金重,终须下马来。”新人进喜房,要念《至堂门咏》:“堂门筑四方,里有四合床,屏风十二扇,锦被画文章。”此外,撤帐、遮扇、去扇、同牢、去帽、脱衣、合发、梳头,以及第二天的拜公婆、祝愿新婿等,都有专门的婚俗诗。此当为后世婚礼歌之滥觞。
婚后次日,新娘要拜见舅姑。婚后三日,新娘要试厨,王建《新嫁娘》诗曰:“三日入厨下,洗手作羹汤。未谙姑食性,先遣小姑尝。”
隋唐时期,离婚基本上是男子的专利。隋唐男子提出离婚,大体按古礼“七出”休妻。但在特定的条件下,妇女也可提出离婚。唐代法律明确规定:夫妻“义绝则离”。
隋唐时期社会上贞操观念较薄弱,妇女改嫁较为普遍。据《中国婚姻小史》曰:唐代凡出嫁公主123人,再嫁达到24人,占1/5,其中三嫁有4人。另,据《新唐书·诸帝公主传》记载,自高祖至中宗四朝共51位公主中,有8位公主改嫁。在民间,妇女再嫁也较普遍,如《柳毅》中的男主人公柳毅,先后娶张氏、韩氏二房俱死,最后续娶范阳卢氏新寡小姐,“男妇二姓,俱为豪族”,“金陵之士,莫不健仰”,丝毫不因柳生娶了年轻寡妇而看不起。
隋唐丧葬礼仪基本尊从古礼,据《开元礼》记载,唐代三品以上四品以下至庶人的丧葬程序是:初终、复、设床、奠、沐浴、袭、饭含、赴阙、敕使吊、铭、重、陈小敛衣、奠、小敛、敛发、奠、陈大敛衣奠、大敛、奠、庐次、成服、朝夕哭奠、宾吊、亲故哭、州县官长吊、刺史遣使吊、亲故遣使致赙、朔望殷奠、卜宅兆、卜葬日、启殡、赠谥、亲宾致莫、将葬陈车位、陈器用、进引、引循、循在庭位、祖奠、輴出升车、遣奠、遣车、器行序、诸孝从柩车序、郭门亲宾归、诸孝乘车、宿止、宿处哭泣、行次奠、亲宾致赗、茔次、到墓、陈明器、下柩哭序、人墓、墓中祭器序、掩圹、祭后土、反哭、虞祭、卒哭祭、小祥祭、大祥祭、禫祭、拊庙等,共60多道仪式[99]。
这一时期佛道盛行,人们笃信灵魂不灭,相信有鬼神存在,因此魏晋以来形成的薄葬习俗难以相继,厚葬重新流行。故高宗太极元年,左司郎中唐绍上疏曰:“近者王公百官,竞为厚葬,偶人像马,雕饰如生……风俗流行,遂下兼士庶。若无禁制,奢侈日增。”[100]要求禁止厚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