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石兵、铜兵、铁兵和玉兵
1813年,丹麦历史学家韦代尔—西蒙森(Vedel-Simonsen)出版了《概论我国历史上最古老最强大的时期》一书的第一卷,其中写道:“斯堪的纳维亚最早的居民所使用的武器和工具起初是石质与木质的。这些人后来学会了使用铜……然后才会使用铁。因而这样看来,他们的文明史可以分成石器、铜器和铁器三个时代,但它们之间不可能丝毫不重叠地截然分开。很显然,穷人在铜质工具出现之后仍旧使用着石质工具,铁质工具产生以后依然使用铜质工具。”这是文明史三期说的最初提出。1819年,丹麦国家博物馆首席馆长汤姆森(C。J。Thomsen)也依据武器和工具的制作材料划分出石器、青铜器和铁器三个时代,并以此为标准布置了馆藏古物的陈列。1836年于哥本哈根出版的丹麦国家博物馆的参观指南《北欧古物导论》,明确讲述了三期说的概念。此后,这个理论便风靡世界,至今为人们所信从。
与石器时代、青铜时代(或铜器时代)和铁器时代相对应,古代兵器的发展自然也经历了石兵、铜兵和铁兵三个阶段。依据考古发现,结合文献记载,我们今天已经能够比较准确地把握住中国兵器史上由石兵到铜兵和由铜兵到铁兵这两次大转变的界线。
在夏代,人们已经制造、使用青铜兵器,但铜兵淘汰石兵(包括骨角质的原始兵器),却经过了不短的时间。以最有代表性的中原地区为例,决定性的转变发生在商代后期。在这个时候,青铜兵器才完全占据了主导地位,石骨质的原始兵器已经衰落,但消耗性的箭镞,仍大量用骨角制作。又经过了数百年,到春秋时期,原始兵器的最后孑遗——骨镞和角镞,终于消亡。
据考古发现,中原地区在西周晚期已经出现铁兵器,但铁兵淘汰铜兵,同样经历了一个过程。直至战国中晚期,一些国家(特别是楚国)的军队虽然已经较多使用铁兵器,但铁兵器的普及程度仍无法与青铜兵器的普遍盛行相匹比。从铜兵到铁兵的决定性转变发生在西汉时期。到东汉时期,中原铜兵器就消亡了。
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的划分的提出,系综合了武器和工具两方面的材料,但武器和工具的发展,并不是完全同步的。就中国的情况来说,兵器的以铜代石要快于生产工具,而以铁代铜则要慢于生产工具。这种现象与武器和工具在古人心目中的不同地位密切相关。
在中国古代,人们很早就意识到“兵者,国之大事也”,因而总是首先将最好的材料用来制造武器,即所谓“美金以铸剑戟”。而与生死存亡并不那么密切相关的生产工具,则无此殊荣,一般都以较次的材料制造,在金属材料已经普及的时代,就表现为“恶金以铸钅且夷斤”。“美金”、“恶金”之说,始见于《国语·齐语》和《管子·小匡》,本是指铜而言,但所体现的观念,实具有广大的意义。
商代,人们大量地用青铜制造武器,而生产工具仍普遍采用石骨木等原始材料,显然是上述意识在起作用。当然,殷人也大量地用青铜制造礼器,这是因为他们“重神先鬼”的缘故。直至春秋时期,人们依然说:“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因此,青铜仍是主要用于制造礼器和武器,青铜工具的数量虽然有所增加,却远未能排挤掉石骨木质的原始生产工具。在中国青铜时代,生产工具的以铜代石实际上一直没有完成,所以当战国时期铁质生产工具普及的时候,它所取代的对象,便同时包括丁青铜工具和石骨木质的原始工具。
生产工具以铁代铜的决定性转变发生在战国时期,而其时青铜兵器仍然普遍盛行,铁兵器仅有初步的发展,普及程度与铁工具相差甚大。究其原委,是因为兵器对铁料的要求较高,时人主要以需经反复锻打锤炼的块炼渗碳钢制造铁兵器,产量极其有限,根本无法动摇青铜兵器的地位,而当时大量冶炼的生铁,由于质脆不耐用,大多用于铸造生产工具,几乎不用于制造兵器。这无疑也是“美金以铸剑戟”、“恶金以铸钮夷斤”的体现。在时人看来,块炼渗碳钢算得上是“美金”,无奈太少;生铁只能归人“恶金”;比之生铁,则青铜仍足以称得上是“美金”。
由于兵器和工具的发展存在这种不平衡性,因而对具体问题就必须注意具体分析。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是以礼器和兵器为标志来确定中国石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界线,而以生产工具为标志来确定中国铁器时代和青铜时代的界线,如果不具体分析,很可能会陷于混乱,比如以为:商代、西周既为青铜时代,必然主要使用青铜工具;战国既为铁器时代,必然主要使用铁兵器,等等。
关于兵器的发展阶段,中国古人很早就有了接近科学的认识。汉代人写的《越绝书)曾借一位传说中的春秋晚期人物风胡子之口说:“轩辕、神农、赫胥之时,以石为兵”;“黄帝之时,以玉为兵”;“禹穴之时,以铜为兵”;“当此之时,作铁兵”。这个说法中最有意思的,是有一个“以玉为兵”的阶段。
中国在新石器时代晚期和青铜时代,确实曾经以玉石来制作兵器。大约从新石器时代晚期开始,玉就成为我们祖先最为珍视之物,被赋予了特殊的意义,通常用以制作他们所最为看重的物品,诸如沟通人神、象征权力、标帜高贵的祭器、礼器、佩器之类。以玉石制作的兵器:华美而不裨实用,也大多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仪饰礼兵。、比如新石器时代晚期常见的玉钺,就多是氏族领袖人物标帜权力的权杖。商代和西周时期的玉兵器(以玉戈最为常见),应都是祭祀和礼仪活动中的用器。北京房山琉璃河燕国墓地和山西天马—曲村北赵晋侯墓地出土的那种五六十厘米长的大型玉戈头,很可能是祭器。至于最近在浙江绍兴印山越王陵中发现的玉剑,自然是越王的佩饰。
应当说,以玉为兵是中国的一个特色,但这只是特定时期兵器仪饰化的一种现象,并不构成为兵器发展链环中的单独一环。
二、鹳鱼石钺图
1978年,在河南临汝阎村的新石器时代墓葬中出土了一件陶缸,上面绘有一幅彩画。画的一边是一只鹳,口中衔着一条鱼,画面的另一边是一柄竖立的石钺。据分析,鹳是死者的氏族图腾,鱼是敌对氏族的图腾,石钺象征死者的权力,全画表现死者(可能为氏族的首领或军事领袖)率领本族战兰敌人的英雄业绩。
吏前的画家为什么要用石钺来表示死者的统帅权力?这得从石钺的前身石斧说起。
在石器时代,石斧是先民非常重要的工具,广泛用于生产劳动,也是他们手中最重要的武器之一,经常用于格斗、杀人。古时斧也称斤,在甲骨文中,斤写作,兵写作,作双手持斧状,可见斧与战斗本有密切的联系。
在新石器时代中晚期,由石斧又发展出了石钺。与斧头的厚体窄刃不同,钺头形体扁平,一般厚约一厘米甚至更薄,上面有圆形的穿孔,刃部较宽且略为弧曲。与石斧比较,石钺材质更佳,制作更精,大多用上好的有料,打磨得非常光滑。普遍认为,它已经不是普通的生产工具,而可能是主要用于战斗的武器。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在新石器时代晚期的欠型墓葬中,还发现一些非常华美的玉钺。如江浙地区良渚文化大墓中出土的实例,钺头用珍美的玉石精工琢制,有的还刻出花纹,柄两端装以五质的饰件,柄通体涂漆,并镶嵌大量玉粒。像这样的豪华之具,显然又不是一般的兵器,而应是权杖一类的权力标帜物。浙江余杭反山良渚大墓中出土的一件玉钺,上面刻有一个半人半兽状的“神徽”。它可能是由图腾演变而来的氏族保护神形象,也是氏族首领特有的标记。在玉钺上雕刻这种神徽,与权杖的性质是相符的。
阎村陶缸彩画上的钺,正是这样一柄权杖。
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掠夺战争愈演愈烈,许多生产工具转化为兵器;随着戎事武功的日益重要,又由兵器产生出标志权力的权杖。从石斧到石钺再到玉钺,就是这样一个过程。而随着国家的诞生,钺便自然而然地成为王权的最初象征。在甲骨文中,王字初写作,据考它就是钺头的象形。后来的金文王字或写作,末一笔简直是钺刃形状的绝妙模仿。
三、军钺和斧车
钺的专杀之威,并非只有象征的意义,而是同时有实实在在的功用,即用作行刑的法器,以之断头。
在商代和西周时期的铜器上,就有用钺斩首的图像。后来因行刑也用大斧,故斧钺时常并称。如《战国策·秦策)记范睢之言:“臣之胸不足以当椹质,要(腰)不足以待斧钺。”椹质即砧板,也就是断头桩。东周时期,军中盛用斧钺以为行刑、督战之器。《战国策·秦策》记张仪之言:“白刃在前,斧质在后。”意谓,前方面对敌军的兵刃,背后则有督阵的斧钺。这大概是当时士兵们冲锋陷阵的一般情形。
山东沂南出土汉代画像石“胡汉战争图”,于大队冲锋前进的汉军后面,有四名手持斧钺的战士,可能就是督阵行刑者。河北平山县战国时期中山国国王墓中曾出土一件铜钺,铭:“天子建邦,中山侯,作兹军钺,以敬(警)氒(厥)众。”所谓“军钺”,即军中作为行刑法器之钺,“以警厥众”四字,标明了它的功用。
战国时期,逐步确立了符节调兵制度,仗钺征伐和命将赐钺的古制已不流行。但汉代官员出行,常以斧车前导,其制是在双轮马车上立一柄斧钺,以为权威之象征。汉代斧车的图形,在各地出工的画像石、画像砖上屡屡能够见到。甘肃武威雷台东汉墓还出土了一辆铜制的斧车模型。另据记载,汉代皇帝的出行仪仗中有黄钺车,以标示王权的威严。汉帝命将,偶也有“假黄钺”之说,《后汉书·桥玄传》记:“桓帝末,鲜卑、南匈奴及高句丽嗣子伯固并叛,为寇钞,四府举玄为度辽将军,假黄钺。”但这多半是一种象征性的说法,系写史者借古典以表授予专杀之权的意思。假者,借予也,说明这种权力只是暂借使用,以后天子是要收回的。总之,这些都可视为古制的遗响。而且,此种遗风沿袭甚久。直到明清时期,生活和戏曲舞台上的仪仗诸般,都还有所谓“金瓜钺斧朝天镫”之说。
四、戈的民族性
在史前时代,无论东、西方,最为重要的格斗武器都是斧(或钺)和矛。进入青铜时代,西方的主要格斗武器仍然是苌矛和战斧,保持了连续性,但中国则变为戈和矛。斧钺类劈砍兵器在实战中的重要地位,很快为戈所取代。
对河南安阳殷墟的长期考古发掘,出土了大量青铜兵器,其中,戈、矛和镞占绝大多数:据截止1986年的统计,青铜镞约有980件,青铜戈有710余件,青铜矛有900余件;其他青铜兵器,如钺、刀等,发现的数量都很有限。可见其时戈和矛是格斗武器中的绝对主角。因此,周武王牧野之战誓师时,命令将士们:“称尔戈,比尔干(盾),立尔矛,子其誓。”直至春秋时代,秦人出征仍然歌唱:“王于(曰)兴师,修我戈矛,与子同仇。”
不仅如此,戈还在中国文化上留下了极深的印迹,这又是其他种种兵器,包括当时实战地位不相上下的矛所难以比拟的。
首先,汉字中与战争和军事有关的字,多以“戈”为偏旁,如武、战、戎、戮、戍、伐、戟,等等。在甲骨文中,武字写作,上部是戈的象形,下部是脚的象形,合组成一个会意字,表示使用兵器的行动。后来,演变为、止,并衍化出“停止”的意义。春秋时楚庄王说“止戈为武”,是一种善意的引申和曲解。又比如,在甲骨文中,戍写作,左下是一人,右上是一戈,合在一起表示人以兵器守卫;伐写作,呈用戈勾割人颈部的形状,将杀伐的意思表现得很生动。我们的祖先如此造字,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他们用戈之盛。
其次,从戈衍化出一些词,比如千戈、兵戈。它们具有表示战争或是泛指兵器的抽象含义,像“干戈之事”(《史记·主父偃传》)、“止息兵戈”(《汉书·武五子传赞》)、“兵戈乱浮云”(李白诗),等等,皆是其例。直到今天,我们仍常用“大动干戈”来喻指武装冲突。而且,戈字本身有时也具有表示战争的引申,意义,例如见于《后汉书·公孙述传》的“偃武息戈”一词以及杜甫《秦州杂诗》之“凤林戈未休,鱼海路常难”句。至于成语“枕戈待旦”,则更有超出军事范围的广泛应用。
再次,秦汉以降,尽管戈已经退出了战争舞台,但历代的文人骚客状写兵机戎事,仍喜好用“戈”。如李白《大猎赋):“金戈森行,洗睛野之寒霜;虹旗电掣,卷长空之飞雪。”辛弃疾《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类似的例子举不胜举。历代的诗人们显然认为,在诗文中用上戈这种古风兵器,更有韵昧。这何尝不是文化积淀和独特心理的一种体现。
因此,我们完全可以说,戈是中国古代最具有民族特色的兵器。
五、寻找石戈
我们现在所知道的青铜戈的最早实例是河南偃师县二里头遗址的两件出土物,为夏末商初之器。那么,戈这种兵器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在铜戈之前是否已有石戈?
40年代李济先生曾作过详细的研究。他认为戈的渊起可上溯到“新石器时代的末期”(即今天学界盛称的“龙山时代”),但他所引据的几件史前“石戈”标本,或根本看不出内,难以与石矛相区分,或年代不明,有可能是青铜时代的模仿铜器之作。后来,南方一些地区据报道出土了新石器时代的石戈,也曾为人们所引用,但实际上都是商周时期中原铜戈的仿制品,这在今天已为考古学界所公认。近年一些研究者对戈的渊起继续有所探讨,认为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出土的一些锋端呈三角形的石矛头实为戈,但这些石矛头长者仅10来厘米,短者只有7厘米,作为横向装柄的钩啄之器,其援锋实在太短,难以发挥作用。所以这种观点也靠不住。至于一些报道说发现了龙山时代的玉戈,其断代皆不很确实,从实物的形制看,更像是模仿铜器之作。商周时期,用作仪饰礼兵的玉戈和玉援铜内戈,甚为流行。可以说,迄今还没有发现确实早于二里头铜戈的真正石戈。因此,戈的起源和早期石戈,仍是一个有待继续探讨的问题,需要继续寻找可靠的实物证据。
尽管如此,从一些间接的现象,还是能够看出戈与新石器时代的工具存在明显的联系。戈的装柄方式与石斧是类似的。啄击的用法,也与斧的劈砍接近。所以很早就有人推测,戈也许是由斧变化而来。新石器时代一些形体窄瘦的石斧,便与后世的戈形接近。有意思的是,西方人将“戈”译为dagger-axe,意为匕首式斧,这说明他们把戈归入了斧类兵器之列。此外,史前的镰刀类工具,也以其形态和钩割为主的使用方式,使人将之与戈的原形产生强烈的联想。
六、戈的传播
戈多半是中原民族的创造,它的渊起自然也主要应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去寻找。但戈的使用,却并不限于中原地区。在中原商周文明的影响下,周边地区的许多少数民族在其青铜时代或早期铁器时代也曾制造、使用铜戈。他们依据各自的想象力和文化传统,对戈的形制进行了改造,并施以独特的装饰。
比如北力草原地区的游牧民族,他们仿制的铜戈,往往装饰具有浓郁草原特色的动物纹。他们还创造了独特的管銎戈。这种戈与草原地区盛行的管銎斧具有相同的传统,即不是靠“内”,而是以管形的銎装柄。
西南地区的少数民族:四川盆地的巴蜀民族和云贵及川西高原的西南夷,对戈进行了最为独特的改造和装饰。在这些地区发现的铜戈,型式纷繁复杂,装饰极为丰富多彩。纷繁的型式,既有对中原戈制的继承,也有自己独特的创意。近年来在川西高原的石棺墓中出土的一种铜戈,形状有些类似于鱼,曾被人们误认为是短剑。之所以有此误解,就是因为它的造型太独特了。直到后来在一座墓中发现了这样的一柄鱼形“短剑”,却像戈那样装有木柄,错误方才得到纠正。多彩的装饰,无不具有浓郁的地方特色。比如古代巴蜀民族中流行对虎的崇拜,尤以巴人为盛,因此巴蜀铜戈常见以虎纹为饰,虎的形态被塑造得非常灵动。在古代巴蜀,还流行一类神秘的图纹符号。有些学者认为它可能是一种独特的文字,因而主张称之为“巴蜀图语”。这类图纹符号,在铜戈上也经常能够见到。
通过边地少数民族的中介,戈还传播到邻近的许多国家,像印度支那地区、朝鲜半岛以及日本列岛上,都曾经有铜戈发现。日本弥生时代(公元前3世纪~公元3世纪)的人们制造和使用了两种铜戈,一种援体细长,日本的考古学家将之命名为“细形铜戈”。类似的铜戈也见于朝鲜半岛,应为朝鲜半岛的先民仿照中国铜戈改制而成,然后又传播到日本。另一种援体宽肥,日本学者称之为“广形铜戈”,实际上是“细形铜戈”的放大。前者用于实战,后者只是祭器。
七、持戟百万
前面我们已经谈到,在商代和西周时期,最重要的格斗武器是戈和矛。时人对格斗武器的改进,自然也主要体现于这两种武器上,比如将矛头制作得越来越窄瘦锐利,将戈的胡逐渐延长,以增强钩杀的效力。同时,商周古人很早就开始尝试:将戈和矛结合在一起,以创造出威力更大的格斗兵器。其成果就是戟的诞生。
70年代初,河北省藁城县台西村的一座商代中期墓中出土了一件戈、矛合体的兵器,它的柄已经朽烂,但从遗迹可知是木质的,长85厘米,顶端竖装一个铜矛头,之下又横装一个铜戈头,可钩可刺,这是现今所知年代最早的一件戟。不过,在商代和西周时期,戟的制造和使用一直处于尝试、探索阶段,直到东周时期,其形制构造才臻于成熟,并日益流行起来。
东周青铜戟,普遍以一个戈头和一个矛头(称为刺)组装而成,通常装长柄。考古发现的戟柄遗迹,长度大多在两米以上。尽管戟可钩也可刺,但东周时人普遍将它与戈一起归于“句(勾)兵”、“曲刃”一类。如《晏子春秋》记载,公元前548年,齐国的崔杼杀了齐庄公,又劫持诸大臣与己结盟,对于不盟者,“戟拘其颈,剑承其心”。书中又说“曲刃钩之,直兵推之”。《吕氏春秋·知分》记述此事则写作“直兵造胸,句兵钩颈”。直兵即剑,曲刃、句兵在这里都是指戟。另外,《荀子·强国》说:“拔戟加乎首,则十指不辞断。”意思是讲,当戟钩割到脖子时,一个人是会冒着断指的危险而用手去挡的。这些都说明,在戟的功用中,钩杀比刺击更为重要。
春秋战国之际,在南方长江、汉水和淮河流域的楚、随、蔡等国,还出现一类很特殊的青铜戟。它的最大特点是在一根长柄上装两个或三个戈头,有的装有矛头,有的不装矛头,但都称为戟。湖北随县曾侯乙墓出土的竹简遣策中,称两个戈头的戟为“二果戟”,三个戈头的戟为“三果戟”。果、戈古音相近,可互通。所以这类戟可统称为“多戈戟”。它们的钩杀威力或许更大。
古人为什么将这种兵器称为“戟”呢?这似乎又是一个谜。《说文解字》说:“戟,有枝兵也。”《释名·释兵》也说:“戟,格也,旁有枝格也。”我们的先人看来非常强凋戟的形状与树枝的相似性。由《左传·隐公十一年》的记事可知,东周时人也将“戟”写作荆之“棘”,这对于我们推测古人造字原委,或许是一个启发。
不管怎样,这种以钩杀为主,同时又兼备刺击功能的新式兵器,在东周时期的战争舞台上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实际上到战国时期,它就取代了原先戈的地位,而成为军队装备中与矛并重的主要格斗武器。于是,时人谈论兵器,往往以矛和戟或剑和戟相提,而不再像先前那样以戈、矛并举。如《尉缭子》说:“杀人百步之外者,弓矢也;杀人于五十步之内者,矛戟也。”《韩非子》说:“譬如剑戟,愚人行忿则祸生,圣人诛暴则福成。”战国晚期的名士毛遂甚至以“持戟百万”来形容楚国的军队,当时用戟之盛,可见一斑。
中国的传统句兵于是由戈发展到了戟。
八、戟的蜕变
战国晚期,中国盛用句(勾)兵的传统开始发生变化。
其时人们已经用钢铁制戟,新出现的钢铁戟与青铜戟有很大差异。青铜戟是以分别铸造的戈头和矛头联装而成,钢铁戟的戟头则是呈“卜”字形的一个整体:前端尖细锐利,用于刺杀;旁侧伸出一个横枝,有尖有刃,可以钩割,也可啄击。铁戟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其横枝(援)与直刃(刺)成直角相交,而不是像青铜戟那样,援部上扬,援和胡构成一个钝角。青铜戟的形制,非常适合于钩杀。战国晚期的一些铜戟,援部还略为弧曲,与雄鸡啼鸣时的拥颈形状很相似,俗称“鸡鸣戟”或“拥颈戟”,钩杀的效果更好。与之相较,援、刺成直角相交的铁戟的钩杀效能显然是下降了,其最主要的使用方式当是刺击。由于有一个横枝,铁戟的刺击与矛又有所不同,而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为叉刺。
战国晚期的“卜”字形铁戟,曾在河北易县燕下都遗址有较多发现。至西汉时期,“卜”字形铁戟便淘汰丁青铜戟,而成为戟的通常型式,为军队所大量装备。
汉代军中用戟,最为主要的是长戟。汉初名臣晁错曾说:“两阵相近,平地浅草,可前可后,此长戟之地也,剑楯三不当一。”(《汉书·晁错传》)江苏盱眙东阳西汉墓出土的铁戟,全长2.49米,山东淄博西汉齐王墓丛葬坑出土的铁戟,全长约2.9米,大概都属于时人所说的“长戟”。
当时,骑兵使用的长戟也称为“马戟”。这个名称见于青海大通上孙家寨汉墓出土的竹简。汉代骑将多有用戟者,如景帝时的灌夫,吴楚之乱时随父出征,披甲持戟,与亲随十数骑驰入吴军,至吴将麾下,杀伤数十人。东汉光武帝刘秀的大将马武,临阵也是跨马持戟,纵横奔击。
除了长戟,汉代还有短戟,主要为步兵使用。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竹简遣策上,记有执盾和短戟的徒从。较短之戟又可成对使用,称为双戟。汉末曹操麾下的勇将典韦,好用大双戟,军中盛传:“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
东汉晚期,铁戟的形制又有变化。一些戟的横枝向上弯曲、翘起,其钩、啄的功能丧失殆尽,而叉刺的功能更为增强。《东观汉记》所记用戟的事例,有“以戟叉胸”的使法,可能就是这种戟。
魏晋时期,横枝向上弧曲成为铁戟的普遍形态,这说明戟实际上已从句兵转变为刺兵。在甘肃嘉峪关魏晋壁画墓中,有一幅步兵出行图,士卒皆荷戟持盾;又有一幅营垒图,营中遍竖戟和盾。这些戟的横枝都是弧曲上翘的。由这幅营垒图又不禁使人联想起吕布辕门射戟的故事。据《三国志·魏书·吕布传》记,汉末天下大乱,诸侯逐鹿。袁术遣大将纪灵等率步骑3万攻刘备,刘备便向吕布求援。吕布军至后,邀纪灵等袁将到营中赴宴,然后对他们说:“刘玄德是我的兄弟。兄弟被诸位围困,所以我来解救。但我不喜欢合斗,只想排解纷争。”说着命令门候在营门当中举起一柄戟,声言道:“诸位看我射戟的小支(即旁侧的横枝),一发中的,你们就解围退兵,不中可留下决战。”于是张弓搭箭,一发正中戟小支。袁将皆惊,第二天就退兵了。
随着戟的形态的变化,古老的句兵传统不知不觉中就式微了。更为严重的是,到十六国和南北朝时期,军队用戟越来越少。在这个时期的材料中,仅见有少数步兵用戟的例子。当时的戟,横枝由弧曲上翘更变而为硬折向上,戟头成了不对称的双叉形。敦煌第285窟的西魏壁画五百强盗成佛图中,有一名着挎褶持戟徒步战斗的强盗,所持戟就是这种形状。
隋唐以降,实战已不用戟,只有在仪仗礼兵或艺术作品中,我们还能够看到戟的身影。
在商周时期,中国的长柄格斗武器曾为戈、矛并重,后来变为矛、戟并重,直持续到汉代。随着戟的逐渐退出实战领域,自南北朝以来,基本上就是矛类兵器独擅胜场了。
九、严锋劲枝的手戟
《三国志·魏书·吕布传》记,吕布当初投靠董卓刚,董卓曾因一件小事发火,“拔手戟掷布”。吕布躲闪迅捷,未被击中,由此内心怨愤。这也是后来吕布叛杀董卓的一个因由。
《释名·释兵)说:“手戟,手所持摘之戟也。”擿即投掷。可见手戟是一种供手持投掷击敌的戟。从汉代的画像石上,我们能够看到手戟的图形。它与“卜”字形铁戟的头部相似,在直刺的旁侧有一个横出的短枝,直刺的末端似有细绳缠绕,以供握执,用时单手操持,遥掷击敌。
汉时贵族官吏的厅室中常设有搁放佩剑、佩刀的兵兰(武器架)。这种兵兰图像,在汉墓中的画像石、画像砖上屡屡能够见到,其上除刀剑外,往往还置有手戟,看来时人也常以手戟作为防身之器。当初董卓忿急,大概就是顺手操起身旁兵兰上的手戟扔向吕布的。
汉末东吴名将孙策,精于使用手戟。他曾以手戟投击严白虎之弟,当即将他杀死。曾与孙策为敌,后又为其收服的太史慈也善用手戟。一次两人相斗,孙策夺走了太史慈插在背上的手戟,太史慈则抢得了孙策的头盔。
除了投掷的用法外,手戟也可用于近战格斗。《三国志·魏书·武帝纪》注引《异同杂语》说:曹操“尝私人中常侍张让室。让觉之,乃舞手戟于庭,腧垣而出,才武绝人,莫之能害”。
贵者所用手戟,往往精工制作,极为精良。晋张协《手戟铭》有精彩的描写:
锬锬雄戟,
清金练钢。
名配越棘,
用遇干将。
严锋劲枝,
擒锷耀芒。
南北朝时,手戟就不见使用了,其制后来逐渐湮灭不明。罗贯中的《三国志演义》将董卓“拔手戟掷布”一事化用于凤仪亭上,变为吕布正与貂蝉缠绵,被董卓撞见。吕布仓皇逃走,董卓抓起吕布遗下的长戟追赶,并用长戟投击吕布,被吕布用胳臂挡落。这种改篡既是故事情节的需要,也是因为明人对古代手戟及其使用情况已不甚了了。
十、方天画戟的由来
关于戟我们已经说丁不少。读者可能会奇怪,前文所揭示的戟,怎么跟印象中的戟都不一样?
今人对戟的印象,一是来之于戏曲舞台上的道具,一是来之于传统武术中的器械。这些戟的原型,就今所知,最早见于北宋的《武经总要》。此书前集第十三卷中绘有一幅“戟刀”图,其直刺的一侧有一个月牙形的短弯刀。后来的戏曲和武术用戟就都是这个样子,或稍加变化,如在直刺的两侧对称地各做出一个短弯刀。
南北朝以后,戟虽然退出了战争舞台,但长期以来它在战场上的雄风并没有被人们所遗忘。在唐五代的佛教画中,民间画师还常将天神手中的武器绘成戟,并将戟头加以变形,添上各种花饰,于是在他们的画笔底下,戟的形制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比如,出自敦煌藏经洞的唐代绢画渡海天王图(实为毗沙门像),天王手持长戟,戟头的形状明显有些夸张。日本奈良兴福寺收藏的一幅唐画天王像,天王手中握剑,身侧立一长戟,戟头的下方还装有一个弧形的弯刀。1978年苏州瑞光寺佛塔中发现的五代彩绘木函,上画四天王像,其中一位手持长戟,戟刺的下部有两朵星形的花饰。这些怪异的戟,历史上多半是不存在的,当是民间画师的臆造。《武经总要》所收录的“戟刀”,最初可能也是画师想象力的产物。
民间画师将天神的武器描绘得华丽而古怪是很自然的事情,这表现了他们对装饰性效果的喜好。同样由于对装饰性效果的偏好,对古代真实的戟越来越陌生的后人也自然而然地选择了他们日常时时见到的那些画作上的花美之戟用于戏曲的表演和武术的演练。元明以来,人们习称的“方天戟”、“方天画戟”和“画戟”,就都是指的这类花式戟,包括《武经总要》中的所谓“戟刀”。如元郑光祖《三战吕布》第二折:“跨下忙骑赤兔奔,方天戟上定江山。”明张凤翼《红拂记·扶馀换主》:“高丽国那将军又不曾言名讳,不使甚别兵器,他使一条方天画戟。”《水浒传》第三十五回描写小温侯吕方:“骑一匹胭脂抹就如龙马,使一条朱红画杆方天戟。”《花月痕》第五十四回:“一枝画戟,东驰西突,所向披靡。”
“画戟”一词,古已有之,本指施有彩饰的戟。如唐王维《燕支行》:“画彫戈白日寒,连旗大旆黄麈没。”韦应物《郡斋雨中与诸文士燕集》诗:“兵卫森画戟,宴寝凝清香。”《水浒传》所谓“画杆”,庶几近之。在《封神演义》中,“画戟”和“画杆戟”两个名称也是通用的(见第十二回《陈塘关哪吒出世》)。但明清时人普遍将“画戟”或“画杆戟”用作“方天画戟”或“画杆方天戟”的省称,遂与“方天戟”相混同了(例见《封神演义》第三十三回、三十四回、四十四回)。
驾言徂东。
驾彼四杜,
四牡奕奕。
赤芾金舄,
会同有绎。
《诗·大雅·大明》
牧野洋洋,
檀车煌煌,
驷騵彭彭。
维师尚父,
时维鹰扬。
涼彼武王,
肆伐大商……
《诗·秦风·小戎》(金启华今译):
小戎伐收(兵车儿短小真灵巧),
五楘梁輈(花皮条五处把车辕绞)。
游环胁驱(缰绳穿过活环控制住骖马),
阴靷鋈续(银圈儿把行车的皮条来扣牢)。
文茵畅毂(虎皮毯铺在长毂的车儿上),
驾我骐馵(驾的骐纹白腿的马儿多俊爽)。
周人不仅仅只是歌颂战车的威力,而且对马匹的壮健协同,对战车的高大轩昂,对车器马具的精致,甚至对战车行进的独特节奏,无不表现出强烈的审美的欣赏。
十一、射和御
随着车战的发展,对车战技术的培训也趋于制度化。车战的关键技术有二:一是控马驭车之术,即御;二是弓箭之术,即射。西周时期,将射、御和礼(礼仪)、乐(音乐)、书(书写)、数(算术)一道列为“六艺”,即贵族必须掌握的六种技艺,这也是当时学校(皆为培养贵族子弟的官学)教育的基本内容,而且规定,“年十五学射御”(《礼记·内则》),从小习练。直至东周时期,整个社会依然崇尚射、御,认为“射御足力则贤”(《国语·晋语》)。
西周初期铜器《静簋》的铭文记载,周王命静到学宫主持教射,在那里学习射箭的有好几位贵族;后来,周王和其他贵族大臣也跟他学习;静诲人不厌,得到了周王的嘉奖,赐给他玉器;为纪念此事,静特地铸造了这件铜器,子子孙孙永远保存。这是周时重射的一个佳话。
《韩非子·喻老》则记叙了一个诸侯习御的轶闻。战国初年,赵襄子向著名的御师王子期学御,业成后与子期相赛,但换了三次马都不能取胜。襄子就责备子期教他御术时留了一手。子期回答:“驭车的技术,臣已经毫无保留地教给君王了,只是在运用上君不如臣罢了。控马驭车,贵在马体安适于车,人心调协于马,而后可以进速致远。如今君王稍落后就急于追上臣,一领先又担心臣赶超,心思全在臣的身上,哪还顾得上调协马匹;这就是君王落败的原因。”
应该说,对于弓射之术,历朝历代都甚为看重,控马驭车之术,也代有传承,但射和御相结合以及贵族对御的重视,却是周代的特色。《左传》中描写战争,往往明载君王和将帅乘车的御者之名。这些人都是有身份的贵族,而绝非普通的厮役仆夫。这种情况,是后代所看不到的。
周人的习练射、御,不仅施之于学宫教场,还经常性地通过狩猎来进行,即所谓“田狩以习战阵”。在这类活动中,射和御密切协同,具有强烈的实战性。《诗经·小雅·吉日》有生动的描写:
吉日维戊,
既伯既祷。
田车既好,
四牡孔阜。
升彼大阜,
从其群醜。
……
既张我弓,
既挟我矢。
发彼小豝,
殪此大兕。
……
十二、横槊赋诗
《南齐书·垣荣祖传》称,三国时曹操、曹丕父子“上马横槊,下马谈论”,于兵戈浮云的战乱之中,不失其儒雅之姿。后来北宋大文豪苏轼夜游赤壁,感事慷慨,撰写千古名篇《赤壁赋》,遂由此而想象出曹操挥师南下,兵陈赤壁,“洒酒临江,横槊赋诗”的壮丽一幕。
所谓槊,乃是矟的别写。东汉刘熙《释名·释兵》说:“矛长丈八日矟,马上所持,言其稍稍便杀也。”可见稍是骑兵使用的长矛,标准长度为一丈八尺。《艺文类聚》卷六十引《通俗文》也说:“矛长丈八者谓乏稍。”按汉代一尺合今23厘米或略多,如1988年陕西凤翔唐志庄东汉墓出土彩绘骨尺长23厘米,1972年江西南昌施家窑东汉墓出土铜尺长23.9厘米。因此矟的长度,为4.14~4.3咪。“稍矟便杀”者,是形容这种矛极为细长,便于击刺。
自东汉晚期以来,骑兵越来越流行用稍。时人也将矟称为“马矛”。《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记,公孙瓒所用的马矛,“两头施刃”,大概是柄的两端都装有矛头。《梁书·羊侃传》记,南朝梁时曾制成“二丈四尺长”的“两刃矟”,由名将羊侃试用。他“执矟上马,左右击刺,特尽其妙”。当时围观的人很多,后来者为一睹风采,纷纷爬到树上观望。在场的梁帝风趣地说,这些树恐怕要因此折断了。一会儿,果然有树折断。后人因称此矟为“折树矟”。
魏晋南北朝时,人们也将矟称为“丈八蛇矛”。丈八是矟的标准长度;蛇矛,大概取其细长如蛇之意。《晋书·刘曜载记》所录《陇上歌》唱道:
陇上壮士有陈安,
躯干虽小腹中宽,
爱养将士同心肝。
聪文马铁锻鞍,
七尺大刀奋如湍,
丈八蛇矛左右盘。
…………
这又不禁让人想起三国猛将张飞的武器。《三国志·蜀书·张飞传》写道,刘备在长坂决战失利后,节节败退,追兵不断迫近。张飞率20余骑殿后,“据水断桥,嗔目横矛”,大喝:“身是张益德也,可来共决死!”曹军无敢近者。《三国志演义)将“矛”形象化为“丈八蛇矛”,是完全合理的。但近世画家图绘三国故事,都将丈八蛇矛的矛头画成扭曲如蛇的形状,三国戏中张飞的兵刃,也是这个样子,不知道究竟是谁模仿了谁。历史上是不存在这样的武器的。
由于矟的柄很长,又于马背上运用,不易掌握,故需要有较高的技法。南朝梁简文帝曾著《马槊谱》,对用矟的方法进行总结。他在序言牛说:“马槊为用,虽非远法,但近代相传,矟已成艺。”可惜此书久已失传。南北朝时,因用矟极广,以致人们也将步兵所用的长矛称为“步矟”。
十三、唐宋时代的枪
清人在彭,
驷介旁旁,
二矛重英,
河上乎翱翔。
——《诗·郑风·清人》
尽管矛的历史远比戈和戟久远,尽管夏商以来它也一直是中国军队使用的最主要的格斗武器,但在先秦时期,由于戈戟类句兵的盛行以及中国古人对句兵的异乎寻常的重视,矛的声名似乎一直未能得到舒张。
魏晋南北朝时期,句兵由衰微而最终退出战争舞台,矛开始在长柄格斗武器中独领风骚。这个时期稍的盛行就是体现。
隋唐以后,矛的使用越来越广,并因多种多样的需要,衍化出纷繁复杂的品目。
隋唐以来,矛类兵器多称为枪。《通俗文》曰:“剡木伤盗为枪。”南北朝以前,枪多指尖木椿,还有其他一些用法,但很少用指矛。不过,江淮一带的方言也称矛为钅从。晋郭璞说纵的读音是“错江反”,正同于“枪”。后来人们普遍称矛为枪,或许就是渊起于古音上的这种联系。
据《唐六典》记载,唐代的枪主要有四种,“一曰漆枪,二曰木枪,三曰白干枪,四曰朴头枪”。漆枪是骑兵使用的长矛,即矟;木枪是一般步兵使用的矛;白干枪和朴头枪分别是羽林和金吾所用的特制矛。唐代法律,禁止私人持有矛稍,因为它们是当时最有威力的格斗兵器。
史书记载,唐初名将程知节(即程咬金)和尉迟敬德(即尉迟恭)都善用马矟。《旧唐书·程知节传》称他“少骁勇,善用马稍”,后来的《说唐》却把程咬金描写成使大斧的粗人,武艺不很高明,只有三板斧,三斧不能胜敌,就只有落荒而逃了。这是民间说书人的创造。尉迟恭用矟更有绝招。他善于避矟和夺稍。《旧唐书·尉迟敬德传》称他常单骑突入敌阵,敌军长矟攒刺,都能避过,并夺敌矟反刺。李世民之弟李元吉也善用矟,但一次与敬德比试,不仅刺不中敬德,反被他三次夺走了矟。
宋代矛枪种类极为纷繁。北宋《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载有“枪九色”,即当时最主要的九种枪。其中,双钩枪、单钩枪、环子枪是骑兵用枪,或杆上施环以利马上执握;素木枪、项枪、锥枪是步兵用枪;梭枪即投枪,又称飞梭枪;槌枪教阅用,木为圆首,无铁刃;太宁笔枪因形状似笔而得名,其枪刃下数寸施小铁盘,皆有刃,以防敌人捉拿抢夺。此外,同书前集卷十还载有五种攻城专用之枪:短刃枪、短锥枪、抓枪、蒺藜枪、拐枪;卷十二载有三种守城专用之枪:拐突枪、抓枪、拐刃枪。这些枪有的是为在地道内作战而特别设计的,如枪柄很短、柄末端装有横把的拐枪,专用于掘城将透时迎敌。
宋时人们还利用火药创制出了世界上最早的火枪。南宋绍兴二年(1132年),陈规守德安府,“以火砲药造下长竹杆火枪二十余条”,以为守城之用。南宋绍定五年(1232年),金军守开封,创用了“飞火枪”,其制是将“二尺许长”的一个纸筒,内装火药与铁滓、磁末,绑于枪锋之后,“军士各悬小铁罐藏火,临阵烧之,焰出枪前丈余,药尽而筒不损”。
最初的火枪都是冷、热复合型的兵器,既能喷射火焰烧灼敌人,又可以枪锋刺击。“火枪”的本意大概就是“发火之矛枪”。“飞火枪”一名,更为形象。后来随着火药、火器技术的发展,火药筒逐渐脱离矛枪而成为独立的管形射击火器,人们仍习惯地称之为“火枪”。南宋开庆元年(1259年)寿春府制造的“突火枪”,就是一种独立的管形射击火器。据《宋史·兵志》记载,其制“以巨竹为筒,内安子窠,如烧放,焰绝然后子窠发出,如砲声,远闻百五十余步”。“子窠”是对射击火器发射物(弹)的最早命名。这种武器虽然仍名为“枪”,但与以尖锋刺人的矛已毫无关系。于是,“枪”字的内涵就被我们的祖先从冷兵器扩大到了火器。
十四、飞铤电激
东西方古代军队虽然都以矛为主要的格斗武器,但用矛的方式却不尽相同,往往各有特色。
在地中海地区,人们不仅以矛格斗,而且流行投掷的用法。古希腊人喜用投枪是闻名于世的。他们甚至将投枪列为奥林匹克竞技的项目之一,是为标枪。在遗存于世的古希腊艺术作品中,我们时常能够见到手执投枪的武士或投掷标枪的竞技者的形象。比如公元前6世纪的著名陶瓶画《阿喀琉斯和埃亚斯玩骰子》,所描绘的两位将领各手持两件投枪。
罗马人大大发展了投枪的使用技术。他们的方阵密集齐掷投枪战术,使他们的任何敌人都闻之丧胆。古罗马投枪有重型和轻型两种。重型投枪的矛头长约70厘米,木柄直径约7.5厘米,长1.4~2米,通常外包金属皮。轻型投枪的长度与重型投枪相同,但柄的直径只有3厘米,可以投掷较远距离,穿透力则稍差。为防止投枪掷出后再被对方反投回来,古罗人对投枪作了巧妙的改进:一是将固定矛头和木柄的销钉换成木质的铰钉,当投枪击中对方的盾牌或其他硬物时,铰钉立即折断,矛头便与木柄松脱,无法再用;二是将矛头的中间部位做得很细,而且采用较软的金属,使其投出后碰到硬物便弯折报废,但矛尖部仍采用坚硬的金属,不影响杀伤力。与西方不同,中国自商周以来一直不流行投枪,更没有发展出罗马人那样的齐掷投枪战术。关于投枪,中国历史上只有一些零散的材料。
汉代人将投枪称为铤。《释名·释兵》说:“铤,延也,达也,去此至彼之言也。”也就是说,由此掷出,以达彼处。东汉马融《广成颂》描写田猎场面:“飞铤电激,流矢雨坠,各指所质。”把凌空的飞铤比作闪亮的雷电,非常形象。《晋书·朱伺传》记载,东晋将领朱伺曾在一次战斗中接住敌人掷过来的铤,又反投回去。
关于铤的形制,《说文解字》说:“铤,小矛也。”《史记·匈奴列传》嗉隐引《埤苍》说:“铤,小矛铁矜。”矜是古人对矛柄的专称。看来,这应是一种铁柄的小矛。湖南资兴东汉墓中曾出土两件小铁矛,柄也是铁的,与矛头连锻在一起,并做成竹节形,一件全长1.3米,另一件全长1.57米。这显然就是铤。但汉代人有时也用“铤”指称手持格斗的普通矛。如司马迁说匈奴人“其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就是此意。这是需要辨别的。
宋代人称投枪为梭枪或飞梭枪,“以其如梭之掷”。但《武经总要》说:“梭枪长数尺,本出南方,蛮獠用之,一手持旁牌,一手撩以掷人,数十步内中者皆踣。”可见中原还是用得不多。
明代名将戚继光的军队中有藤牌手,他们有时也配备“标枪”,对阵时先以标枪掷敌,然后以腰刀与藤牌配合格斗。具体用法是:“以标执在右手,腰刀横在牌里,挽手之上,以腕抵住。待敌长枪将及身,掷标刺之。中与不中,敌必用枪顾拨,我即乘隙径进,急取刀在右(手),随牌砍杀。”(《纪效新书》卷十一)这应是借鉴了南方某些民族的方法,籐编的盾牌也是出自南方。
使用投枪最盛的大概是明代的水军。据《武备志》记载,明代水师所用投枪有两种。一称“小镖”,即一般的投枪,长七尺(约合2.2米),枪头用钢铁制做,枪柄用竹或木,“船内兵俱习”,“掷之如雨”。现藏日本的明入绘《倭寇图卷》中有明军与倭寇水战的场面,把投枪“掷之如雨”的景象画得相当真切。明代水军用的另一种投枪称为“犁头镖”,也长七尺,但枪头大而重,用于从桅斗上下掷敌船,“中舟必洞,中人必碎”。
十五、金银钿莊唐大刀
南北朝时期,短柄铁刀出现新的式样,其突出特点是柄末端没有圆环。山西太原北齐娄叡墓壁画中的人物,所佩就是这种刀。至唐代,无环首短柄铁刀日益流行,逐渐成为刀的主要类型。其基本形制是刀身窄而直,刀尖下斜,柄、身相交处设椭圆形护格。刀柄构造一般是在铁茎外包裹木把,缠绕丝绳,柄首包裹金属饰件,柄末端通常有一个小孔,以穿饰纽带,但不设圆环。敦煌第45窟中有一幅反映现实生活的壁画“胡商遇盗图”。强盗所执兵刃就是这种刀。陕西乾县唐章怀太子李贤墓壁画中的佩刀仪卫和持刀武士,所佩持的也是这种刀。
隋唐时期,短柄长刀通称为“横刀”。《唐六典·武库令》注:“横刀,佩刀也,兵士所佩,名亦起于隋。”另据《新唐书·兵志》记载,唐代军队,“人具弓一,矢三十,胡禄、横刀……皆一”。胡禄即箭菔,可见横刀与弓箭是唐代兵士必备的武器。
唐时,日本和中国交往密切,被视为先进文化标志的中国器物源源输入日本,特别是频繁来华的日本遣唐使,每次必携带大量中国物品返回。这些物品极受日本皇家珍爱,有一些作为皇室遗物被珍藏于奈良东大寺正仓院,一直完好地保存至今,其中,就有许多唐代的刀。正仓院所藏唐代短柄铁刀,大多无环首,而普遍装设护格,大致可分两类:一类外装简朴,属实战用器,如“铜漆作大刀”、“黑作大刀”等;另一类外装豪华,不仅装以角把,裹以鲛革,而且镶以金银,嵌以珠玉,富丽堂皇,价值连城,均为贵胄的佩饰,其最突出的代表,便是通长98厘米、刀身宽2.7~3.4厘米的“金银钿莊唐大刀”。
如果说汉魏六朝时期中国铁环首刀的东传是中国古刀影响日本的第一次浪潮,那么唐代无环首铁刀的东传便是中国古刀影响日本的第二次浪潮。后来名声煊赫于世的日本刀,就是在“唐大刀”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大约到平安时代(公元794~1192年)中后期,日本刀才逐渐摆脱中国的影响而形成自己的独特风格和传统:刀身由平直改为具有特定的弧度,并出现许多著名的制刀工匠。他们各有特点而形成谱系,其技艺精益求精,以至登峰造极。
十六、手刀和大刀片
宋代人称短柄长刀为“手刀”。北宋《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称,手刀是军中常用的武器,“旁刃,柄短如剑”。也就是说,它是单侧有刃的短柄刀。该书中还绘有手刀的图像,形制与前代刀有很大区别:一是刀身加宽,特别是刀头部分较宽;二是刀尖呈上斜型,《武经总要》称之为“前锐后斜”。这种刀型的渊起,可以追溯到东晋时期。江苏镇江东晋墓中曾出土一件铁刀,刀体较宽,刀尖上斜。但直到宋代,手刀才逐渐流行起来。
福建泉州开元寺建于南宋时期的著名的东、西石塔上,有一幅猴面人身的佛教人物浮雕(或认为《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与此有渊源关系),手中即握着这种手刀。1982年四川彭山双江镇发现的南宋虞公著夫妇合葬墓中,有两幅风格写实的武士浮雕,均头戴盔帽,身着甲衣,腰带弓箭,手执短刀,刀形亦与《武经总要》所绘手刀极像,惟柄首呈圆环形。
宋代手刀的实物,也有发现。1974年江苏丹徒出土一件南宋咸淳六年(1270年)造铁刀,刀尖上斜,柄首呈环形,装心形格,长83.3厘米,刀身宽4~4.6厘米,刀背厚0.5~0.9厘米。1982年,浙江淳安发现一批南宋时期埋藏的兵器(推测可能与方腊义军有关),中有八件刀尖上斜、柄首呈环形的铁刀,长82~87厘米,刀身宽4~5厘米,刀背厚0.6~0.7厘米,装心形、椭圆形或长方形格。这些实物刀尖上斜的幅度较小,接近于平头,刀身也还不是很宽,这说明刀型的变化有一个刀身逐渐加宽、刀尖上斜幅度逐渐加大的过程。及至后世,刀身愈益加宽,刀尖更为上斜,遂出现了民间俗称的“大刀片”,成为一种极富民族特色的刀型。
有必要指出的是,千万不能以为宋代只有《武经总要》所图示的这种手刀。淳安出土的南宋兵器中,就还有刀身窄长、刀尖下斜的短柄铁刀。实际上,这也属于时人所谓“手刀”之列。
十七、明清腰刀
“腰刀”一词最早见于记载北朝史事的《魏书·傅竖眼传》,系指佩挂于腰间之刀,也即佩刀。但在宋代以前,这个名称很少见使用。及至明代,腰刀之称开始流行起来,到明代晚期和清代,就非常盛行了。明清腰刀,一般长约一米,装有椭圆形护格,刀体较窄,刀身微弧,两面有血槽,锋端尖利,柄首无圆环,以劈砍为主,也可刺击。这种刀型,当是唐代横刀的自然发展。传世有一件明代名将戚继光的腰刀,打造精良,刀身錾刻“登州戚氏”(戚家世袭登州卫指挥佥事),是非常典型的制品。
明清时期,腰刀是最主要的短柄武器,戚继光在所著《练兵实纪杂集》中指出,马、步兵皆需配备腰刀。这在明代小说《水浒传》中也有反映。如第三回写史大郎夜走华阴县:“史进和三个头领,全身披挂,枪架上各人跨了腰刀,拿了朴刀,拽扎起……大开了庄门,呐声喊,杀将出来”——这是步卒;第十二回写青面兽杨志北京城比武,他“去后厅取来衣甲穿了,拴束罢,带了头盔、弓箭、腰刀,手拿长枪上马,从厅后跑将出来”——这是骑兵。同书中类似的例子,不胜枚举。
明末清初,满族八旗崇尚武功,佩带腰刀的风气极盛。清人绘制的清初帝王及开国功臣画像,大多佩有腰刀。在清初帝王中,乾隆帝尤爱刀剑。据北京故宫博物院现存实物和档案反映,乾隆在位期间,曾四次命内务府造办处成批制造刀剑,供他佩服把玩,总数达90件之多。其中,第一批所制有刀、剑各30件,乾隆十三年(1748年)开始设计,乾隆二十二年完成,历时10年之久。
乾隆皇帝对首批刀剑的制造,颇费心血,事无巨细,均要亲自过问。从最初的纸样、木样,直到数量、名称、年款、纹饰以及刀剑的皮鞘、什件、用金量、楠木箱和所附木皮籤上的满、汉文字等,几乎整个过程无不按照御旨行事。每完成一道工序,例由造办处司库白世秀和七品首领萨木哈持进,转交总管太监胡世杰送至养心殿呈览。乾隆详细阅看后,每每降旨,诸如:“刀吞口上一面做刀名形象,一面做刀名字”;“西番花吞口剑,枝叶再画整壮些,锦地吞口俗气,另画好样”;“古式剑三十把……照盛古式刀三十把楠木箱式样,一样配箱盛装。钦此”。造办处臣工奉旨加工,改动,然后再呈览,直至乾隆满意为止。60把刀剑就这样反反复复,前后共用去了10年光景才最终完成,可见乾隆的重视程度和良苦用心。这在历代恐怕都是极为罕见的。司库白世秀也因此功被提升为员外郎。
乾隆御制刀剑,每把“通长三尺左右”,“重量在二十三至三十一两之间”,皆以精铁精工锻制,外装极其豪华:刃身近格处用金、银、铜丝镶嵌出龙、凤、云、水或星辰、北斗图案以及刀剑的名称、编号、年款等;柄用木制,缠以丝带,或用白玉、青玉、墨玉等整块玉石琢制而成,并镶各种宝物;柄首、护格皆为铁质铰金,常饰镂空花纹;鞘为木质,蒙红、绿鲨鱼皮,或用金桃皮拼组成“人”字图案;鞘口、鞘末以铰金铁饰包裹,鞘上所装供穿绳佩挂用的附耳也为铁质铰金,并饰镂空花纹,古雅庄重,华丽精美,平时按名号分五件一组放人楠木箱中保存。盛刀之箱名为“湛锷韬精”、“霜锷含清”等,盛剑之箱名为“神锋握胜”。
清代中后期,承平日久,武备废弛,旗人的尚武风气日渐消颓,但在重要的礼仪场合,如大阅庆典、秋弥隆礼、帝王巡幸、命将出征等、天子、王公、随侍和职官,仍或佩刀,以为身份地位的标志。自然,依身份地位的不同,所佩刀的规格也有区别,《大清会典》中便载有皇帝大阅佩刀、皇帝吉礼随侍佩刀、皇帝随侍佩刀、王公佩刀、职官佩刀等五种刀制。
十八、游牧民族和中原杂兵器
北方草原游牧民族,习于骑乘,自久远的时代以来,其武装力量就是由骑兵所组成,因而其兵器也具有明显的适合骑战的特点,比如在格斗武器方面,盛用战斧和战锤。这些兵器,装以短柄,单手执握,极便于马背上挥击,借助战马的前冲之势,尤能发挥威力。
进入青铜时代后,中原地区用戈日盛,用斧渐少,而在北方草原地区(包括其南部边缘的长城沿线山地),战斧依然盛行。在这个地区,普遍流行一类青铜斧,斧头不大,一般长10余厘米,斧背有与斧刃平行的管状銎,因而习称“管銎斧”。它们都是游牧骑士的实战武器。山西吉县上东村曾发现一座商代晚期的墓葬,随葬了一件铜短剑、一件管銎斧和两件铜勺,短剑位于人骨头部右侧,管銎斧位于头部左侧,铜勺竖垂于腰间。墓主当是一位游牧骑士。短剑是他的佩饰,可以防身,也可以宰兽切肉。管銎斧是格斗兵器。勺是食具。带着这三件器物,外加一副弓箭,他大概就可以走遍草原了。
在鄂尔多斯地区相当于春秋至战国时期的林胡、楼烦或匈奴墓葬中,还常出土一种鹤嘴斧,或以铜制,或以铁制,斧头一端尖细如鹤嘴,可以啄击,一端呈狭窄的斧形,可以劈砍,中有銎孔以装柄,也是很有威力的武器。
游牧骑士所盛用的战锤,并不是我们在戏曲舞台上常见的那种大头瓜锤,而是一种头部很小的短柄锤。许多人就称之为有头棍棒。在鄂尔多斯地区,经常发现年代相当于东周时期的这类铜锤头或铜棍棒头,直径为6~8厘米,或呈星形,或呈蒺藜形,中有贯柄的銎孔。这样的锤,挥击便利,对付披铠贯胄的重甲士非常有效。
至于戏曲舞台上的那种瓜锤,中原地区曾偶有勇士使用。如《史记·魏公子列传》记信陵君为救赵而强夺军权,令“朱亥袖四十斤铁椎”,击杀魏将晋鄙;《史记·留侯世家》记张良“得力士,为铁椎重百二十斤”,于博浪沙狙击秦始皇,误中副车。这些“铁椎”,大概都是大瓜锤。明清时期,仪仗盛用大瓜锤,即所谓“金瓜”。1970年四川成都凤凰山发现的明蜀王世子朱悦蠊墓中出土的陶仪卫俑,有的就手执’“金瓜”,其杆甚长,比人身高约超出1/2.这类大瓜锤,战阵搏杀,从来罕有使用。
言归正传。游牧民族盛用战斧和战锤的传统,直至宋元时期依然如故。如《辽史·兵卫志》记载,契丹每正军一名配备“弓四,箭四百,长短枪、骨朵、斧钺、小旗、鎚、锥……各一”。《多桑蒙古史》记:“蒙古军全为战骑,每人有革制甲一、兜一;携弓一、斧一、刀一、矛一,及仅需草原之草为食之马数匹”;“每人除弓、矢、斧外,必须携一摅,用以砺弩……兵械最备者,并持一微曲之刀,头戴皮兜,身衣皮甲,甲上复铁片”。另据蒙古军攻掠印度的有关记载,他们也使用战锤。
有趣的是,宋时普遍将小头战锤称为“骨朵”。宋祁《宋景文公笔记》说:“关中谓腹大都为,上孤下都。俗因谓杖头大者曰胍肠,后讹为骨朵。”《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也说:“其意,本为胍肫。胍肫,大腹也,谓其形如胍而大。后人语讹,以胍为骨,以肫为朵。”但宋赵彦卫《云麓漫钞》卷二认为此说不对,而说:“盖挝字古,尝饰以骨,故曰骨某。后世吏文略去草而只书朵,又某、朵音相近,讹而不返。今人尚有‘挝剑’之称,从可知矣。”似牵强。“骨朵”显然是民间俗语,宋人也将一种油炸的圆形面点称为骨朵,明人则普遍将花蕾称为骨朵(至今依然),其本意当是状写圆而凸的形状。内蒙古巴林右旗辽庆陵的壁画中有执骨朵的契丹仪卫形象,骨朵头或为圆形,或为蒜头形,皆装短柄。
唐宋以来。中原军队之使用锤、斧,很大程度上受了北方游牧民族的影响。据李筌《太白阴经》记载,唐代马军主用长枪和佩刀,也配备“啄锤斧钺”。啄大概是类于鹤嘴斧的兵器。北宋《武经总要》中载有两种骨朵,头以铁或木制,一呈蒺藜形,称为蒺藜骨朵,一呈蒜头形,称为蒜头骨朵。但这些兵器在汉军中都不普及,可归之于杂兵器之列。
宋人倒是较多地把骨朵用于仪卫,御前卫土或专执骨杂,称为“骨朵子直”、“骨朵直”。《宋景文公笔记》说:“国朝有骨朵子直,卫士之亲近者。”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卷六记正月十四日天子驾幸五岳观:“亲从官,皆顶毯头大帽,簪花,红锦团答戏狮子衫,金镀天王腰带,数重骨朵。”《武经总要》说骨朵头或以木制,大概就是仪卫用的。这也可以说是一种退化吧。
十九、铁链夹棒和流星锤
源于游牧民族的中原杂兵器,还可以举出两例,一是铁链夹棒,一是流星锤。
《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记:“铁链夹棒,本出西戎,马上用之,以敌汉之步兵,其状如农家打麦之枷,以铁饰之,利于自上击下,故汉兵善用者,巧于戎人。”
农具连枷在中原一直有广泛的使用。它由两节棍棒组成:下面一节较长,用于手持,可称把节;上面一节较短,上下甩动,打击谷物,可称梢节。中原人很早就利用连枷能够弯折的特点,将它用于守城,称之为“连梃”。梃意同棒。《墨子·备城门》要求,城上“二步置连挺(梃)”。唐杜佑《通典·兵典》说:“连梃如打禾连枷状”,作用是“打女墙外上城敌人”。守城者立于城头女墙之后,扬起连梃,不用探身出墙,就可用弯折的梢节打到墙外爬上来的人。但在唐代以前,中原人似乎从未把连梃用于骑兵,用于野战。
不同的是,中近东地区的骑兵则较多使用同样由农具连枷演变而来的连枷棒。他们把棒做得较短,梢节裹以铁皮并作出尖刺,或径以铁制作,甚至代以小刺锤,跨马挥击,不易挡格。《武经总要》所说的“西戎”,大概就是西北地区的游牧民族,他们的武器往往与中亚相近。
流星锤又称飞锤,其前身是史前猎人所用的单股飞石索(bolas):在一根索绳的端头拴系石球,绕头顶急速甩动,然后松手释索,石球在离心力作用下飞射出去,以打击较远的目标。自进入历史时期后,中原地区就很少见使用这种武器了,但草原上的牧人仍常用它来猎击走兽,在开阔的草地上施展,能够收到奇效,于是也经常用之于战斗。在鄂尔多斯地区,屡屡发现年代相当于春秋战国时期的铜锤头,状类秤砣,就都是系索使用的飞锤。明清时期常以流星锤作暗器用,可能是受了游牧民族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