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孕妇不要忽视腰酸现象
有的孕妇在平时发现腰酸,往往以为是妊娠关系,不加注意,结果导致腰酸的程度日益加重,排尿也出现问题,每天排尿次数10次以上,每次尿量又很少,有排不尽的感觉,而且小便时感到疼痛酸胀。孕妇还会感到体温上升,有时可达39℃左右,同时还伴有头痛、乏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症状。这时,有的孕妇还仍以为自己是妊娠反应。如果到医院检查,尿的化验会发现有大量的白细胞,其化验结果证明孕妇患了急性肾盂肾炎。这种病不是一开始就是肾盂肾炎,它在早期只是菌尿症,如果这种病早期得到重视和治疗可以早愈,不至于发展成肾盂肾炎。
治疗菌尿症可用对胎儿最安全的抗感染药物青霉素和头孢菌素,每日服用2~4克,用药期间充分补充水分,常能迅速改善症状,并使尿中细菌消失。此外,呋喃啶也较安全,不会对孕妇和胎儿有什么影响。孕妇患菌尿症时应用多长时间药呢?一般主张7天疗法,治疗2周,菌尿症治愈率可达75%~80%。不治愈的或反复发生的,可再用药7天,甚至更长一点时间也无妨。
因此,当孕妇发现腰酸时就应检查治疗,以免病情加重。
2.孕妇晕厥不可忽视
无明显诱因突然发生头晕、跌倒,即晕厥,是早孕期常见的现象。造成的原因有:血管舒缩中枢不稳定,久立或久坐时血液淤滞于下肢及内脏;在高温环境或沐浴的水温过高时,皮肤血管扩张,均可使回心血量减少,导致低血压及暂时性脑缺血;此外,还可见于妊娠反应伴发的低血糖情况。
如能避免久坐久立及剧烈的下肢活动、防止突然的体位改变(如由蹲或坐突然站立)、不在高温环境中久留及避免沐浴时水温过高、实行少食多餐或正餐间加以辅助餐,则可保持血压及血糖水平稳定,减少晕厥的发生。头晕时应就地蹲、坐或躺下,以免发生意外损伤。晕厥为一时性的,一旦发生,不必惊慌失措。有条件时可针对原因处理,如由于低血压引起者,可饮用咖啡或茶水;低血糖者喝糖水。若发作频繁或伴有其他症状时,应查明原因。
3.孕妇忌轻易拔牙
拔牙对一般人(除患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及血液病病人)来说不是什么大事,但对孕妇就应特别注意,因孕妇拔牙时的精神紧张及疼痛刺激易诱发子宫收缩,可能会引起流产和早产。据临床资料表明:在妊娠最初3个月内拔牙可诱发流产;妊娠8个月后拔牙可诱发早产;在妊娠4~7个月时拔牙会相对安全。另外,妊娠妇女由于受雌激素的影响,拔牙时易出血过多,因此妊娠期除必须拔牙外应尽量避免拔牙。总之,妊娠期拔牙弊端较多,如必须拔牙时,也应在妊娠中期(4~7个月)进行。拔牙前应充分休息、睡眠,做好口腔护理,精神放松;拔牙时充分麻醉,避免子宫受刺激产生子宫收缩而诱发流产与早产。孕妇若有习惯性流产及习惯性早产史应禁忌拔牙。
4.孕妇忌合并糖尿病
如果患合并糖尿病的孕妇妊娠,胎儿病死率高;病程越长病情越严重者,胎儿危险性越大。孕期原来正常的妇女可首次出现糖尿病症状,称孕期糖尿病;原有糖尿病者也可在孕期内病情加重。
妊娠合并糖尿病的自我防治措施主要为:
(1)由于孕期肾糖阈降低,正常孕妇出现轻度尿糖尚不能诊断为糖尿病。必须检查空腹血糖异常升高或糖耐量试验阳性方可诊断。
(2)轻症糖尿病病人一般仅需饮食控制,若经饮食控制症状仍加重,需加用胰岛素。
(3)虽然非孕时只需饮食控制的糖尿病病人,若以往有死胎死产史,或过去有孕期多食、多饮、多尿史,或本次孕期合并妊娠高血压者,需要胰岛素治疗。
(4)平时需用胰岛素控制病情的病人,孕期胰岛素的需要量增加,孕期胰岛素用量主要根据血糖值而定。
(5)加强孕妇与胎儿的监护。孕期母体监护除血糖、尿糖症状以外,还须监测肾功能、血压、眼底与子宫底高度变化,及时发现巨大儿和羊水过多。胎儿监护主要有B超、血和尿的雌三醇、胎心胎动电子监护和胎儿成熟度的监护。因此,必须比一般孕妇更认真地接受次数更多的产前检查。
(6)孕期控制糖尿病药只选用胰岛素治疗而不用口服降糖药。
(7)提早住院待产,以便控制病情和发现胎儿窘迫及时终止妊娠,避免胎死宫内。
(8)产褥期胰岛素需要量较孕期、分娩期大为减少。若不注意,容易引起低血糖休克。
(9)病情严重的孕妇,如伴有血管病变、妊娠高血压综合征或胎儿宫内生长迟缓者、巨大胎儿、胎儿窘迫、过去有死胎死产史和产程进展缓慢或引产失败者,以剖宫产为宜。病情较重,或并发妊娠高血压综合征、胎盘功能不全、羊水过多、过去有死胎死产史者,怀孕36~38周时予以分娩。
5.患结核病的妇女忌妊娠
结核病是一种消耗性疾病,处在活动期的病人有发热、贫血、缺氧和营养不良等症状。怀孕会加重结核病的病情,还可能导致流产或早产;胎儿即使存活,宫内生长发育也会受到影响。如果结核菌经血侵入胎盘,还可使胎儿染上结核病。因此,一定要在结核病得到有效控制后才能考虑生育。
另外,结核病人怀孕后,如有下列情况应中止妊娠。
(1)肺结核伴有肺功能减退者,因其不能承受日益加重的耗氧负担,而且分娩中可能出现母子生命危险。
(2)孕期呕吐严重、经保守治疗无效,全身情况不允许继续妊娠者。
(3)结核病出现活动性病变者,由于需及时做抗痨治疗,可能对胎儿产生不良影响,也应中止妊娠。
现在,医院还主张给怀孕的结核病人做为期6个月的抗痨治疗,一般安排在妊娠28周到产后3个月,这样既可防止结核病复发,又不致对胎儿造成不良影响。药物选择方面,禁用链霉素和卡那霉素,可用异烟肼和乙胺丁醇,重症结核病可加用一般剂量的利福平。妊娠期间应定期复查,遵守医嘱。
6.孕妇忌感染风疹病毒
风疹是风疹病毒引起的一种病毒性传染病,小儿患风疹多数症状不重,对小儿威胁不大,但孕妇妊娠前4个月感染风疹病毒,可造成胎儿先天畸形,对胎儿和婴儿危害极大。
感染风疹病毒后,经过2周至3周的潜伏期,患者出现发烧、咳嗽、流鼻涕等类似上呼吸道感染的症状,然后出现皮疹、颈部淋巴结肿大。风疹的皮疹第一天即可布满全身,第二天开始消退,3日内基本消失。成人患风疹时多数不出现皮疹。风疹临床表现轻微而不典型,故很难确诊,必须通过病毒学检查才能确诊。
孕妇妊娠头4个月感染风疹,病毒可通过胎盘传播给胎儿,造成胎儿先天感染,常见的损伤有白内障等眼部损伤、心血管系改变、耳聋、智低、小头畸形等。耳聋、白内障及心血管损伤,称为先天性风疹综合征的三联症。孕妇感染风疹后,胎儿出生后有三种情况,第一种胎儿出生后无症状;第二种胎儿出生后出现典型的临床症状;第三种胎儿出生时无症状,而在出生后数周、数月甚至数年才出现症状。因此,孕妇感染风疹后分娩,应对小儿进行长期随访观察。
由此看来,控制风疹的发生是预防胎儿感染,保护育龄期妇女,防止畸形儿出生的关键环节。1969年风疹疫苗问世以来,不少国家已采取不同免疫方案进行疫苗接种。有以下三种方案:
(1)以美国为代表的1~12岁的男女儿童普遍接种疫苗,目的是提高易感儿童的免疫力,控制野毒株的传播。
(2)以英国为代表的只给11~14岁的女孩接种,目的是在育龄前期给几年以后可能怀孕的女孩免疫,达到保护胎儿的目的。
(3)采取婚前检测风疹病毒抗体,阴性者接种疫苗,此种方法,适合于绝大多数育龄期妇女患过风疹、已有免疫力的一些国家。
我国80%以上的育龄期妇女已患过风疹,符合第三种,婚前应检测风疹病毒抗体,如阴性应接种风疹疫苗。我国现在尚未全面开展此项工作,风疹病毒抗体阴性的孕妇,应避免与风疹患者接触,并定期检查风疹病毒抗体:如阳性应追踪观察胎儿情况;如妊娠4个月内患风疹,医学界多数人主张进行治疗性流产。
7.孕期忌感染生殖器单纯疱疹病毒
妊娠生殖器单纯疱疹是疱疹病毒所致的病毒性皮肤病。该症主要侵犯孕妇的阴唇、阴蒂、阴道、宫颈、臀及大腿,表现为先有局部的烧灼感和红斑,随着在红斑的基础上发展为成群的红色小丘疹,伴瘙痒症状,很快变成充盈透明的小水泡,3~5天后变成脓疱或破溃,形成溃烂面或浅溃疡。病变发生于子宫颈者,可形成溃烂坏死,阴道分泌物增多,同时伴排尿、行走困难及下腹部隐痛,严重者可发生头痛、呕吐、意识障碍等全身症状。
此病还会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如妊娠头3个月内患上生殖器单纯疱疹,可使胎儿发育异常,导致流产、早产或死胎。即使胎儿出生,也会发生先天性的单纯疱疹病毒感染,表现为带片状广泛分布的疱疹、癫痫发作,同时伴肝脾肿大等。假如是在分娩过程中,胎儿经过已感染Ⅱ型疱疹病毒的母亲产道时,约有40%~60%的新生儿可能被感染。受感染的新生儿多在出生1周后发病,表现为食欲差、不愿吃奶、易兴奋、烦躁不安等症状,常在口腔、皮肤及眼部出现疱疹,重者可发生病毒血症或并发脑炎,有60%~70%的患儿死亡,即便侥幸存活,大多数也会留下后遗症。
为预防此病对胎儿的影响,目前多数专家建议:妊娠一旦患上生殖器疱疹,孕早期应做人工流产;若为足月临产,在羊膜完整或破裂不到6小时,则应行剖宫产,以免胎儿从阴道娩出时感染上此病毒。
8.孕期忌其他病毒的感染
(1)巨细胞病毒感染:可引起早产或新生儿黄疸、紫癜、溶血性贫血、肝脾肿大、血小板减少等,新生儿常于出生后数周内死亡。幸存的儿童常出现永久性的智力障碍、小头畸形、癫痫、视网膜炎、失明等。
(2)水痘:可造成胎儿小头畸形、惊厥、智力发育迟缓、肢体发育不良、白内障、小眼、视网膜炎、视神经萎缩等。
(3)带状疱疹:可导致胎儿小头畸形、小眼、视网膜炎、心脏病、神经系统异常等。
畸胎的发生率与感染的时间有关。以感染风疹为例,胎龄越小(即越是孕早期),畸胎发生率越高。因此,孕期特别是早孕期,应尽可能少去公共场所,也不要接触传染病人,以减少感染机会。
9.孕妇忌忽视皮肤瘙痒
孕期皮肤瘙痒症多出现于孕中期或孕晚期时候,症状表现为全身性皮肤瘙痒,也可表现为局部性的瘙痒,如腹部、外阴和肛门周围,表面皮肤没有病变可见,这种状况一般诊断为孕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原因在于对体内增多的甾体激素异常敏感。也有人认为是激素影响肝脏酶的功能,使对胆红素的结合和排泄发生障碍,肝内胆汁淤积,促使胆酸盐滞留于皮肤的深部,刺激皮肤感觉神经末梢而发生瘙痒。外阴部之瘙痒应与该部炎症区别。
孕期肝内胆汁淤积症的主要症状是,孕妇怀孕五六个月或七八个月后身上开始发痒,发痒的部位多在腹部,少数遍及全身。有的仅为轻度瘙痒,有的则奇痒难忍,但作皮肤检查却无任何异常。除痒感外,在少数孕妇身上,可检出肉眼难以发现的轻微黄疸。一旦孕妇分娩后,瘙痒和黄疸现象在一两天内就完全消失。若孕妇再次怀孕,还可能出现同样症状。临床调查也发现,母亲妊娠时有此症状者,女儿怀孕后也可能表现有同样症状,说明其有遗传的可能。据分析,导致黄疸和皮肤瘙痒的原因是:因胎儿压迫胆管,引起胆汁引流不畅,胆盐不能很好地排泄,于是在肝脏郁结,在血中积累,形成黄疸。血中的胆盐刺激神经末梢,在临床上表现出瘙痒症状。
孕期肝内胆汁淤积症易造成胎儿宫内缺氧,特别是在临产时缺氧现象较明显,并易导致孕产妇发生早产及产后出血过多。因此,孕妇应当引起重视,去妇产科作检查,特别是在临产期更不可大意,若发现孕妇有异常,应加强监护,确保孕妇和胎儿的平安。
孕妇若因皮肤瘙痒影响工作及生活,应予以适当治疗,可给以抗组胺类药如苯海拉明,局部可用炉甘石洗剂涂擦止痒。如出现早产征象,应考虑住院治疗。
10.孕期忌做阴道冲洗
怀孕期间做阴道冲洗可引起感染、流血或胎膜早破,还可引起更严重的并发症——空气栓塞。因为冲洗时有一定压力,可将空气挤进血液中导致空气栓塞,虽然不常见但却很严重。因此大多数医生不主张怀孕期间做阴道冲洗。
11.孕晚期阴道出血须谨慎
妊娠晚期指怀孕最后3个月,即妊娠28周以后至妊娠足月。在此期间孕妇阴道出血的主要原因是由于胎盘异常,即前置胎盘和胎盘早期剥离。
什么叫前置胎盘?为什么会引起出血呢?正常妊娠时胎盘位于子宫体部的前壁、后壁或侧壁。若胎盘附着部位较低,部分或全部覆盖在子宫颈口上则形成前置胎盘。根据其覆盖的程度分为胎盘低置(胎盘位置接近子宫颈口),部分性或完全性(或称中央性)前置胎盘。在妊娠晚期子宫不规律收缩或临产后,子宫下段扩张可使覆盖于子宫颈口上的胎盘与子宫分离而引起出血。前置胎盘出血量多少与胎盘覆盖子宫颈口多少有关,覆盖越多则出血越早,量亦越大,反之则出血晚些,量亦少些。此种出血特点是血色鲜红且不伴有腹痛。
胎盘早期剥离是指正常位置的胎盘,在胎儿娩出前,胎盘即已部分剥离。它常由于妊高征、外伤或突然大量羊水流出而引起。出血色暗并伴有腹痛,严重时剥离而血液渗入子宫肌层,腹部可硬如板状。由于剥离面出血与阴道不一定相通,常常阴道外出血量与病人及胎儿危重情况不相符合,因而也常常掩盖了病情,因此密切观察孕妇及胎儿情况的变化是极其必要的。
前置胎盘及胎盘早期剥离是妊娠晚期的严重并发症,处理不及时将会导致母、婴死亡。早期做B超检查可以早期诊断,但在孕早期、中期检查为前置胎盘时,随妊娠月份增加,胎盘亦可能随之上移至正常位置,此时若无阴道出血,可定期随访胎盘位置即可。如一旦有出血则必须立即去医院就诊,必要时住院观察。妊娠晚期或临产后,胎盘低置或部分性前置胎盘及轻度胎盘早期剥离的孕妇若阴道出血不多,情况良好时,应严密观察,有时亦可自阴道顺利分娩;如一旦出血增多(一般以超过月经量为准或腹痛加重),则应立即剖宫产,以结束分娩。
降低人工流产率及盆腔感染,对预防前置胎盘的发生有一定的作用,及时发现并治疗妊高征,避免外伤和胎膜早破等情况发生可预防胎盘早期剥离。
12.孕妇忌做放射性同位素检查
孕妇不要做X线检查,更不能做放射性同位素检查。因为各种放射性同位素如碘、钾、钠、磷等,都可致胎儿畸形,其中比较常用而又易被忽视的为放射性同位素碘。孕妇如接受了放射性同位素碘的检查和治疗,可使胎儿的甲状腺遭到破坏,造成甲状腺功能减退。此外,从事接触放射性辐射工作的孕妇,在怀孕期间也应调离此岗位。
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日本的广岛和长崎有几十万人死在原子弹的爆炸下。在广岛距爆炸中心1200米的范围内,有幸活下来的11名孕妇,她们所生的子女中有6个畸形,这就是因为她们受到了放射性的辐射。因此,孕妇要特别警惕放射性同位素及其他放射性辐射对胎儿的损害。
13.孕妇忌做CT检查
孕期尤其是在怀孕初期3个月内接触放射线,可能引起胎儿脑积水、小头畸形或造血系统缺陷、颅骨缺损等严重恶果。
CT是利用电子计算机技术和横断层投照方式,将X线穿透人体每个轴层的组织,它具有很高的密度分辨力,要比普通X线强100倍。所以,做一次CT检查受到X线照射量比X光检查大得多,其对人体的危害也大得多。因此,孕妇做CT检查,其不良后果严重,如果孕妇不是病情急需,还是不做CT检查为好。如果孕妇其他器官有疾病,必须做CT检查时,需要在腹部放置防X射线的装置,以避免和减少胎儿畸形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