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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求学的日子

在学生时代,尼克松始终都是一个勤奋、认真和才思敏捷的学生。

他在约巴林达和惠蒂尔以优秀的成绩念完了他的小学,接着,他便顺利地考入了富勒顿中学。

在那里,他充分发挥了他的口才,在宪法比赛中获得胜利,并且代表西海岸参加了美国全国性的巡回演讲比赛。学校里的每一位老师都非常喜欢他。

但是,因为他必须一边读书,一边经营着家里的杂货店的小分店,所以每天早晨4点钟就得起床去5公里以外的市场去上货,然后回来清洗、排列货物,直至8点钟上学,依然重复着他小时候做过的事以弥补家里的开支。他通常是气喘吁吁地刚从小杂货店回来,还来不及吃早餐,便得拿起书本去学校上课,虽然很辛苦,但那一段日子却锻炼了他日后雷厉风行、果断、视时间如生命的性格。后来,为了节省时间和路途上的方便,在中学三年级的时候他转入了惠蒂尔中学读书。

惠蒂尔的中学生活才是尼克松学生时代的开始。

在那里,他对书本及书本以外的东西真正感兴趣了。他的历史课和政治课一直是全年级的头名,他的数学课和自然课的成绩也良好,在二年级时他加入了全国的优等生协会,属于全校的5%的佼佼者之列。

学习之余,他除经营着杂货店外,还抽出剩余的时间一直打零工。他曾在一家简陋的露天游乐场工作,还曾去过一家小的餐厅煎汉堡包和洗碗碟以挣得一些零钱。这个时候的尼克松已经懂得如何在学习之余处理和利用好时间来赚钱养家。

在惠蒂尔中学尼克松在竞选学生会主席时未能当选,这对于刚刚对政治萌发兴趣的尼克松来说,无疑是一个打击。但他并没有气馁,依然努力地学习和工作着,这种锲而不舍的精神的确为他以后在大学时代获得成功,并为后来做国家总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学校任命他为学生会的管事,职责是销售足球赛的入场券,拉当地商人在学校的年鉴上登广告。这个工作虽然微不足道,但是锻炼了尼克松一丝不苟的工作精神和生活毅力。

1930年,正是诗人弗吉米尔诞生200周年纪念日,学校的拉丁语老师决定上演改编为剧本的《艾尼特》以示庆祝。尼克松被选定扮演艾尼阿斯一角,这是他第一次尝到演剧活动的滋味,而且令人惊异的是,这还不是最后一次。

那次演出纯粹是活受罪。首先,观众全感到厌烦已极。显然,弗吉米尔并不是为了加利福尼亚惠蒂尔中学的集会写出《艾尼特》的,那种剧情根本不适合当时中学生的心态和生活环境。第二,尼克松扮演的艾尼阿斯拥抱女主角迪多,那一段富于戏剧性情趣的情节,在表演时却引起了一阵嘘声、口哨声和哄堂大笑,弄得尼克松他们两个人不得不难堪地停下来,等观众们平息了,才能继续演下去。第三,不管是谁租来的道具,他反正没有考虑到尼克松得穿11号丁形的鞋。可是按剧情需要,艾尼阿斯穿的那双银色长筒靴绝对不会超过9号的尺码,于是拉丁语老师和尼克松两个人花了很长时间才把这双小号的靴子穿到尼克松的大脚上,后来脱下它也几乎花了同样多的时间。穿上这双长筒靴在舞台上表演,其痛苦真是无法形容,但尼克松却仍然乐此不疲。

演出虽然没有获得成功,但尼克松却与扮演女主角迪多的奥拉·弗洛伦斯·韦尔奇双双陷入了初恋的爱河。奥拉是惠蒂尔警察局局长的独生女儿,人们都说她美丽、活泼,受人欢迎,与尼克松缄默和稳重的品格形成对照。而当时奥拉也十分迷恋尼克松,不仅因为他聪明,还因为她觉得他英俊、吸引人、善于处世。可是后来由于政治上志不同道不合二人分手了。她当时支持富兰克林·罗斯福和“新政”,而尼克松对两者都持反对态度。他们经常为此而争吵。后来她嫁给了尼克松在蕙蒂尔学院橄榄球队时的队友盖尔·乔布。尼克松和奥拉的初恋仅仅持续了两年。

1930年,尼克松以全班第一名的成绩从蕙蒂尔中学毕业,并获得了加利福尼亚校际联盟学业成绩金印奖以及哈佛俱乐部发给全面发展优秀学生的奖金。他在蕙蒂尔中学辩论队时的辅导员克尔德曼曾经说:“尼克松具有避开论点而不是针对论点的才能,他能够站在辩论的任何一方。”实际上,当时的尼克松还有可能获得去耶鲁大学读书的奖学金,但是去耶鲁大学的旅费和生活费加起来甚至比学费还要多,而且1930年的经济大危机和尼克松的哥哥哈罗德患病所花去的大量费用,加之当时杂货店的生意已面临倒闭的危险,因此,虽然耶鲁大学的通知书已经下来了,但是具有很强责任心的尼克松却放弃了这么一个好机会。为了家里的生活他别无选择,只能呆在家乡,这就意味着他只能上惠蒂尔学院。虽然尼克松很久之前就曾梦想能够去东部的大学读书,可是这次去不成他并没有感到失望,因为一想到这么多年的刻苦学习终于能够上大学,尼克松便会无比兴奋,不管上什么大学他都同样感到高兴。

1930年,尼克松开始在惠蒂尔学院求学,主修历史。

在大学,如同在中学一样,尼克松继续埋头学习。在那里,他第一次遇到了一些无需十分用功便能够得到好分数的学生,而他却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晚自修才能跟上各种课程,读完阅读材料。这个时候他的食杂店仍在营业,尽管由于当时大危机的余波仍然存在,但他却在尽全力,以保证这个家里唯一的经济来源。同时,他还给离家不远的一户有两个小孩子的家庭做家教,以赚取一点额外的收入补贴家用。

他的母亲这时候偏偏又病了。尼克松必须每天奔波在家庭、食杂店和学校之间,只要一有时间他便陪伴在母亲的病榻前,为母亲减轻疾病的痛苦。与此同时,尼克松依然忘我地学习,不曾因困苦而气馁。

尼克松的每一位老师对他都很有影响,其中有几位老师特别触动了他的思想,改变了他的生活。

保罗·史密斯博士也许是早年在尼克松的思想方面给予他最大鼓舞的人,尼克松选读了他的《英美文明》、《美国宪法》、《国际关系》和《法律》等课程。在尼克松的记忆里,他是一位才华横溢的讲师,讲课时从来不用讲稿。他的博士学位是在威斯康星大学获得的,在那里他在伟大的进步党历史学家格伦·弗兰克的指导下进行研究。史密斯博士对历史和政治的观点颇受进步党影响,他第一次让尼克松理解到,历史不仅是过去事件的编年记录,它还可以成为分析和批判的工具。

教授英语课程的艾伯特·厄普顿是戏剧俱乐部的主任,他极力反对偶像崇拜。他不承认有什么神圣的东西,他的这种直率的反传统思想给了尼克松很大的启发。在快要读完三年级时,他对尼克松说,如果不攻读托尔斯泰和其他的一些伟大的俄国小说家的著作,便不能算受到完全的教育。那年夏季,除了他们的一些小说外,尼克松几乎没有读过别的什么。他特别喜爱的是托尔斯泰的最后一部巨著《复活》。尼克松甚至深受他晚年的一些哲学著作的影响,他赞同被蹂躏的俄国群众所拟订的和平革命的计划和反对战争的激昂情绪,以及他对生活各个方面的精神因素的强调,都比他的小说给尼克松留下了更加不可磨灭的印象。尼克松在那一时期,成了托尔斯泰的信徒。

丁·赫谢尔·科芬博士对尼克松的影响又有所不同。在四年级时,尼克松选修了他的《基督教复兴的哲学》这门课。它的第二名称是《我能信仰什么?》,而知道这个名字的人反而更多。上这门课的学生每周得写一份以课堂上提出的问题为基础的自我分析。此外,还要研究进化的理论及《圣经》文字的可靠性和民主性的本质,而且在课程的开始、中间和结束时,每个人都得写一篇文章来回答“我能信仰什么?”这一问题。

刚进入大学时,《圣经》的内容和文字,甚至包括大鲸鱼故事在内的那些奇迹等等,尼克松都认为是事实,信以为真。那时的他甚至也还未忘记不要被具有自由主义观点的大学教授引入歧途的告诫!童年时代的想法有许多已经被消灭了,但是还有一些想法他仍然无法舍弃。他感到宇宙的伟大绝非人能予以解释,他仍然相信上帝是造物主,是一切事物的第一动力,仍然相信上帝现在仍以某种形式存在着,并指导着宇宙的命运。怎么能使这种思想同所学的科学方法调和起来呢?尼克松接受了康德提出来的解决办法:人类知识只限于他的研究和解释所及,再往前就必须承认上帝的存在,人类不知道的事情上帝知道。

他认为:耶稣对上帝和价值的理解超过了世界上的一切人,他的一生无时不闪耀着那些价值的光芒,他教给人们一种能揭示那些价值的哲学。尼克松的头脑里,认为耶稣和上帝是一体的,因为耶稣为人类树立了永远追求理想生活的伟大榜样,他的一生是那样的完美无瑕,所以,他的灵魂和上帝的灵魂才交织在了一起。

尼克松曾写到,耶稣复活的字面含义和它的深刻象征意义相比是并不重要的,“重要的是,耶稣自己过着并教导人们过着一种无比完美的生活,所以他死后仍然在人们的心中继续存在和发展”。复活的故事可能只是一种神话传说,但它象征性地教给人们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在一生当中实现了最高价值的人就能够获得永生……”正统观念的教师总是认为耶稣的肉体复活是基督教宗教信仰中最重要的基石,而尼克松一直坚信,现代人将在耶稣的一生和教导中找到自己真正的复活。

由于尼克松的父亲是一个共和党人,所以父亲政治思想上的民粹主义因素,保罗·史密斯给予他的进步党的影响,艾伯特·厄普顿的反偶像崇拜思想以及丁·赫谢尔·科芬博士的基督教人道主义,这一切使得尼克松早期的思想具有一种十分开明的、几乎是民粹主义的色彩。

在老师的帮助下,在惠蒂尔学院,尼克松受到了第一流的教育。

学院生活留给尼克松最快乐和最深刻的回忆还是体育活动。

在上一年级时,尼克松由于学习的劳累、在小食杂店和家庭的忙碌,身体状况很糟。另外,由于家境的原因,尼克松在饮食上也极其简朴,这使他得了贫血病。

学校的业余生活很丰富,那时有很多学生都参加篮球队,可是尼克松只能是望洋兴叹。

但是一个偶然的机会改变了尼克松。在一次观看学校举行的篮球赛上,尼克松坐在观众席上观看,赛场上东拼西杀,你争我夺,深深吸引了尼克松,他不停地拍手叫好。这引起了一个人的注意,他叫华莱士·纽曼。

纽曼是美洲的印第安人,身材高大挺直,面部轮廓分明,一身古铜色皮肤的他对于自己的出身非常自豪。

在纽曼很小的时候,就对篮球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人们都叫他“队长”。坐在他身旁的尼克松那高高的身材和对篮球的熟悉使得纽曼对他产生了兴趣。

当他得知尼克松因贫血而不能参加体育活动时,他劝说尼克松开始锻炼身体。尼克松在他的动员下,开始参与了体育锻炼。

因为纽曼是学校的体育教练,所以每天早晨他都带领运动员们晨练,尼克松也在早晨和运动员们一起训练。

那一段日子对尼克松来说是辛苦的。每早4点钟就起床和运动员们一起到离学校5公里的克德西姆村做5公里的长跑练习,6点钟回来时又要做篮球球技学习。不过长时期的锻炼的确使尼克松的身体素质提高了。

后来尼克松在纽曼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球队,并成为波特林斯篮球队的队员。

那时候,几乎每一周他们都举行篮球比赛。但是那一年,他们创造了一个出人意料的记录:每场必败。在一次大的比赛中,尼克松弹跳起来接一个弹跳的球,结果被拉维恩学院篮球队的一个前锋的胳膊给撞到,把他上牙最中间的一颗门牙给撞断了,当时的尼克松满嘴流着血坚持打完了那场球赛。

尼克松曾说,事实上能用来表明他曾经参加过篮球的唯一战利品是一颗磁制的假牙。

尼克松的球队虽然基本上都以每场必输告终,但是那也的确锻炼了他的体魄和意志,让他懂得,只要你参与了,那么结果如何并不是最重要的。

后来在纽曼的鼓励下,他又开始玩足球,而且自从开始之后,足球便一直是他最喜爱的运动。

在一年级的球队中只有11个人,因此,不管尼克松身材和体重如何,每次比赛他都要上场。作为一个体重151镑的17岁的大学一年级的学生,尼克松几乎从没有在球场上真正露过一手,但每一场比赛尼克松都穿上一件印有球队号码的运动衫认真地比赛,他喜爱那种运动,喜欢那种精神以及队员间的联合和那种友谊。

在蕙蒂尔学院里,尼克松不但参加篮球队、足球队,还参加了橄榄球队,偶尔也游泳。尼克松之所以能投入到体育运动之中,应归功于他的教练和老师——华莱士·纽曼。他永远鼓舞他并让他相信,只要艰苦地训练,长时间地练习,锲而不舍,他就能击败任何一个人。纽曼灌输给他一种竞争的精神和一种如果被击倒或被打败一定要卷土重来的决心。他还使尼克松深刻地体会到,对一个人来说,真正重要的,不是他的背景,他的肤色,他的种族,或者他的宗教信仰,而是他的性格。

事实上当时有两个主要的因素一直激发着尼克松在运动方面的兴趣。第一,运动必然会减轻他生活的每一阶段所承担的工作和学习的重负;第二,尼克松天生有一种强烈的竞争的本能,而且他发觉,探索着一项运动的重大发展,观察着一个队或一个人同另一个队和另一个人的技能,纪律和智力在一种最令人激动的搏斗中进行较量,能给人以莫大的鼓舞,而多年后尼克松涉足政坛,参加多次竞选时,他年轻时参加体育运动时所积累的刻苦、顽强、勇往直前的精神大大地帮助了他。

后来,尼克松又热衷于演戏。在学院里,尼克松演过好几出戏,通常扮演重要的角色。

他曾在布恩·塔金顿的《幽会处》中扮演心神不定的芙戈尔德比先生;在约翰·德林克沃特的《囊中物》中扮演旅店老板;在一出描写残酷斗争的独幕剧《煤价》中,扮演一个苏格兰矿工;在乔治·科汉的《小旅店》中扮演一个极为古怪的滑稽角色;还在学院演出的《日本天皇》和《彭赞斯海盗》中担任过舞台监督。

后来,通过辅导员的帮助,尼克松又在教友派礼堂成立了一个风琴演奏队。

他组织队员们每天进行大量的训练,这在一向静悄悄的校园里的确掀起了一股风波。

在手风琴队逐步扩大,人员已基本爆满的时候,尼克松又建议成立一个钢琴学习班。因为学校当时只有6架钢琴,所以只能利用晚上的时间来教授一些新学员弹钢琴。他充分地发挥了自己小时候就已很娴熟的钢琴技艺,不仅大大地出了风头,还调动了很大一批人的兴趣,使蕙蒂尔古老的校园里不仅书声琅琅,而且琴声悦耳不断。

体育生活和对艺术的参与使尼克松大学时的生活更丰富了一些,同时在很多方面得到了锻炼。但是经济的拮据又使尼克松时常陷入困境。

学院的生活紧张而丰富,但是由于美国经济危机及财政滑坡的影响使得尼克松家的杂货店濒临破产。母亲的病拖了很长时间也使得家里的开支捉襟见肘,懂事的尼克松挑起了家庭生活的重担。

通常尼克松每个星期能有两天的时间是空闲的,他打算找一个能够接济家里生活的工作。

那时候他的心情是既沉重又新鲜的。沉重的是这许多年来,与他相伴的一直是墨水、书本和劳动。从小时候到现在,家里的生活负担经常也是他无法摆脱的一部分。而新鲜的是大学的生活使他的人生观已有所改变,他已走向成熟了,现在他所要找的工作已不完全是出卖体力了。

一个偶然的机会,他找到了在苏埃德协会做账目清理员的工作。苏埃德协会是商人、船主和保险公司老板合办的一个协会组织,其目的是交换商业情报。正巧那里缺一个做账目清理工作的人,尼克松经过努力终于说服老板,让他每周三去工作,但报酬相对要少一些。不过这对尼克松来说也是很高兴的事,他很快利用业余时间投入了工作。

他经常是身边堆满一大堆乱七八糟的账单,那些账单有的是曾经乱扔在抽屉里的,有的是因为在口袋里放得太久已经磨出大洞小眼,有的用来点过蜡烛,已经烧去了半截,总之没有一张是完整的。但是尼克松却不厌其烦地一一归拢,重新结算,经常是忙了整整一个上午还没等吃饭便又赶回学校去上课,从学校下了自修课便匆匆赶到协会去算账,忙得焦头烂额。工作大约半年之久,他终于得到了老板的欣赏和信任,他以他自身的敏捷、果断、干练和精明把账目清理得井井有条,同时在那个学期他的学习成绩也是名列前茅的。

那一段时期的工作使他得到了很大的锻炼,这在后来他成为总统后的财经政策上大有体现。他在野期间,曾经大量地削减军队的预算和开支,用于太空的开发,为美国科学技术的昌盛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而且在最初从政的几年里,他总是设法依靠银行贷款的高利率和裁减政府开支水平来调节经济。他一直不肯用工资和物价管制法来限制通货膨胀,也不同意用增加政府开支的办法来减少失业。他鼓励失业人员重新站起来寻找新职业来养活自己和减轻国家的负担。这都是和他青年时期勤工俭学的经验和吃苦耐劳的精神分不开的。

正当尼克松投入这项工作时,协会解散了,这意味着他失去了这份工作。他于是又参加了由“新政”时期的国家青年署发起的一项计划,在一个法学院的图书馆从事研究工作,每小时获取35美分的报酬。他的辛劳的确改观了家里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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