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你可以回去休息了,有事我会派人去叫你的。管家先生,请你把巴克先生、艾伦太太还有道格拉斯太太叫来吧,我们有些话要问他们。先生们,我先说说我的看法,然后,再听你们的。”
我对这位地方警官有很深的印象。他专业知识丰富,头脑冷静,实事求是,我相信他将来一定会大有作为的。福尔摩斯正专心致志地等着听他的见解。
“首先我们得弄清这个问题,道格拉斯是死于自杀还是他杀?如果他是自杀的话,那我不得不这么想象:死者先摘下结婚戒指藏好,再披上睡袍,走到这里,在窗帘后面的墙角踩上泥印,以便让别人误以为有人躲在这里袭击他,然后他推开窗户,把血迹弄到……”
“事情怎么会是这样呢?”
“事情确实不会是这样的,所以我说,这一定是他杀。我们所要确定的是,凶手是城堡外的人还是城堡内的人?”
“你继续说吧,我们听着。”
“要确定这个问题是很困难的,但,可以肯定的是,凶手不是城堡里头的就是城堡外的。
我们先假定凶手是城堡里的某个人或某些人,他们伺机制伏了道格拉斯先生,然后,用这支枪管锯短了的,世界上最古怪而声音最响的火枪杀害了他,他们之所以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刻下手,是特意想惊动城堡里所有的人。请问诸位,这有可能吗?”
“是的,这不可能。”
“据查,听到枪响后,最多过了一分钟,城堡里所有的人都到了现场——巴克先生是第一个赶到的,接着管家艾姆和其他仆人也赶来了。就在这么短的时间里,罪犯居然来得及做那么多事情——在墙角流下脚印,打开窗子后又在窗台上留下血迹,从死者手上取下那枚结婚戒指。这绝不可能!”
“你分析得很有道理,我同意你的看法。”福尔摩斯深有同感。
“好,让我们看另外一种可能——凶手是从城堡外闯入的。要确定这是事实,比较难,但这种可能性最大。凶手在下午四点到六点间潜入城堡——这段时间,吊桥还没吊起,城堡里还有人进进出出,城堡里的门窗也没落门上锁,所以他没怎么费劲就溜了进来。他可能是来偷东西的,也可能是来寻衅报仇的——道格拉斯先生在美国生活了很多年,而且这支火枪又是美国人常用的武器,因此,很有可能是复仇。凶手溜进这间他首先看到的屋子,并在窗帘后一直隐藏到深夜十一点后。这时,道格拉斯先生走进了这间屋子。他们也许说了几句话——只有几句,因为道格拉斯太太说她丈夫离开她没几分钟,她就听到了枪声。”
福尔摩斯听到这里插话说:“这支蜡烛可以证明这一点。”
“对,蜡烛是新的,烧了还不到半英寸。凶手一定是在道格拉斯先生把蜡烛放到桌上后才实施袭击的。否则,死者一跌倒,蜡烛就会掉到地上的。这也说明他刚走进屋时并没有遭到袭击。巴克先生赶到现场后,把油灯点上,吹熄了蜡烛。”
“这点我也同意。”
“好,现在让我们设想一下当时的情形吧。道格拉斯先生走进屋子,放下蜡烛。凶手从窗帘后面转出来,拿枪对准道格拉斯。他向道格拉斯先生要那个结婚戒指——我还不知道他为什么要戒指。道格拉斯给他了,然后,凶手杀死道格拉斯先生,当然,凶手开枪前,可能有一场搏斗,死者可能拿起过我们在地毯上找到的那把铁锤。凶手行凶后,丢下枪和那张写着‘V·V·341’的卡片——卡片上写着的东西不知道是什么意思——然后他跳窗逃跑。巴克先生赶到现场的时候,凶手正在趟涉护城河。福尔摩斯先生,你说是这样吗?”
“你的想象很丰富,不过,说服力不是很强。”
“老兄,你简直瞎说了一通,一点道理都没有。”麦多纳警官大声喊道,“我同意这是他杀,但不管凶手是城堡外的还是城堡里的,他的作案过程和方式绝不是这样的,他不会愚蠢到这个程度,竟然用响声那么大的火枪作案,这不是自己切断自己的退路吗?他应该用发声很小的武器呵!除非他是个疯子——福尔摩斯先生,既然你也说梅森警官的推理说服力不是很强,你何不把你的看法说出来呢?”
福尔摩斯一直是边听边思考的,这时他两眼放亮,欲言又止。
“麦多纳先生,我想再找些事实,然后才能进行推论,”福尔摩斯边说边走到尸体旁边,蹲了下去,“哎呀!这些伤口太恐怖了!请叫一下管家。……艾姆先生,听说你经常看到你主人的前臂上有个奇特的烙印图案,一个圆圈里套着三角形的烙印,是吗?”
“是的,先生。”
“你从没听道格拉斯先生说起过这个图案的含意吗?”
“没听说过,先生。”
“烙这种烙印时,是要受很大的痛苦的。艾姆,我注意到道格拉斯先生的下巴后部有一小块药膏。在他死之前,你注意到它了吗?”
“注意到了,先生。他昨天早晨把脸刮破后贴上去的。”
“他以前经常刮破脸吗?”
“不,他有很久没刮破过脸了。”
福尔摩斯说:“这里头肯定有些名堂!你们看,他偏偏在事发前刮破了脸,这说明他很紧张,他已经感觉到危险正向他逼近。艾姆先生,昨天你有没有发现你的主人有什么反常的举动?”
“他好像坐立不安似的,情绪看上去也不太好。”
“看来道格拉斯确实预感到会发生这样的事了。我们的调查又有了新的进展了,是吗,麦多纳先生?”
“是的,先生,还是你厉害一些。”
“嗯,现在我们来研究这张卡片吧。艾姆先生,你在城堡里见过这种粗硬的卡片吗?”
“我没见过,先生。”
福尔摩斯走到写字台前,用吸墨纸检查写字台上每个墨水瓶里的墨水。
“卡片上的字不是在这里写的。这里的墨水都是黑的,而卡片上的字略呈紫色。另外这卡片上的字是粗笔尖写出来的,而这儿的笔都是细笔尖。艾姆先生,你知道卡片上这些字母和数字是什么意思吗?”
“不知道,先生。”
“麦多纳先生,你知道吗?”
“我想这是某个黑社会团伙的标志,就像死者手臂上那个烙印一样。”
梅森警官点了点头。
“那么,我们就这么认为吧。那个黑社会团伙派出的凶手溜进了城堡,用火枪击破了道格拉斯的脑袋,然后趟过护城河跑了。凶手为了让他的同伙能从报纸上看到复仇成功的消息,便特意扔下这张卡片。不过,令人不解的是,那么多武器,为什么凶手偏偏选中这种火枪呢?”
“是啊。”
“还有,那枚拿走的结婚戒指又怎么解释呢?”
“是啊。”
“另外,我想,天亮后警察肯定在这方圆四十英里内撒下了天罗地网,到处搜寻一个浑身湿淋淋的外地人,但现在都下午两点了,凶手还没抓到,这是怎么回事呢?”
“嗯,这个……”
“除非他早就在附近准备好了藏身的地方和替换的衣服,不然凶手应该早就落网了。但现在,凶手一点消息都没有。”福尔摩斯说着,走到窗旁,用他的放大镜仔细察看窗台上的血印,“很显然,这是鞋印,尺码很大,皮鞋的主人大概是八字脚,鞋底花纹的式样挺好看。
哎呀,这张桌子底下摆的是什么?”
“那是道格拉斯先生的哑铃。”管家艾姆说。
“哑铃应该是成双的,另外那个呢?”
“我不知道,先生。可能原先就只一个吧。我有好几个月没注意到哑铃了。”
“一只哑铃……”福尔摩斯严肃地说,可话没说完就被一阵很急的敲门声给打断了。一个身材高大、皮肤晒得黑黑的,看起来很精明的人走了进来。我一看就知道,他就是巴克先生。
他用傲慢的目光看着我们。
“很抱歉打断了你们的话。不过,诸位,我想告诉大家一个最新的消息。”
“凶手抓住了吗?”
“不,不是,不过有人找到他的自行车了。凶手把他骑来的自行车扔下了。请你们随我出去看看吧,我请人把它拿到大厅门外一百码的地方了。”
我们跟他走到大厅门外。只见有三四个仆人和几个看热闹的闲汉正站在一辆马车上对自行车指指点点。自行车是从一簇常青树丛里找到的。这是一辆破旧的拉奇·惠特沃思牌自行车。
车上溅了不少泥巴,好像骑过相当远的路。车座后面有个工具袋,里面有扳手和油壶。但没发现有什么线索能证明车主是谁。
“虽然我们还不知道车主是谁,但这确实是个很重要的线索。”梅森警官说,“因为这车子应该登记、编号过。我们一定能查出些什么的。不过,凶手为什么不骑车逃跑呢?福尔摩斯先生,我真弄不懂了,这案子可能真的很难破!”
“真的难破吗?”福尔摩斯若有所思地答道,“我看不一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