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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 槟榔美男刘穆之(典故:一斛槟榔、刘邕嗜痂)

我国很早就有野蛮女友,李后主的词“嚼烂红茸,笑向檀郎唾”,就是明证。“红茸”是什么?历来认为“红茸”就是红色的茸线毯子,女子在毯子上扯出红茸线,含在嘴里嚼,“笑向檀郎唾”;也有人认为“红茸”是一种可以食用的红嫩的草花;还有人认为“红茸”实际是红色的槟榔残渣。

女孩子是喜欢吃零食的,嚼茸线毯子是什么味道?所以我断定那位野蛮女友嚼的一定是槟榔,甚至猜想她是湘潭人,因为湖南人爱吃槟榔独步天下,尤以湘潭人吃的凶。

很早以前,槟榔作为一种高级的休闲食品,常被有钱人家所消费。

南朝的刘穆之就是一个吃槟榔上瘾的帅哥。

可惜的是年轻时没有吃槟榔的条件,饭都吃不饱,因为家里经济状况太糟糕,幸亏他老婆家的条件不错,是高门士族,刘穆之就常常厚着脸皮去岳父家蹭饭。

一次两次还属正常的走亲戚,但次数多了,尤其是刘穆之专门瞅准开饭的时间来报到,几个小舅子对这个又好吃又穷酸的姑爷都不满意了,这位姑爷,酒又喝得多,菜也吃得馋,吃完了还赖着不走,要吃槟榔。

那时候槟榔可不像现在这么普及,槟榔产量不高,物以稀为贵,小舅子们吃得好爱惜,放一颗到嘴里,都要品味好半天,但这位姑爷简直把它当饭吃,不吃到两嘴红艳,脸上泛起桃花绝不罢休。

小舅子们发现这个姑爷虽然穷是穷点,还是蛮帅的。因为常嚼槟榔,能锻炼咬肌,刺激下颌角的肌肉和骨骼发育,使面部肌肉健美。就是现在越南、泰国、柬埔寨一些东南亚国家的妇女,也常嚼槟榔以美容。而且槟榔含有多种人体所需的营养元素和有益物质,还可以治好多病,爱吃槟榔的人身体都不错。湖南民歌《采槟榔》中唱道:“少年郎采槟榔,小妹妹提篮抬头望,低头想又想呀,他又美他又壮,谁人比他强?”在小妹妹眼里,她的槟榔哥是最壮最帅的,还不是因为常吃槟榔啊!

但刘穆之的老婆丢不起这个人,对老公去娘家讨饭吃很反对,常常想方设法地阻止他,有好多次都是悄悄跟踪在他身后,把他从娘家的门口拉回来,为此,两口子没少吵过架。

有一次,刘穆之的小舅子们要举行盛大的酒会,要请好多名流高官去赴宴。刘穆之听说了这个特大喜讯,高兴地一宿睡不着觉,因为这下可以放开肚皮好吃好喝,大嚼特嚼槟榔了。

但他老婆却犯了愁,一个劲地给丈夫做思想工作:“你就别去了,他们又没请你,再说了,平时你去混吃混喝,他们都没好脸色,这次酒会上,给你一个难堪,那面子就丢大了,我那几个兄弟啊,什么话都说的出口的!”

刘穆之很烦老婆唠叨,就假装答应:“你就别说了,我不去了,还不行吗?”

哪知,第二天,他老婆一醒来,才发觉身边已是空空如也,刘穆之起了一个大早床,去赴酒会了。不过他在床头留了一个小纸条:“老婆,别怪我言而无信,我实在是太饿了啊!”

酒会上,刘穆之风卷残云一番扫荡,从开头吃到最后,还摸着肚子打着饱嗝意犹未尽,因为槟榔还没吃呢!找了一圈,没找到,就向小舅子们要。小舅子们仿佛商量好了似的,一个个斜着眼睛对他坏笑:“槟榔是消食用的,你常常肚子饿的前背贴后背,要槟榔干什么啊!”此言一出,宾客笑倒一大片,姑爷的脸比任何一次吃了槟榔还要红,真应该听老婆的话,不该来啊,这个面子真是丢大了!

不久,整个城里都知道了这件事,刘穆之发了誓,从此再也不进岳父家的门。

老婆偷偷在家里哭了好几天,也确实是个好老婆,不想让丈夫和娘家把关系搞得太紧张,就剪了自己的头发卖钱买酒食,骗他说是哥哥们送来的,又怕刘穆之发现她的头发少了,不敢在他面前梳头和洗头。这刘穆之也是一个粗心鬼,老婆那头发就像韭菜,割了长,长了割,他硬是不知道。

倒霉鬼也有转运的一天,这一天,刘穆之甚至有预感,一大早他就听见了来自城内的马嘶声,赶忙走出门,走到田埂上,正遇到建武将军刘裕派来的使者。他压抑住心中的狂喜,回到家中,让老婆将他平时穿的衣服改成军服,跟着使者去见刘裕,刘裕一看他这装备,还蛮像那回事嘛,知道他是来当军官的,刘裕就喜欢自信的人,于是好感又增,任命他为主簿,相当于我们现在的CEO(首席执行官),府里的大小事务,全由他支配,跟着后来做了皇帝的刘裕干革命,刘穆之的日子越过越红火,天天吃香喝辣,槟榔更是不离嘴。不知是哪一天,忽然想起他的小舅子们,多少年没见了啊,怪想念的,就对老婆说:“明天,叫你的哥哥们到这边来,一起吃顿饭吧!”老婆喜出望外,真不愧是个做大事的,我那几个哥哥当年那么羞辱他,他都不记仇啊!一激动,就向他跪下了,将头磕得砰砰响:“谢谢老公,谢谢老公!”

刘穆之一幅不计前嫌的样子:“我们本来就没有什么怨恨嘛!”等小舅子吃饱了喝足了,厨师用金盘子端了满满一盘子槟榔上来,刘穆之笑呵呵地说:“今天这里的槟榔随便吃啊!”江家兄弟望着那个金光闪闪的可以买一屋子槟榔的盘子,真想找块豆腐撞死。

刘穆之款待小舅子的这一段,一直作为“心胸宽广不计前嫌”的佳话广为流传。

后来的倒霉鬼,都把刘穆之作为榜样,受够窝囊气的时候,幻想着有朝一日飞黄腾达,对于轻视过自己的那些小人,来个以其人之道还治其身,多么痛快!李白就写过“何时黄金盘,一斛荐槟榔”的诗句,他那时候混得多么栽啊!

遗憾的是刘穆之爱吃槟榔的嗜好没有遗传,他有一个孙子叫刘邕,不爱吃槟榔,爱吃人身上的疮痂。

有一次刘邕去探望一位朋友,朋友因烫伤卧病在床,伤口渐愈,有一些结下的痂剥落床上,刘邕就像他的祖父刘穆之见到槟榔一样,两眼放光,拾起痂来,往口里丢。

朋友吓坏了,以为他喝醉了酒或者眼睛不好使,把自己的痂当花生米了,刘邕就说,不是啊,打娘肚子里出来,我就爱吃这个,比山珍海味都好吃呢。

那位朋友也够意思,咬着牙,将自己身上未脱落的的疮痂,全部剥下,让刘邕一次连皮带肉吃个够。朋友自己呢,弄的满身鲜血淋漓,他的病又重了。

刘邕世袭的是祖父刘穆之的职位,手下一帮人,得知了他的这个特殊爱好,就在老百姓身上做“植痂手术”,凡是来打官司的,不管原告还是被告,不分青红皂白打一顿再说,等他们皮开肉绽结了疮痂,就剥去献给刘邕吃。

吃槟榔是一种文化,吃疮痂,也是一种文化,一种变态的文化,君不见,今天深度挖掘明星丑闻的狗仔队,不就有一种嗜痂癖吗?

典故1:一斛槟榔

又作:满斛进槟榔、乞槟榔、泪向槟榔

含义:比喻不计前嫌宽宏大度,或者因为贫困而遭受侮辱。

出处:唐·李延寿《南史·刘穆之传》

原文节选:

(刘)穆之少时,家贫诞节,嗜酒食,不修拘检。好往妻兄家乞食,多见辱;不以为耻。其妻江嗣女,甚明识,每禁不令往江氏。后有庆会,属令匆来。穆之犹往,食毕求槟榔。江氏兄弟戏之曰:“槟榔消食,君乃常饥,何忽须此?”……及穆之为丹阳尹,将召妻兄弟,妻泣而稽颡以致谢。穆之曰:“本不匿怨,无所致忧。”及至醉饱,穆之乃令厨人以金柈贮槟榔一斛以进之。

典故2:刘邕嗜痂

又作:疮痂癖、嗜痂之癖

含义:形容人的怪癖嗜好。

出处:唐·李延寿《南史·刘穆之传》

原文节选:

……邕性嗜食疮痂,以为味似鳆鱼。尝诣孟灵休,灵休先患灸疮,痂落在床,邕取食之。灵休大惊,痂未落者,悉褫取饴邕。邕去,灵休与何勖书曰:“刘邕向顾见噉,遂举体流血。”南康国吏二百许人,不问有罪无罪,递与鞭,疮痂常以给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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