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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牵手情更深(1)

爱情是苦的呢,是甜的?为什么她……她使我不安会整天,整夜?才通信两个礼拜,我觉得我的头发也脱落了不少,嘴上的小胡也增多了。

公园——萧红

树叶摇摇曳曳地挂满了池边。一个半胖的人走到桥上,他是一个报社的编辑。

“你们来多久啦?”他一看到我们两个在长石凳上就说。“多幸福,像你们多幸福,两个人逛逛公园……”

“坐在这里吧。”郎华招呼他。

我很快地让一个位置,但他没有坐,他的鞋底无意地踢撞着石子,身边的树叶让他扯掉两片。他更烦恼了,比前些日子看他更有点两样。

“你忙吗?稿子多不多?”

“忙什么!一天到晚就是那一点事,发下稿就完,连大样子也不看。忙什么,忙着幻想!”

“幻想什么?……这几天有信吗?”郎华问。

“什么信!那……一点意思也没有,恋爱对于胆小的人是一种刑罚。”

让他坐下,他故意不坐下;没有人让他,他自己会坐下。于是他又用手拨着脚下的短草。他满脸似乎蒙着灰色。

“要恋爱,那就大大方方地恋爱,何必受罪?”郎华摇一下头。

一个小信封,小得有些神秘的意味,从他的口袋里拔出来,拔着别有用心蝶或是什么会飞的虫儿一样,他要把那信给郎华看,结果只是他自己把头歪了歪,那信就放进了衣袋。

“爱情是苦的呢,是甜的?我还没有爱她对不对?家里来信说我母亲死的那天,我失眠了一夜,可第二天就恢复了。为什么她……她使我不安会整天,整夜?才通信两个礼拜,我觉得我的头发也脱落了不少,嘴上的小胡也增多了。”

当我们站起要离开公园时,又来一个熟人:“我烦忧啊!我烦忧啊!”像唱着一般说。

我和郎华踏上木桥了,回头望时,那小树丛中的人影也像对那个新来的人说:

“我烦忧啊!我烦忧啊!”

我每天早晨看报,先看文艺栏。这一天,有编者的说话:

摩登女子的口红,我看相同于“血”。资产阶级的小姐们怎样活着的?不是吃血活着吗?不能否认,那是个鲜明的标记。人涂着人的“血”在嘴上,那是污浊的嘴,嘴上带着血腥的血色,那是污浊标记。

我心中很佩服他,因为他来得很干脆。我一面读报,一面走到院子里去,晒一晒清晨的太阳。汪林也在读报。

“汪林,起得很早!”

“你看,这一段,什么小姐不小姐,‘血’不‘血’的!这骂人的是谁?”

那天郎华把他做编缉的朋友领到家里来,是带着酒和菜回来的。郎华说他朋友的女友到别处去进大学了。于是喝酒,我是帮闲喝,郎华是劝朋友。至于被劝的那个朋友呢?他嘴里哼着京调哼得很难听。

和我们的窗子相对的是汪林拉的胡琴。

天气开始热了,趁着太阳还没走到正空,汪林在窗下长凳上洗衣服。编辑朋友来了,郎华不在家,他就在院心里来回走转,可是郎华还没有回来。

“自己洗衣服,很热吧!”

“自己洗得干净。”汪林手里拿着肥皂答他。

郎华还不回来,他走了。

恋爱是整个“自我”与整个“自我”的融合,故坚深而久长;欢喜是“自我”间断片的融合,故轻浅而飘忽。这两者都是生命的趣味,生命的姿态。

女人——朱自清

白水是个老实人,又是个有趣的人。他能在谈天的时候,滔滔不绝地发出长篇大论。这回听勉子说,日本某杂志上有“《女?》”一文,是几个文人以“女”为题的桌话的记录。他说,“这倒有趣,我们何不也来一下?”我们说,“你先来!”他搔了搔头发道:“好!就是我先来;你们可别临阵脱逃才好。”我们知道他照例是开口不能自休的。果然,一番话费了这多时候,以致别人只有补充的工夫,没有自叙的余裕。那时我被指定为临时书记,曾将桌上所说,拉杂写下。现在整理出来,便是以下一文。因为十之八是白水的意见,便用了第一人称,作为他自述的模样;我想,白水大概不至于不承认吧?

老实说,我是个欢喜女人的人;从国民学校时代直到现在,我总一贯地欢喜着女人。虽然不曾受着什么“女难”,而女人的力量,我确是常常领略到的。女人就是磁石,我就是一块软铁;为了一个虚构的或实际的女人,呆呆的想了一两点钟,乃至想了一两个星期,真有不知肉味光景——这种事是屡屡有的。在路上走,远远的有女人来了,我的眼睛便像蜜蜂们嗅着花香一般,直攫过去。但是我很知足,普通的女人,大概看一两眼也就够了,至多再掉一回头。像我的一位同学那样,遇见了异性,就立正——向左或向右转,仔细用他那两只近视眼,从眼镜下面紧紧追出去半日半日,然后看不见,然后开步走——我是用不着的。我们地方有句土话说:“乖子望一眼,呆子望到晚。”我大约总在“乖子”一边了。我到无论什么地方,第一总是用我的眼睛去寻找女人。在火车里,我必走遍几辆车去发见女人;在轮船里,我必走遍全船去发见女人。我若找不到女人时,我便逛游戏场去,赶庙会去,——我大胆地加一句——参观女学校去;这些都是女人多的地方。于是我的眼睛更忙了!我拖着两只脚跟着她们走,往往直到疲倦为止。

我所追寻的女人是什么呢?我所发见的女人是什么呢?这是艺术的女人。从前人将女人比做花,比做鸟,比做羔羊;他们只是说,女人是自然手里创造出来的艺术,使人们欢喜赞叹——正如艺术的儿童是自然的创作,使人们欢喜赞叹一样。不独男人欢喜赞叹,女人也欢喜赞叹;而“妒”便是欢喜赞叹的另一面,正如“爱”是欢喜赞叹的一面一样。受欢喜赞叹的,又不独是女人,男人也有。“此柳风流可爱。似张绪当年,”便是好例;而“美丰仪”一语,尤为“史不绝书”。但男人的艺术气分,似乎总要少些;贾宝玉说得好:男人的骨头是泥做的,女人的骨头是水做的。这是天命呢?还是人事呢?我现在还不得而知;只觉得事实是如此罢了。——你看,目下学绘画的“人体习作”的时候,谁不用了女人做他的模特儿呢?这不是因为女人的曲线更为可爱么?我们说,自有历史以来,女人是比男人更其艺术的;这句话总该不会错吧?所以我说,艺术的女人。所谓艺术的女人,有三种意思:是女人中最为艺术的,是女人的艺术的一面,是我们以艺术的眼去看女人。我说女人比男人更其艺术的,是一般的说法;说女人中最为艺术的,是个别的说法。——而“艺术”一词,我用它的狭义,专指眼睛的艺术而言,与绘画,雕刻,跳舞同其范类。艺术的女人便是有着美好的颜色和轮廓和动作的女人,便是她的容貌,身材,姿态,使我们看了感到“自己圆满”的女人。这里有一块天然的界碑,我所说的只是处女;少妇,中年妇人,那些老太太们,为她们的年岁所侵蚀,已上了凋零与枯萎的路途,在这一件上,已是落伍者了。女人的圆满相,只是她的“人的诸相”之一;她可以有大才能,大智慧,大仁慈,大勇毅,大贞洁等等,但都无碍于这一相。诸相可以帮助这一相,使其更臻于充实;这一相也可帮助诸相,分其圆满于它们,有时更能遮盖它们的缺处。我们之看女人,若被她的圆满相所吸引,便会不顾自己,不顾她的一切,而只陶醉于其中;这个陶醉是刹那的,无关心的,而且在沉默之中的。

我们之看女人,是欢喜而决不是恋爱。恋爱是全般的,欢喜是部分的。恋爱是整个“自我”与整个“自我”的融合,故坚深而久长;欢喜是“自我”间断片的融合,故轻浅而飘忽。这两者都是生命的趣味,生命的姿态。但恋爱是对人的,欢喜却兼人与物而言。——此外本还有“仁爱”,便是“民胞物与”之怀;再进一步,“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便是“神爱”,“大爱”了。这种无分物我的爱,非我所要论;但在此又须立一界碑,凡伟大庄严之象,无论属人属物,足以吸引人心者,必为这种爱;而优美艳丽的光景则始在“欢喜”的阈中。至于恋爱,以人格的吸引为骨子,有极强的占有性,又与二者不同。Y君以人与物平分恋爱与欢喜,以为“喜”仅属物,“爱”乃属人;若对人言“喜”便是蔑视他的人格了。现在有许多人也以为将女人比花,比鸟,比羔羊,便是侮辱女人;赞颂女人的体态,也是侮辱女人。所以者何?便是蔑视他们的人格了!但我觉我们若不能将“体态的美”排斥于人格之外,我们便要慢慢的说这句话!而美若是一种价值,人格若是建筑于价值的基石上,我们又何能排斥那“体态的美”呢?所以我以为只须将女人的艺术的一面作为艺术而鉴赏它,与鉴赏其他优美的自然一样;艺术与自然是“非人格”的,当然便说不上“蔑视”与否。在这样的立场上,将人比物,欢喜赞叹,自与因袭的玩弄的态度相差十万八千里,当可告无罪于天下。——只有将女人看作“玩物”,才真是蔑视呢;即使是在所谓的“恋爱”之中。艺术的女人,是的,艺术的女人!我们要用惊异的眼去看她,那是一种奇迹!

我之看女人,十六年于兹了,我发见了一件事,就是将女人作为艺术而鉴赏时,切不可使她知道;无论是生疏的,是较熟悉的。因为这要引起她性的自卫的羞耻心或他种嫌恶心,她的艺术味便要变稀薄了;而我们因她的羞耻或嫌恶而关心,也就不能静观自得了。所以我们只好秘密地鉴赏;艺术原来是秘密的呀,自然的创作原来是秘密的呀。但是我所欢喜的艺术的女人,究竟是怎样的呢?您得问了。让我告诉您:我见过西洋女人,日本女人,江南江北两个女人,城内的女人,名闻浙东西的女人;但我的眼光究竟太狭了,我只见过不到半打的艺术的女人!而且其中只有一个西洋人,没有一个日本人!那西洋的处女是在Y城里一条僻巷的拐角上遇着的,惊鸿一瞥似地便过去了。其余有两个是在两次火车里遇着的,一个看了半天,一个看了两天;还有一个是在乡村里遇着的,足足看了三个月。——我以为艺术的女人第一是有她的温柔的空气;使人如听着萧管的悠扬,如嗅着玫瑰花的芬芳,如躺着在天鹅绒的厚毯上。她是如水的密,如烟的轻,笼罩着我们;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这是由她的动作而来的;她的一举步,一伸腰,一掠鬓,一转眼,一低头,乃至衣袂的微扬,裙幅的轻舞,都如蜜的流,风的微漾;我们怎能不欢喜赞叹呢?最可爱的是那软软的腰儿;从前人说临风的垂柳,《红楼梦》里说晴雯的“水蛇腰儿”,都是说腰肢的细软的;但我所欢喜的腰呀,简直和苏州的牛皮糖一样,使我满舌头的甜,满牙齿的软呀。腰是这般软了,手足自也有飘逸不凡之概。你瞧她的足多么丰满呢!从膝关节以下,渐渐的隆起,像新蒸的面包一样;后来又渐渐渐渐地缓下去了。这足胫上正罩着丝袜,淡青的?或者白的?拉得紧紧的,一些儿皱纹没有,更将那丰满的曲线显得丰满了;而那闪闪的鲜嫩的光,简直可以照出人的影子。往上瞧,她的两肩又多么亭匀呢!像双生的小羊似的,又像两座玉峰似的;正是秋山那般瘦,秋水那般平呀。肩以上,便到了一般人讴歌颂赞所集的“面目”了。我最不能忘记的,是她那双鸽子般的眼睛,伶俐到像要立刻和人说话。在惺忪微倦的时候,尤其可喜,因为正像一对睡了的褐色小鸽子。和那润泽而微红的双颊,苹果般照耀着的,恰如曙色之与夕阳,巧妙的相映衬着。再加上那覆额的,稠密而蓬松的发,像天空的乱云一般,点缀得更有情趣了。而她那甜蜜的微笑也是可爱的东西;微笑是半开的花朵,里面流溢着诗与画与无声的音乐。是的,我说的已多了;我不必将我所见的,一个人一个人分别说给你,我只将她们融合成一个Sketch给你看——这就是我的惊异的型,就是我所谓艺术的女子的型。但我的眼光究竟太狭了!我的眼光究竟太狭了!在女人的聚会里,有时也有一种温柔的空气;但只是笼统的空气,没有详细的节目。所以这是要由远观而鉴赏的,与个别的看法不同;若近观时,那笼统的空气也许会消失了的。说起这艺术的“女人的聚会”,我却想着数年前的事了,云烟一般,好惹人怅惘的。在P城一个礼拜日的早晨,我到一所宏大的教堂里去做礼拜;听说那边女人多,我是礼拜女人去的。那教堂是男女分坐的。我去的时候,女座还空着,似乎颇遥遥的;我的遐想便去充满了每个空坐里。忽然眼睛有些花了,在薄薄的香泽当中,一群白上衣,黑背心,黑裙子的女人,默默的,远远的走进来了。我现在不曾看见上帝,却看见了带着翼子的这些安琪儿了!另一回在傍晚的湖上,暮霜四合的时候,一只插着小红花的游艇里,坐着八九个雪白雪白的白衣的姑娘;湖风舞弄着她们的衣裳,便成一片浑然的白。我想她们是湖之女神,以游戏三昧,暂现色相于人间的呢!第三回在湖中的一座桥上,淡月微云之下,倚着十来个,也是姑娘,朦朦胧胧的与月一齐白着。在抖荡的歌喉里,我又遇着月姊儿的化身了!——这些是我所发见的又一型。

是的,艺术的女人,那是一种奇迹!

那一夜,我俩发现了微妙得平常察觉不到的亲密。

牵手情更深——汪东举在祭坛前等着我的那个男人,是我在高中邂逅的。我们没车、没地方住、没家具,也没什么银器。比尔甚至没有工作。他还有一年才读完大学;我则刚大学毕业两个星期,还未找到工作,现在却正走向祭坛去举行婚礼。然后,我看到了新郎凝视我的眼神,刹那间,什么贫穷与未实现的梦想都似乎毫不重要了。我怎么了?我爱上了他。

我跪在他身旁,隔着面纱打量他。他因为替人粉刷了房屋赚钱,耳朵上仍留有点白漆,身上也微有松节油气味。这种情况必得改变。我暗暗提醒自己记住要让他留长发,我不喜欢他的短发型。“这人得好好加以改造,”我心想,我有的是漫长岁月,可慢慢把他塑造成我知道他能做到的理想丈夫。

男傧相爱德·菲力普斯是他的扑克牌友,现在把结婚戒指递给他。比尔把戒指慢慢套在我手指上,我对他微笑。爱德和那批牌友都快将从他身边消失了。他将不再过单身生活,不再通宵玩扑克牌。从今以后,将只有我俩一起欣赏日落,相互凝视。

我俩并肩站起来时,我不禁想到怎样为他安排生活日程。在我们谈恋爱的那些日子,他样样事都慢半拍,而如今我正发誓要与这位从不准时的人厮守一辈子。

“我现在宣告你们成为夫妻。”

结婚茶会乱糟糟的。下午四点钟左右,我到处去找比尔。在停车场上,我看到他与爱德及那整批好朋友在一边谈笑,一边喝啤酒,并且约好一度蜜月回来就举行牌局。要改造他,会比我所想像的更不容易。

在以后的岁月中,我有时会想起自己在婚礼时对自己所作的承诺—培养丈夫使他与我完全投合。现实却令我很失望。比尔至今仍然短发,做什么事芳总是慢半拍的,而且继续与那些老朋友来往。

然后,有一个星期天,我俩去看爱德夫妇。爱德说他在下星期要接受开心手术。他很乐观,我们也一样,深信他一可以下床能够走动时,我们又会相聚。

可是爱德一去就没回家。手术后数小时,他离开了人世,享年仅三十三岁。

我们获悉噩耗时,不知道该怎么好。我俩以前都没经历过这么重大的伤痛。和我们同年龄的人是不会死的。然而我的祖父母?当然会。我们的父母?也可能会。然而我们这一辈不会。

比尔独自离家出去,而我则直觉地作出反应。把我的朋友都请来了。不是比尔,而是我自己的朋友。与他们在一起,我的感受很容易就流露出来。他们震骇同情,所有该说的话都说了,可是不知怎的,我就是得不到安慰。我需要的是亲密温暖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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