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宗教信仰
东乡族是我国十个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少数民族之一,伊斯兰教已经渗透到了东乡族人民社会、政治、经济、文化、风俗习惯、生产等各个方面,而且伊斯兰教在东乡族的产生、发展、巩固过程中起到了重要作用。早在东乡族尚未形成时期,先民中亚撒尔塔人已经信仰了伊斯兰教,“撒尔塔”一词不仅是东乡族自称,其中也包含着“伊斯兰教徒”的含义。在东乡族形成之初,教派比较单一,自明末清初以来,随着伊斯兰教苏菲教团教义的先后传人,逐渐形成教派和门宦。这些教派门宦兴起后各派间对一些伊斯兰教旨教义,《古兰经》念诵及某些经典的解释有了分歧和区别,并各持己见,因而各派问的排它性和矛盾日趋明显,特别是清末民初新教崛起之后,各派之间,特别是新、老教派之间界限分明,彼此水火不容,由此引起的争端已时有发生,并构成了各自迥然有别的明显特点。
在东乡族中,伊斯兰教通常分为三大派系,即老教、新教和新兴教(俗称三抬),老教就是指中国伊斯兰教的四大门宦即哲赫忍耶、虎菲耶、库不忍耶、嘎底忍耶门宦及其各支系小门宦;新教是指清末民初由东乡果园人马万福创建的伊赫瓦尼派(意为兄弟);新兴教是解放初期产生于临夏八坊而传人东乡的教派,又称瓦哈比耶派或色勒夫也,俗称三抬。
在东乡族的伊斯兰教中影响较大或由东乡族创建的教派和门宦有库不忍耶门宦(也称张门门宦和大湾头门宦,其中张门门宦是因其创建人随张姓而得名,大湾头门宦是因其传教地和创建人的拱北在东乡北岭乡的大湾头村而得名),创建人穆罕引底尼据传是穆罕默德第十一世后裔;北庄门宦(创建人为东乡春台乡北庄村人马葆真,因马葆真出生地北庄而得名),该门宦是东乡地区影响最大,教徒最多的门宦之一,而且在回族、维吾尔族、撒拉族、保安族中也有众多信徒,教徒曾达数十万;胡门门宦(因创建人马伏海长有一脸茂密乌黑的胡子而得名),现分为东乡红柳滩胡门和广河太子寺胡门两家;大拱北门宦,是东乡族中拥有众多教徒的教派之一;伊赫瓦尼派,是中国伊斯兰教最大的教派之一,教徒约有数百万人,创建于19世纪90年代的东乡,创建人为东乡族马万福,人称“果园哈志”。
传教活动一般在拱北和清真寺中举行,新教和色勒菲一般在清真寺中传教(新教反对崇拜拱北),而老教则注重在拱北传教,其中以嘎底忍耶门宦及其支系门宦为代表,如嘎底忍耶门宦支系大拱北门宦在东乡县境内有56处拱北,而清真寺比拱北少一点。其它各门宦则拱北清真寺并重,并以拱北为传教中心。
东乡族的宗教信仰民俗仪式与周围回族地区相比,同一教派门宦之间基本没有差异,而不同教派门宦间则存在一些差异。在服饰方面东乡族阿訇和满拉一般穿黑色仲白,而回族地区则多穿白色仲白等。
东乡族的寺院教育制度和管理制度基本与回族相同。一般清真寺根据自身规模的大小设经堂,经堂的规模大小不一,一般清真寺只设小学(初级),规模较大且开学阿訇知识较高的则设大学,大学学员称为“大满拉”,大满拉一般要求具有10年左右的学历或年龄较大的满拉,大满拉学完规定的课程之后举行毕业(穿衣)仪式,毕业后便有资格应聘和保举担任阿訇。
过去新教的清真寺实行“海乙”制,即大寺管小寺,西宁东关清真大寺为总寺,统辖全国各新教大寺,各地大寺则统辖周围的小寺。老教的清真寺属于各自的门宦。清真寺的传教人员称为阿訇,阿訇通常分为3种:开学阿訇、掌学阿訇(是开学阿訇的助手)、小阿訇(是经堂初级满拉的老师)。满拉是向阿訇学习经文的学生。清真的管理人员则由学董和乡老组成。学董是由哲玛其(教坊)的教民推举出来的,负责清真寺的管理、选聘阿訇、修建清真寺等重要事务。“乡老”是协助学董管理寺务的助手,也是由哲玛其教民选举产生,所不同的是学董在每个清真寺只有一个,乡老则可推选多人。
二、禁忌文化
因伊斯兰教教规中严励禁忌举行占卜、求签、问卦、迷信等活动,因此占卜在东乡族中很少见,特别是对伊斯兰教教规较重视的新教更是少见。但在老教徒中也存在占卜的一些痕迹,然而已明显的伊斯兰教化了,如在婚嫁时请阿訇或长辈选择吉日;盖房、拆房时请阿訇念经祛邪;大旱年聚在清真寺颂经祈雨等。
东乡族的禁忌习俗绝大多数直接或间接地源于伊斯兰教,它对人们的日常生活和行为道德有着很强的约束力。
(一)生产方面禁忌
东乡族的生产禁忌主要表现在经商领域方面,禁止经营烟、酒、毒品、偶像、十字架、猪等伊斯兰教严格禁止的物品,但上述6项禁忌中关于烟、酒、毒品的禁忌在现实生活中特别是那些对宗教不甚明了且物欲膨涨的青年人已不具多少约束力,但中老年人对此遵循不悖;禁止操纵行市,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严禁商业中的欺诈行为;禁止明知故犯地购卖被霸占、抢夺或偷盗的物品,认为购卖被盗物品的罪过等同于盗劫者;禁止放高利贷、吃利息。这些商业禁忌的一个共同目的是提倡公平交易、公平竞争。
在生产方面不得从事雕塑(像)业,绘像人体动物造型艺术;不得种植、生产、加工烟、酒、毒品、麻醉品等。忌讳别人当面清点牲口数目,忌讳在主人面前夸赞家牲、家禽长得肥胖,认为这样会使妖魔闻风而来蚕食牲口。
(二)饮食、起居、馈赠、礼仪的禁忌
东乡族的饮食禁忌很大程度上属于禁污秽物和有害健康的食物,而对污秽物、有害健康的饮食品在伊斯兰教中已有明确的规定,因此,伊斯兰教的饮食禁忌对东乡族饮食禁忌的产生、发展过程中有着巨大的影响,而且在现实生活中除极个别禁忌有淡化现象外,绝大多数则呈强化状态。东乡族的饮食禁忌中禁食自死物(包括动物、飞禽)、猪肉(东乡族将猪视作一种秽物),如若有人故意违犯这一禁忌,人们将其视为叛教徒而倍受舆论谴责,哲玛其(教坊)则要将其开除教坊。同时禁食被勒死、捶死、打死、跌死、触死、咬死的动物;禁食驴、马、骡、狗、猫以及所有食肉类的猛禽和异兽;禁食烟酒和麻醉品(包括所有毒品);禁食在宰杀时没有念真主的名字或念异教徒崇拜的偶像的名字的动物(主要指异教徒宰杀的家禽、牛、羊、骆驼等);在有些地区禁食长牙齿的水产品、海产品如带鱼、鲨鱼等,禁饮动物之血。
在东乡族的起居禁忌中,伊斯兰教的影响,表现得并不十分突出。在室内禁止挂有人和动物头像的画像、图片和照片;室内禁止存放活秽物、不洁物,保持室内干净;在盖新房、拆旧房时未经阿訇念经祛邪忌破土动土,这将会激怒居住在房屋里的妖魔而给主人带来灾难。禁止妇女穿戴坦胸露臂的衣服;禁纹身;男子禁止佩带金银首饰;家中禁止使用过于奢华的器皿,如金碗玉碟之类的器具;忌非穆斯林教徒入厨房或动用灶俱,如进厨房做饭、勺水等;禁用非穆斯林的厨房用俱如锅碗瓢盆;忌铺张浪费,特别是对食品的浪费更为忌讳;禁止虐待老人和儿童;禁止虐待妻子;禁止随便离婚;忌婚前性行为;忌送违犯伊斯兰教律的礼品如猪、酒、十字架、雕像等;忌在举行宗教仪式时举行非教法活动(违犯伊斯兰教律的活动);禁止未洗大小净便出入清真寺、拱北等场所;禁止乱扔纸;忌用印有文字(包括阿拉伯语、汉语等)的纸张擦屁股;禁止求签问卦;禁止算命;禁用邪术、妖术去蛊惑人心;禁止佩带护身符、护身器语;禁止赌博、卖淫、嫖娼;忌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忌讳自杀,认为自杀如同杀人(认为杀人有二种,一为杀别人,二为杀害自己);禁止将自杀者埋入穆斯林公墓;禁忌不劳而获;在未洗大小净之前不得做礼拜,不得翻阅《古兰经》、《圣训》;忌朝着太阳或月亮大小便;禁止用手指月亮;忌用水扑灭炉火、蜡烛;禁吹灭火焰(一般用手掐灭);禁偷盗、抢劫、杀人;忌未婚同居或私通等等。
(三)说话的禁忌
东乡族是一个尊老爱幼的民族,对自己的长辈和受尊敬的不能直呼其名,要用尊称代替,特别是对清真寺、拱北里的阿訇、老人家更是如此。穆斯林教徒去世后忌说死字,一般用“殁”、“口唤”、“无常”以及“都亚依杰”等词代替;对穆斯林的墓不能说“坟”,而只能用“麦咱”、“咱拉”等词;在宰牲时忌说“杀”字,而只能称“宰”;禁止赌咒别人;禁止为推销商品而发带有欺诈性的伪誓;禁止随便不分场合地发誓;禁止说谎;忌背后说人;忌馋言;忌不分场合提及真主和先知的名字;在举行各种宗教活动和仪式时,禁止大声喧哗、吵闹;忌相互嘲笑,相互诽谤,相互猜疑;禁止骂人;禁止在家中唱“花儿”。
(四)葬礼中的习俗、禁忌
亡人去世后,不能说“死”字,只能说“都亚依杰”,“都亚依杰”是东乡族专门用于穆斯林去世的专门语,含有被真主召唤等意,对非穆斯林禁止用这一词;忌让亡人见到太阳光;忌打雷、闪电,这样会使亡人的灵魂惊恐不安,视为不祥;禁止陪葬东西;忌将墓坑里的土带人家中(针对挖坑时残留在铁铣上的土);禁止将自杀者埋入公共墓地;忌将亡人生前穿过的衣服留在家中;禁止保留亡人照片;新教禁止女人进入墓地;禁止在家中或墓地中哭哀等。
亡人生前穿过的衣服要送给贫困人家,不能穿的衣服鞋帽则埋入地下。
另外,老教在送葬时有带孝(将三尺白布系在手上或腰间),拉纤(即将两根长数丈的白布拴在抬尸的抬架上,由家庭成员在担架前象征性地拉纤),哭丧(将能善哭者视为孝子贤孙),在新墓上点香(人葬当夜要保证墓上的香火要彻夜不灭,为此一夜中往往去墓地六七趟,同时在家中请阿訇念经,直至天亮,亡人家属则彻夜不眠念经)等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