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说:权然后知轻重,度然后知长短。这就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之前,一定要权衡轻重,度量长短,讲究章法,只有在此基础上,才能做出果断的决定,采取正确而有效的行动。
这里所说的“章法”可以把它理解成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人们共同遵守的社会公德或行为准则等,毋庸置疑,为人处世当中的言行举止也不能超越这些规矩;还可以理解成说话做事的“度”,也就是要“适度”、“适中”,不可有过也不可不及,要能顺应“中庸之道”,那么说话办事也就不会失去章法。所以,果断并不等于鲁莽、莽撞,适可而止才是最好的。有这样一个故事:
郑板桥正在外地做官,忽然有一天收到一封家书,原来是弟弟郑墨写来的。兄弟二人平时也经常通信,但这次非比寻常。郑墨在信中说:要做哥哥的在当地的县令面前说情办事。
事情是这样的:郑家与邻居的房屋共用一墙,郑家现在想将老房子装修一下,而邻居却出来干预,说那堵墙是他们祖上传下来的,并非郑家所有,因此无权拆掉。其实,在契约上都写得很清楚,那堵墙是郑家的,但邻居就是不同意。于是这官司就打到了县里,尚无结果,双方都不免会托人说情。郑墨当然就得找自己做官的哥哥了,认为有契约在手,再加上哥哥出面,这场官司一定会赢。
郑板桥斟酌再三,给弟弟回了一封信,劝他息事宁人,信里面寄去一张条幅,上面写着“吃亏是福”四个大字,而且还写了一首打油诗:千里告状为一墙,让他一墙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何处去找秦始皇?
弟弟郑墨收到回信,打开一看,当下羞愧不已,于是马上叫人撤了诉状,并表示不再跟邻居争夺。那邻居见郑家如此,也没有理由在继续闹下去了,于是两家重归于好,还是共用一墙。
从这个例子中,我们可以看出,郑板桥为人的涵养深厚,他并没有依照弟弟的想法去处理这件事,而是果断地选择了礼让,否则即使官司打赢了,也会风度尽失,名誉扫地。这就是为人处世的“度”,就是达到与人和谐相处的“章法”。
这种“章法”就是区别果断和鲁莽的界限。有时候,人们在遇到一些实际问题时,往往企图用最短的时间和最简单的方法来解决问题,这就如同站在一个岔路口上,稍不注意,就会走上“鲁莽”之路。那么,这时的你就需要停下脚步,遵照合理的规则,权衡一下周边的利弊,然后再做出明智的选择。其实道理很简单,关键就在于能不能做到。
的确,人们都希望自己能够自南一点,但我们都知道,自由是相对而言的,绝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而是有“法度”、“章法”可循的,也只有在这种条件下,我们才能享受到生活的乐趣和成功的喜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