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兰主人讳岳端,安亲王子,安节王弟也。善诗词。崇德癸未时,饶余王曾率兵伐明,南略地至海州而返,其邸中多文学之士,盖即当时所延致者。安王因以命教其诸子弟,故康熙间宗室文风以安邸为最盛。主人喜为西昆体,尝延朱襄、沈方舟等为上宾。方舟妻某,迟方舟久不归,作《杭州图》以寄之,当时传为佳话。主人尝选孟郊、贾岛诗,为《寒瘦集》以行世。以宗藩贵胄之尊,而慕尚二子之诗,亦可谓高旷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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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着智慧闯天下(上)
生命对于我们来说比什么都重要,即使遭遇不幸,我们仍然要永远保持一种积极、乐观的心态,因为只要能活着,一切还都可以重新再来。生活中,我们常常会自问:是以单纯应对社会的复杂,还是将自己也变得复杂起来?是守住一颗平常心,还是野心勃勃、面目全非?生活中的无数事实证明,智慧与快乐并无联系,反倒是“聪明反被聪明误”、“傻人有傻福”的例子俯拾皆是。整个人生就是一个不断探索的过程。一个不懂得带上智慧行走的人,就是愚蠢的可悲的人。夫人,贱下留情!
凤阁首任阁主建地下铸剑宫,欲铸血剑,百年未成。她身为凤阁阁主,凭着妙手回春的精湛医术善行天下,一朝失足被未婚夫背叛和同父异母的姐姐设计,担上叛徒的罪名,作为祭品被扔进了血池中祭剑。三年后,女扮男装的她带着隐忍的恨意归来,参加姐姐和曾经未婚夫的婚礼。彼时她觉得,世界上最痛苦的事不是遭到至亲至信之人的背叛,而是仇人就在面前,不能杀掉反而要微笑着祝福。而后,她叛离龙门,在武林盟大会上,众目睽睽之下高调祭出至邪之剑--血剑,一举拿下盟主之位将自己推上浪尖,乱了天下,却又傲然转身离开。她是本该死去的未亡人,是龙门所不齿的叛徒,是世人所恐惧的魔女。亦是,他所爱之人......他是名动天下的不夜城城主,一袭黑色衣袍挥洒风华,流光潋滟的诅咒之瞳淡看江湖纷乱。天下没有他得不到的东西,唯有她,是他得到之后最想守住的。若,世人容不下你,我便为你颠覆了这天下;若,你无可归之处,我愿随你策马四海为家;若,先离开的是你,我的怀抱便是你的坟冢。◇凤阁阁主大婚前夕,满地鲜血尸骸的巷子里。女扮男装的她笑道:“呐,在下救了你一命,你是不是考虑一下以身相许?”他淡淡道:“我是正常人。”她笑得更欢了:“没事,在下也没觉得自己不正常。”他:“......”◇琉璃幻境的沙漠之地中,他眯着眼:“本座倒是想知道,你究竟丑到了何种程度。”她一听这话,顿时就不乐意了,“在下丑到闭月羞花沉鱼落雁俊美无俦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他默了默,“......别乱用词语。”她:“在下怎么就乱用词语了在下觉得这些词简直就是为我而生的你难道不觉得是这个样子的吗......(省了N个字)”他嘴角轻抽:从未见过如此聒噪的男子。◇充斥着药味儿的屋子里,他负伤倚在床头,奄奄一息。她端着药:“来,快喝完早些上路。”他无力的瞪着她:“你这个......你没有良心。”她面色不改,“我有没有良心与你喝不喝药有关系?”他气得苍白的脸都红了,“我......我要休了你。”她冷笑涟涟,“抱歉,老子和你本就半个铜钱的关系都没有。”他:“......”两眼一翻,晕了。